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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駡最多的人和最多人駡的人--李敖 Most people curse curse most people - Li Ao 》
六、“二進宮”與“憂患之書”
陳纔生 Chen Caisheng
在國民黨官方的一手操縱下,李敖因蕭孟能告其財産侵占罪被復判有罪。 按照國民黨的出版法,發行人坐牢,就要變更發行人,重新登記。這樣,國民黨當局就可以“合法”地因判李敖坐牢而封殺《千秋評論雜志》於胎中。 於是,國民黨用輿論和法律對李敖形成的雙殺局面——從鬥臭到鬥倒,就這樣前後完成。 按照判决,李敖將於1981年8月14日起再坐6個月的牢。 這是李敖已經預料到的事情。1981年7月17日,李敖在準備第二次入獄的前夜,再一次回顧了自己一生的成長道路,充滿激憤地寫下了長文《被封殺的“人民公敵”》。他寫道: 《文星》被封殺以後,我陷入14年的大黴運,欲賣牛肉面而不可得,這是又一段一個人跟環境鬥、跟環境苦鬥的歷程。這段歷史,凄楚而慘烈,結論是:我還是我,李敖沒有變。前年我復出後,有兩次跟一堆大學生談話,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頭,當場指摘我,我笑着說:“我從大學畢業到今天,正好20年,不論環境怎麽打擊我,我頑強得很、堅定得很,我沒有變。我一個人,在跟團體鬥,20年下來,我還在鬥。你們呢?畢業後能繼續鬥五年,不改本色,還要鬥下去,還能鬥下去,我就服你們!” 多少年來,贊美的眼睛、挖苦的眼睛、嫉妒的眼睛、仇恨的眼睛、看好戲的眼睛……多少種眼睛在看着我,我低眉自詡、我橫眉冷對、我細嚼黃連不皺眉! 32年來,在這個島上,在東方之濱,我努力使自己不受一時一地的污染,保持自我,做特立獨行的大丈夫、男子漢,作為一個永不自滿的人,我覺得我做得不夠好。但是,一位曾被判過死刑的老者的一番話,又常常在我耳邊響起:“現在是團體對團體、組織對組織的時代,你衹是一個人,在這島上,誰又能比你做得更好?任何英雄豪傑,如果他衹是一個人在這裏,誰又能比你做得更多、更興風作浪?”① 此心無悔,此心不改,任何的艱辛和苦難都不能改變仁人志士的初衷。 李敖不怕苦難的折磨,不怕把牢底坐穿,他惟一的悲哀是不能被人民所理解: 作為一個來自白山黑水的人、作為一個午夜神馳於人類憂患的人、作為一個思想才情獨邁千古的人,我實在“生不逢時”。嚴格地說,我根本不屬於這個時代,就好像耶穌不屬於那個時代一樣。我本該是50年後纔降世的人,因為我的境界,在這個島上,至少超出50年。我同許多敵友,不是“相見恨晚”,而是“相見恨早”。今天的窘局,衹是他們媽媽小産和我媽媽早生的誤差。這一誤差,湊合了許多根本不該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許,衹有從這個謔畫的角度來看我難以見容於這個島,大傢纔舒服一點、開展一點,而作為“人民公敵”的我,也能苟活一點。 羅素在回憶中,特別提到蕭伯納“易卜生主義精華”(The Quintessence of Ibsenism)給他的印象。蕭伯納這本書,出版在1891年,是論易卜生最精采的一本。書中論易卜生《人民公敵》一節,尤其引人。易卜生《人民公敵》劇本,寫斯鐸曼為了宣傳真理,遭遇到愚昧勢力對他的全面迫害——從報紙拒登到印刷廠拒印,到演講會上被趕下臺,被撕破衣服,被丟石塊,寫盡了一個特立獨行先知的孤立與悲哀。① 面對周圍令人無奈的環境,李敖的心中在淌血,在流淚,他無法理解這一切,衹有從中外的先賢那裏尋找寄托了。他認為,自己如今的處境,一如易卜生筆下的“人民公敵”,遭遇到上上下下愚昧勢力的全面誤解與夾擊。他聯想起了在寫《老年人和棒子》的時代嚴僑老師對自己的勸告,想起了那篇《十三年和十三月》,在那篇文章中他曾寫道:“像一個賣藥遊方的孤客,我走到這社會裏來,十字街頭是那樣晦暗,我打開背囊,當衆吞下了不少苦藥。觀衆們說:‘恐怕藥太苦了!’我說:‘怕什麽呢?