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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类 》 孟子今註今譯 》
梁惠王篇第一(5)
王云五 Wang Yunwu
史次耘 Shi Ciyun
梁惠王曰:“寡人願安承教①。”孟子對曰:“殺人以梃②與刃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③。”“以刃與政,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曰:“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食人,惡④在其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⑤者,其無後乎!’為⑥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饑而死也?”
[今註]
①願安承教:謂願安心承受教言。“安”,安心也,安意也。
②梃:大杖。
③無以異也:即無異。謂皆同歸於死也。
④惡:讀烏,猶安也,何也。“惡在”,即何在。趙註:“牧民為政,乃率獸食人,安在其為民父母之道也。”
⑤俑:朱註:“從葬木偶人也。古之葬者,束草為人,以為從衛,謂之芻靈,略似人形而已。中古易之以俑,則有面目機發,而大似人矣。故孔子惡其不仁,而言其必無後也。”“無後”,絶後嗣也。
⑥為:猶以也。“為其象人”,象,似也,即以其似人形而殉葬,故亦視之如有生也。
[今譯]
梁惠王說:“我願安心樂意地受你的指教。”孟子答道:“用木棍殺人和用刀殺人,有什麽不同呢?”惠王說:“沒有什麽不同。”孟子又說:“廚房裏有肥肉,馬廄裏有肥馬,但使百姓有饑餓的臉色,野外有餓死的屍體。這如同領着禽獸去吃人呢!禽獸互相殘殺,人還厭惡它,君王身為人民的父母,推行政事,竟不免帶領禽獸來吃人,哪裏還配做百姓的父母呢?孔子說:‘最初做那從葬的木偶人的,必定絶子絶孫吧!’這不過因他做得太像人形,用來從葬,孔子還要嫌惡他。怎麽可以叫那些百姓活活餓死呢?”
[章旨]
此章仍承上章之義,諷喻惠王:施政當以生民為重,勿以虐政殺民。
(五)晉國章
梁惠王曰:“晉國天下莫強焉①,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東敗於齊②,長子死焉;西喪地於秦③七百裏;南辱於楚④。寡人恥之,願比死者一灑之⑤!如之何則可?”孟子對曰:“地方百裏,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⑥;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⑦,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製梃⑧以撻⑨秦楚之堅甲利兵矣!彼⑩奪其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彼陷溺其民{11},王往而徵{12}之,夫{13}誰與王敵?故曰‘仁者無敵{14}。’王請勿疑。”
[今註]
①晉國天下莫強焉:“魏”,本晉大夫,魏氏與韓氏趙氏共分晉地,號曰“三晉”。故惠王猶自稱晉國。《史記·楚世傢》:“宣王六年,三晉益大,魏惠王尤強。”故曰“晉國天下莫強焉”。
②東敗於齊:惠王三十年,魏伐趙,趙告急於齊。齊宣王用孫子(臏)計,救趙擊魏。魏遂大興師,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申為上將,與齊人戰於馬陵,齊虜太子申,殺將軍龐涓,軍遂大破。
③西喪地於秦:《史記·商君傳》:“孝公使衛鞅將兵伐魏,襲虜公子卬,魏割河西地以和,遂去安邑而都大梁。”即西喪地七百裏也。
④南辱於楚:《史記·楚世傢》:“楚懷王六年,楚使柱國昭陽將兵而破魏於襄陽,得八邑。”即南辱於楚也。按《史記·六國年表》列於魏襄王十二年,而竹書紀年,有梁惠王後元十二年。金履祥《孟子考證》:“昭陽伐魏,敗魏於襄陵(在今河南睢陽縣),取八邑,則在梁惠王後元十二年,當周顯王四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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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臺灣商務印書館國學經典文叢
【資料來源】重慶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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