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经常疑惑不解地读古代戏剧作品,不明白为什么它们那么兴致勃勃地写文人墨客与风尘女子的浪漫情调,而且还经常要拿商人及舍人垫在底下做陪衬。有时你不明白,同样是嫖娼,为什么商人和舍人的嫖娼就很低俗很丑陋,而文人墨客的嫖娼就很风流很雅致。不过,说理没用,艺术本来就不是用来说理的,艺术就是用来为一个时代以及艺术家们自己泄愤的,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那么戏剧作品写文人与妓女的浪漫,应是另有所图。
我想无论是在何时何地,文人墨客的嫖娼与商人舍人一样,无非都是追求婚姻之外的肉体的片刻欢娱,难道其间还真的有多少哲学意蕴不成,非要说文人嫖娼就会衍生出什么有文化深度与情感内涵的戏剧性,那就简直是糊涂到家。但有时我觉得那么多的古代戏剧家,他们把那些本来很普通的、其实并无分别的以文人为主人公的卖淫嫖娼写成文人与妓女可贵的爱情,恐怕并不完全是真糊涂,多是在装糊涂。
有时候这真糊涂与装糊涂是可以分辨的。以妓女为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并不是中国戏剧的专利,欧洲经典文学写公子哥儿与妓女之间的深情厚谊,同样是把妓女写得无比高尚的,至少是要强调妓女有高尚的心灵。小仲马的《茶花女》--无论是小说还是戏剧,主人公阿芒爱妓女玛格丽特爱得死去活来最后还碰一鼻子灰,他有很多机会可以知道他无法拯救这位风尘女子却还不断地自作多情。反过来,作家笔下这妓女的心灵纯洁得超过圣母很多倍,天哪,那不是一般的高尚,读读她的遗书--"除了你的侮辱是你始终爱我的证据外,我似乎觉得你越是折磨我,等到你知道真相的那一天,我在你眼中也就会显得越加崇高。"如果小仲马不是用这样的笔法追求反讽的效果,那我觉得就有点像是真糊涂。至于托尔斯泰的《复活》,恐怕就是装糊涂的代表,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努力想要拯救堕落的风尘女子玛丝洛娃,然而他越是努力却越是清晰地看到,玛丝洛娃从来就不是他在心里所想象的那样的人,所以,聂赫留朵夫只不过是在拯救自己,他根本就救不了玛丝洛娃。因而,当作者也装模作样地写点玛丝洛娃的纯洁高尚的心灵之类文字时,不是在装糊涂又是什么。
在这样的装腔作势装模作样的背后,还有另外的意味,那就是文人要以一个整体的姿态为这个社会代言,坦承这个社会对人类两性间的情感关系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假如这个社会的两性关系,就只剩下或者是夫妻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单调乏味,或者是嫖客与妓女间更单调的买卖关系这两种极端的模式,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要寻找更有情调更有韵致的两性情感并不容易,在一个婚外情被社会普遍排斥与鄙视的社会语境里,仿佛只有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女子,才有更大的书写与想象空间。现在当然不同了,现在以通奸为题材的艺术成为主流,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到《本能》,一波胜过一波。但是从前不是这样的,因此从前的艺术家只能写卖淫嫖娼,而选择以妓女而不是妻室来展开文学与戏剧的想象,这似乎是古今中外艺术家们的一场集体臆症。以我有限的阅读和欣赏,几乎没有对任何以夫妻生活为情爱题材的作品留下过什么印象,或许真的就是没有,唯一记得住的是沈复的《浮生六记》,哦,记错了,那不是文学,是回忆录之类的东西,虽然写得很像用文学青年们偏爱的笔法虚构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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