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大道無所不在   》 第7節:匿名信(1)      梁實秋 Liang Shiqiu

  再例如:劃火柴給人點紙煙,點到第三人的紙煙時,則必有熱心者迫不及待地從旁噓一口大氣,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準點三支紙煙。據博聞者說,這風俗也是外國的。好像這風俗還不怎樣古,就在上次大戰的時候,夜晚戰壕裏的士兵抽煙,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續到能點燃三支紙煙那麽久,則敵人的槍彈炮彈必定一齊飛來。這風俗雖“與抗戰有關”,但在敵人槍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釋,則仍容易被人視為近於庸人自擾。
  又例如:朋輩對飲,常見有碰杯之舉,把酒杯碰得一聲響,然後同時仰着脖子往下灌,咕嚕咕嚕地灌下去,點頭咂嘴,躊躇滿志。為什麽要碰那一下子呢?這又是外國規矩。據說相當古的時候,而人心即已不古,於揖讓酬應之間,就許在酒杯裏下毒藥,所以主人為表明心跡起見,不得不與客人喝個“交杯酒”,交杯之際,的一聲是難免的。到後來,去古日遠,而人心反倒古起來了,酒杯裏下毒藥的事情漸不多見,主客對飲衹須做交杯狀,聽那然一響,便可以放心大膽地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之下,喝交杯酒是未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們警惕戒懼,不致忘記了以酒肉相餉的人同時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時酒杯質料相當堅牢不致磕裂碰碎,那麽,碰杯的風俗卻也不能說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風俗習慣總是慢慢養成,所以能在社會通行。如果生吞活剝地把外國的風俗習慣移植到我們的社會裏來,則必窒礙難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講到這裏我也有一個具體的而且極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打開報紙一看,皇皇啓事一則如下:“某某某與某某某今得某某某與某某某先生之介紹及雙方傢長之同意,訂於四月一日在某某處行結婚禮,國難期間一切從簡,特此敬告諸親友。”結婚衹是男女兩人的事,對別人無關,而別人偏偏最感興趣。啓事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議論紛紛,尤好事者拍電緻賀。
  四月二日報紙上有更皇皇的啓事一則如下:“某某某啓事,昨為西俗萬愚節,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藉名義,代登結婚啓事一則以資戲弄,此事概屬烏有,誠恐淆亂聽聞,特此鄭重聲明。”好事者嗒然若喪,更好事者引為談助,尤好事者則去翻查百科全書,尋找萬愚節之源起。
  四月一日為萬愚節,西人相紿以為樂;其是否為陋俗,我們管不着,其是否把終身大事也劃在相給的範圍以內,我們亦不得知。我衹覺得這種風俗習慣,在我們這國度裏,似嫌不合國情。我覺得我們幾乎是天天在過萬愚節。舞文弄墨之輩,專作欺人之談,且按下不表,單說市井習見之事,即可見我們平日頗不缺乏相紿之樂。有些店鋪高高懸起“言無二價”“童叟無欺”的招牌,這就是反映一般的誑價欺騙的現象。凡是約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相館之類,因爽約而使我們徒勞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對外國人則不然,與外國人甚少有爽約之事。我想這原因大概就是外國人衹有在四月一日那一天才肯以相紿為樂,而在我們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隨便哪一天都無妨定為萬愚節。
  萬愚節的風俗,在我個人,並不覺得生疏,我不幸從小就進洋習甚深的學校,到四月一日總有人偽造文書詐欺取樂,而受愚者亦不為忤。現在年事稍長,看破騙局甚多,更覺謔浪取笑無傷大雅。不過一定要仿西人所為,在四月一日這一天把說謊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時在其餘的三百六十多天又並不仿西人所為,仍然隨時隨地地言而無信互相欺詐,我終覺得大可不必。
  外國的風俗習慣永遠是有趣的,因為異國情調總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過若把異國情調生吞活剝地搬到自己傢裏來,身體力行,則新奇往往變成為桎梏,有趣往往變成為肉麻。基於這種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並不加白糖與牛奶。
  匿名信
  郵局遞來一封匿名信,沒啓封就知道是匿名信,因為一來我自己心裏明白,現在快要到我接匿名信的時候了(如果竟無匿名信到來,那是我把人性估計太低了),二來那衹信封的神情就有幾分尷尬,信封上的兩行字,傾斜而不潦草,正是書法上所謂“生拙”,像是鄭板橋體,又像是小學生的塗鴉,不是撇太長,就是捺太短,總之是很矜持,唯恐露出本來面目。下款署“內詳”二字。現代的人很少有寫“內詳”的習慣,猶之乎很少有在信封背面寫“如瓶”的習慣,其所以寫“內詳”者,乃是平常寫慣了下款,如今又不能寫真姓名,於是於不自覺間寫上了“內詳”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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