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國古代社會   》 (四)身分等級的繁雜化      何茲全 He Ciquan

  以上所談賓客、部麯和賓客部麯外的依附民,是講的豪族強宗分割去的依附人口。這些在兩漢原是自由平民的人,進入魏晉南北朝都演化為依附民了。
  在國傢領有下的人口,即戰國秦漢時期的編戶齊民,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身分等級也變的繁雜了。如果說,戰國秦雙時期貧富之分比較顯著的話,魏晉南北朝時期則貴賤之分比較顯著。一部分人演化為高貴的貴族,大部分編戶民則分化為身分等級繁多的各種民戶。這大部分編戶民,除一部分仍屬於郡縣作編戶民外,一部分則被分派為負擔各種職役的民戶。他們於不同時期被稱為:屯田客、士傢、兵傢、兵戶、軍戶、營戶、府戶、次門、役門、三五門、番戶、雜戶等等。他們有各種不同的身分。大體上,也和部麯、客等成為豪族強宗的依附民一樣,他們都是國傢的依附民。就是仍屬於郡縣領下的那部分編戶,身分也有低落。
  下面分三個問題來說明。
  一、貴賤分明。魏晉南北朝時期,貴賤等級是分明而且森嚴的。用當時人的話說:“士庶之際,實自天隔”,“士庶緬絶,不相參知。”(《宋書·王弘傳》)。士庶不通婚,不相交接,即使用在朝廷為官也不來往。《宋書·蔡廓傳》附子《蔡興宗傳》:“右軍將軍王道隆,任參內政,權重一時,躡足到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元嘉初,中書捨人狄當,詣太子詹事王曇首,不敢坐。中書捨人王弘(按:王弘是東晉頭號貴族之傢,劉宋的開國大臣,文帝時任職司徒、揚州刺史、錄尚書事。此處說中書捨人王弘,誤。《南史·蔡興宗傳》作“中書捨人弘興宗,想亦有誤)為太祖所愛遇,上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當判耳。殷劉並雜,無所知也。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南史》“席”下有“及至”兩字)。球舉扇曰:若不得爾。弘還,依事啓聞。帝曰:我便無如此何!五十年中,有此三事。”
  又一個情節大體相同的故事見《南史·王球傳》:“時中書捨人徐爰有寵於上(宋文帝),上嘗命球及殷景仁與之相知。球辭曰:士庶區別,國之章也,臣不敢奉詔。上改容謝焉。”兩個故事大體相同,兩人同是宋文帝時的中書捨人,很可能是從一個故事演化出來的。
  順便在這裏說一句。我們常常說兩千年來中國專製主義如何如何。從宋文帝的“我便無如此何1和“改容謝焉”這態度裏,是嗅不出專製主義的味道的。
  魏晉南北朝貴賤分明和戰國秦漢是不同的。這點分別,史傢瀋約已看出來了。他說:“君子小人,類物之通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屠釣卑事也,版築賤役也,太公起為周師,傅說去為殷相。非論公侯之世,鼎食之資,明揚幽仄,唯才是與。逮於二漢,茲道未革。……郡縣掾史,並出豪傢,負戈宿衛,皆由世族。非若晚代,分為二途者也。漢末喪亂,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為世法。自魏至晉,未之能改。州都郡正,以纔品人,而舉世人才升降蓋寡。徒以憑藉世資,用相凌駕。……劉毅所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者也。歲月遷譌,斯風漸篤,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茲以還,遂成卑庶。周漢之道,以智役愚,臺隸參差,用成等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宋書·恩倖傳序》)。
