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國古代社會   》 (一)土荒民流大地蕭瑟      何茲全 He Ciquan

  光武到和帝,這是東漢的前期,是東漢的安定繁榮時期。范晔評這時期說:“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和帝年號),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闢土世廣。”(《後漢書·和帝紀論曰》)。
  就是這段好時代,社會問題仍是重重的。《後漢書·明帝紀》說當時,“吏稱其官,民安其業,遠近肅服,戶口滋殖。”但明帝永平十二年一個詔書卻說:“田荒不耕,遊食者衆。”(同上)。明帝在位十八年中,曾於永平三年,十二年、十七年和十八年四次下詔“賜天下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同上)。這一方面表示皇帝希望流民占籍。一方面說明流民的存在。在皇帝眼裏,當時還是“田荒不耕,遊食者衆”的。
  明帝永平和章帝建初之際,發生幾次大的牛疫。章帝即位尚未改元(公元75)就“是歲牛疫”(《後漢書·章帝紀》)。而建初元年(公元76)正月的詔書卻說:“比年牛多疾疫,墾田減少,𠔌價頗貴,人以流亡”(同上)。可見這以前牛疫已不是一次,而是“比年”。四年又“牛大疫”(同上)。牛疫對於章帝時的農業生産是大有影響的,上引詔書已說,比年牛多疾疫,墾田減少,𠔌價頗貴,人以流亡。到元和元年(公元84),七、八年之後,詔書還說:“自牛疫已來,𠔌食連少,良由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以為負。其令郡國募人無田欲徙它界就肥饒者,恣聽之。到在所,賜給公田,為雇耕傭,賃種餉,貰與田器。勿收租五歲,除算三年。其後,欲還本鄉者勿禁。”(同上)、三年又詔:“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遊手。”(同上)。章帝時,是東漢盛世之顛。材料說明,就是這盛世之顛,仍是肥田尚多未墾。墾田減少,人民流亡的。
  和帝以後,農村經濟一路衰落下去。農業失調,土地失耕,災荒屢見,農民流亡,是東漢一代史不絶書的。到了東漢末年黃巾暴動和董卓之亂之後,東漢整個社會經濟便出現空前的大衰落,由交換經濟比較繁榮的社會退回到自然經濟為主的社會。
  下面先按時代順序,看一看東漢後期農業失調、土地失耕、災荒屢見的史實。
  和帝永元十三年(公元101),荊州雨水,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為害,餘雖頗登,而多不均浹。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槀豪。又詔:幽並涼州,戶口率少,邊役衆劇。(《後漢書·和帝紀》)。
  十六年春,正月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二月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犁直。秋,詔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槀。其被災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芻槀,皆勿收責。(同上)。
  殤帝敕司隸校尉、部刺史曰:間者郡國或有水災,妨害秋稼。而郡國欲獲豐朗穰虛飾之譽,遂覆蔽災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姦惡無懲。自今以後,二千石長吏其各實核所傷害,為除田租芻槀裹。(《後漢書·殤帝紀》)。
  戶口流亡,而姦吏尚競增戶口。東漢戶口記載,大有問題。
  殤帝延平元年(公元106)九月,六州大水。十月,四州大水。(《安帝紀》,安帝立,未改元)。
  永初元年(公元l07),是歲郡國十八地震,四十一雨水或山水暴至,二十八大風雨雹。(同上)。六月,京師及郡國四十大水大風雨雹。詔曰:朕以不德,遵奉大業,而陰陽差越,變異並見,萬民饑流。(同上)。二年,是歲,郡國十二地震。(同上)。三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詔曰:聯不能宣流風化,而感逆陰陽,至令百姓饑荒,更相啖食。(同上)。七月,詔長吏案行在所,皆令種宿麥蔬食,務盡地力,其貧者給種餉。十二月,郡國九地震。(同上)。是歲,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雹。並涼二州大饑,人相食。(同上)。
  四年,郡國九地震,六州蝗。(《東觀記》曰:司隸、豫、兗、徐、青、冀)。(同上)。
  五年,郡國十地震。詔曰:災異蜂起。寇賊縱橫,夷狄猾夏,戍事不息,百姓匱乏,疲於徵發,重以蝗蟲滋生,害及成麥,秩稼方收,甚可悼也。是歲,九州蝗,郡國八雨水。(同上)。
  六年,三月,十州蝗。(同上)。
  七年二月,郡國十八地震。八月,京師大風,蝗蟲飛過洛。詔郡國被蝗傷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滿者以實除之。(同上)。
