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鉴赏 唐詩百話   》 70.元稹豔詩:會真詩      施蜇存 Shi Zhecun

  白居易生於大歷七年(公元七十二年),元稹生於大歷十四年,小白居易七歲。元稹卒於大和五年(元八三一年),壽五十三。白居易卒於會昌六年(公元八四六年),壽七十五。白居易於貞元十四年(公元七九八年)進士及第,授官秘書省校書郎。元稹沒有成進士,十五歲,明兩經及第;二十四歲,中書判第四等,授官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公元八O六年)四月,憲宗策試製舉人,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登第者十八人,元稹為第一,拜右拾遺。白居易也參加科試,考試成績入第四等,授盩厔縣尉。元和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為學士,三年五月,拜左擡遺。元稹為右拾遺後,以上疏論事激直,為執政所忌,出為河南縣尉。丁母憂。服除,拜監察御史。元和五年,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白居易為拾遺後,亦屢次上疏,諫論朝廷大事。元稹因得罪執政及宦官被貶,白居易曾上疏極諫。元和五年,秩滿改官,除京兆府戶曹參軍。六年四月,丁母喪。九年鼕,入朝,授太子左贊善大夫。十年七月,宰相武元衡在上朝時被刺死於路上。白居易首先上疏,請急捕賊以雪國恥。這一舉措,得罪執政者及幕後人物,被貶官,出為江州司馬。同年,元稹亦改官通州司馬。元和十三年鼕,量移忠州刺史。十四年三月,元稹、白居易及其弟行簡相會於峽口,停舟夷陵三日,置酒賦詩,戀戀不忍別。本年鼕,白居易蒙召還京師,拜司門員外郎。十五年,轉主客郎中,知製誥,加朝散大夫。同年,穆宗即位,改元長慶,讀元稹詩,大悅,即日命稹為祠部郎中,知製誥。所謂知製誥這個官職,知,就是擔任,製誥是皇帝的命令文書。知製誥就是專管起草皇帝的命令文書。這個任務,嚮來是由翰林學士草稿後,從宰相辦公的中書省呈送皇帝批閱的。元稹不是進士出身,不能為翰林學士。現在穆宗以元稹為祠部郎中而知製誥,這就使朝廷上群衆嘩然,以為“書命不由相府”,群衆非常輕視他。但是元稹草擬的製誥,文體古雅,與當時一般的公文絶然不同。於是大傢非但沒有話說,而且爭相摹仿。從此改革了製誥的文體。當時人對這種文體稱之為長慶體。這是長慶體的本義。宋元以後,被誤認為與元和體同義了。元稹在穆宗的恩寵之下,再次升官,不久就召入翰林,為中書捨人,承旨學士。這是破格遷升,沒有進士出身的人,一般不可能被任命這個官職。但是,正在被朝野譏笑的時候,穆宗又於長慶二年(公元八二二年)以元稹為權翰林學士、工部侍郎,拜平章事。所謂拜平章事,就是宰相了。因此,朝野群衆,無不輕笑,以為元稹無此資望。終於在長慶三年,為小人誣陷,罷相,出為同州刺史。長慶元年、二年,白居易與元稹同在朝中,長慶三年七月,白居易求外任,出為杭卅刺史,元稹也從同州刺史轉官越州刺史。杭、越鄰境,二人又多詩筒往來。文宗大和三年(公元八二九年)元稹被召還京,為尚書左丞。四年正月,出為鄂州刺史。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暴疾一日而卒。白居易在杭州三年秩滿,除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寶歷二年(公九八二六年),又出任蘇州刺史。文宗即位,改元大和,徵拜白居易為秘書監,贈金紫。大和二年,轉刑部侍郎。三年,稱病歸洛陽,求為分司。不久,除太子賓客。五年,除河南尹。七年,又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從此絶意仕宦,優遊養老。開成初,授太子少傅。會昌中,請罷太子少傅,以刑部尚書致仕。大中元年(公元八四七年)卒。