  瀋約沒有看到周與秦漢的不同,這是他當時的局限使然。除此以外,他看出戰國秦漢與魏晉以下的不同,是有識的。兩漢之道,是以智役愚,有才能就能有地位。魏晉以來,卻是以貴役賤,一切都靠門第、身分等級了。
  北魏孝文帝實行漢化政策,為了使鮮卑拓跋氏貴族和漢族門閥貴族密切結合,也采取了漢族士族貴族制度。孝文太和十九年詔說:“代人諸胄,本無姓族,雖功賢之胤,混然未分。故官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比欲製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隨時漸銓。其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勳著當時,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績別敕。”(《魏書·官氏志》)。
  北方的漢人豪族強宗,挺住了十六國和北魏初年入主中原時期的紛亂,雖受打擊但一直未倒。十六國各國統治者,對他們都是拉攏要求合作的。北魏初年,道武、明元、太武諸帝,對漢族豪族強宗衣冠人士也采取籠絡政策。到孝文帝采取漢化政策,爭取鬍漢上層士族合作時,北方的門閥士族可以說存在着鬍漢兩個係統。
  唐代柳芳對魏晉南北朝的高門貴族有很好的概括,他說:“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晉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別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亦號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代北則為虜姓,元長孫宇文於陸源竇首之。虜姓者,魏孝文帝遷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八氏十姓,出於帝宗屬或諸國從魏者;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也為部落大人。並號河南洛陽人。郡姓者,以中國土人差第閥閱為之製。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梁,有令僕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太中大夫者丙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凡得入者,謂之四姓”(《新唐書·柳衝傳》)。
  貧賤分明,是魏晉南北朝時代的一個特點。
  二、身分等級繁雜。戰國素漢人們的身分比較簡單,他們被稱作編戶齊民。稱作齊民,是因為他們的身分是比較平等的。魏晉南北朗時期,他們已不部屬於郡縣,他們被分作各種民戶,各為國傢作不同的職役,名稱不同,職役不同,而身分也不同,大傾嚮和私傢部麯客一樣,是依附民化。
  為了足兵足食,魏、蜀、吳都大興屯田。被招募去屯田的人,便被稱作屯田客。屯田是在兵法部勒下進行生産的,管理屯田的都是軍職稱作典農中郎將、典農校尉、典農都尉。屯田客是募來的(《三國·魏志·袁渙傳》),都是郡縣良民。《晉書·食貨志》:“魏武於是乃募良民屯田許下。”但因為是在將校兵法都勒下進行生産,農民是不樂來作屯田客的。《三國志·魏志袁渙傳》就說:“是時募民開屯田,民不樂多逃亡。”雖然這次曹操接受袁換的建議,“樂之者乃取,不欲勿強。”(同上),但難保證屯田都是這樣勿強的,屯田的軍事管理制度本身就包含着強製性。在當時自由受到限製,就很容易掉落到半自由的依附民行列裏去。曹魏後期,曾“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各有差”(《晉書·外戚傳·王恂傳》),這裏所賜給的大約就是屯田客(李劍農教授在1963年在中華書局出版的《魏晉南北朝隋唐經濟史稿》第28頁曾提出此意)。屯田客的身分逐漸降低了。
