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类 《詩經》心得   》 第70節:第六章(11)      劉緒義 Liu Xuyi

  而毛公也好,孔子也罷,他們又都是離《詩經》時代最近的。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二者在對這首詩的理解上又存在着不同的看法,這又是為什麽?
  種種疑問,無不令人睏惑。
  按照現代人的理解,至少令人産生這樣一種疑問,那就是:如果僅僅一個女子外出采葛,會要那麽久嗎?不過就一兩天的工夫就回來了。如果時間不久,夫妻之間或者戀人之間何以會産生如此強烈的思念或牽挂呢?衆所周知,即便是熱戀中的男女,也不大可能天天廝守在一起,一時一天都不分開呀。一兩天,或者五六天的分離至於産生那麽強烈的思念衝動嗎?從心理學的角度講,“一日三秋”的時空落差絶不是突然之間發生的,相反它也是日積月纍逐漸纍積而成的,或者就是由潛意識裏對心愛的人有一種不踏實感而引發的。
  這裏面必然有着難以言說的背景或者玄機。
  這背後便是隱藏在詩人心底裏的一種巨大的恐懼感。
  那麽,這是一種什麽樣的恐懼感?是擔心愛妻(愛人)會有什麽生命危險?還是如《毛詩序》裏面所說的“懼讒”?
  要弄清這其中的奧妙,還得回到這首詩的首句“彼采葛兮”。
  從諸傢的解釋來看,分歧最大的地方也在這裏。有把它當作起“興”句的,有把它當作“賦”的,還有把它看作“比”的。如果認為詩旨是思念愛人的話,那麽這句便是賦:“那采葛的人啊,一天不看見她,就好像分開了三個月。”但是一般情況下,詩經中的“賦”句往往不會換字,“賦”是直陳其事,我們常見的衹有“興”句可以換字。否則的話,詩中詩人思念的對象就變得有了不確定性,到底是采葛的那個還是采蕭的那個抑或采艾的那個呢?但作為“興”的話,這種不確定性就不存在障礙。如詩經第一首《關雎》:“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瑟瑟友之。”詩中的“窈窕淑女”作為賦,始終是確指的。
  其次關於這個“彼”字。《詩經》中“彼”字共226處,無一例是直接用為人稱代詞的,或代人,或代物,或代事,其指代對象都一定見諸上下文或本句。
  在這裏,就有兩種可能,一則“彼”是代人,那麽“采葛”便應理解為“采葛之人”。一則“彼”是代事,也就是指“采葛”之事。
  《毛詩序》是把它看作是代事的。事實上,《詩經》中沒有以“X”指稱“X之人”的用法。那麽,這首詩我的理解應該是:
  那種采葛之事啊,一天沒有見到,仿佛隔了三月了。
  那種采蕭之事啊,一天沒有見到,如同過了三季了。
  那種采艾之事啊,一天沒有見到,如同隔了三年了。
  至於“采葛”、“采蕭”、“采艾”都是些什麽事呢?毛傳用“所以為絺綌”、“所以共祭祀”、“所以療疾”為釋,這就具體簡明地說明了采葛、采蕭、采艾的用途和目的所在。
  《周禮·天官·屨人》載王後亦服“葛屨”。《儀禮·士冠禮》載,士在夏季要穿葛屨。這些都表明葛可以織布做屨,是《詩經》時代貴族人等重要的衣着原料。
  《周禮·天官·甸師》載:“祭祀,共(供)蕭茅”。《禮記·郊特牲》篇謂:“蕭合黍稷,臭(嗅)陽達於墻屋。故既奠(薦)然後焫蕭合羶(馨)薌(香),凡祭慎諸此。”這裏是說,祭祀的時候要用蕭混合些黍米飯,將其焚燒,讓香氣彌漫於墻屋各處,所以薦酒之後仍然要用蕭混合些脂油焚燒。
  《孟子·離婁上》篇有“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朱熹註:“艾,草名,所以灸者,乾久益善。夫病已深而欲求乾久之艾,固難卒辦,然自今畜之,則猶或可及。”可見,孟子時尚且要保存歷時長久之幹艾,以備醫病時急用。
  可見上述三事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不大的事,要是沒有別的緣故,正常的話,應該是天天可以見到的。詩人顯然是以這類情況起興,來喻臣子若是正常的話,應該是天天可以和君見面的,但如果有了讒言,再親密的君臣也會因此而生疏起來。這就是《毛詩序》所言的“事雖小,一日不見於君,如三月不見君,憂懼於讒矣”的諦奧所在,朱熹、姚際恆輩都錯解了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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