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思考 周國平自選集   》 消費=享受?      周國平 Zhou Guoping

  我討厭形形色色的苦行主義。人活一世,生老病死,苦難夠多的了,在能享受時 憑什麽不享受?享受實在是人生的天經地義。蒙田甚至把善於享受人生稱作"至高至聖的美 德",據他說,愷撒、亞歷山大都是視享受生活樂趣為自己的正常活動,而把他們叱咤風雲 的戰爭生涯看作非正常活動的。  然而,怎樣纔算真正享受人生呢?對此就不免見仁見智了。依我看,我們時代的迷誤之一是 把消費當作享受,而其實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我並不想介入高消費能否促進繁榮的爭論, 因為那是經濟學家的事,和人生哲學無關。我也無意反對汽車、別墅、高檔傢具、四星級飯 店、KTV包房等等,衹想指出這一切僅屬於消費範疇,而奢華的消費並非享受的必要條件, 更非充分條件。  當然,消費和享受不是絶對互相排斥的,有時兩者會發生重合。但是,它們之間的區別又是 顯而易見的。例如,純粹泄欲的色情活動衹是性消費,靈肉與共的愛情纔是性的真享受;走 馬看花式的遊覽景點衹是旅遊消費,陶然於山水之間纔是大自然的真享受;用電視、報刊、 書籍解悶衹是文化消費,啓迪心智的讀書和藝術欣賞纔是文化的真享受。要而言之,真正的 享受必是有心靈參與的,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謂"靈魂的愉悅和升華"的因素。否則,花錢再 多,也衹能叫做消費。享受和消費的不同,正相當於創造和生産的不同。創造和享受屬於精 神生活的範疇,就像生産和消費屬於物質生活的範疇一樣。  以為消費的數量會和享受的質量成正比,實在是一種糊塗看法。蘇格拉底看遍雅典街頭的貨 攤,驚嘆道:"這裏有多少我不需要的東西呵!"每個稍有悟性的讀者讀到這個故事,都不 禁要會心一笑。塞涅卡說得好:"許多東西,僅當我們沒有它們也能對付時,我們纔發現它 們原來是多麽不必要的東西。我們過去一直使用着它們,這並不是因為我們需要它們,而是 因為我們擁有它們。"另一方面呢,正因為我們擁有了太多的花錢買來的東西,便忽略了不 用花錢買的享受。"清風朗月不用一錢買",可是每天夜晚守在電視機前的我們哪裏還想得 起它們?"何處無月,何處無竹柏,但少閑人如吾兩人耳。"在人人忙於賺錢和花錢的今天 ,這樣的閑人更是到哪裏去尋?  那麽,難道不存在純粹肉體的、物質的享受了嗎?不錯,人有一個肉體,這個肉體也是很喜 歡享受,為了享受也是很需要物質手段的。可是,仔細想一想,我們便會發現,人的肉體需 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構造所决定的極限的,因而由這種需要的滿足而獲得的純粹肉體性質的快 感差不多是千古不變的,無非是食色溫飽健康之類。殷紂王"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但他 自己衹有一隻普通的胃。秦始皇築阿房宮,"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衹有五 尺之軀。多麽熱烈的美食傢,他的朵頤之快也必須有間歇,否則會消化不良。多麽勤奮的登 徒子,他的床笫之樂也必須有節制,否則會腎虛。每一種生理欲望都是會饜足的,並且嚴格 地遵循着過猶不足的法則。山珍海味,揮金如土,更多的是擺闊氣。藏嬌納妾,美女如雲, 更多的是圖虛榮。萬貫傢財帶來的最大快樂並非直接的物質享受,而是守財奴清點財産時的 那份欣喜,敗傢子揮霍財産時的那份痛快。凡此種種,都已經超出生理滿足的範圍了,但稱 它們為精神享受未免肉麻,它們至多衹是一種心理滿足罷了。  我相信人必定是有靈魂的,而靈魂與感覺、思維、情緒、意志之類的心理現象必定屬於不同 的層次。靈魂是人的精神"自我"的棲居地,所尋求的是真摯的愛和堅實的信仰,關註的是 生命意義的實現。幸福衹是靈魂的事,它是愛心的充實,是一種活得有意義的鮮明感受。肉 體衹會有快感,不會有幸福感。奢侈的生活方式給人帶來的至多是一種淺薄的優越感,也談 不上幸福感。當一個享盡人間榮華富貴的幸運兒仍然為生活的空虛苦惱時,他聽到的正是他 的靈魂的嘆息。  1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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