  曹魏的士,稱為士傢。士有士籍。《三國志·魏志·齊王芳紀》,嘉平六年二月詔曰:“追賜整、像爵關內侯,各除士名,使子襲爵,如部麯將死事科。”劉整、鄭像都是士。在前一年吳將諸葛恪圍合肥新城時,城中遣劉整、鄭像出城傳消息,被吳軍所俘,不屈而死,因有是詔。除士名,就是從士籍中除名。為了嚴厲製止兵士的逃亡,魏的士亡法是極嚴的。《三國志·魏志·盧毓傳》:“時天下草創,多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高柔傳》:“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營以為亡,表言逐捕,沒其妻盈及男女為官奴婢。”最初,士、民分籍,衹是分工,可以加強對士的管理。兵士逃亡,要罪及妻子沒為奴隸,這樣一來,影響所及,兵士身分漸漸降低。魏明帝奪士傢女子前已嫁為吏民妻者,還以配士。太子捨人張茂上疏諫說:“吏屬君子,士為小人,今奪彼以與此。”(《三國志·魏志·明帝紀》註引《魏略》)。明帝時,士已明確的成為小人。但士仍可以得爵賞封侯。上引材料,已說劉整、鄭像因功除士名並封為侯。齊王芳時,鍾毓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士為侯,其妻不復配嫁,毓所創也。”(《三國志·魏志·鍾毓傳》)。這段材料說明,士妻是可以由官傢配嫁的。奴婢才能由主人配嫁。士妻可以配嫁,說明士身分的低賤。但士仍有立功封侯的希望,說明尚未完全斷絶士進入貴族行列的可能。但封侯的究竟是少數人,三國時期絶大多數士已是身分低下的人了。
  兩晉南朝的兵,是跟着曹魏的士傢制度演變下來的。晉稱為兵傢,南朝稱為軍戶。兩晉南朝的兵傢、軍戶,身分低下更為明顯。《晉書·趙至傳》:“趙至……代郡人也,寓居於洛陽緱氏。令初到官,至年十三,與母同觀。母曰:汝先世本非微賤,世亂流離遂為士伍耳!汝後能如此否?”士伍已是微賤。
  兵傢子要脫離兵籍,須要有皇帝的“製旨”(《晉書·王尼傳》)。南朝仍是如此。《宋書·元兇劭傳》:“免軍戶,屬南彭城薛縣。……焚京都軍籍,置立郡縣,悉屬司隸為民。”《宋書·州郡志》南徐州南彭城郡條:“義旗初,免軍戶立遂城縣”、“義旗初,免軍戶為建熙縣”。《宋書·劉道濟傳》:“乃免吳兵三十六營以為平民,分立宋興、宋寧二郡。”宋孝武帝大明二年的詔書?“吏民可賜爵一級,軍戶免為平民”,南齊和帝永元二年的詔書,“凡諸雜役見在諸軍帶甲之身,剋定之後,悉免為民”,和梁武帝天監十七年的詔書,“兵騶、奴婢,男年登六十,女年登五十(《南史》作“男年六十六,女年六十”),免為平民”,更明確的證明兵戶身分低下,是國傢的依附民,半自由人,身分低於編戶平民。
  兩漢大臣多有出身郡縣的。三國時吏民已經分籍。蜀亡時有吏四萬人(《三國志·蜀志·後主傳》註引王隱《蜀記》)。吳亡時有吏三萬二千人(《三國志·吳志·孫皓傳》註引《晉陽秋》)。但如前魏明帝時太子捨人張茂所說:“吏屬君子,士為小人”,是三國時吏的身分還不十分低下。
  晉武帝統一後,“詔天下罷兵役,示海內大安。州郡悉去兵;大郡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晉書·山濤傳》)。
  去兵置吏,吏的地位降到和兵相近。而且人數很多。《宋書·孝武帝紀》:永初二年,“初限荊州府置將不得過二千人,吏不得過一萬人,州置將不得過五百人,吏不得過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荊州在南朝是大州,但限數也很可觀。南北朝都常以事力給官,有稱事力、兵力、親信的,也有稱吏力或吏僮的。《宋書·孝武帝紀》:“(孝建三年二月)內外官有田在近道聽遣所給吏僮附業。”吏和僮聯繫一起,而且可以附在田業,吏的地位和客差不多。《魏書·官氏志》:“(天賜元年)十二月,詔始賜王公侯子國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師,職比傢丞,總統群隸。”這是把吏賜給貴族之傢。傢丞是管理貴族傢事和奴隸依附民的,典師管賜吏而且說是“總統群隸”,把吏和奴隸、隸戶同等看待。就從這兩條材料看,南北朝的吏的地位大約和客相近,是國傢的依附民。
