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史 》 中國古代社會 》
(三)部麯、客外的私傢依附民
何茲全 He Ciquan
部麯、客,是魏晉南北朝隋、唐中葉以前私傢依附民中人數最多的兩大類,而且流長源遠,部麯、客身分的演化很能反映古代自由平民嚮依附民的轉化,所以分出來述說。魏晉南北朝私傢依附民,不衹部麯、客兩種人,另外還有很多。他們的名稱有多種,如門生、故吏、義附、蔭附等等。
門生、故吏,也是漢代就已出現的兩種社會關係。《漢書·昭帝紀》,始元二年鼕“發習戰射士詣朔方,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額師古註說:“調,謂發選也”。故吏,前為官職者。令其部率習戰射士於張掖為屯田也。”按:這可能是故吏之濫觴,未看到這以前有關故吏的記載。
西漢初,叔孫通有弟子、諸生。董仲舒有弟子。武帝立博士,有博士弟子。《蕭望之傳》有“門下生”。《漢書·儒林傳·高相傳》,有“門人”,時在王莽世。《儒林傳》其他傳中,仍用弟子。《漢書》中似未見“門生”一詞。
門生的出現,在東漢初年。
《後漢書·廉範傳》:“詣京師受業,事博士薛漢,薛漢坐楚王事誅,故人門生莫敢視,範獨往收斂之。”
《後漢書·馬援傳》註引《東觀記》:“(援兄子)嚴從其故門生肆都學擊劍,習騎射。”
《後漢書·賈逵傳》:“(建初)八年,乃詔諸儒各選高才生受《左傳》、《𠔌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由是四經遂行於世。皆拜逵所選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朝夕受業黃門署。學者皆欣欣羨慕焉。”
《後漢書·鄧禹傳》:“(禹孫)弦卒。……將葬,有司復奏發五營輕車騎士,禮儀如霍光故事。太後皆不聽。但白蓋雙騎,門生輓送。”
廉範、馬嚴在明帝世,賈逵在章帝世,鄧弦在安帝世。故門生之出現,早不過兩漢之際,或即東漢初。
從《賈逵傳》文看,弟子、門生是有別的。按:泰山都尉孔宙碑碑陰題名有六十二人,其中有門生四十二人,門童一人,故吏八人,故民一人,弟子十人(《金石萃編》捲十一)。更證弟子、門生有別。顧炎武《日知錄》捲二十四《門生》條:“歐陽公《孔宙碑陰題名跋》曰:漢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數百人。其親受業者為弟子,轉相傳授者為門生。”依此,則弟子、門生之別在於:弟子是親受業者,門生為轉相傳授者。
但這種解釋似不能完全解釋東漢的門生。《後漢書·郅惲傳》:“是時大將軍竇憲以外戚之寵,威傾天下。憲嘗使門生賫書詣壽(惲子),有所請托,壽即送詔獄。”《後漢書·楊震傳》:“光和中,黃門令王甫使門生於郡界辜榷財物七千餘萬,彪(震曾孫)發其姦,言之司隸。”竇憲外戚,王甫宦官,何來門生?顧炎武指出:“愚謂漢人以受學者為弟子,其依附名勢者為門生。……憲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傳授之門生乎?”(見《日知錄》捲二十四《門生》條)。
顧炎武的話是對的,但也要有些分析,從發展上看問題。竇憲、王甫的門生是依附名勢的,但不能說所有的門生都是依附名勢的。“其親受業者為弟子,轉相傳授者為門生”,大約還是有事實為據的。《後漢書·魯丕傳》:“元和元年徵,再遷,拜魯相。門生就學者,常百餘人。關東號之曰:五經復興魯叔陵”。叔陵,魯丕字。魯丕的門生,還是來就學的。又《後漢書·張酺傳》:“元和二年,東巡守,幸東郡,引酺及門生並郡縣掾史並會庭中。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可以看出,這裏的門生也是和學有關係的。
就《後漢書》中所反映的,東漢時期門生、故吏和業師、主官間有下面一些聯繫。這些聯繫都是以“義”為基礎的,是平等的。
