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国人史纲   》 六 三位巨子      Bai Yang

  我们再回到学术的领域。
  大黄金时代百花怒放、光芒四射的学术界,各种哲学和各种政治思潮,在本世纪(前四)更为辉煌灿烂。吴起、孙膑、公孙鞅、苏秦、张仪一系列英雄人物的际遇事迹,说明新的思潮中最进步的一部分已经得到付诸实施的机会和发生推动社会的力量。
  传统的贵族统治在迅速崩溃,平民中高级知识分子的地位在国内和国际,开始成为政府的主要支柱。以致各国君主都以延揽他们作为重要的国策。齐王田辟疆,当他在位的八、九十年代期间,在首都临淄(山东淄博东)稷门附近,建筑一个庞大的国际学人区,称为“稷下馆”,专用来招待各种专家。这个稷下学人区中,街道宽广,楼厦相连,每位学人都有一份等于政府国务官(大夫)的薪俸。所以在本世纪(前四)后期,齐王国的文化水准最高,人才最盛。
  学术不但已获得自由研究的环境,也获得社会的尊敬,各家各学派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我们无法详细叙述,因为它是中国思想史上的精华,大黄金时代的主要成就之一,有千万种专门著作表达官。我们只能具体的介绍在本世纪(前四)后期出现最有影响力的三位巨子,作为代表。
  这三位巨子是:儒家孟轲、道家庄周和诗人屈原。
  孟轲,邹国(山东邹城)人,鲁国三桓之一的孟孙的后裔,是孔丘的第四代门徒,属于稷下学人的行列。他富有财产(这财产来自于奴隶或来自于土地,还不得而知),生活豪华,当他游说各国时,乘车数十辆,仆从和门徒百余人,声势夺人,纵使宰相出巡,也不过如此,这跟苏秦、张仪以及其他平民出身的贫穷学人,迥然不同。
  儒家学派的理论体系,发展到孟轲而完全成熟。修正是有的,如孔丘的正名主义在孟轲学说中已被贬为次要,因为贵族没落,平民(包括奴隶)升起已成定局,硬把“楚王”正名为“楚子”的时代已经过去,再不能维持固有的名份了。但孔丘的崇古精神,孟轲却全部继承,而且更发扬光大。
  孟轲最主要的政治思想,是分辨“义”、“利”,即坚持一切以仁义为基本,强烈地反对功利。我们不能单凭字典上孤立的解释去了解仁义功利的区别,必须在实践中去了解它。
  纪元前三二○年,孟轲晋见魏王国国王魏囗,魏囗问他说:“你老人家不远千里而来,有什么利于我们国家的吗?”孟轲回答说:“大王何必说利,只要说仁义就够了。大王说:‘怎么利我的国家?’大臣们说:‘怎么利我的家族?’平民说:‘怎么利我自己?’上下都争夺利,你的王国就危险了。万辆战车的王国,杀他君主的,必是拥有千辆战车的大臣。千辆战车的王国,杀他君主的,必是拥有百辆战车的大臣。假如大家只讲仁义,不讲功利,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魏囗当时的反应是可想而知的,孟轲在魏王国的游说彻底失败。
  从上面这番说话可看出孟轲反对功利,但他的仁义理论却仍然建筑在功利的基础之上。孟轲又说:“为国家开辟上地,充实国库的人,现代人称他们是英雄,古人称他们是民贼。为国家缔结联盟,攻战必胜,现代人称他们是英雄,古人称他们是民赋。”这种民贼必须排斥,于是孟轲声言:“勇敢善战的将领,应处死刑。能广结盟国的外交家,应处次一等的刑。垦荒拓地的移民,应处再次一等的刑。”孟轲这段话,可能是对某一种特定的事情有感而发。但一旦实行起来,结果将是一种悲惨的场面,那就是:为国家图富强,为人民谋福利和为抵抗侵略,捐躯战场,折冲国际的英雄和外交家,都成了民贼,要被铲除。
  崇古是儒家的中心思想,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九十年代时,滕国(山东胜州)国君姬定公逝世,他的儿子姬文公即位,向孟轲请教:他应该为他的国家做些什么?孟轲指示姬文公首先应该“服三年之丧”,必须为死去的老爹穿三年孝服,在此三年期间,不准吃肉饮酒,不准听音乐,不准跟妻子同房,不准参加任何社交活动,不准处理任何公私事务——这一项最重要,一处理公私事务,便是功利,不是仁义了。更不准从事任何劳动,只准穿粗布衣服,盖粗布被。睡在草地上或木板上,专心专意的悲哀,最好是悲哀到骨瘦如柴,口吐鲜血,或昏迷不醒。这种行为被称为“孝道”,是达到仁政的必要步骤,也是仁政的具体表现,国家由此即可治理。
  但孟轲的基本思想是民本主义的,他严厉地谴责暴君,他认为暴君并不是君主,而只是一个“独夫”,人民推翻他、甚至杀掉他都是合理的。——孟轲这种突破时代的主张,曾引起以后很多帝王的不悦,直到纪元十四世纪末叶,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还为了孟轲这种激烈的思想,大发雷霆,下令把孟轲逐出圣庙。
  孟轲卓越的贡献在于他强调经济成长的重要性,认为经济衰退,道德即跟着衰退;道德衰退,社会秩序即不能维持,国家即受到伤害。政府和君主的第一桩重大的责任,是使人民安居乐业。如何使人民安居乐业,孟轲提出“仁政”,他主张尽量少用刑罚,尽量减少赋税,使人民安息。他厌恶他所处的战国时代,希望回到古时候儒家学派所称颂的伊祁放勋和姚重华时代。
