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紅樓夢新證   》 (二)八十回之後的寶釵      周汝昌 Zhou Ruchang

  寶玉“奉旨”無奈,娶了他並無感情的薛寶釵,略如前文所論。然則在曹雪芹的原書中,他又是如何落筆以寫寶釵的文字呢?
  
  可概括成一句話:玉、釵婚後,卻仍然保持着原來的舊關係。
  
  
  舊關係,是怎麽樣呢?那就是廝擡廝敬,而並不相親相愛。
  
  有人說:“黛玉死後,寶釵在某種程度上填補了寶玉感情上的一段空缺。”又說:“寶玉、寶釵之婚事,寶玉是十分情願的。”並根據第二十回的一條脂批而論定:“此批充分說明二人婚後感情美滿,談心話舊,多少婚前無機會表達的話,現在都可一一傾吐。”“在黛玉死後,寶玉、寶釵之結合,也變成十分自然之事,並無絲毫勉強。所以二人婚後,還有相當長的文字描寫二人談心,情話纏綿。”(《紅樓夢新探》上篇頁二三四、二三五)--是這樣子嗎?
  
  這種合二為一論,我期期不敢苟同。談心話舊,可以說是對的,但並不會是“情話纏綿”。
  
  那條脂批是庚辰本、戚本的批,文雲:
  
  妙極。凡寶玉、寶釵正閑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曳漏〔戚本用漏泄〕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釵見棄,杜絶後文其成夫婦時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
  
  這批很重要,就連二人有“成其夫婦”的後文,也還得以此批為正面的明文確證。但是,他二人所“成”的,是怎樣的“夫婦”呢?這事恐怕並非是同一般想象的那樣簡單。本文主要想說明的即在此點。
  
  照我看來,他們成其夫婦了,又未成其夫婦。這是怎麽句話呢?就是說,他們“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傢長給安排下的喜事禮儀--僅僅如此。他們實際上還是姨姊弟。
  
  這怎麽講呢?請看寶釵的那首為賈政悲嘆不祥的詩謎:
  
  朝罷誰攜兩袖煙?琴邊衾裏總無緣。曉籌不用雞人報,五夜無煩侍女添。
  
  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光陰荏苒須當惜,風雨陰晴任變遷。
  
  讀者都能知道,在曹雪芹筆下,常常是一筆兩用甚至數用,詩詞雅謎,都是暗對本人的情事命運而設言的。琴瑟、衾枕,皆喻夫妻之義--但是“總無緣”!這話可怎麽解?
  
  再看,詠海棠詩(應註意這次詩社是緊接“綉鴛鴦夢兆絳雲軒”寶玉夢中反抗“金玉”姻緣之後。而白花白色大抵暗寓寶釵,如她所服冷香丸皆四季白花蕊配成),寶釵寫道:
  
  珍重芳姿晝掩門,自攜手甕灌苔盆。胭脂洗出秋階影,冰雪招來露砌魂。
  
  淡極始知花更豔,愁多焉得玉無痕。欲償白帝憑清潔,不語婷婷日又昏。
  
  這個第七句又是寶釵的自道。意思就是說,我以本來清潔的童身來回報造物自然。
  
  在全書中,這一類性質的暗示是很多的,例如提諸人的名字多出唐詩,對寶釵一名出處,特舉李商隱的“寶釵無日不生塵”,皆是。且說一說,這都是怎麽回事情?
  
  我們不妨來推測一下,其經過大概應是這樣:到曹雪芹寫至八十回後,玉、釵二人確已“成婚”,二人的“舊話”,也可能就在“洞房花燭夜”開始。他們談什麽呢?寶玉必然首先要嚮寶釵推心置腹,開誠布公,訴說自己平生對黛玉的情分,誓若山河,死生不渝,如今奉旨,無法違背,但我如何忍與你為婚,怎麽對得住亡者黛玉?若毀棄誓盟,我實為不義。寶釵對於寶玉的一切,可說徹底瞭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這一着,大約也料得着,要想再籠絡寶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衹好决斷地回答說:你願為林妹妹守約,我也不能衹圖自身有靠,陷你二人於不義,那樣我固落於嫌疑,咱們縱為夫婦,亦無意味;我亦無法勉強你。如今我情願以名義夫妻自處⑴,同室異居,各保清潔,使你有以對亡者的情分。這是我們各為自己的心,外人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可以不用去管。寶玉不想寶釵竟能如此,深為她的這種决斷和諒解精神所震動,對寶釵在這一點上異常地感激和敬重,認為這是成全了他的品格,遂了他的心願,把她當作高人(而不是昵侶)相待。這就是為什麽《紅樓夢》十二麯中《終身悮》裏寫出--
  
  空對着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的真意義。“高士”一詞,不明其故之時,看來豈不全無義理?但曹雪芹焉能濫下字眼?而“晶瑩”。仍貼切“清潔”一義,也不可誤作“聰明靈透”去看認,這樣再來讀“懷金悼玉的《紅樓夢》”句,也纔覺妥恰,懷正是感念之義,高本點竄,妄改為“悲金悼玉”,全走了樣子。
  