業師、郡將死亡,門生、故吏和子弟一樣要為業師、郡將送葬。
《鄧禹傳》:“元初二年,弘卒(鄧禹孫),……將葬,有司復奏發五營輕車騎士,禮儀如霍光故事。太後皆不聽,但白蓋雙騎,門生輓送。”
《趙咨傳》:“(咨)將終,告其故吏朱祇、蕭建等,使薄斂素棺,藉以黃壤,欲令速朽。……朱祇、蕭建送喪到傢,子胤不忍父親與土並合,欲更改殯。祇、建譬以顧命,於是奉行。時稱咨明達。”
《傅燮傳》:“再舉孝廉,聞所舉郡將喪,乃棄官行服。”
關係深的,門生、故吏常是和子女一樣行三年喪。
《桓榮傳》:“時太守嚮苗有名跡,乃舉鸞(榮曾)孝廉,孫遷為膠東令。始到官而苗卒,鸞乃去職奔喪,終三年然後歸。淮汝之間高其義。”
桓鸞是桓靈帝時代的人,此事當在桓帝時。這時故吏而行三年喪服,大約尚在形成中,故被“高其義”。有時郡將被誅,故吏冒犯罪危險去奔喪行服。《樂恢傳》:“後仕本郡吏,太守坐法誅,故人莫敢往。恢獨奔喪行服,坐以抵罪。歸,復為功曹。”
業師、郡將被誅或蒙冤時,門生、故吏常冒死為業師、郡將收屍或鳴冤。
《廉範傳》:“詣京師受業,事博士薛漢。……後闢公府。會薛漢坐楚王事誅,故人門生莫敢視,範獨往收斂之。吏以聞,顯宗大怒。召範入,詰責曰:薛漢與楚王同謀,變亂天下,范公府掾,不與朝廷同心,而反收斂罪人,何也?”
《虞詡傳》:“(順帝)時中常侍張防特用權勢,每請托受取,詡輒案之,……坐論輸左校;……於是詡子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即日赦出詡。”
《鄭弘傳》:“弘師同郡河東太守焦貺。楚王英謀反發覺,以疏引貺,貺被收捕,疾病於道亡沒。妻子閉係詔獄,掠考連年。諸生故人(門生故吏?),懼相連及,皆改變姓名,以逃其禍。弘獨髡頭負鈇鑕,詣闕上章,為貺訟罪,顯宗覺悟,即赦其傢屬。弘躬送貺喪及妻子還鄉裏。由是顯名。”
官吏得罪皇帝,皇帝治他們的罪。而門生故吏竟敢收屍,在皇帝眼裏這是“不與朝廷同心”,同樣是犯罪的行為。
由於門生、故吏與其業師、郡將關係的密切,久之在東漢便形成一種制度,凡業師、郡將犯罪,門生、故吏都要連坐,重則受刑,輕則免官、禁錮。
《陳禪傳》:“及鄧騭誅廢,禪以故吏免。”
《崔瑗傳》:“為度遼將軍鄧遵所闢。居無何,遵被誅,瑗免歸。”
又,“後復闢車騎將軍閻顯府。……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
《崔寔傳》:“拜議郎,遷大將軍冀司馬。……出為五原太守。……以病徵,拜議郎。……會梁冀誅,寔以故吏免官,禁錮數年。”
《靈帝紀》熹平五年,“詔黨人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錮。”
《謝弼傳》:“建寧二年,弼上封事曰:故太傅陳蕃,輔相陛下,勤身王室,鳳夜匪懈,而見陷群邪,一旦誅滅。……而門生故吏,並離徙錮。善身已往,人百何贖!宜還其傢屬,解除禁錮。”
門生、故吏和業師、郡將的關係,是私人間的關係,也是在義的基礎上的關係。他們認為這是作人的標準,義該如此。但這種關係的發展,已和皇權發生矛盾。門生、故吏,固然還沒有發展到背叛皇帝的程度,但皇帝已不能容忍這種關係。
漢末戰亂,帝國瓦解,各種私關係都在發展,門生、故吏和業師、郡將的關係,也在發展。這種關係的發展,和地方長官和屬吏間君臣關係的發展是有連帶關係的。漢代郡縣僚屬,都是由郡守自闢的。郡縣屬吏和長官的關係,在東漢末年也嚮君臣關係發展了。荊州刺史劉表遣從事中郎韓嵩赴洛陽察查形勢。韓嵩對劉表說:“事君為君,君臣名定,以死守之。今策名委質,唯將軍所命,雖赴湯蹈火,死無辭也。……嵩使京師,天子假嵩一官,則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耳。在君為君,則嵩守天子之命,義不得復為將軍死也。唯將軍重思,無負嵩。”
韓嵩的話,很反映時代思潮。韓嵩為劉表屬吏,已是君臣關係,劉表是君,韓嵩是臣。臣就有為君而死、為劉表而死的義務。但他如被天子命為一官,則為天子之臣,對劉表衹是故吏,不得復為劉表死。
