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书评论 先秦諸子係年考辨   》 六六、吳起去魏相楚考      錢穆 Qian Mu

  《史記 吳起傳》:“田文既死,公叔為相,害吳起,起懼得罪,遂去之楚。”今按:《魏策》:“公叔座為魏將,與韓、趙戰澮北,禽樂祚。魏王賞田百萬,座以讓吳起之後。”其事《年表》在惠王九年,吳起已死十九年矣。其年公叔亦卒。明年,商鞅遂入秦。觀公叔之待商鞅,不似害賢者。《呂氏 觀表》《執一》諸篇,言讒起者乃王錯。(考《魏策》:“魏武侯與諸大夫浮西河,王鐘侍。”姚雲:“鐘一作錯”,即此王錯。魏武自衿河山之險,而錯附之,為吳起所折。魏武盛奬起,王錯之忌起,當肇於此。)《魏世傢集解》徐廣引《紀年》:“惠王二年,大夫王錯出奔韓。”即此人。《史記》吳起奔楚之由,蓋誤。又起為魏武侯伐齊至靈邱,在武侯九年,(《考辨》第六十。)則去魏當在十年以後。據《說苑 指武篇》起至楚先為宛守,(《說苑》雲:起為宛守,行縣適息,問屈宜臼,屈公不對雲雲。今按《說苑 權謀篇》有屈宜咎論韓昭侯不獲出高門。《史記 六國表》《韓世傢》皆作屈宜臼,臼咎古字通。然考韓昭侯築高門在昭侯二十就年,據此當五十年,疑不能為一人。《淮南 道應訓》作吳起為楚令尹,適魏問屈宜若。若亦咎之誤文也。恐屈宜臼之告吳起,特後人模仿趙良之告商君而造為之,屈子固不與吳起同時也。)居一年,乃為令尹。不識其前又曾為他職否。其為令尹,《史記》載其政績雲:“起相楚,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要在強兵,破馳說之言縱橫者。於是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西伐秦,諸侯患楚之強。故楚之貴戚盡欲害吳起。”今按:陳滅在惠王十一年,蔡滅在四十二年,何待悼王?《楚世傢》於悼王十一年,即書二十一年悼王卒,更不記平越、卻晉、伐秦之事。檢諸《越世傢》,楚破越在威王世,亦與悼王無涉。則卻三晉而伐秦者,其語殆同為無稽也。且其時亦尚無縱橫之言,《史》蓋誤襲《秦策》蔡澤語耳。或《史》本作:“起相楚,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故楚之貴戚盡欲害吳起”,前後文氣本相承接,中間用兵一段,係後人據《秦策》妄增也。《淮南 道應訓》記吳起之語曰:“起將衰楚國之爵,而平其製,損其有餘,而綏其不足。砥礪甲兵,時爭利於天下。”(《說苑 指武篇》同。)可與《史》文互證。知蔡澤之語,乃策士潤飾,欲明功成身退之理,故盡以惠、威二王前後戰績,一歸於起。此如記燕昭王得賢,乃雲鄒衍自齊往,劇辛自趙往矣。《呂氏 貴卒篇》雲:“吳起謂荊王曰:荊所有餘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有餘,臣不得而為也。於是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皆甚苦之。”此又吳起治楚不主以兵力擴地之證也。其徙貴人墾荒,殆秉李剋盡地力之教。《韓非 和氏篇》稱其教悼王曰:“楚國之俗,大臣太重,封君太衆,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絶滅百吏之祿秩,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此起之所以治楚而招貴戚大臣之忌者。(《淮南 泰族訓》亦云:“吳起為楚張減爵之令,而功臣畔。”)孔子以正名復禮繩切當時之貴族,既不得如意,後之言治者,乃不得不捨禮折入於法。是亦事勢所驅,不獲已也。且禮之與法,其本皆出於糾正當時貴族之奢僭,李剋、吳起,親受業於子夏、曾西,法傢淵源,斷可識矣。起治楚政績,略如此。(《呂氏 義賞篇》:“郢人以兩版垣,吳起變之而見惡。”《註》雲:“教之用四。”可見吳起為治註重民生之一斑。)《韓非 和氏篇》雲:“悼王行之期年而薨,吳起枝解”,大則起為令尹期僅一年,愈徵楚無括地之事。推跡以求,起之在楚,蓋不出三四年也。枝解之說,又見《墨子 親士》,(“吳起之裂其事也。”)《韓非 問田》,(“吳起支解,商君車裂。”)《淮南 繆稱》,(“吳起刻削而車裂。”)《主術》,(“吳起、張儀,車裂支解。”張儀疑商鞅之誤。)及《韓詩外傳》捲一。(吳起削刑而車裂,商鞅峻法而支解。)本傳不書,蓋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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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增定本識語自序
一、孔子生年考二、孔子為委吏乘田考
三、孟懿子南宮敬叔學禮孔子考四、孔子與南宮敬叔適周問禮老子辨
五、孔子適齊考六、孔子自齊返魯考
七、孫武辨八、陽虎名字考
九、孔子五十學易辨一○、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孔子考
一一、鄧析考一二、孔子仕魯考
十三、孔子相夾𠔌墮三都考一四、孔子行攝相事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辨
一五、孔子去魯適衛考一六、蘧瑗史鰌考
一七、孔子畏匡乃過蒲一事之誤傳與陽虎無涉辨一八、越句踐元年考
一九、孔子去衛適陳在魯哀公二年衛靈公卒歲非魯定公卒歲辨二○、孔子去衛適陳在衛靈公卒後非卒前辨
二一、孔子過宋考二二、孔子在陳絶糧考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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