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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蝴蝶 》 朱门 》
第7节:二(1)
林语堂 Lin Yutang
二 短短的上海战役,丝毫没有惊动到内地,却给西安带来了巨大震撼。首府暂迁到洛阳,大批的政治领袖、常务工作人员、将军们、报社记者,和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大学校长啦、外国政治专家啦、经济学者啦、名学者等等——都蜂拥而至。 几乎每天都有重要人士到达车站,军乐队在月台上奏乐迎接他们。如果来者太重要,那么就会有两组乐队,一组是警察局派的,另一组是省政府派的。从火车入站直到那位重要访客离开月台,特别是当他跨上轿车的那一刻,两组乐队一齐吹响不同的曲子、不同的调子,反正声音愈响,就表示愈热烈的欢迎。 一次全国紧急会议计划在洛阳召开。代表团正考虑建西安为“西都”。因为西安是中国古代的名都,从洛阳坐火车来只要花几个小时而已,大多数的首长都趁机来访参观,乘陇海铁路运行的钢铁车身的“蓝色特快车”。那位不识字的军阀、西安警察局局长、铁路管理局局长,都忙得不可开交。警察穿上崭新的春季制服。街道上的汽车也显著地增加。军队也大幅度地调动。满身灰尘、衣衫褴褛的士兵绑着腿,穿着草鞋,在城里游荡,有些还戴着那种毛茸茸附有耳罩的“满洲帽”。 国际联盟指派李顿代表团来调查“沈阳事变”时,日本正继续对满洲各省进行大肆侵略。而当李顿爵士奔波于日本和上海之间时,废帝溥仪遭挟持,“满洲国”宣布独立。满洲的中国士兵被逐出故乡,越过万里长城到内地来,变成了一支没有根据地的军队。很多人流于西北。有位著名的满洲司令也来了,暂时驻在离西安不远的潼关。戏园、茶楼、饭馆生意都很兴隆,因为有很多男女优伶和女艺人也逃到西安。 和柔安吃完午饭,李飞花了二十分钟走到家。他爱散步。虽然他生长在这里,这个城市仍然令他迷惑。从上海回来之后,他开始用成熟的眼光来看它。整座城充满了显眼炫目的色彩,像集市场里村姑们的打扮那样,鲜红、“鸭蛋绿”和深紫色。在西安的街上你可以看到裹小脚的母亲和她们在学校念书、穿笔挺长裙、头发烫卷的女儿们同行。这座城市充满了强烈的对比,有古城墙、骡车和现代汽车,有高大、苍老的北方商人和穿着中山装的年轻忠党爱国志士,有不识字的军阀和无赖的士兵,有骗子和娼妓,有厨房临着路边而前门褪色的老饭馆和现代豪华的“中国旅行饭店”,有骆驼商旅团和堂堂的铁路局竞争,还有裹着紫袍的喇嘛僧,少数因没有马匹可骑而茫然若失的蒙古人和数以千计包着头巾的回教徒,尤其是城西北角处更易见到这些对比。 李飞回到家乡,替那家国立报馆写“西安通讯”,至今已一年了。在此以前,他曾写过一系列的“洛阳通讯”。他的报道很不凡。他向来不喜欢把任何事情写得记录化、统计化,而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他个人的感触。上海的编辑为此抱怨了好多次。有一回,当他寄出一篇文章之后,收到了编辑打来的一份挖苦的电报:“亲爱的李飞,可否请您慷慨地来电告知这段插曲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当事人的全名和籍贯?您的文中只说明事理和起因而已。”令编辑感到意外的是,读者纷纷来信说他们喜欢李飞的文章,说是他的文体和评论中体现出他个人的感觉,这使得他写的故事独具风格、值得一看。李飞真的塑造出他自己的格调,半认真、半捉弄,往往带有讽刺意味,读者喜欢他的评论意见甚过他对报道的事实。他替自己立了些名气,编辑也就任他写些自己独特的报导。他仍不喜欢当个新闻特派员,他想写小说。他之所以继续干下去,只是为了谋生,况且,毕竟报社的工作是以写作为主。他爱写作,有些作家把小说写得像市政报告,而李飞却喜欢把他的新闻报道写得像小说。虽然这对记者写作的规则而言,是不正当的,非职业性的和不被承认的。但是他喜欢这样。 其实他写过只有两百页的短篇小说,是根据他追随国民党自广东北上讨伐各省军阀的亲身经验。心怀着青年对国民革命的狂热,誓讨军阀、统一全国,他放弃了大学第三年的学业,和许多大学生一样投入这个行列。这本书描写政工人员的口号、独特的仪式和讲演方式,把政工人员变成了人们的笑料。几乎有点像是政工人员的手册似的。当国民党的军队一路打下来收复城池之际,主角却高谈张贴标语的技术,糨糊的制作方法,偏爱选用蓝色的糨糊刷、糨糊罐和扶梯,以及如何在城墙和桥梁上漆上大字;简言之,就是要引人们注意标语。还有些逗趣的段落描写国民党的仪式、行礼、鞠躬,特别是在演讲之后的“鼓掌”。党员会议中的会议事项往往包括了下面几个部分: 1.主席致词 2.观众鼓掌 3.介绍上级指导员 4.观众起立鼓掌欢迎 5.上级指导员致词 6.观众鼓掌 7.主席赞美上级指导员的演说,并称颂孙中山先生 因为老百姓对标语生厌,痛恨看到四处张贴的海报破坏了城市和乡下的景观,所以那部小说大受欢迎,甚至政工人员也暗地观赏。那本书成了北伐时期最好的讽刺文章。 李飞厌烦了革命,回到学校去完成大学学业。他已经稍有名气。他毕业的时候,一位在北伐时认识的朋友把他介绍到《新公报》工作。现在他已经当了三年的特派员,由他自行选择工作的职务和地点,因为他从未重复其他记者的报道。 他家在古城墙的东北角里,是一块比较便宜的地段。屋子后街上有些蔬菜摊子,是由邻近的农人经营的,还有几家肉铺、杂货店,一间回教清真馆和两三家平民小吃店。 房子是用黏土或干砖盖的,有些刷了洋灰,有些没有。蜿蜒街道的那边有个大池塘、邻家的鸭鹅常泡在水中,池塘边长满了浮萍和沼泽植物,他小时候常来这里玩耍。夏天一到,池塘就枯缩一半,他常在烂泥上走,掘取贝壳。把双脚浸泡在凉快的泥浆里,让软泥透过脚趾缝,这股感觉真令他难忘。他爱这个池塘、古城墙以及延伸着墙被沃草覆盖的这幅美景。 他家的房屋比别家的好些,是一幢古老、坚固的红砖房,坐落在寂静的巷子里。他可以闭着眼走过巷子,摸索到家门口。他是在这儿长大,也是在这儿和邻居男孩玩耍,念大学时每次他从上海回来,总是明显地看出这条巷子愈来愈短、愈来愈窄。 大门边有两根红砖柱子,伸出白粉墙。小时候他喜欢闭着眼,沿着墙拿根棍子划。当棍子碰到红砖柱子,就知道到家了。当他母亲叫他去买青菜豆腐,他就这样走,母亲会在门口看着他。他睁开眼,往往会撞进母亲的怀里,母亲总是笑笑,即使他压碎了手中的豆腐,她也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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