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结束后,不仅仅是在绿区,整个巴格达城区到处都可以看见流浪的小孩。他们中很大一部分都来自费卢杰,父母在战争中死去,留下孩子无所依托,只有在市区流浪,捡剩饭,乞讨为生。
餐厅里有个看花园的勤杂工,家住在绿区外面,我们叫他撒迪。有一次,我问他:“撒迪,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家一天生活费是多少?”
“我有5个孩子,1个老婆,每天需要3500第纳尔。”
一个孩子,在巴格达一天的生活费用,不到半个美金。在这些流浪的小孩子眼里,所有的美国人都是“ONE DOLLAR先生”(一美元先生,见面就是:给我一美元)。他们中有些人卖点口香糖,有些善良的美国人常常给他们钱,而不要他们的东西。
有一次餐厅打烊了,一家美国公司的工作人员最后一个走,在院门口被两个卖口香糖的小孩缠住了。他大方地掏出两张25000第纳尔的“红牛”——一张约合17美金——买下了小孩手里整盒的口香糖,然后转手从半人高的院门上塞给我,叮嘱道:“不要还给他们,不要让他们有被施舍的感觉。”
等这个善良的美国人走后,伊拉克小孩找我想要回口香糖。我挥挥手,按照美国人交待的,没有把糖还给他们——不知道若干年后,他们长大成人,是否还能记得:这是一笔生意,而不是施舍。
伊拉克经过长期的经济封锁,加上战争,青年人,特别是小孩子,对钱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异化。他们简单地认为,钱,有就好,不管是敲诈来、是骗取来还是偷来的,都不重要。
有一次,餐厅来了三个伊拉克警察,掏了2000第纳尔,要买3瓶啤酒——不到两美金,一瓶都不够。我告诉他们,这个价钱,一瓶都买不到。有个家伙手按在桌上,反问我:“你知道我是谁?我是伊拉克警察!”
“知道,”我看着他,丝毫不害怕,“但不卖给你!”
警察尚且如此,一般的小孩子就可以想象了。我们的餐厅里曾经充满了卖口香糖、DVD和劣质手表的小孩子。有时候,美国人放在桌上的小费、手机、相机也被他们顺手偷走。
美国人丢了东西心疼,可平时又要表现自己的爱心——看见我们驱赶小孩子,不准小孩子进餐厅,他们都不高兴,所以有时候我们抓到了偷东西的,也不敢打骂,只好放任自流。
最开始,出来流浪的都是胆子很小的孩子,到了后来,他们见得越多,胆子越大,都敢硬闯检查口,知道美国兵不敢打他们。他们越来越不看得上美国兵,碰到要钱不给就破口大骂,发展到巅峰时期,美军的悍马车都被偷走了三辆(呵呵,绿区只分到一辆)。那段时间,美军在手忙脚乱地换密码——钱是小事,美军就怕通讯密码落到了扎卡维手里。
由于这种事情时常发生,美军下决心治理伊拉克流浪儿。为此,绿区骤然设置了很多检查口,大批伊拉克警察专门负责赶小孩。往往是美国兵和伊拉克警察一起行动,美国兵不敢打,有些伊拉克警察却对着自己的同胞娃娃拳打脚踢。我们经常看到伊拉克小孩劈里啪啦从我们门口跑,伊拉克警察抓了他们往车里一塞,但第二天交点钱又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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