  元初元年(公元114)四月,京師及郡國五旱蝗。是歲,郡國十五地震。(同上)。
  二年,三月,京師大風。五月,京師旱,河南及郡國十九蝗。詔曰:被蝗以來,七年於茲,而州郡隱匿,裁言頃畝。今群飛蔽天,為害廣遠,所言所見,寧相副邪?(同上)。十一月,郡國十地震。(同上)。
  三年二月,郡國十地震。四月,京師旱。十一月,郡國九地震。(同上)。
  四年六月,三郡雨雹。七月,京師及郡國十雨水。詔曰:今年秋稼茂好,垂可收穫,而連雨未霽,懼必淹傷。是歲,郡國十三地震。(同上)。
  五年三月,京師及郡國五旱。七月詔曰:遭永初之際,人離荒戹。(同上)。是歲,郡國十四地震。(同上)。
  六年二月,京師及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坼裂,水泉涌出。(同上)。
  永寧元年(公元120),自三月至十月,京師及郡國三十三大風雨水。是歲,郡國二十三地震。(同上)。
  建光元年(公元121),是秋京師及郡國二十九雨水。十一月,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坼裂。(同上)。
  延光元年(公元122)四月,京師郡國二十一雨雹。六月,郡國蝗。七月,京師及郡國十三地震。九月,郡國二十七地震。是歲,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大風殺人。(同上)。
  三年,是歲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震,三十六雨水疾風雨雹。(同上)。
  四年十一月,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順帝紀》,順帝即位未改元)。
  順帝永建三年(公元128)正月,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同上)。
  永建五年四月,京師旱。詔郡國貧人被災者,勿收責今年過更。京師及郡國十二蝗。(同上)。
  陽嘉元年(公元132)二月,京師旱。(同上)。
  二年四月,京師地震。六月,洛陽地陷,是月旱。(同上)。
  三年二月,詔以久早,京師請獄無輕重,皆且勿考竟。(同上)。
  三年五月製詔曰: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譴怒,大變仍見,春夏連旱,寇賊彌繁,元元被害,聯甚愍之。(同上)。
  四年十二月,京師地震。(同上)。
  永和元年(公元136)七月,偃師蝗,(同上)。二年夏四月,京師地震。十一月,京師地震。三年二月,京師及金城隴西地震,二郡山岸崩,地陷。四月,京師地震。四年三月,京師地震。五年三月,京師地震。(同上)。
  腐敗的東漢政府,財政窮睏,也舉債了。
  順帝永和六年正月。詔貸王侯國租一歲。七月詔假民有貲者戶錢一千。(同上)。
  漢安二年(公元143)十月,減百官俸,禁沽酒,又貸王侯國租一歲。(同上)。是歲,地百八十震。次年,(建康元年)正月,詔曰:隴西、漢陽、張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以來,地百八十震,山𠔌坼裂,壞敗城寺,殺害民庶,夷狄叛逆,賦役重數,內外怨曠。(同上)。
  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二月,荊揚二州,人多餓死。四月,京師地震。六月,郡國六地裂水涌井溢。九月,京師地震。(《後漢書·桓帝紀》)。
  三年八月,京師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同上)。按:庚寅,應作庚辰。十一月詔曰:今京師廝捨,死者相枕,郡縣阡陌,處處有之。(同上)。
  元嘉元年(公元151)正月,京師疾疫。二月,九江、廬江大疫。四月,京師旱。任城、梁國,饑民相食。十一月,京師地震。(同上)。
  二年正月,京師地震。十月,京師地震。(同上)。
  永興元年(公元153)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二年二月,京師地震。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詔司隸校尉、部刺史曰:蝗災為害,水變仍至,五穀不登,人無宿儲,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以助人食。京師蝗。(同上)。
  永壽元年(公元155)二月,司隸、冀州饑,人相食。勅州郡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𠔌者,一切貸十分之三,以助廩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王侯須新租乃償。三年六月,京師蝗。七月,河東地裂。(同上)。
  延熹元年(公元158)五月,京師蝗。(同上)。
  三年九月詔:無事之官,權絶俸,半年如故。(同上)。
  按:政府窮的發不出俸祿,可知廩貸如何如何,都是一派鬍言。俸祿都發不出,那有餘錢去廩食貧民?!