  南朝有舊門、將門、次門、役門、三五門等傢門區別。稱作什麽門,表示他仍為國傢服役的身分等次。
  《南齊書·瀋文季傳》:“世祖在東宮,於玄圃宴會朝臣。……言及虜動,(褚)淵曰:陳顯達、瀋文季,當今將略,足委以邊事。文季諱稱將門,因之發怒。”
  按將門地位身分不低,但在南朝崇尚士族門第的大環境裏,朝廷大官都仍以出身將門為恥。
  《宋書·宗越傳》:“宗越,南陽葉人也。……本為南陽次門。安北將軍趙倫之鎮襄陽,襄陽多雜姓,倫之使長史範覬之條次氏族,辨其高卑。覬文點越為役門,出身補郡吏。”次門身分地位比役門要高,元嘉二十四年,宗越“啓太祖求復次門,移戶屬冠軍縣。許之。”大約因為次門身分地位高,宗越求復次門。
  又:“武念,新野人也。本三五門,出身郡將。”
  宗越以役門出身補郡吏,武念以三五門出身補郡將,這郡吏、郡將就是《宋書·孝武帝紀》所說限“荊州府置將不得過二千人,吏不得過一萬人,州置將不得過五百人,吏不得過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中的將、吏。可見次門、役門、三五門都是服役任將、吏的。
  出身役門、三五門補將吏的人,可以軍功升遷而至大官,還可以封爵。如宗越役門出身,積功勞任職到冠軍將軍,封始安縣侯(《宋書·宗越傳》)。武念三五門出身,積功勞為右將軍,封開國縣男(同上)。但升遷是一回事,出身又是一回事。一提到出身,他們這類人仍常被稱作“出身廝伍”、“擢自凡竪”(《宋書·黃回傳》)。瀋文季已經官到名臣大官,褚淵仍故意提他的出身將門,而瀋文季也就認為是他的恥辱而大怒。
  次門、役門、三五門,可能仍是郡縣戶。宗越、武念、黃回等人的傳,都提到他們是某郡縣人。他們都是國傢的依附民,都是有一定身分等級的。
  北魏初年徵伐四方,所得俘虜多稱為隸戶。《隋書·刑法志》:“魏虜西涼之人,沒入名為隸戶。”隸戶大約是被視作奴隸的人戶,北魏皇帝常以隸戶賞賜從徵將士和留守文武大臣,前面已敘述過。隸而稱作戶,未被打亂家庭關係,身分地位可能高於奴隸,可能近乎依附民了。
  孝文帝時,少數民族叛逃,被追回來後,即徙配各州為營戶。《魏書·高祖紀》延興二年,“沃野、統萬二鎮敕勒叛。詔太尉隴西王源賀追擊,至枹罕,滅之;斬首三萬餘級,徙其遺迸於冀定相三州為營戶”、“連川敕勒謀叛,徙配青徐齊兗為營戶。”既名。徙配,且又犯逃叛罪,他們的身分已由原來的自由平民降為半自由的依附民了。
  孝文帝推行屯田,“別立農官,取州郡戶十分之一以為屯民。相水陸之宜,斷頃畝之數,以髒贖雜物市牛科給,令其肆力。一夫之田,歲責六十斛,甄其正課並徵戍雜役。(《魏書·食貨志》)。北魏屯田制度大約仿效曹魏屯田,北魏屯民身分大約亦如曹魏的屯田客。
  北魏初有雜營戶。《魏書·食貨志》:“先是禁網疏闊,民多逃隱。天興中,詔采諸漏戶令輸綸綿,自後諸逃戶占為細繭羅縠者甚衆。於是雜營戶帥遍於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周,戶口錯亂。”其後,始光三年,“詔一切罷之,以屬郡縣。”
  雜戶的出現,不始於北魏,十六國時已有。《晉書·姚弘載記》:“勃勃既剋陰密,進兵侵雍,嶺北雜戶悉奔五將山。”又載:“劉裕進據鄭城,弘使姚裕尚書龐統屯兵宮中。……尚書姚白瓜徙四軍雜戶入長安。”
  北魏雜戶之多,人民不樂作編戶而願作雜戶,是因為雜戶不負擔賦役。衹要這原因不消除,雜戶就廢除不了。雜戶歷北朝隋唐不絶。
  雜戶身分是低於編戶的。北齊文宣帝天保二年詔:“免諸伎作、屯牧、雜色役隸之徒為白戶。”(《北齊書·文宣帝紀》)。北齊後主天統三年詔:“今可悉蠲雜戶,任屬郡縣,一準平人。”(《北齊書·後主紀》)。平人,就是平民,郡縣編戶平民。北周武帝建德六年詔:“凡諸雜戶,悉放為民。”(《北周書·武帝紀》)。
