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易經新解:何新全新詮釋古代經典   》 解讀《易經》的方法(4)      何新 He Xin

  訓詁學——漢語語源考古學的重要原理是以聲音,即以自然語言作為尋繹文字語義的根本,以聲求義,以義理形,而不是以字形為本原,據字形而求意義。錢大昕雲:“古人訓詁,寓於聲音。字各有義,初無虛、實、動、靜之分。好惡異義,起於葛洪《字苑》,漢以前無此分別也。”(《十駕齋養新錄》)
  清儒王引之雲:“訓詁之要,在聲音不在文字。聲之相近者,義每不甚相遠。”(《經義述聞》)
  清儒戴震指出:“疑於義者,以聲考之。疑於聲者,以義正之。”
  王念孫雲:“凡疊韻之字,其意即存乎聲,求諸其聲即得,求諸其文則惑。”
  章太炎雲:“治小學者,在於比次聲音,推跡故訓,以得語言之本。”
  洪亮吉《漢魏音序》:“古之訓詁即聲音。《易》說卦:乾,健也。坤,順也。《論語》曰:政,正也。……展轉相訓,不離初音。漢儒音經,鹹遵斯義。以迄劉熙《釋名》、張揖《廣雅》,魏晉以來《聲類》、《字詁》諸作,靡不皆然。聲音之理通,而六經之旨得矣。”
  鄧廷楨說:“古雙聲疊韻之字,隨物名之隨事用之,泥於其形則齟齬不安,通乎其聲則明辨以析。”“說經者不求之於聲,而泥於形以詁義,鮮有不迂麯者也。”(《雙硯齋筆記》)
  《帛書》64卦及8純卦多與傳世本不同卦名,表明以往根據傳世本表面字義對卦名的考釋多不足信。蓋卦名之義在聲義不在文字,不可根據文字之形而泥之也。
  這一訓詁學的根本方法,即循義辨音,以音統形,是清代訓詁語言學者勘讀古籍的密鑰,也是本書重新研治及解譯《易經》的根本之方法。
  {1}《爾雅》一名,古無達詁。以餘見,爾古音泥,粘也。雅,義也。所謂“爾雅”,即一連串近、同義詞的粘連、歸類和互釋。
  {2}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引。
  {1}劉又辛:《通假概說》,巴蜀書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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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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