  四年六月,京兆、扶風及涼州地震。(同上)。七月,減公卿以下俸,貸王侯米租。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五年五月,京師地震。(同上)。
  五年八月,詔減虎賁羽林住寺不任事者米俸,勿與鼕衣。其公卿以下,給鼕衣之半。(同上)。
  按:住寺不任事的虎賁羽林的俸錢都發不出了,鼕衣發不起了。真是民窮財荊
  五年十月,假公卿以下俸,又換王侯租以助軍糧,出濯竜中藏錢還之。(同上)。
  八年九月,京師地震。(同上)。
  九年正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多饑窮,又有水旱疾疫之睏,盜賊徵發,南州尤甚。(註:謂長沙、桂陽、零陵等郡)。(同上)。
  三月,司隸、豫州饑死者什四五,至有滅戶者。遣三府掾賑廩之。(同上)。
  靈帝建寧四年(公元171),大疫,使中謁者巡行緻醫藥。熹平二年(公元173)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緻醫藥。
  熹平四年(公元175)四月,郡國七大水。(《靈帝紀》)。六年四月,大旱,七州蝗。十月,京師地震。
  光和元年(公元178)二月,地震;四月,地震。光和二年春,大疫,使侍中謁者巡行緻醫藥。(《靈帝紀》)。三年六月,表是地震(表是縣,屬酒泉郡)。五年二月,大疫。六年夏,大旱;秋,金城河水溢。(《靈帝紀》)。
  中平二年(公元185)正月,大疫。七月,三輔螟。(同上)。
  從以上材料可以看出,東漢一代災荒很多,水災、旱災、蝗災頻仍。地震的次數特多。從安帝延光三年(公元124年)到桓帝延熹五年(公元162年),三十八年間僅京師洛陽就發生了二十次地震。一個地區地震如此頻繁出現,不知是否可能,或是記載有誤。地震非人力所能控製,水災、旱災、蝗災和人為是有關係的。政治清明,水利興修,就可以減少水、旱、蝗的發生,發生了也可以減低為害程度。東漢後期,是個政治黑暗,吏治腐敗的時期,官吏貪污,勒索小民,商人兼併,人民失業,久已陷於窮睏,無隔宿之糧。在此情況下,不遇天災人禍已難度日,一遭天災人禍,衹有流離逃亡。所以流民問題,在東漢前期已常常發生,而後期更是連連不斷。流亡仍不能解决生活問題,最後遂起而暴動。東漢後期的人民流亡和暴動,請看表一:“東漢農民流亡表”和表二:“東漢農民暴動表”。
  東漢政府不斷的給貧民廩食,如前面所指出的,東漢政府已窮到發不出官僚俸祿,它所謂廩給流民衹不過是紙上談兵,實際上是拿不出這錢財糧食的。而所謂廩給流民和貧民,也不會像皇帝們詔書上所說的是為了農民。皇帝廩給流民、貧民,是怕他們鋌而走險。有識之士都會看到,在人民無法生活下去遲早他們會起而作亂的。賈誼在西漢初年就曾對文帝說:“即不幸有方二三千裏之旱,……卒然邊境有急,……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擊,……遠方之能疑者,並舉而爭起矣1(《漢書·食貨志上》)。東漢後期所發生的,正是賈誼所坦心和指出的。
  流民走嚮的第一步是流落城市,王符所說“今察洛陽,資末業者什於農夫,虛偽遊手什於末業。……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類皆如此”,正說明這種情況。農民先流落到都城裏去。東漢城市人民多,原因在此。但到了城市亦無法容納,生活無法解决,衹有走嚮第二步,到處遊蕩。再進一步,就是作盜賊起而暴動了。
  黃巾暴動是東漢流民暴動的總爆發。它參加的人數多,覆蓋的地區廣。除中原地區外,北到冀州,西到益州,南到荊州,都有黃巾黨人先後起來暴動。
  黃巾暴動,是流民暴動,或者說是以流民發其端的。這由《後漢書·楊賜傳》的記載可以說明:“先是,黃巾帥張角等執左道稱大賢以誑燿百姓,天下繈負歸之。賜時在司徒,召掾劉陶告曰:張角等遭赦不悔,而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速成其患。且欲切勅刺史、二千石,簡別流人,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何如?陶對曰: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廟勝之術也。”
