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論語疏證   》 第8節:學而篇第一(5)      楊樹達 Yang Shuda

  《孟子?盡心上篇》曰:仁者無不愛也,急親賢之為務。堯舜之仁,不偏愛人,急親賢也。
  樹達按:仁者無不愛,泛愛衆也;急親賢之為務,親仁也。孔子云泛愛,孟子云不偏愛者。泛謂無差別,偏謂無遺漏,義自有別也。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子夏曰:
  《史記?仲尼弟子傳》曰:卜商字子夏,少孔子四十四歲。
  “賢賢易色,
  《子罕篇》曰: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衛靈公篇》曰:子曰: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事父母能竭其力,
  《孟子?離婁上篇》曰: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介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鼓瞍底豫,鼓瞍底豫而天下化,鼓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
  又曰: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事君能緻其身。
  《春秋?桓公二年》曰: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其義形於色奈何?督將弒殤公,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可得而弒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傢。殤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則人莫敢過而致難於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
  又《莊公十二年》曰:秋八月甲午,宋萬殺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仇牧?仇牧可謂不畏疆禦矣。其不畏疆禦奈何?萬嘗與莊公戰,獲乎莊公,莊公歸,散捨諸宮中,數月然後歸之。歸反,為大夫於宋。與閔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矣魯侯之淑,魯侯之美也!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閔公矜此婦人,妒其言,顧曰:“此虜也,爾虜焉故,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博閔公,絶其。仇牧聞君弒,趨而至,遇之於門,手劍而叱之。萬臂擲仇牧,碎其首,齒著乎門闔。仇牧可謂不畏強禦矣。
  又《僖公十年》曰:晉裏剋殺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公羊傳》曰:何以書?賢也。何賢乎荀息?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其不食其言奈何?奚齊卓子者,驪姬之子也,荀息傅焉。驪姬者,國色也,獻公愛之甚,欲立其子,於是殺世子申生。申生者,裏剋傅之。獻公病,將死,謂荀息曰:“士何如則可謂之信矣?”荀息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獻公死,奚齊立。裏剋謂荀息曰:“君殺正而立不正,廢長而立幼,如之何?願與子慮之。”荀息曰:“君嘗訊臣矣。臣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裏剋知其不可與謀,退弒奚齊。荀息立卓子,裏剋弒卓子,荀息死之。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
  與朋友交,言而有信。
  本篇曰,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後漢書?獨行傳》曰:範式,字巨卿,山陽金鄉人也。少遊太學,為諸生,與汝南張劭為友。劭子元伯。二人並告歸鄉裏,式謂元伯曰:“後二年當還,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乃共剋期日,後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請設饌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別,千裏結言,爾何相信之審耶?”對曰:“巨卿,信士,必不乖違。”母曰:“若然,當為爾溫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飲,盡歡而別。
  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曰:有威而可畏謂之威。
  《禮記?玉藻篇》曰:君子之容舒遲,見所尊者齊速。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聲容靜,頭容直,氣容肅,立容德,色容莊,坐如屍,燕居告溫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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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江西人民出版社
第1節:前 言第2節:陳寅恪序第3節:自 序第4節:學而篇第一(1)
第5節:學而篇第一(2)第6節:學而篇第一(3)第7節:學而篇第一(4)第8節:學而篇第一(5)
第9節:學而篇第一(6)第10節:學而篇第一(7)第11節:學而篇第一(8)第12節:學而篇第一(9)
第13節:學而篇第一(10)第14節:為政篇第二(1)第15節:為政篇第二(2)第16節:為政篇第二(3)
第17節:為政篇第二(4)第18節:為政篇第二(5)第19節:為政篇第二(6)第20節:為政篇第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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