  北周武帝“凡諸雜戶,悉放為民”,大約在建德六年之後,《隋書·刑法志》就說“建德六年齊平後,帝欲施輕典於新國,乃詔凡諸雜戶,悉放為百姓。自是無復雜戶。”
  無復雜戶是不可能的。舊的雜戶放免了,新的雜戶又復産生。隋唐時代,仍有雜戶。《唐六典·刑部尚書·都官郎中》條的規定,更明確的顯示了雜戶的身分等級。這條文說:“凡反逆相坐沒其傢為官奴婢,一免為番戶,再免為雜戶,三免為良人。”雜戶的身分,高於番戶而低於良人。依然是依附民,國傢的依附民。
  三、編戶民身分的低落。漢末三國時期的編戶民,比起戰國秦漢的編戶民來,在身分和社會地位上也是有低落的。當時的編戶民,在身分社會地位上和士傢、屯田戶以及世傢豪族的依附民部麯、客等是相通的。編戶民是這些民戶的後補。
  投靠世傢豪族的依附民,全部來自編戶民,他們為了逃避國傢租稅徭役的重壓,大量逃亡投靠在世傢豪族門下去作依附民。人民所求的是生存。衹要能活下去,降低身分與否他們是不重視的。自由是有時代性的,有具體內容的。資本主義興起時代,人民是不自由毋寧死。在中世紀,賦稅徭役繁重人民救死不暇,衹要能活命,寧願投靠豪傢作依附民,自由不自由,是講說不起的。
  國傢常以戶口賜給臣下,這些被賜出的戶口,有的是編戶民,有的是屯田客,有的是軍戶。這樣,就使得編戶民和私傢依附民和軍戶處於同等的地位。東吳給陳武的賜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孫權賜給陳武的二百戶復客,在會稽新安縣。陳武死後,陳武的兒子陳表發現這二百戶都是精壯,皆堪好兵,於是就退還國傢,說“枉此勁銳,以為僮僕”,非表志也。孫權很嘉奬陳表,就使縣“料正戶羸民以補其處。”這段材料,我們在別處已用過。
  孫權賜給陳武的二百戶客,是在會稽新安縣。賜給以前,是編戶民還是軍戶不十分清楚。從他們住在新安縣,陳表把他們退還孫權後,孫權又命人“下郡縣,料取正戶羸民以補其處”看,他們可能是郡縣編戶民;從他們“皆堪好兵”都是“勁銳”看,又可能是軍戶。不管怎樣,這份材料說明:郡縣編戶民在身分地位上和軍戶、私傢依附民——客,是相通的。孫權原來賜給陳武的二百戶,在賜予之前無論是軍戶是編戶,都可取來作賜戶,作僮僕。這二百傢被退還後,孫權又是從郡縣編戶民中勸羸民以補其處”,即又是以編戶民來補陳武的“僮僕”的位置。
  郡縣編戶民,既可以作國傢的依附民(軍戶),又可作私傢的依附民(客、僮僕),編戶民的身分社會地位和依附民就是相通的了。郡縣的編戶民,雖然還保有比較多的人身自由,但由於他們已成為依附民的後備軍,隨時有被分出去作各色各樣依附民的可能,他們的身分和社會地位也就大不如戰國素漢的編戶齊民了。
  由以上所說,可見魏晉南北朝是一個貴賤等級繁多而又森嚴的社會和時代。貴族門閥世族階級,門第有高低,互相競比。庶族人民,又以其對國傢職役性質門類的不同,而分為各種門戶,而門戶又反映他們的身分等級。每一個人都生活在各種不同的身分等級層裏。他們都是國傢的依附民。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序言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二)國人
(三)衆、庶、民(四)私徒屬
(五)隸臣妾(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三)公田和私田(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二)城邦國傢(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四)禮、刑、兵、稅、役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第   [I]   [II]   III   [I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