  東漢末的農民暴動有兩個特點,一是以宗教信仰和宗教組織作為聚合群衆的核心力量,一是有均平和共産的思想意識。
  東漢後期的農民暴動,多有被稱為“妖賊”、“妖巫”的,說明這些暴動中都有宗教活動和宗教組織。宗教思想和宗教組織,從原始社會就有。但整個社會思潮,由現實社會轉嚮來世社會,由人文轉嚮宗教,卻是反映人類社會由古代嚮中世紀的轉變。
  東漢末年的太平道、五鬥米道,都有均平和共産的思想。張魯在漢中傳布五鬥米道,就有義米由和義捨,行路者可以量腹取足,但不能多取(《三國志·魏志·張魯傳》)。這是農民對古代公社生活的反思和憧憬,也是宗族關係的擴大,同時也是依附關係發展下的産物。
  黃巾暴動沒有打垮東漢帝國,卻使東漢帝國成了一具僵屍,再也沒有活力。世傢豪族勢力活躍起來。接着有董卓之亂。世傢豪族以打董卓為名,實際上撕破了東漢統一帝國這塊照牌,出現了分裂割據的局面。新的局面,有如曹丕《典論·自敘》中所說:“初平之元,董卓殺主鴆後,蕩覆王室。是時四海既睏中平之政,兼惡卓之兇逆,傢傢思亂,人人自危。山東牧守,……大興義兵,名豪大俠,富室強族,飄揚雲會,萬裏相赴。兗、豫之師戰於滎陽,河內之甲軍於孟津。卓遂遷大駕,西都長安。而山東大者連郡國,中者嬰城邑,小者聚阡陌,以還相吞滅。”(《三國志·魏志·文帝紀》註引)。
  董卓之亂。使社會經濟遭受嚴重破壞。放眼觀看大亂前後,完全是兩個世界。這以前是城市繁榮,交換頻繁,交通發達,車輿填塞道路,熙熙攘攘,熱熱鬧鬧。這以後是:城市一片廢墟,荒野無人,百裏無煙,土地荒蕪,人口稀少,整個社會一片荒涼景象。
  把東漢末年社會經濟大破壞,歸罪於董卓是不可以的;歸因於董卓,就把問題看的太簡單了。三國開始,社會經濟衰落,一直幾百年沒有恢復到戰國秦漢時期的繁榮。這是不能簡單的說是董卓破壞的。原因,以後再作解釋。現在不妨率由舊章,看看董卓亂後的社會經濟情況。
  獻帝初平元年(公元190),董卓敵不過關東各路郡國兵勢的壓力,攜帶天子百官徙往長安。一火把洛陽焚毀。“盡徙洛陽人數百萬口於長安,……饑餓寇掠,積屍盈路”,使得洛陽附近“二百裏內,無復孑遺”(《後漢書·董卓傳》)。董卓死後,長安大亂,李傕、郭汜互相屠殺,關中大被破壞。“初帝入關,三輔戶口尚數十萬。自傕汜相攻,天子東歸後,長安城空四十餘日,強者四散,羸者相食,二三年間,關中無復人跡。”(同上)。王粲《七哀詩》:“西京亂無象,豺虎方遘患。復棄中國去,遠身適荊蠻。親戚對我悲,朋友相追攀。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原。路有饑婦人,抱子棄草間。顧聞號泣聲,揮淚獨不還。未知身死處,何能兩相完。驅車棄之去,不忍聽此言。南登霸陵岸,回首望長安。悟彼下泉人,喟然傷心肝。”這是詩人筆下的長安慘象。
  董卓亂後,全國陷入軍人割據、互相爭戰的混亂局面。人民到處遷徙流亡。司馬朗對董卓說,“兵難日起,州郡鼎沸,郊境之內,民不安業,捐棄居産,流亡藏竄,雖四關設禁,重加刑戮,猶不絶息。”(《三國志·魏志·司馬朗傳》)。獻帝初平四年前後的一個詔書說:“今海內擾攘,州郡起兵。……侵侮黎民,離害者衆。……今四民流移,托身他方,攜白首於山野,棄稚子於溝壑,顧他鄉而哀嘆,嚮阡陌而流涕,饑阨困苦,亦已甚矣。”(《三國志·魏志·陶謙傳》註引《吳書》)。
  材料中記載到各地人民流徙的,如《三國志·魏志·衛覬傳》:“關中膏腴之地,頃遭荒亂,人民流入荊州者十餘萬傢。”《蜀志·劉璋傳》註引《英雄記》:“先是南陽、三輔人,流入益州數萬傢。”《魏志·張魯傳》:“韓遂之亂,關西民從子午𠔌奔之(漢中)者數萬傢。”《魏志·荀彧傳》註引《曹瞞傳》:“自京師(洛陽)遭董卓之亂,人民流移東出多依彭城間。”