這裏,我們註意的是,漢末的君臣關係甚多,屬吏對地方長官是君臣關係,有臣為君死的義務,打破了衹有皇帝纔是君,衹有皇帝和全體人民官吏纔有君臣關係。但韓嵩所謂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不得為將軍死,並不表示這個時代故吏對原來長官關係的輕弛了。而衹是故吏關係敵不過與天子的現實君臣關係。一般故吏關係,衹有隨着主官、屬吏間關係的君臣化而君臣化,不會反而輕弛。
三國時期,有關門生、故吏的材料,反映門生、故吏人數是大量的。袁氏傢族,門生故吏遍天下。
《三國志·魏志·袁紹傳》,城門校尉伍瓊對董卓說:“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衆,英雄因之而起,則山東非公之有也。”
和賓客、部麯一樣,門生故吏的地位也是多層次的,有高有低。有的門生故吏後來在朝廷做了大官,業師和主官反得去依靠他們。
袁氏故吏韓馥,作了冀州牧,袁紹去投奔他,他就把冀州讓給袁紹,說:“吾,袁氏故吏。”(《三國志·魏志·袁紹傳》)。袁術在揚州,為呂布、曹操所敗,“欲至青州從袁譚,發病道死。妻子依術故吏廬江太守劉勳。”(同上書《袁術傳》)。
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傢族之傢的門生故吏,數量仍是很多的。
《晉書·王機傳》:“遂將權客門生千餘人入廣州。”
《宋書·謝靈運傳》:“靈運因父祖之資,生業甚厚,奴僮既衆,義故門生數百,鑿山瀎湖,功役無已。”
《南齊書·劉懷珍傳》:“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啓上門生千人充宿衛。孝武大驚。召取青冀豪傢私附,得數千人。”
這些門生、故吏和奴客聯在一起的,他們的地位大約和部麯客差不多,是這些豪族強宗的私附,依附民。
門生似可以受業師的蔭庇免除對國傢租稅徭役的負擔。《晉書·王裒傳》:“(裒)隱居教授,三徵七闢皆不就。……門人受業者,並廢蓼莪之篇。傢貧躬耕,計口而田,度身而蠶。或有助之者,不聽。諸生密為刈麥,裒遂棄之。知舊有緻遺者,皆不受。門人為本縣所役,告裒求屬令,裒曰:卿學不足以庇身,吾德薄不足以蔭卿,屬之何益?且吾不執筆已四十年矣。乃步擔乾飯,兒負????豉,草屩,送所役生到縣,門徒隨從者千餘人。安丘令以為詣己,整衣出迎之。屩乃下道至土牛旁,罄折而立雲:門生為縣所役,故來送別。因執手涕泣而去。令即放之。一縣以為恥。”
因之,一部分人也就為了免役稅而來作門生。門生中也就不乏富傢子弟。《宋書·徐湛之傳》:“湛之,……貴戚豪傢,産業甚厚,室宇園池,貴遊莫及。妓樂之妙,冠絶一時,門生千餘人,皆三吳富人之子,姿質端姘,衣服鮮麗,每出入行遊,塗巷盈滿。泥雨日,悉以後車載之。”
門生對業師,要有貢納。《宋書·顧峻傳》:“凡所莅任,皆闕政刑。輒開丹陽庫物,貸藉吏下,多假資禮,解為門生,充朝滿野,殆將千計。”《梁書·顧協傳》:“有門生始來事協,知其廉潔,不敢厚餉,止送錢二千。協發怒,杖二十。因此,事者絶於饋遺。”按:此門生雖不敢厚餉,止送了二千綫,還挨了打。但由此也知門生對師長是要有所饋遺的。
門生對師有饋遺,門生也利用業師的地位而收取貨賄。《宋書·瀋勃傳》:“周旋門生,競受財貨,少者至萬,多者千金。考計贓物,多至二百餘萬。”
門生,身分層次儘管有高有低,但無論高低總會帶有依附性。在須要表示身分的場合,可以看到門生的身分地位總是有一定格局的。《宋書·顧琛傳》:“尚書寺門有製,八座以下門生隨入者各有差,不得雜以人士。琛以宗人顧碩頭寄尚書張茂度門名,而與碩頭同席坐。明年,坐遣出。”從這條材料看,門生地位是低於一般人士的。顧琛宗人的身分地位當然不低,不應該冒門生名隨入,顧琛更不應與門生同坐,顧琛違犯了這條規定,故坐遣出。
