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冲动,又或者是一种青春期的叛逆,弗农做了一件让家里每一个人都大吃一惊的事情:他与格拉迪丝·洛夫· 史密斯私定终身。格拉迪丝当时21岁,是一位开朗活泼的女孩,喜欢跳舞唱歌。她的父亲罗伯特·史密斯死于肺炎,1933年的春天,她和家人从附近的西点镇搬到图珀洛。格拉迪丝在一家服装厂做工。一个星期天, 她与弗农在一次教会活动上相识了。
弗农被格拉迪丝的美貌和成熟深深吸引。与他以前认识的那些女孩相比,格拉迪丝显得更为老练。格拉迪丝的笑声宛如水晶碰撞般清脆,她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这一切都让弗农着迷。
当他们初涉爱河时,格拉迪丝的眼里只有弗农那帅气的脸蛋,以及讨人喜欢的温文态度。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们在这个时期基本上只停留在迷恋彼此的外表上。格拉迪丝还深深地被弗农那些美丽的白日梦吸引,她让自己相信,弗农有一天会让这些梦想成真的。他们用彼此的梦想满足对方;陶醉在初恋当中的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一定能够摆脱眼下的困境,最终出人头地。
几个月后,他们一起私奔了,这时弗农刚过完他的第十七个生日。在以后的日子里,格拉迪丝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真实年龄,因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和一个比自己小的未成年人结婚,从而惹人闲话,被人笑为"老妻少夫"。
弗农和一个刚刚认识的女孩私奔,这件事让耶西火冒三丈。他不相信儿子有能力支撑起一个家庭(持相同观点的人不在少数)。由于格拉迪丝一家才搬来小镇不久,她和家人对普雷斯利家族的情况并不熟悉,所以家人都认为她钓了一个金龟婿。弗农长相英俊,魅力十足,而且还是一个手艺精湛的木匠-不过他一生中极少施展这一技能。与大多数密西西比州人一样,普雷斯利一家都是佃农,过着卑微拮据的生活,但是格拉迪丝相信,弗农和她都迫切希望有一天能够改变自家的命运。格拉迪丝不断与贫困搏斗,然而总是不能摆脱贫困的尾随,直到后来埃尔维斯发迹,他们的生活才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弗农有时也会觉得有必要振作起来,努力实现少时的梦想,但是每次过不了不久,他又开始满足于让梦想停留在精神世界里。
结婚后不久,格拉迪丝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新婚丈夫并不是一个有 远大抱负的年轻人,也不具备一个特别健壮的体魄。由于背痛,弗农不能长时间劳作。他是"零活之王"-喜欢一份接一份地换工作,而不是找一份稳定的长期工作。格拉迪丝还要拿出一部分薪水给娘家,所以她和弗农总是紧巴巴地过日子。
刚与弗农结婚时,格拉迪丝活泼可爱,浑身充满活力,但是没过多久,她的容貌开始憔悴,对未来的期望也在一点点消退。她尽力把自己的极度失望掩藏在坚强的外表之下,但是失望的情绪还是抑制不住从她身上的每个毛孔散发出来。她原先对弗农说话时言语深情款款,现在却变得简洁干脆。随着时间的流逝,不管他们之间曾经存在着多少浓情蜜意,现在都被深深埋进了失望的废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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