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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駡最多的人和最多人駡的人--李敖 Most people curse curse most people - Li Ao 》
五、禁止李敖出境
陳纔生 Chen Caisheng
在國民黨當局眼中,李敖是特大號的政治犯和異己分子,所以,一直被列入限製出境人員的名單之中。 早在1964年5月18日,李敖正沉浸於中西文化論戰之中的時候,美國大使館的高立夫(Ralph N. Clough)緻信邀請李敖訪問美國,兩周後(1964年6月1日),李敖又收到林諾華(Lynn H.發Noah)的信,洽商訪美細節,但國民黨當局刁難李敖,要與之“交換條件”,被李敖拒絶,遂未成行。 1980年,臺島的民主空氣有所緩和,李敖為了試驗一下這種限製是否取消了,於當年8月,委托一傢旅行社代辦出境手續,結果旅行社回話說,別人都通過了,唯獨李敖的手續未辦成。 不久,警總保安處處長郭學周約見李敖,他從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證,笑嘻嘻地交給李敖說:“情治機關不會刁難李敖的。” 李敖遂將出境證交給了旅行社,但在“外交部”領戶照時,又遇到了麻煩。經辦人汪應鬆說:“從新聞媒體報導中證實,李敖與鬍因夢有離婚行為,但在李敖的戶籍譽本上卻是‘未婚’,因此不能發護照。” 原來,李敖與鬍因夢結婚時,鬍的戶口、圖章皆在鬍母手中,一時遷不到李敖名下,所以結婚時未能及時到戶證機關登記,不料還沒登記,兩人就又離婚了。 李敖明白這是官方在有意刁難自己,便寫信質問“外交部”部長朱撫鬆。當年11月15日,“外交部”領事事務處出面解釋,說“查申領護照按規定須據實填寫護照資料卡,臺端所填資料卡之婚姻狀況經查與事實不符,用特函達,請即親自或以書面委托他人前來本處辦理更正,以憑發照”。 李敖乃再次寫信給朱撫鬆:“這是戶政機關核發的合法文件,作為公傢機關,‘經查手續’自以‘公文書’為依據,‘公文書’上關於我的婚姻狀況,你們不引為依據,反倒依據報章來‘查’,難道一小塊剪報便可以推翻附捲的‘公文書’了嗎?”李敖還在信中說:“你太太徐鐘珮在《我在臺北》一書中駡你是‘死鬼’,有道理。因為我所填資料卡中,全無與事實不符之處,是‘死鬼’手下公務員自己弄錯了。” 朱撫鬆已知理屈,又見李敖揭開了自己的私生活,緊張了,大駡了一通汪應鬆,下令即發護照。 如此看來,出境似乎沒問題了。李敖準備出國旅行。就在李敖準備上飛機的時候,出境證又被“警備總部”收了回去。李敖打電話給保安處找郭學周少將,對方推托不在,並對收回出境證的原因“無可奉告”。此時,李敖真正明白了:“外交部”和“警備總部”在輪流扮黑臉,輪流踢皮球,最終的結果就是讓你出不去! 當局的這種態度直到十年以後依然未變。1990年11月10日,全美華人協會在波士頓舉行每兩年一次的全國代表大會,並頒發傑出華人成就奬給華人中最有影響力的作傢李敖、柏剋萊大學加州分校校長田長霖、麻省理工學院教授李天和。 全美華人協會是美藉華人物理學家、諾貝爾奬金獲得者楊振寧教授等人發起,於1977年成立的非牟利性組織。其宗旨是增進華人間的友誼,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美中兩國政治、經濟、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該會成就奬每兩年頒發一次,得奬人由全美華協提名委員會提出,主要條件是自身的工作成就和對華人社會的貢獻與影響。自1982年開始頒奬以來,先後獲奬的已有楊振寧、李政道、李遠哲、林傢翹等人。在本屆頒奬中,華協主席潘毓剛說:“華人成就奬是嘉許對社會有傑出貢獻的華人的,李敖是臺灣鼓倡民主言論自由的先鋒,他有94本著作被國民黨所禁,但其思想言論對臺灣許多年輕人仍然影響深遠,華協頒發這個奬給李敖,是要引起世界人士對他在爭取民主自由人權上的承認。” 李敖是該協會在美國以外地區的第一位獲奬者。 當日下午六時,頒奬宴會由華協主席潘毓剛主持。早在大會之前,華協曾嚮遠在臺灣的李敖發出邀請函,請他到波士頓做一場公開演講,但臺灣“政府”嚮李敖聲明,假若他赴美國領奬,將不會准許他返回臺灣。李敖在臺灣存有很多寫作材料,並有十萬册藏書,他在電話中嚮潘毓剛說:“既然臺灣‘政府’不能保證我一定能出‘國’後返臺,我寧可不要出‘國’。”於是,他再也不去辦理什麽出境手續了。 李敖寄去了他自己的錄音講話。 就這樣,頒奬次日,在哈佛燕京禮堂,與會人員收聽了長達20分鐘的李敖的錄音講話,然後觀看大陸電影《開國大典》。李敖在講話中勸留居國外的“人才”們不要做“自了漢”,應該為祖國的自由而戰。他講道,作為一名海外華人,“要擴大各位所做的、增加各位所做的,把‘哪裏有自由,哪裏便是我的祖國’變成‘哪裏有祖國,我要使它變得自由’,纔是各位最後的抱負。” 這又何嘗不是李敖的抱負! 早在1982年3月16日,鄭南榕在《政治傢》上曾發表《李敖,不要走!》一文,最後一段說: 這個世代,有財的人想離開臺灣,有纔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離開臺灣,真是時代大悲劇。財、纔不缺的李敖先生,應該挺身出來,以心作則,阻擋這種悲劇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來,與趙耀東先生一起合唱《歸來吧,臺大人!》的高歌;也可以坐下來為我們寫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 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權人,以上這些論點,就會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理由。這些理由,將使我們對歷史有所交代:對列祖列宗保留了一個優秀的文化精英;對子子孫孫留下一個富貴的文化遺産——李敖。 對這段文字感到“好玩”的李敖,在憤怒之外,他感到欣慰,也充滿了自信。20年後李敖在回憶錄中說:“我在臺灣,一開始是‘大有為政府’不讓我走;到頭來‘大無為的我’自己也不想走了……至今我能否出境,我沒辦過手續尚不得而知,照判斷應該可以,因為叛亂時代已逝,而我又非通緝犯或什麽什麽犯,也無什麽欠稅記錄等等被管製條件,可是我已經準備‘出’此一步,即無死所了。我這種决定,大概死友鄭南榕最能滿意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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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新華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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