門生、故吏對師長有義務,擔負勞役。如王微《報何偃書》所說:“傢貧乏役,至於春秋令節,輒自將兩三門生,入草采之。”(《宋書·王微傳》)。這裏的門生,有如奴客。王微是劉宋大臣王弘的弟弟的兒子,起傢司徒祭酒,轉主簿,始興王濬後軍功曹記室參軍等官,但素無宦情,後去官不仕。但不是窮人,他有門生。
門生和師在法律上或政治上有連坐關係,這和賓客故吏和主人的關係是一樣的。門生犯了罪,業師也要連坐。《晉書·周覲傳》:“坐門生斫傷人,免官。”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門生故吏,都是門閥傢族分割蔭庇下的人口。他們的身分地位雖有高有低,但都是傢族強宗的依附人口。他們對主人有義務,他們要受主人的命令行事。王機的門生和奴客一樣,隨主人逃難。謝靈運的門生和奴僮義故一樣,隨主人開山瀎湖。劉懷珍可以門生千人去作皇帝的宿衛,使皇帝大驚。
部麯、客、門生、故吏,都是豪族強宗從國傢分割去的人口。在傢族強宗勢力強大、皇權相對衰弱的時代,在人口分割已經形成制度的時代,人民受不了租賦徭役的壓榨,往往都投靠到豪族強宗門下求取庇護。
魏晉南北朝時期,這種投靠是大量的。部麯、客、門生、故吏,就是投靠中的大部分。但投靠的人,决不止部麯、客、門生、故吏,這以外還有很多。
《晉書·慕容暐載記》:“僕射悅綰言於暐曰:太宰政尚寬和,百姓多有隱附。……宜悉罷軍封,以實天府之饒。……暐納之。綰既定製,朝野震驚,出戶二十餘萬。”
《晉書·幕容德載記》:“尚書韓[訁卓]上疏曰:百姓因秦晉之弊,迭相蔭冒,或百室合戶,或千丁共籍。……公避課役,擅為姦宄。……德納之。……以[訁卓]為使持節散騎常侍行臺尚書,巡郡縣隱實,得戶五萬八千。”
慕容德南燕的疆域,衹有今山東的一部分。慕容德建國之前,這裏曾屬於前秦東晉,秦晉之弊指此。能出蔭戶近六萬,足證蔭附戶口之多。
《魏書·食貨志》:“魏初不立三長,故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豪強徵斂,倍於官賦。”
《魏書·孫紹傳》:“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或投仗強豪,計命衣食。”
《通典》捲三引《關東風俗傳》:“文宣之代,政令嚴猛,羊畢諸豪,頗被徙逐。至若瀛冀諸劉,清河張、宋,並州王氏,濮陽侯族,諸如此輩,一宗將近萬室。煙火連接,比屋而居。獻武初在冀郡,大族蝟起應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幾為大患,有劉元海、石勒之衆也。”
一宗將近萬室,是一傢豪族強宗為主,加上他們的依附人口。
拓跋氏起自漠北,他們進入中原時,剛剛由氏族製社會進入早期國傢階段,還保留着很多氏族製時代的習俗。氏族製時代,氏族聯盟中各個氏族部落,氏族長,各自率領自己的氏族和部落,都是些半獨立體。氏族部落後期,戰爭取得俘虜,都分配給各氏族長和貴族之傢。他們進入中原後,仍保留這習俗。作戰取得俘虜,一部分歸皇傢,一部分就分給從徵將士和留守大臣。
《魏書·太武帝紀》:“始光四年,……車駕至自西伐,賜留臺文武生口(俘虜)繒帛馬牛各有差。”
同上書紀:“延和元年,……詔平東將軍永昌王健攻建德,驃騎大將軍樂平王丕攻冀陽,皆拔之。虜獲生口,班賜將士各有差。”
《魏書·高祖紀》:“太和五年,……以南俘萬餘口班賜群臣。”
生口就是俘虜,本紀稱生口,傳裏就多稱戶,如:
《奚斤傳》:“涼州平,以戰功賜僮隸七十戶。”
《王建傳》:“從徵衛辰,破之,賜僮隸五千戶。”
《安同傳》“同因隨眷商販,見太祖有濟世之才,遂留奉侍。太祖班功,賜以妻妾及隸戶三十。”
有人疑賜王建僮隸五千戶,似太多,可能是五十戶。但亦無材料證實。
奴隸一般稱口不稱戶,這裏所賜雖稱僮隸,但都以戶為單位。可能的情況是:拓跋氏徵服這些族後,並沒有打破他們的家庭組織,因而是一戶戶的賜給。按傳統,他們的身份是奴隸,但他們可能不是戰場俘虜而是被徵服族,他們被稱作僮隸戶,可能實際上身分比僮隸高,近乎依附民了。
這是十六國和北朝的情況,東晉南朝也是一樣,大量人口依附到豪族強宗名下。