我吃給你們看!我還有一杯毒酒!’”如今,他真的要繼續喝下那一杯苦酒了!他在文星沉沒之後寫下的一首小詩《我們相信》,現在成了他的碑記和鼓舞: 我們相信: 他們衹是一種氣候, 像一陣陰天, 他們總要過去。 面對荒謬的判决,李敖並沒有屈服。他開始仔細研究繼續戰鬥的對策。他找到了國民黨出版法的一個漏洞,即若違犯當局出版法規定,對“新聞紙類”的刊物可以“定期停止發行”、“撤銷登記”,使你無限期停止;而對“書籍類”則衹能出版一本查禁一本,而不影響下一本書的出版。按照官方“出版法”第16條至22條之間的規定,作者可以自己出書,並且不需經過書店的登記。他想,如果能定期(“按期發行”)出書,在某種形式上不就與雜志一樣了嗎?而每月一書,十萬字的寫作量,且要堅持下去,顯然對一般作者來講是難以做到的。但要繼續戰鬥,也衹有這一條路可走了。不再辦雜志,而是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每月出版一本,這就是變相的《千秋評論》雜志了。國民黨當局除非重新修改出版法,不許作者每月出一本書,否則他們對此一點辦法也沒有,最多衹有期期查禁,根本無法吊銷雜志執照。 李敖想到了街頭那些流動不居的攤販,心中暗笑,覺得自己真要做一名文化界裏的攤販了。 此時,李敖在情場上又有了新的變化。他在與鬍因夢結束了短暫的婚姻後,先是由林清玄、陳彩鸞為自己介紹了一位漂亮的女秘書武慰先,之後不久,又結識了一位叫“汝清”的女子,是某留學生的新婚夫人,於是在坐牢之前,他與“汝清”有了16天的同居生活。他說“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婦私通”,他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正是達到了羅素《婚姻與道德》一書中的境界。並有詩為自己變化不定的性愛生活張目: 花開可要欣賞, 然後就去遠行。 唯有不等花謝, 才能記得花紅。 有酒可要滿飲, 然後就去遠行。 唯有不等大醉, 才能覺得微酲。 有情可要戀愛, 然後就去遠行, 唯有戀得短暫, 才能愛得永恆。 李敖以自己的行為實踐着自己那許多人不敢苟同的奇特的愛情觀。 與鬍因夢離婚後,由於李敖花了太多的時間在女人身上,他寫作的文章並不太多。在與“汝清”短暫的同居生活裏,李敖編好了6本《李敖千秋評論叢書》,請好友林秉欽轉給葉聖康的四季出版公司出版。告之要每月一本,如同拆開錦囊一般。這樣,雖然自己身處黑獄,可是鎖鏈豈能阻擋自己的存在。 就這樣,在他入獄後不久,《千秋評論叢書》第一期《千秋·冤獄·黨》順利與讀者見面。 入獄後的第二個月,他結識了獄中人員石柏蒼,在石的幫助下建立了秘密運出稿件的管道。於是,從第四期起,每期都有李敖的新作出現在雜志中。如有新作,就通過隱秘的渠道把他在牢中寫出的新稿送出來。這樣,在後幾期的《李敖千秋評論叢書》裏,竟期期有新文章出現。如《題泰國漫畫》、《中國式好人》、《我最難忘的一個流氓》、《黨外是誰喊出來的》、《給黨外人士上一課》、《文化美容、財政美容、司法美容》、《衹許我中央,不許你中央》、《夢做駱馬的自由》、《李詩四首》、《論褫奪狂——兼論政治犯是終身職》、《我的殷海光》、《“顯性偽君子”和“隱性偽君子”》、《“三毛式偽善”和“金庸式偽善”》、《從大軌跡評論人》、《這樣的法官配做院長嗎》、《方神父的驚人秘密》、《喜歡的與該做的》等等,總計有17篇之多,這17篇從秘密管道流出來的文字,是《千秋評論叢書》前六期中後三期的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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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新華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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