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 成都方式   》 第8節:第一章 突出重圍(6)      易中天 Yi Zhongtian

  我問,你的意思就是把它組成一整塊嗎?
  牛敏說,對,打亂重調。
  我說,這怎麽可能呢?農民的土地都承包下去了,這個人是這幾塊,那個人是那幾塊。這是簽了合同的,30年不變,等於是他的了。現在打亂重調,這個人拿到好的,那個人拿到壞的怎麽辦?你們的鄉幹部、村幹部,趁機做點手腳又怎麽辦?不要說農民,就連我也有顧慮。土地可是農民賴以生存之本,他們承包到這些土地也不容易。你現在又把它拿回去,說是重調,他怎麽肯幹?
  牛敏說,不幹就做工作嘛!我們差不多開了四五十次會,做思想工作。然後怎麽幹呢?你要處以公心,給他調到比較公平嘛,不要讓他覺得有人趁機以權謀私,打他的主意嘛!另外幾種設施要給他、幫他。原來這塊地沒有水,好嘛,我給你搞個圍水池。另外,土地整理,也有一筆錢。
  我明白了。社內重組,打亂重調,除了做思想工作,關鍵是公平和實惠。農民覺得他沒有吃虧,還得了好處,他就願意幹了。但不知他們調整了多少?
  牛敏說,這幾年我們重組了28萬畝。全雙流是70多萬畝耕地。然後社外流轉。怎麽流轉呢?就是引進業主,土地嚮業主集中,交給搞農業産業化的業主。業主來采取什麽辦法呢?順包反租。
  我問,什麽叫"順包反租"?
  牛敏說,就是農民包産到戶的承包關係不變,但是他把地租給業主。這樣,業主和農民就形成了兩種關係。第一種是租賃關係。業主租用農民的土地,要嚮農民繳租。一般是按實物計價、折價,每年兩次,6月30日一次,9月30日一次。有人講我們搞的土地嚮業主集中是"嚮地主集中",這話不對。實際上地主是農民,業主是長工。但是業主規模經營需要工人,農民就成了農業工人了。這就形成了第二種關係,雇傭關係。
  我不禁拍案叫絶。土地嚮業主集中,或者說,農用土地、耕地嚮規模經營集中以後,就土地使用權而言,農民是地主,業主是佃戶;就農業企業而言,業主是老闆,農民是工人。一個租賃關係,一個雇傭關係,業主和農民互為老闆。這算不算生産關係的一場變革呢?
  這個問題,我想還是留給政治經濟學家去回答吧!我更關心的,是一個現實問題,一個操作問題:當農民和業主發生這兩種關係時,他們是直接和業主打交道呢,還是由政府來做中介呢?
  牛敏說,一對一的談判肯定不行。農民談不來,權益也得不到保障。每傢每戶都去和業主談,不是相互攀比,就是暗中壓價,效率低,成本高,結果也不好。我們的辦法,主要是以村、社為單位,就是村和社來組織,農民聯合起來和業主談判,然後尊重農民的意願簽合同。
  我問,農民願意嗎?
  牛敏說,願意。
  我又問,為什麽願意?
  牛敏說,因為有好處。
  我再問,衹是有好處嗎?
  牛敏說,從長遠看,也有意義。我甚至認為這是農業上的第三次革命。
  我問,第三次革命?
  牛敏說,是。第一次打土豪分田地,實現了"耕者有其田"。但是分田到戶以後,日子並不好過。因為當時就那麽一點東西。你分一頭牛,我分一張犁,他分一間屋,都是殘缺不全的,有的家庭還沒有勞動力。於是農民聯合起來你出農具,我出勞力,共謀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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