  孟轲在下世纪(前三)初逝世,跟当时大多数失败的游说之士一样,没有人注意他。可是他的言论被门徒们记载,定名《孟子》。大黄金时代结束后,被儒家学派尊为经典之一,孟轲才被人记起来,而且尊奉到仅次于孔丘的地位,被称为“亚圣”——第二位或次一等的圣人。
  庄周,宋国人,曾经在他的故乡蒙县(河南商丘)当过低级的地方官员(漆园吏)。他跟李耳没有丝毫渊源,但他大体上尊崇李耳的学说,而在程度上更为极端。李耳的思想是逃避的,认为逃避即进攻。庄周的思想则是颓废的,认为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发生的,都是正当的。他说:“鸭子的腿虽然太短,你给它接长,它必然害怕。白鹤的脖子虽然太长,你给它截短,它一定悲哀。凡是长的不要强迫它短,凡是短的不必强迫它长。”所以连逃避都懒得去做,而只求苟且地活下去,任凭外在形势的宰割辱弄,自己只保持精神胜利。
  庄周反对对任何事情认真,因为世上根本没有真。他说。“我们两个人争执,你胜了我,就是你对了吗。我胜了你,就是我对了吗。可能两个人都对了,也可能两个人都错了,没有人能作公正的判断。使赞成你的人判断,他既然赞成你,怎么能公正。使赞成我的人判断,他既然赞成我,怎么能公正。使反对我们的人判断,他既然反对我们,那就更无法公正。我们连谁是谁非都不知道,怎么能依靠是非。”
  是非无法肯定,善恶自然也无法肯定,所以也不必发扬善和反对恶。不但抽象的事物如此,庄周认为他自己这个人是否存在,同样的也都无法肯定。有一天,他做了一二个梦,梦见变成蝴蝶,飞来飞去,十分快乐。醒来之后,他就宣称他弄不清是他在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在梦中变成了他。据说楚王华商曾请他去当宰相,他不肯去,他说,他宁愿当一个在污泥中爬行的活乌龟,而不愿当一个被敬奉在神庙里的死乌龟。庄周的妻子逝世,他并不悲哀,反而敲着盆子高歌。在他看来,死亡跟生存没有差异。
  庄周没有门徒,他的著作《庄子》,据说是由他自己写出来的。后世崇拜他的学人,拿来跟李耳的《老子》——《道德经》,并列为道家的经典。他们的学说,并列称为“老庄哲学”。道家学派发展到此,也完全成熟。
  ——孟轲把纪元前二十四、二十三世纪黄帝王朝第六任唐尧帝伊祁放勋和第七任虞舜帝姚重华,纳入儒家系统,努力崇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道家学派的学者把纪元前二十七世纪黄帝王朝第一任黄帝姬轩辕也纳入道家系统——以后便把他纳入道教炼金术、长生术的巫师系统,并替他写出相当多的著作。所以除了“老庄哲学”外,对道家思想也称“黄老哲学”。伊祁放勋、姚重华、姬轩辕在地下如果知道他们被化妆的如此伟大,一定乐不可支,恐怕要大大的干上一杯。
  屈原,楚王国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留下名字的文学家和诗人。他在楚王囗槐政府中担任高级官员,负责文书方面工作,楚王国的文告法令,都由他执笔。但他得罪了最有权势的宦官靳尚——张仪所以能把囗槐像呆瓜一样玩弄于手掌之上,全靠贿赂这位宦官。屈原反对囗槐的这种外交政策,使靳尚大不愉快,他告诉囗槐说:“屈原太轻浮了,你吩咐他做的事,他常夸口说非他不行,闹的全国皆知。”囗槐把屈原贬黜,命他担任较低的职务(三闾大夫)。下世纪(前三)第二年(前二九九)秦王赢稷邀请囗槐到武关(陕西商南)会谈,屈原反对,囗槐也不想去,但他的幼子囗兰恐怕开罪强邻,力劝老爹前往。结果囗槐在武关被囚,屈原就对囗兰抨击,囗兰恼羞成怒,把屈原贬窜到南方蛮荒地区。屈原走到汨罗江(湖南汨罗),痛恨政府的腐败无能,感伤自己因太忠心而获罪,于是把石头绑在自己身上,投水而死。
  ——这是一个爱国诗人之死,他投水的那一天是阴历五月五日,后来中华人称这一日为“端五节”——当时人们称初一日初二日……为端一端二……每逢端五节,江南一带广泛地举行划船竞赛,表示对屈原的营救工作,一直进行不辏
  屈原的长诗《离骚》,叙述他对国家的热爱和悲愤,大部分使用楚王国的方言,即在当时,虽然仍用的是汉字,但不经过注释,一般人也不容易了解。屈原以后的诗人还有宋玉、景差,后人把他们的作品集成一书,名为《楚辞》,即《楚王国诗歌选集》,《离骚》是其中的第一篇。跟北方文学《诗经》对称。
  《楚辞》是具有异国情调的南方乡土文学,保留着楚王国的风俗习惯和特别的语法。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   
柏杨历史研究丛书总序第一章历史舞台
一 空中·马上二 河流·湖泊
三 山四 沙漠·万里长城
五 城市六 地理区域
七 演员第二章神话时代
一 开天辟地二 五氏
三 东西方世界第三章 传说时代
一 黄帝王朝二 姬轩辕
三 伊祁放勋与姚重华四 东西方世界
第四章 半信史时代一 纪元前二十三世纪
二 纪元前二十二世纪三 纪元前二十一世纪
四 纪元前十九世纪五 纪元前十八世纪
No.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10]   [XI]   [XII]   [XIII]   [XIV]   Page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