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食文化 》 盐与文明 》
12.细盐峻法(8)
王仁湘 Wang Renxiang
宋神宗时,东南地区也实行盐钞法,买解盐发解盐钞,买东南盐发末盐钞。末盐钞由京师榷货务发行。崇宁以后,蔡京执政,盐钞法普遍推行于东南地区。随着官府加紧聚敛,滥发盐钞,钞与盐失去均衡,商人持钞往往不能领盐。蔡京又印刷新钞,令商人贴纳一定数量的现钱,换领新钞。此举加重了商人负担,并使盐钞失去信用。
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蔡京创行盐引法,用官袋装盐,限定斤重,封印为记,一袋为一引,编立引目号簿。商人缴纳包括税款在内的盐价领引,凭引核对号簿支盐运销。引分长引短引。长引行销外路,限期一年,短引行销本路,限期一季。到期盐未售完,即行毁引,盐没于官。这引仍是变相的新钞,当时盐引又称钞引,在盐钞取盐凭证的基础上增加了官许卖盐执照的性质,并在行销制度方面更为严密。
盐引法在南宋一直继续实行,但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赵开在四川创行的盐引法则略有不同。井户煮盐不立课额,商人纳钱请引,缴纳引税、过税、住税,向井户直接买盐出售。官置合同场负责验视、秤量、发放,以防私售,并征收井户的土产税。废除官买民盐然后卖给商人的中介环节,直接征收井户和盐商的税钱。为了保证食盐专卖制度的贯彻执行,官府还规定了各产地食盐的贩卖区域,越界、私卖、私制和伪造盐引,超额夹带食盐者都予严惩。
宋朝盐法较唐朝更为完备和严密,盐利收入更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源。南宋淮浙钞盐史的序幕,在高宗称帝前已经揭开。《宋史·张悫传》说,高宗为兵马大元帅时,建议元帅府印给盐钞,不过旬日,得缗钱五十万佐军。大元帅府卖钞换钱的办法,本来是高宗即位前为应付急需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但高宗即位以后,在金军追逐下东逃西窜,这权宜之计,居然变成了惯用的手段。为了躲避金军的追逐,高宗和孟太后等曾逃经多处,先后至扬州、镇江、建康(江宁)、越州、明州、温州、吉州、杭州等地。这些地方,都一度成为卖钞中心。
南宋朝廷的第一个中央专卖机构,设在真州(江苏仪征)。这一专卖机构的名称,先为“提领措置真州茶盐司”,后来改作“真州榷货务”(《宋会要·食货》)。真州榷货务建立之际,虽然宣布停止大元帅府印钞卖引,但汴京当初发行的淮浙盐钞,仍继续流通。为了通过真州卖钞而直接获得较多的现钱,高宗于建炎元年(1127)六月下令,将淮浙盐场的海盐分为两半,一半支付给真州钞客,一半支付给持京钞的人。南宋朝廷的第二个专卖中心,设在扬州。扬州之后的第三个专卖中心,是建康府。第四个专卖中心,是越州(今绍兴)。第五个专卖中心,是临安府。第六个专卖中心,是建康府。第七个专卖中心,是镇江。第八个专卖中心,是真州。这些经销淮浙盐钞为主的榷货务,是随高宗逃遁与回归路线沿途设置的,这是战争时代的特例。
盐钞
宋代盐法行“入中法”,推行盐钞,盐钞是由唐代飞钱发展而来,是“入中法”下盐商通过“入中”取得的一种作为支盐贩卖凭证的信用票据。盐钞初名交引、券、要券、盐引等,自仁宗庆历元年(1041)始称盐钞。盐钞是一种支盐贩卖的信用票据,随着不断发行及自身体系的完善,盐钞出现了货币化趋势,逐渐具有货币的基本功能。
西北地区属铜铁钱并行区,由于铁钱笨重而难以携带,“不可流转”,因此“常赖盐钞以为用”。官府对盐钞的货币化是认可的,在这一区域盐钞已是“公私通用”。所以北宋时期,沈括和孙觉等官员一致主张“(盐)钞可以为币”。
收藏在日本的一张宋代钞版,上面既无年份,也没有名称,金额也是发行时填写。上面有文字“除四川外许于诸路州县公私从便主管并同见钱七百七十陌流转行使”,它就是主要在四川以外广大地区流通的盐钞。这张钞版证明宋代盐钞确已高度货币化,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货币的作用(《中国历代货币》图版49)。
上一页
[返回目录]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1.玄滋素液(1) | 1.玄滋素液(2) | 1.玄滋素液(3) | 1.玄滋素液(4) | 1.玄滋素液(5) | 1.玄滋素液(6) | 1.玄滋素液(7) | 1.玄滋素液(8) | 2.穿井取卤(1) | 2.穿井取卤(2) | 2.穿井取卤(3) | 2.穿井取卤(4) | 2.穿井取卤(5) | 2.穿井取卤(6) | 2.穿井取卤(7) | 2.穿井取卤(8) | 2.穿井取卤(9) | 3.煮海熬波(1) | 3.煮海熬波(2) | 3.煮海熬波(3) | 4.阳光产品(1) | 4.阳光产品(2) | 4.阳光产品(3) | 5.造盐者:盐丁(1) | |
| 第 [I] [II] III [IV]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