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家类 佛 Buddha   》 第74節:被遺忘了的"路綫鬥爭"(13)      季羨林 Ji Xianlin

  荷蘭學者剋恩討論過吃肉問題Heinich Kern, Der Buddhlsmus und seine Geschichte in Indien, übes, yon Hermann Jaeobi,2 Bde. Leipzig, Otto Schulze, 1882.1884, Ⅱ. Bd. s?73ff?。,我在這裏簡略地介紹一下他的看法。他認為,雅利安人最初是吃肉的,後來逐漸形成了一種想法:不吃肉是有功德的(verdienstlich)(這種解釋沒有搔着癢處--羨林)。佛允許和尚吃魚肉,但是條件卻令人費解(unverst?ndlich),條件中沒有包含着生病。婆羅門允許吃魚肉,苦行者不允許,他在這裏引用了一些法論的說法Heinricb Kern, Der Buddhismus und seine Geschichte in Indien, ǖbes, von Hermann Jacobi,2 Bde? Leipzig,Otto Schulze, 1882,1884.p. 74 註。。波羅提木叉(Pratimok s·a)禁止吃肉和蜜,說明這些律條製訂時,苦行者們不願脫離時尚,願意被人們視作高貴者(?rya)。吃肉和蜜容易惹起人們的譏諷和閑言閑語。不吃牛奶,說明釋迦族子比婆羅門苦行者還要嚴厲。印度人自己承認,少吃或不吃肉類食物的習慣是在佛涅槃以後纔興起來的。在古代詩歌和法論中,可以找到很多聖人們的故事,說明他們是吃肉的,甚至親手殺牲。吠陀時期,殺牲祭祀,習以為常,當然更談不到什麽禁食肉類。剋恩對吃肉問題的意見大體上就是這樣。
  吃肉問題是很復雜的,我不再詳細討論。我衹想再指出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佛典中頻繁談到"六群比丘"吃美食,受到白衣非教徒的譏諷。佛祖因而製訂律條,禁比丘食美食。有的佛典還規定了吃肉的條件。我舉一個例子。《摩訶僧祇律》捲三十一、三十二就規定了不能吃人肉、狗肉、馬肉、象肉、竜肉等等一係列的肉。最有趣的是規定;"若言已為阿闍梨殺者不應食。若言:'尊者!我為祠天,故殺。'食不盡,與,得食。"(22,486a)總之,自殺不能吃,教(別人)殺不能吃,為殺("為殺者為比丘殺")不能吃。換句話說,倘非這三殺,和尚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大吃其肉了。我覺得,其中的心理活動是非常有趣的,非常值得研究的。中國古有"君子遠庖廚"的明訓。據剋恩說,緬甸僧侶吃肉,罪孽不在食者,而在殺者。中國古代有"肉食者"這樣一個名詞,指的是吃肉的"上等人",也就是"君子",這些人衹吃不殺,享受了美味,又沒有宗教上或者道義上的責任。多麽圓通靈活!看來如來佛也得歸入這一類之中。在另一方面,提婆達多卻果斷明確地規定"盡形壽斷肉",不但斷肉,連酥乳都不吃。這是他與釋迦牟尼根本對立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b?提婆達多思想的分析
  提婆達多的思想與他的五法有密切的聯繫。《破僧事》捲十說:"於是提婆達多謗毀聖說,决生邪見,定斷善根。'但有此生,更無後世。'作是知已,於其徒衆別立五法。"(24,149b)這裏清清楚楚指明了二者的關係?提婆達多的根本思想就是:"但有此生,更無後世。"這使我們立刻就想到六師之一的晡剌拿。我在上面已經多次提到提婆達多與晡剌拿是最親密的好友。他們倆都被釋迦牟尼的徒子徒孫們打入十八層地獄。他們的思想有非常類似,甚至完全一致的地方,是很自然的。晡剌拿的學說在佛經中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我在這裏舉幾個例子。《長阿含經》捲十七《沙門果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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