  漢末三國初年,人口大量死亡。一是死於兵災。《三國志·魏志·司馬朗傳》:“關東諸州郡起兵,衆數十萬,皆集滎陽及河內。諸不能相一,縱兵抄略,民死者且半。”《曹瞞傳》:“自京師遭董卓之亂,人民流移東出多依彭城間。遇太祖至,坑殺男女數萬口於泗水,水為不流。陶謙帥其衆軍武原,太祖不得進,引兵從泗南攻取慮、睢陵、夏邱諸縣,皆屠之,雞犬亦盡,墟邑無復行人”(《三國志·魏志·荀彧傳》註引)。《後漢書·董卓傳》。“初,卓以牛輔素所親信,使以兵屯陝。輔分遣其校尉李傕、郭汜、張濟將步騎數萬擊破朱儁於中牟,因掠陳留、潁川諸縣,殺略男女,所過無復遺類。”二是死於饑餓,人吃人成為多見的現象。前引《後漢書·董卓傳》已說李傕、郭汜在長安相攻擊時,強者四散,弱者相食。原有數十萬人口的關中,竟至二三年間無復人跡。《三國志·魏志·董卓傳》把“無復人跡”的原因,完全歸之兵災和饑餓人相食上,說:“時三輔民尚數十萬戶,傕等放兵劫略,攻剽城邑,人相饑睏,三年間相映食略荊”《後漢書·董卓傳》亦說:“時長安中,盜賊不禁,白日虜掠。……是時,𠔌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臭穢滿路。”《魏書》:“自遭荒亂,率乏糧𠔌。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饑則寇抄,飽則流離,無敵而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給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嬴。民人相食,州裏蕭條。”(《三國志·魏志·武帝紀》註引)。《三國志·魏志·袁術傳》:“江淮間空盡,人民相食。”
  多年荒亂的結果,人口減少,土地荒蕪。洛陽、關中的情況,已如前述。當時人談到親眼所見的地荒人稀的情況,更給人以深刻印象。仲長統說:“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裏絶而無民者不可勝數。”(《昌言·理亂篇》見《後漢書·仲長統傳》)。又說:“今者土廣民稀,中地未墾。”(《昌言·損益篇》,見同書)。朱治說:“今曹公阻兵,傾覆漢室,幼帝流離,百姓元元未知所歸。而中國蕭條,或百裏無煙,城邑空虛,道理相望。”(《三國志·吳志·朱治傳》註引《江表傳》)。魏文帝時,王旭為洛陽典農,興治屯田,“時都畿樹木成林。”(《三國志·魏志·王旭傳》)。直到魏明帝時,衛覬上疏還說:“當今千裏無煙,遺民困苦。”(《三國志·魏志·衛覬傳》)。
  人口大量減少。建安年間,“天下戶口減耗,十裁一在。”(《三國志·魏志·張綉傳》)。魏明帝太和年間(公元227—232)杜恕上疏說:“今大魏奄有十州之地,而承喪亂之弊,計其戶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三國志·魏志·杜恕傳》)。青竜年間(公元233—236)陳群上疏說:“今喪亂之後,人民至少,比漢文景之時,不過一大郡。”(《三國志·魏志·陳群傳》)。景初中(公元237—240)蔣濟上疏說:“今雖有十二州,至於民數不過漢時一大郡。”(《三國志·魏志·蔣濟傳》)。
  這都是當時人的話,當然是最可信的。曹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公元463),魏滅蜀。這年魏氏“有戶六十六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有四百四十三萬二千八百八十一”(《通典·食貨七》)。漢氏最盛時有人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魏時口數也就衹是漢代的十分之一。人口是大量的減少了。蜀亡時,領戶二十八萬,口九十四萬,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人。(《三國志·蜀志·後主傳》註引王隱《蜀記》)。蜀漢的統治地區約有今四川省和陝西南部,當時衹有人口一百多萬,可謂少矣。吳亡時,有戶五十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三國志·吳志·三嗣主傳》註引《晉陽秋》),比蜀的人口約多一倍左右。魏蜀吳三國人口總數加起來,仍是遠不能和漢相比的。
  表一:東漢農民流亡表
  公元中國紀年流亡活動材料出處
  93和帝永元五年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開倉賑廩三十餘郡。《和帝紀》
  94和帝永元六年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廩之。詔曰:濟河之域,兇殣流亡。(同上)
