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論語疏證   》 第68節:泰伯篇第八(9)      楊樹達 Yang Shuda

  《孟子?離婁上篇》曰:位卑而言高,罪也。
  又《離婁下篇》曰: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寇退,則曰:“修我墻屋,我將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瀋猶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瀋猶有負芻之禍,從先生者七十人,未有與焉。”子思居於衛,有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子思曰:“如伋去,君誰與守?”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師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則皆然。”
  樹達按:子思在位,曾子不在其位,故處之不同,此古人之辯證法也。
  《左傳?文公六年》曰:晉於夷,捨二軍,使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處父至自溫,改於董,易中軍。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於趙氏,且謂趙盾能。曰:“使能,國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賈季(即狐射姑。)怨陽子之易其班也,(本中軍帥,易之為佐。)九月,賈季使續鞠居殺陽處父。《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
  樹達按:侵官者,不在其位而謀其政也。
  《韓非子?二柄篇》曰:昔者韓昭侯醉而寢,典冠者見君之寒也,故加衣於君之上。覺寢而說,問左右曰:“誰加衣者?”左右對曰:“典冠。”君曰:“兼罪典衣與典冠。”其罪典衣,以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為越其職也。非不惡寒也,以為侵官之害甚於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陳言而不當。越官則死,不當則罪。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曰:杞子自鄭使告於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裏,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秦師遂東。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邑為從者之淹,居者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於鄭。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圃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間敝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楊孫奔宋。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
  樹達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經也;弦高佯為鄭吏以犒秦,權也。國傢存亡在呼吸之頃,如弦高以不在其位而不謀,則悖矣。此又古人行事深合辯證法者也。
  《說苑?善說篇》曰:晉獻公之時,東郭民有祖朝者,上書獻公曰:草茅臣東郭民祖朝願請問國傢之計。獻公使使出告之曰:“肉食者已慮之矣,藿食者尚何與焉?”祖朝對曰:“大王獨不聞古之將曰桓司馬者,朝朝其君,舉而晏。禦呼車,驂亦呼車。禦肘其驂曰:‘子何越雲為乎?何為藉呼車?’驂謂其禦曰:‘當呼者呼,乃吾事也。子當禦,正子之轡銜耳。子今不正轡銜,使馬卒然驚,妄轢道中行人,必逢大敵。下車免劍,涉血履肝者,固吾事也。子寧能闢子之轡下佐我乎?其禍亦及吾身,與有深憂,吾安得無呼車乎?’今大王曰:‘食肉者已慮之矣。’設使食肉者一旦失計於廟堂之上,若臣等之藿食者寧得無肝膽塗地於中原之野與?其禍亦及臣之身,臣與有其深憂,安得無與國傢之計乎?”獻公召而見之,三日與語,立以為師也。
  ○子曰:“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子曰:“狂而不直,侗而不願,倥倥而不信,吾不知之矣。”
  ○子曰:“學如不及,猶恐失之。”
  《大戴禮記?曾子立事篇》曰:君子愛日以學,及時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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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江西人民出版社
第1節:前 言第2節:陳寅恪序第3節:自 序第4節:學而篇第一(1)
第5節:學而篇第一(2)第6節:學而篇第一(3)第7節:學而篇第一(4)第8節:學而篇第一(5)
第9節:學而篇第一(6)第10節:學而篇第一(7)第11節:學而篇第一(8)第12節:學而篇第一(9)
第13節:學而篇第一(10)第14節:為政篇第二(1)第15節:為政篇第二(2)第16節:為政篇第二(3)
第17節:為政篇第二(4)第18節:為政篇第二(5)第19節:為政篇第二(6)第20節:為政篇第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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