|
四书类 》 國學基本教材·孟子大學中庸捲 》
孟子捲·論性善(6)
李鍌 Li Xian
“求放心”,就是求其本心,也就是仁、義之心。能守住仁、義之心,不讓它放失,這是存養的學問;鬍思亂想會放失仁、義之心,因而必須時時警惕謹慎,這是慎獨的學問;心已放失而把它找回,這是善於反省的學問。心歸於仁、義,是仁之事,而使心歸於仁、義,即“求放心”,是義之事,仁、義二事相輔相成,所以朱熹說:“仁者,心之德……不可須臾失矣。”“義者,行事之宜……不可須臾捨矣。”正是這個道理。
(四)
公都子問曰:“鈞①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
孟子曰:“從其大體②為大人,從其小體③為小人。”
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④;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⑤。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⑥,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⑦,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一五)
章旨
孟子以為心是人之大體,能先立其大者,則耳、目小體之欲,不能奪其大,此所以為大人。
註釋
①鈞通“均”,同樣。
②從其大體隨着本心所具的善性行事。從,隨。大體,朱熹《孟子集註》:“心也。”
③從其小體隨着耳目之類的欲望行事。小體,朱熹《孟子集註》:“耳目之類也。”
④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耳目等器官,不會思想,因而易受聲、色等外在事物的蒙蔽。
⑤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耳目等器官,由於不會思想,所以跟“物”無異。既成了“物”,一和外物接觸,就會被引誘了。
⑥思則得之心能思想,就能得到仁、義、禮、智等義理。
⑦此天之所與我者這三者(耳、目、心)都是上天賜與我們的。
析論
人身有五官,所謂五官是指耳、目、口、鼻、心。耳之官職司聽覺,目之官職司視覺,口之官職司味覺,鼻之官職司嗅覺,心之官則主宰人的思考。五官雖都是人體的一部分,但衹有心之官能思考,孟子就把心之官視為“大體”,其餘不能思考的器官視為“小體”。
一個人如果能依照心之官的思考來行事,這就是所謂的“從其大體”,因為心之官的思考,能令人辨別是非善惡,於是能謹言慎行,進而合乎仁、義、禮、智,這樣就能修養成為“大人”。反之,如果捨棄心之官的思考,完全任令耳、目等器官的嗜欲發展,耽溺聲色之娛,而不辨是否合於禮、義,那就與一般動物無別,這就是所謂的“從其小體”。凡“從其小體”的人,自然成為小人。
本章公都子二問,孟子二答,一層深入一層,第二次問答,歸根究底,最需玩味。耳目之官,不能思考,則與物類無異,一旦與其他物類相接觸,如果無心官主宰,則引而與物類合流,亦即蔽於物,這是“從其小體”的原因,因此,孟子要我們時時操持涵養心志,衹要能操持涵養,就不會被物類所蔽,(新浪讀書獨傢首發)聲色所迷,這種時時操持涵養就叫“立乎其大者”。能立乎其大者,就不虞不能成為大人了。
可見心之官雖能思考,但如果不去思考,心就不能得其用,這和前三章所談人有與生俱來的善性,而善性需要存養才能發用,道理正是一致。
建築工人蓋房子,總是先把四角的大柱子立好,然後再把柱子與柱子間的墻壁砌起來。先立大柱子,就像孟子所說的“立乎其大者”。大者一立,其餘的枝節末端,不就很容易處理了嗎?
(五)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所以考①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體有貴賤,有小大②;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今有場師③,捨其梧檟④,養其棘⑤,則為賤場師焉。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⑥也。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告子》上·一四)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資料來源】新華出版社 |
|
|
目錄 | 序 | 孟子捲·論性善(1) | 孟子捲·論性善(2) | 孟子捲·論性善(3) | 孟子捲·論性善(4) | 孟子捲·論性善(5) | 孟子捲·論性善(6) | 孟子捲·論性善(7) | 孟子捲·論性善(8) | 孟子捲·論性善(9) | 孟子捲·論性善(10) | 孟子捲·論性善(11) | 孟子捲·論性善(12) | 孟子捲·論行為(1) | 孟子捲·論行為(2) | 孟子捲·論行為(3) | 孟子捲·論行為(4) | 孟子捲·論行為(5) | 孟子捲·論行為(6) | 孟子捲·論行為(7) | 孟子捲·論行為(8) | 孟子捲·論行為(9) | 孟子捲·論行為(10) | |
| 第 I [II] [I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