  100和帝永元十二年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鼕天宿雪,春天澍雨,黎民流離,睏於道路。(同上)
  102和帝永元十四年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𠔌、各有差。(同上)
  103和帝永元十五年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廩之,加緻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同上)
  105和帝元興元年賜鰥寡孤獨篤痙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同上)
  107安帝永初元年勅司隸校尉冀並二州刺史,民訛言相騖,棄捐舊居,老弱相攜,窮睏道路。其各勅所部長吏,躬親曉喻,若欲本郡,在所為封長檄,不欲勿強。《安帝紀》
  108安帝永初二年正月,時州郡大饑,……老弱相棄道路。《安帝紀》註引《古今註》
  二月,遣光祿大夫樊準呂倉分行冀兗二州,廩貸流民。(同上)
  時饑荒之餘,人庶流迸,傢戶且荊《後漢書·樊宏傳》
  七月詔曰:朕以不德,遵奉大業,而陰陽差超,變異並見,萬民饑流。(同上)
  109安帝永初三年正月,賜流民欲占者,人一級。《安帝紀》
  110安帝永初四年正月,詔以三輔比遭寇亂,人庶流冗。(同上)
  青徐之人,流亡萬數。《後漢書·虞詡傳》
  114安帝元初元年正月,賜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安帝紀》
  115安帝元初二年正月,詔三輔及廩並涼六郡流冗貧人。(同上)
  127順帝永建二年二月,詔廩貸荊豫兗冀四州流冗貧人,所在安業之。《順帝紀》
  129順帝永建四年正月,賜流人欲占者人一級。(同上)
  131順帝永建六年十一月詔曰:連年災潦,冀部尤甚,比蠲實傷,贍恤窮匱,而百姓猶有棄業,流亡不絶。(同上)
  百姓流亡,盜賊並起。《後漢書·陳寵子忠傳》
  133順帝陽嘉元年正月立皇后,賜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順帝紀》
  139順帝永和四年八月,太原郡旱,民庶流冗。(同上)
  146質帝本初元年民多流亡,皆虛張戶口,戶口既少,而無貲者多,當復割剝公賦重重。《質帝紀》
  148桓帝建和二年詔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廩𠔌如科。《桓帝紀》
  153桓帝永興元年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饑窮,流冗道路,至有數十萬戶,冀州尤甚,詔在所賑給乏絶,安慰居業。(同上)
  表二:東漢農民暴動表
  公元中國紀年事件材料出處
  110安帝永初四年正月,海賊張伯路復與勃海平原劇賊劉文河,周文光等攻厭次,殺縣令。《安帝紀》
  111安帝永初五年九月,漢陽人杜琦、王信叛,與先零諸種羌攻陷上邽城。(同上)
  132順帝陽嘉元年二月,海賊曾旌等寇會稽殺句章、鄞、鄮三縣長,攻會稽東部都尉。《順帝紀》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長吏。(同上)
  134順帝陽嘉三年三月,益州盜賊劫質令長,殺列侯。(同上)
  138順帝永和三年四月,九江賊蔡伯流寇郡界及廣陵,殺江都長。(同上)
  142順帝漢安元年九月,廣陵盜賊張嬰等寇郡縣。(同上)
  143順帝漢安二年十二月,揚徐盜賊攻燒城守,殺略吏民。(同上)
  144順帝建康元年三月,南部江夏盜賤寇掠城邑,州郡討平之。(同上)
  八月,揚徐盜賊範容周生等寇掠城邑。(同上)
  九月,京師及太原,雁門地震。三郡水涌地裂。《衝帝紀》(即位未改元)
  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馬勉等稱無上將軍,攻燒城邑。十二月,九江賊黃虎等攻合肥。是歲,群盜發憲陵。(同上)