  元稹與白居易的官運,幾乎一模一樣。二人都受到穆宗皇帝的器重,因為穆宗李恆自己也喜歡做詩。但儘管有皇帝的恩寵,把他們升擢到朝中高位,卻敵不過執政者排擠,屢次被貶斥去做地方官。元、白二人在同為拾遺時,就成為詩友,二十多年間,互相唱和的詩,不下數百首。彼此各受影響,詩的風格、題材,多有相同處。白居易作《長恨歌》,元稹有《連昌宮詞》,白居易作《琵琶行》,元稹有《琵琶歌》,白居易作《霓裳羽衣歌》,元稹有《何滿子歌》。二人對於詩的理論,也大體一致。白居易有《與元九書》,元稹有《敘詩寄樂天書》,都是在互相往還的書簡中,各自敘述了自己對於詩的觀點。他們都主張詩應當有諷諭比興的作用,白居易作了《秦中吟》十首、《新樂府》五十首,元稹有《樂府古題》十九首、《新樂府》十二首,都是他們理論的實踐。
  《白氏長慶集》按詩的內容分為諷諭、感傷、閑適三類,但在編後集時就不用這個分法,仍分為格詩、律詩二類。元稹在元和七年,把他的詩分為十體,但後來編集時也不用這個分法,而分為古詩、律詩、樂府、傷悼詩四類。
  元稹的十體分法,事實上衹有八體:
  古諷旨意可觀而詞近古往者。
  樂諷意亦可觀,而流在樂府者。
  古體詞雖近古,而止於吟寫性情者。
  新題樂府詞實樂流,而止於模象物色者。
  律詩聲勢沿順,屬對穩切者。(以七言、五言為兩體)
  律諷其中稍存寄興,與諷為流者。
  悼亡不幸少有伉儷之悲,撫存感往,成數十詩,取潘子“悼亡”為題。
  豔詩又有以幹教化者,近世婦人,暈淡眉目,綰約頭鬢,衣服修廣之度,及匹配色澤,尤劇怪豔,因為豔詩百餘首(詞有今古,又為兩體)。
  這樣分法,也像白居易一樣,把文體與內容混淆在一起,很不科學。但後來的分法,把樂府和傷悼,和古詩、律詩並列,也仍是混淆了文體和內容。
  “豔詩”這個名詞,恐怕是元稹首先提出來的。據他自己的說明,似乎是一些描寫婦女時裝、服飾打扮的詩。但我們在《元氏長慶集》中所見到的許多豔麗的詩篇,卻是抒寫愛情的詩,而不僅寫婦女的眉目服飾。傷悼詩一捲,即最初分類的悼亡詩,多數是哀悼他的元配妻韋叢而作。豔詩則是為青年時代所遇的情人崔鶯鶯而作。
  貞元十六年,元稹二十二歲,旅遊過蒲州(今山西永慶),藉寓普救寺。有一位崔傢的寡婦,帶了她的子女,要去長安,也住在寺中。寡婦姓鄭,與元傢有親戚關係,排算起來,是元稹的異派從母。這時蒲州發生兵變。崔傢寡婦富有錢財,奴僕衆多,大為驚駭,深恐變兵搶劫。幸而元稹與當地軍官認識,請得軍吏來寺保護,崔傢方得安全。崔婦感元稹救護之恩,命她的兒子歡郎,女鶯鶯出來拜見。元稹驚於鶯鶯的美麗,不久就因侍女紅娘的幫助,得與鶯鶯結為情侶。元稹住在寺院西廂,鶯鶯夜晚來,天明去,恩愛了幾個月。後來,元稹因去長安參加書判考試,遂與鶯鶯訣別。此後,元稹聯姻高門,娶了韋叢為妻。鶯鶯也嫁了人。一段私情,煙消雲散。元稹非但寫了許多追憶鶯鶯的詩,還寫了一篇《鶯鶯傳》以記錄他的這一段情史,在《鶯鶯傳》中,元稹將自己託名為張生,但沒有給他起名字。宋人王楙著《野客叢書》說:“唐有張君瑞遇崔氏女於蒲,崔小名鶯鶯。”張生名君瑞,這是後人為了編這個傳奇故事而補上的。
  《鶯鶯傳》中說張生曾寫過一篇三十韻的《會真詩》以記他和鶯鶯初次幽會的情況。但傳文中不載此詩,卻載了河南元稹的《續會真詩》三十韻。這是元稹故弄狡獪。所謂《續會真詩》,就是張生的《會真詩》,今元稹詩集中的《會真詩》,也就是《鶯鶯傳》中所謂《續會真詩》。
  元稹的諷諭、感傷、閑適詩,都不如白居易所作的疏俊明快,倒是數十首豔詩是他的特長。《會真詩》是他的五言排律豔詩的名作,因此,我不選元稹其他的作品,而選講《會真詩》:
  微月透簾櫳,螢光度碧空。
  遙天初縹緲,低樹漸蔥蘢。
  竜吹過庭竹,鸞歌拂井桐。
  羅綃垂薄霧,環佩響輕風。
  絳節隨金母,雲心捧玉童。
  更深人悄悄,晨會雨蒙蒙。
  珠瑩光文履,花明隱綉竜。
  寶釵行彩鳳,羅帔掩丹虹。
  言自瑤華浦,將朝碧帝宮。
  因遊李城北,偶嚮宋傢東。
  戲調初微拒,柔情已暗通。
  低鬟蟬影動,回步玉塵蒙。
