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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类 》 《诗经》心得 》
第67节:第六章(8)
刘绪义 Liu Xuyi
至于为什么申国人自己不担负起守边关的任务,现在不得而知了。也有学者考证本事,认为周王室派兵守申、甫等地,是为了与南方诸国争夺资源。不管出于哪种原因,部队反正是不好带了,人人望乡,个个思归。但是在周人眼里,正是申侯这个人当年勾结夷狄攻杀了幽王,才使得平王借了申侯的力做了君王,如今平王不去追究申侯的责任,反而假公济私,帮助申侯来守边,害得我们这些将士背井离乡,遥远归期。将士之怨就在这里。
说到这里,我还想来说说这首诗的作者问题。现代人普遍认为,这首《扬之水》是一典型的民歌,是征夫戍卒所唱的歌谣。我倒想问一问,如果是民歌,那么是守卫申国的士兵写的呢,还是守卫甫国的士兵或者守卫许国的士兵所写呢?
《诗经》里有三首《扬之水》,分别在《郑风》、《唐风》和《王风》。其辞虽有同异,但都是以“扬之水”起兴。刘玉汝曰:“窃意诗为乐篇章,《国风》用其诗之篇名,亦必用其乐之音调,而乃一其篇名者,所以标其篇名音调之同,使歌是篇者即知其为此音调也。后来历代乐府,其词事不同,而犹有用旧篇名或亦用其首句者,虽或悉改,而亦必曰即某代之某曲也。其所以然者,欲原篇章之目以明音调之一也。”就是说,篇名相同,乐之音调自应相同,如果作为民歌,怎么会出现三个地方的“风”既同题,又同音呢?显然民歌说是不成立的。
且不说守边士卒大都为武士出身,能否作出诗来尚是个问题,单说配合诗的乐,就不是谁都可以作出来的。《乐记》认为,唯独君子才能创作出具有艺术形态的乐。作为艺术的高级形式的乐之所以只能出于君子,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圣人的政治的功利目的的驱动和德的外化。《乐本》也说:“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这不是歧视众庶,而实实是符合当时礼的精神和现实的。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在他看来,音乐不是单纯的赏心悦目的艺术样式,不是人人可以用来愉悦之物。诗和乐是具有礼的规定性的,是有特定的等级的。这些都是艺术欣赏中不可理性的规律,是不可逾越的。
《诗经》时代,诗是要言“王政所由废兴”的。这是对作诗的要求。所谓“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君子、庶民的情,都可发而为诗,见诸歌咏。但并不是任何作为民之性的情都能创作出好的艺术,发乎情是普遍的,也是有限的,止乎礼义,却是高尚的,合于理性精神的,只有进德修身之人才能做得到。
《论语·阳货》中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虫鱼之名。”孔子的着眼点在于事父、事君,学诗的目的是要归结到事君事父能力的提高,文学性是从属的,从属于礼和政治。孔子教导弟子和儿子学诗,却从未将诗视为独立于礼的文学作品或文学样式。
即便到了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荀子也是将文学置于政治的从属地位,为的是纠正墨子的非乐。墨子非乐,就是因为乐不是为平民百姓所拥有,而只是贵族的特权和享受。
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
——王风·兔爰
读《王风》,除了一股蔓草的滋味,还充满了一种末世之音。
很多女生喜欢诗中的这样一句话,“我生之初,尚无为”。其实恐怕并不是因为它出自《诗经》,而是出自三国时的一个叫蔡文姬的美女之口。女人也喜欢美女,尤其是如果美女的身世更能感动人的话。蔡文姬就是这样一位。所以要解读这首《兔爰》的话,还有一个最理想的版本,就是蔡美女的《胡笳十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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