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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者 》 賜我甘露 》
第8節:賜我甘露(8)
華姿 Hua Zi
另一位修女則說:"當我體認到我正在為他做事,我會註入更多的愛,以更悲憫的態度來對待受苦的人。我在為他做事--這一認知使我的生命充滿意義。"
每一個自願加入仁愛傳教修女會的成員,除了宣誓遵守貧窮、順服、貞節之外,還必須宣誓遵守第四個戒律,即全心全意奉獻受苦的人。這第四個戒律,正是仁愛傳教修女會的與衆不同之處。
"為解除基督無盡的渴望,我將全心全意奉獻最貧睏之人,照料傷殘孤苦之人,並且教育流浪兒童,探望乞丐及其子女,安置被遺棄被驅逐未蒙愛之人,以慈愛工作彰顯上主之愛。"(摘自仁愛傳教修女會章程)
這是每一個自願加入仁愛傳教修女會的女子都念誦過的誓詞。
"仁愛傳教兄弟會必須全心全意為在貧民窟、大街上或其他地方見到的所有窮人服務。麻風病人、無傢可歸的乞丐、被遺棄的兒童和那些在戰爭或災難中失去生活或工作能力的人,都是兄弟會的特殊關註對象。"(摘自《仁愛傳教兄弟會章程》)
這是每一個自願加入仁愛傳教兄弟會的男子都念誦過的誓詞。
毫無疑問,這是一份特殊的誓約。這份誓約所包含的特殊使命與生活目的,如今已經為我們所知曉。而這個特殊的使命是以德蘭姆姆的簡樸思想為依據的:每一個人,無論衣衫多麽襤褸,形容多麽悲慘,他們都是隱藏在痛苦面具下的上主。為表示我們對上主的愛,我們必須對每一個人都表示出親切的關懷。我們祈禱,就會相信;我們相信,就會愛人;我們愛人,就會服侍。衹有透過服侍穿着貧苦外衣的基督,我們纔可以把上主的愛,變成活的行動。
"我渴",是基督的臨終之言。因此,這個誓約是一份承諾--對基督的承諾。
它提醒德蘭姆姆和她的修女修士們,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十字架上受苦的耶穌解渴。
"我們的目標,是使耶穌在十字架上對靈魂之愛的無盡渴望得到滿足。"
"我們在貧苦者之中服侍耶穌,我們照顧他,喂養他,給他衣服,探視他。"(摘自仁愛傳教修女會章程)
上帝的愛不衹透過萬物呈現於這個世界,更透過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難來顯現。而德蘭姆姆所要做的,便是透過服侍受苦者,也就是耶穌所說的他弟兄中"最小的那一個",來服侍十字架上為人類受苦的基督。
有些讀者可能會對德蘭姆姆以及修女修士們所選擇的生活,産生質疑,或是不解。但我想說,不管我們是否理解他們,我們都應該帶着感激的心來看待他們的選擇。
雖然說,我們未必一定要進入修道院才能過聖潔的生活,在一個微小的崗位上,在日常生活的瑣屑與單調中,甚至在一間油煙彌漫的小廚房裏--在每個人的所站之地,我們都可以像耶穌那樣生活。但是,倘若沒有他們自願立下忠貞、貧窮、純潔、自製、獨身、順服、服務的誓願,倘若沒有他們自願放棄這個世界的榮華與享樂,心甘情願地為上帝的國度獻身,這個世界也許會變得更加可憐,也更加的叫人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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