  145衝帝永嘉元年正月,廣陵賊張嬰等復反,攻殺堂邑,江都長。九江賊徐鳳等攻殺麯陽,東城長。三月,九江賊馬勉稱黃帝。四月,丹陽賊陸宮等圍城燒亭寺。七月,廬江盜賊攻尋陽,又攻盱臺。十一月,歷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江太守。《質帝紀》(即位未改元)
  146質帝本初元年二月,詔曰:九江、廣陵二郡,數離(罹)寇害,殘夷最甚,生者失其資業,死者委屍原野。其調比郡見𠔌,出廩窮弱。(同上)
  147桓帝建和元年十一月,陳留盜賊李堅自稱皇帝,伏誅。《東觀記》曰:江捨及李堅等。《桓帝紀》
  148桓帝建和二年十月,長平陳景自號黃帝子,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並圖舉兵。悉伏誅。(同上)
  150桓帝和平元年二月,扶風妖賊裴優自稱皇帝,伏誅。(同上)
  154桓帝永興二年十一月,太山琅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吏。(同上)
  156桓帝永壽二年七月,太山賊公孫舉等寇青、兗、徐三州。(同上)
  160桓帝延熹三年九月,太山琅邪賊勞丙等復叛,寇掠百姓。(同上)
  162桓帝延熹五年四月,長沙賊起.寇桂陽蒼梧。五月,長沙、零陵賊起,攻桂陽、蒼梧、南海、交阯。(同上)
  163桓帝延熹六年七月,桂陽盜賊李研等寇郡界。十一月,南海賊郡界。(同上)
  164桓帝延熹七年五月,桂陽鬍蘭、朱蓋答復反。攻沒郡縣,轉寇零陵。(同上)
  165桓帝延熹八年十月,勃海妖賊蓋登等稱大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鐵券,相署置。《桓帝紀》
  166桓帝延熹九年正月,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遂與廣陵人竜尚等共祭井作符書,稱太上皇。(同上)
  167桓帝永康元年五月,京師及上黨地震,廬江賊起,寇郡界。(同上)
  178靈帝熹平元年十一月,會稽人許生自稱越王寇郡縣。《靈帝紀》
  178靈帝光和元年正月,日南民攻沒那縣。(同上)
  184靈帝中平元年二月,巨鹿人張角自稱黃天,其部帥有三十六方,皆著黃巾同日反叛。(同上)
  七月,巴郡妖巫張修反,寇郡縣。(同上)
  185靈帝中平二年二月,黑山賊張牛角等十餘輩並起,所在寇鈔。(同上)
  三月,北宮伯玉等寇三輔。(同上)
  186靈帝中平三年二月,江夏兵趙慈反,殺南陽太守秦潁(同上)
  187靈帝中平四年二月,滎陽賊殺中牟令。(同上)
  六月,漁陽人張純與同郡張舉舉兵叛,殺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楊終,護烏桓校尉公綦稠等。舉兵自稱天子,寇幽冀二州。(同上)
  十月,零陵人觀鵠自稱平天將軍,寇桂陽。(同上)
  188靈帝中平五年二月,黃巾餘賊郭大等起於西河、白波𠔌,寇太原河東。(同上)
  四月,汝南葛陂黃巾攻沒郡縣。(同上)
  六月,益州黃巾馬相攻殺刺史郗儉,自稱天子,又寇巴郡,殺郡守趙部。(同上)
  十月,青徐黃巾復起,寇郡縣。(同上)
  十一月,涼州賊王國圍陳倉。(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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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二)國人
(三)衆、庶、民(四)私徒屬
(五)隸臣妾(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三)公田和私田(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二)城邦國傢(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四)禮、刑、兵、稅、役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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