《世說新語·政事篇》註引《續晉陽秋》:“自中原喪亂,民離本域。江左造創,豪族並兼,或客寓流離,名籍不立。”
這段記載,和《南齊書·州郡志·南兗州》條所記“時百姓遭難,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是同一事,我們前面敘述“賓客”節裏已引用過了。
《晉書·王彪之傳》:“彪之為會稽內史,居郡八年,豪右斂跡,亡戶歸者三萬餘口。”
《晉書·山濤傳》:“(濤子)遐為余姚令。時江左初基,法禁寬弛,豪族多挾藏戶口以為私附。遐繩以峻法,到縣八旬,出口萬餘。”
《南史·齊本紀·東昏侯紀》:“諸郡役人多依人士為附隸,謂之屬名。……凡屬名多不合役,止避小小假,並是役蔭之傢。”
魏晉南北朝時期,分割國傢戶口的,除豪族強宗外,還有佛教寺院和道觀。這時期是佛教大盛的時期,佛寺林立,佛教徒衆多。北魏末年和北齊時期,是北方佛教最盛的時期。北魏末有僧尼二百萬,北齊有三百萬。這些僧尼中絶大多數是逃避課役假冒入道的。
《魏書·釋老傳》:“正光以後,天下多虞,王役尤甚,於是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計之,僧尼大衆二百萬矣。”
《魏書·李孝伯傳》:“延昌末,……於時民多絶戶而為沙門。”
北齊文宣帝詔:“乃有緇衣之衆,參半於平俗;黃服之徒,數過於正戶。”
南朝梁武帝時,是南朝佛教鼎盛的時期,佛教寺院分割了大量戶口,除僧尼外,有所謂白徒、養女,其實都是佛教寺院的依附民。《南史·郭祖深傳》:“祖深,……以為都下佛寺五百餘所,窮極宏麗。僧尼十餘萬,資産豐沃。所在郡縣,不可勝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畜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幾亡其半。……恐方來處處成寺,傢傢剃落,尺土一人,非復國有。”
北魏時佛寺又有寺戶和僧祇戶。寺戶是奴隸,僧祇戶是佛寺的依附民。數量也是很多的,《魏書·釋老志》:“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粟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及饑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帶營田輸粟。高宗並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矣。”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序言 | 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 | (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 | (二)國人 | (三)衆、庶、民 | (四)私徒屬 | (五)隸臣妾 | (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 | (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 (三)公田和私田 | (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 | 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 (二)城邦國傢 | (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 (四)禮、刑、兵、稅、役 | 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