  轉面流花雪,登床抱綺叢。
  鴛鴦交頸舞,翡翠合歡籠。
  眉黛羞頻聚,朱唇暖更融。
  氣清蘭蕊馥,膚潤玉肌豐。
  無力慵移腕,多嬌愛斂躬。
  汗光珠點點,發亂緑蔥蔥。
  方喜千年會,俄聞五夜窮。
  留連時有限,繾綣意難終。
  慢臉含愁態,芳詞誓素衷。
  贈環明運合,留結表心同。
  啼粉流清鏡,殘燈繞暗蟲。
  華光猶冉冉,旭日漸曈曈。
  警乘還歸洛,吹簫亦上嵩。
  衣香猶染麝,枕膩尚殘紅。
  幂幂臨塘草,飄飄思渚蓬。
  素琴鳴怨鶴,清漢望歸鴻。
  海闊誠難度,天高不易衝。
  行雲無處所,蕭史在樓中。
  這首詩可以分為六段,第一段六韻十二句。前四句寫色漸晚,蔥蘢二字在這裏恐怕應當解作朦朧,中四句寫在井桐庭竹聲中,有一個美人,穿薄霧似的輕綃之衣,正在走過來,身上懸挂的環佩在風中戛響着。竜吹、鸞歌,都是形容風聲。羅綃二句是轉折句,從寫景過渡到寫人。後四句將金母、玉童比喻那個美人。金母即西王母,她出來時有霓旌降節簇擁着。這裏是指婢女紅娘隨侍而來。“雲心”句也是同樣的含意,但不知用什麽典故。“更深”二句寫美人來去的時間,也是“夜半來,天明去”之意。不過按照全詩敘述次序,這裏似乎不應當講到天明的事。我懷疑“晨會”二字可能有誤。
  第二段四韻八句。前四句描寫美人的衣履釵帔,後四句是敘述語。用一個“言”字,即等於“她說”。詩人把這個美人比之為洛妃。她自己說:從瑤華浦來,本想到天宮去朝見青帝,因為中途經過洛陽城北,卻想不到偶然走到宋玉傢的東鄰來了。這最後一句又是用了宋玉的《登徒子賦》的典故。這四句都是用形象語來表達,總的意義是說:她本想到佛殿上去焚香禮佛,卻不意誤走到西廂來了。
  第三段四韻八句,敘述張生調戲成功。那美人始而微拒,繼而柔情暗通。低鬟、回步二句形容她心理躊躇不决。最後卻是轉面登床,成就了交頸合歡的私情。
  第四段四韻八句,描寫交頸合歡時的美人姿態,從來詩人,不敢公然賦詠男女陰私之事,《玉臺新詠》以宮體豔詩著名,也沒有這樣的作品。元稹這一段詩,真是杜牧所痛斥的“淫言媒語”,維護封建禮教者,當然要說他是名教罪人。主張典雅文學者,也以為這些詩句太粗俗下流。但是客觀現實既已存在,有了元稹的先倒,後世就衹會變本加厲。以《鶯鴦傳》為題材的《西廂記》傳奇,在張生與鶯鶯幽會的這一場麯文,寫得比詩句更為淫褻。自此以後,中國文學中出現了專以描寫色情為題材的小說、戲劇和詩歌。始作俑者不能不推元稹。
  第五段六韻十二句,寫幽歡未足,天已黎明。雙方海誓山盟,並互相贈送禮物,表明同命同心的永久的愛情。
  第六段六韻十二句寫美人去後,衣裳上還沾染她的香氣,枕上還留着她的脂粉。自己感到孤獨,如臨塘之草,思渚之蓬,沒有歸宿之處,彈琴則發出怨鶴之聲;仰望太空,但見歸鴻飛逝。想到自己與美人的居處,竟像海闊天高,不易接近。美人如行雲飄去,不知何往,而自己卻像簫史那樣,獨居樓中,不能得到弄玉為伴侶。弄玉是神話中秦穆王的愛女。簫史是一個善吹簫的青年。他吹起簫來,引來了一隻風凰,簫史和弄玉公主一起乘在鳳凰背上,上升成仙。這裏是變用這個典故,說簫史沒有得到弄玉,而仍在樓中。
  元稹把這首詩寫進了《鶯鶯傳》中,這篇傳奇文和這首豔詩就傳誦於世。他的朋友李紳又為這篇傳奇配上了一首《鶯鶯歌》,成為當時正在流行的一種說唱文學形式,白居易作了《長恨歌》,陳鴻又作了《長恨歌傳》。瀋亞之作《馮燕傳》,司空圖作《馮燕歌》。白行簡作《李娃傳》,元稹就作《李娃行》(已佚)。這都是同時的文學現象。有歌則配一篇傳,有傳則配一篇歌,顯然可知這是民間說唱文學的需要。傳的部分是說白,歌的部分是唱詞。這種文學形式可能是受了佛教文學變文的影響,因為變文也是一段講說,一段歌贊的說唱文體。
  一歌一傳的唐代傳奇文學新形式,嚮戲劇方面發展,就會産生有道白、有歌唱的戲文、雜劇,嚮小說方面發展,就會産生詞話和彈詞。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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