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评论 》 草根红学杂俎 》
关于《红楼梦》时代背景的若干问题(5)
邓遂夫 Deng Suifu
曹家移居南京,始自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康熙二年癸卯(1663),朝廷停差江宁及苏、杭织造官,改由工部拣选内务府人员担任监造。曹玺即于该年以内务府郎中之衔首任江宁织造。其时雪芹的祖父曹寅尚年幼,然已同其弟曹宣一道随父之任。可见,曹玺正是曹家移居江宁(南京)的第一代织造郎中。从这以后,曹家在江宁世代袭职。但曹寅一门,仅至第三代的曹顒、曹頫,便因“亏空”获罪去职而告终,后来举家迁返北京。这与《红楼梦》中写荣府一门,仅袭职到第三代的贾赦、贾政便难以为继的情形,完全吻合。 试将书中所写荣府第三代与档案所记江宁曹家第三代承袭职衔的情形作一对比: 书中描写曹家史实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曹寅病逝后,江西巡抚郎廷极立即奏请朝廷以曹寅之子曹顒仍为江宁织造。⑦接着,内务府亦以此事上奏。⑧皇上因恤先臣,即令长子(贾赦)袭官……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顒奏折:“……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⑨次年,曹顒奏折称:“荷蒙万岁旷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继承父职。”⑩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衔……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内务府奏折:“即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顒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衔。……奉旨:依议。”11(贾政)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了。 康熙六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内务府奏折:“该项出售之人参,已于是年十月十二日交付管理三处织造事务郎中李煦、孙文成、员外郎曹頫等。”12从这一对照中即可看出:历史上的曹頫,不论在辈分、职衔乃至承袭职衔的情由、顺序等各方面,皆与《红楼梦》中宝玉之父贾政的情形一般无二。除此,在曹家的历史上便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完全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来。这就雄辩地证明:书中荣府第三代次子贾政的形象,只可能是以江宁曹家第三代过继次子曹頫为其生活原型而塑造的。当然,还须排除另一种可能性:会不会是书中虚构的贾政,与曹家实有的曹頫发生了巧合呢?这一点倒也不难解决。就在上述引文中“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衔”一语旁边,脂砚斋写了一条可以说是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批语:嫡真事实,非妄拟也! 这是一条无可辩驳的铁证。既然作者的亲属兼助手都这样说——额外赐给金陵贾家第三代次子贾政一个主事衔这件事,是现实生活中的“嫡真事实”,那么,在作者家族的历史上,除了曹頫,谁还有过这种“额外”的“恩宠”呢?显然没有第二个人与这“嫡真事实”相吻合。所以只能认为,书中贾政的生活原型确是曹頫,而非其他任何人所能顶替。 证明了这点,问题也就十分明显了。我们完全可以由此而推论:曹頫既然在辈分、职衔等各个方面均与《红楼梦》中的贾政相符,脂批中又点明是“嫡真事实”,怎么可能同时又被作者颠倒世系而当作贾政之子(贾宝玉)的模特儿写入书中呢?同理,与曹頫同一辈分的其他亲属,也绝不可能充作金陵贾府第四代(而且是无所作为的“不肖子孙”)的贾宝玉形象,被写进作品。反过来说,既然已在作品的楔子中,以及作者的亲属兼助手们的批语中,被直接间接地指明为作者本人的化身,那就证明这位作者(不论人们承认他是曹雪芹与否),只可能是江宁曹家第四代的不肖子孙,而绝不会是第三代安然承袭父兄职衔的曹頫之辈。 因此,仅以书中的这些内证,即可完全排除贾宝玉原型是作者曹雪芹的父辈(或者说包括其父辈)的任何可能性。 笔者这一判断,自然是就贾宝玉形象的主体而言,并不排除作者有时可以离开自己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原貌,而按自己成年以后的理想标准去虚构主人公的某些性格和行为;也不排除作者有时可以从自己并非亲历却显然听家里人讲起过的旧闻中掌故中,顺手拈来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敷演到主人公身上去(如“大海饮酒”即属此列)。 但是另外有一种情况,却有必要加以澄清。在脂、畸等人的批语中,还不时可以看到一些从书中宝玉的某种形迹而联想到作批者本人的类似经历的事例,这又作何解释呢?如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宝玉听人说老爷叫他,“好似打了个焦雷,登时扫了兴,脸上转了颜色”。旁边有批云: 多大力量写此句!余亦惊骇,况宝玉乎。回思十二三时,亦曾有是病,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 同回,写茗烟在宝玉房中伴读,想方设法与宝玉寻开心。旁边又有批云: 书房伴读,累累如是。余至今痛恨。 甲戌本第八回写下人向宝玉索讨“斗方”,有眉批云: 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 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宝玉未入学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旁边亦有批云: 批书人领过(原误至)此教,故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原误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过去,许多研究者都把这类批语看作是脂、畸在以宝玉自况。尤其是对后一条批语,几乎是众口一词地认为:“批书人”与“俺先姊”,便是书中宝玉与元妃的模特儿。就连早已认定贾妃只不过是“假妃”的戴不凡先生,也自相矛盾地信从此说,并确指批语中的“俺先姊”即是嫁为“纳尔苏王妃”的“曹寅长女”;进而确指这位“批书人”即是“宝玉原型——石兄(按:指所谓‘原作者’)的弟弟曹頫”13。诸如此类的说法尽管千差万别,却有一个共同之点:即认为上述一类批语可以证明宝玉的原型不是或不完全是曹雪芹,而只是或至少应包括曹雪芹的父辈。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选集】红楼一春梦 |
|
|
自序:不妨树一面旗帜(1) | 自序:不妨树一面旗帜(2) | 曹雪芹赋 并序 | 如椽巨笔耀千秋 | 曹雪芹续妻考(1) | 曹雪芹续妻考(2) | 曹雪芹续妻考(3) | 曹雪芹续妻考(4) | 曹雪芹续妻考(5) | 曹雪芹续妻考(6) | 曹雪芹续妻考(7) | 曹雪芹续妻考(8) | 曹雪芹续妻考(9) | 曹雪芹续妻考(10) | 曹雪芹续妻考(11) | 曹雪芹续妻考补遗(1) | 曹雪芹续妻考补遗(2) | 曹雪芹续妻考补遗(3) | 曹雪芹续妻考补遗(4) | 曹雪芹续妻考补遗(5) | 曹雪芹续妻考补遗(6) | 曹雪芹箱箧镌刻字画新探(1) | 曹雪芹箱箧镌刻字画新探(2) | 曹雪芹箱箧镌刻字画新探(3) | |
| 第 [I] II [III] [IV] [V]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