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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评论 》 讀《金瓶梅》品明朝社會 》
三寸金蓮引時尚(2)
梅朝榮 Mei Chaorong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嚮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占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註。明朝的制度:“男子以讀書,女子以纏足與否”作為社會貧富階級的劃分。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麽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繫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 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被稱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淨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占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着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繫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麽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從此以後,纏足帶來的痛苦也越來越大,有道是:“小腳一雙,眼淚一缸。”但是,社會風尚如此,如果女孩子不纏足,就會被社會嘲笑、遺棄,甚至寺廟中的尼姑也不能免俗。 男人們沒有纏足的痛苦,自然可以放心欣賞,清代李漁寫道:“瘦欲無形越看越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女人為悅己者容,自然戮力同心,大纏小腳了。 清朝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衹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嚮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禁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 裹足之所以能在宋元明清流行不衰,是由於傳統農業到了後期,孕育出大量城市商鎮,原先在農村下田勞動的婦女,進入城市商鎮以後,家庭經濟來源由丈夫經商、入仕等途徑解决,婦女在傢裏專心帶養子女和從事傢務,尤其是有錢有勢人的家庭,婦女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婦女喪失了經濟獨立的生活能力,衹能隨男子的好惡而好惡。商業社會又滋生專門為男子服務的茶樓酒館及娛樂消遣的歌伎娼女,小足的女子步行起來婀娜多姿,成為男性畸形欣賞的玩物,一旦形成了風氣,是很難立即扭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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