  前八十回中,其實也暗示得明白:寶玉對寶釵一嚮衹有敬重,而絶無輕薄狎昵之心。即如寫到因見寶釵膀臂,不無羨愛之意,但是隨即寫清:衹因生在了她的身上,今生無分了。何等明白。再如“夢兆”一回,寶玉睡中不知寶釵曾在身帝旁刺綉,醒後得知,他趕快說了一句話,不是別的,就是:
  
  不該!我怎麽睡着了,褻瀆了他。
  
  這種地方,不但說明了寶玉對寶釵素來的態度,也預示了日後“成其夫婦”時的實際關係。明白了這層要義,就不會再認為將來玉、釵之間還會有什麽“情話纏綿”。
  
  寶釵名為婚嫁,實卻孤居。所以薛姨媽說她自幼脾氣古怪,不愛花兒粉兒,賈母說她住處如雪洞一般,使不得,年輕的姑娘也要忌諱。都是暗示此情。李紈每評社作,必盛推寶釵之句為首席,中間也含着同情敬重其特殊處境的意思在。再有,凡諸題詠中涉及星月、嫦娥的,大都是暗指寶釵的身世,所謂“寶婺情孤潔”,所謂“幽情欲嚮嫦娥訴”,蓋嫦娥誤吞靈藥,奔嚮廣寒,碧海青天,永傷孤獨,不同於一般孀居,而是由於自己所致之故。
  
  曹雪芹所要寫的這層關係,異常特別,迥出世俗意想之外,一般人所難理解。正因此故,後來有人覺得“琴邊衾裏總無緣”這種話而由寶釵口中說出,為不可解,覺得一定有誤,遂將詩謎改派給黛玉。這一事象,極可註目。讀者試一細思,當能恍然於誤解錯派的關鍵何在。
  
  敬重而不褻昵,是二人關係的基本特點。但是這是否即等於“感情美滿”呢?卻又不盡然。八十回前,有一段寫及寶玉以楊妃比寶釵,寶釵大怒,反唇相稽,詞色俱厲,銳不可當,給了寶玉一個大“下不來臺”,以致“黛玉”說今日你也遇見厲害的了。試看之種情形,和寶、黛之間的那種實因情重而引起的角口嘔氣,全然不是同一性質。美滿二字,未可輕下。若論八十回後,則請看第二十一回前的一段脂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見後之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此回“嬌嗔箴寶玉,軟語救賈璉”,後回“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衹從二婢說起,後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璉猶可救,他日之璉已不可救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救與強無別也,今因平兒救,此日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強,何身微運蹇、展眼何如彼耶?人世之變遷如此,光陰倏爾如此。
  
  今日寫襲人,後文寫寶釵;今日寫平兒,後文寫阿鳳。文是一樣情理,景況光陰,事卻天壤矣!多少恨淚灑出此兩回書。(庚辰、戚本合校互采)
  
  這是親見八十回後原稿的脂硯在告知我們,後半部有“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這樣一回書文。寶釵異日,步襲人的後塵,還是要對寶玉施以諷諫。但是,那時的寶玉,依然並不接受寶釵的一套“正論”,“已不可箴”。這又何等明白。8X;_3b1W3i
  
  所以,玉、釵婚後,是齊眉舉案,相敬如賓的了,他們並不象薛蟠、夏金桂那樣,反目成仇,大吵大鬧式的出盡洋相。但是這並不等於思想上的融洽,在這方面,他們始終是異緻的。因此纔一個要諷要諫,一個是難箴難規。由此而言,說他們情話纏綿,固然不對;說他們感情美滿,也不恰切。--那麽,再說他們在黛玉亡後成婚,是十分“自然”之事,而且寶玉是十分“情願”的,我看就更不是那麽一回事情了。
  
  高鸚續書,違背原書本旨,本來有其目的性,他絶不是無所謂而續,他是利用偽續的方式來篡改原著的思想的。他寫玉、釵二人婚後的情景,庸俗不堪,特別是他寫的寶釵身邊的寶玉,早已不再是曹雪芹筆下的那個寶玉了。今又有研究者推論玉、釵婚後關係,略附拙見於此。
  
  ************
  
  以上大致是關於寶釵問題的舊稿,現今有一點可以補記一下。
  
  
  見過曹雪芹鈔本《紅樓夢》的明義,是最早題詠這部小說的人。其二十首絶句的末四五首,尤有價值,因為都是詠及八十回以後情節的,便為我們提供了研究材料。今錄如下:
  
  ……………………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幾多宵。芙蓉吹斷秋風狠,新誄空成何處招!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
  
  傷心一首《葬花詞》,似讖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瀋痼續紅絲?
  
  莫問金姻與玉緣,聚如春夢散如煙。石歸山下無靈氣,總使能言也枉然。
  
  撰玉炊金未幾春,王孫瘦損骨嶙峋。青蛾紅粉歸何處?漸愧當年石季倫!
  
  這末五首詩,在倒數第四首的解釋上,發生了疑難。最初我和朋友一樣,認為是寫黛玉初入府、居碧紗廚的事。後來覺得不太對頭,我把解釋改成是“疑指‘綉鴛鴦夢兆絳蕓軒’一事”--但我當時錯寫成“疑指‘識分定清悟梨香院’一事”,尚不自覺。傢兄祜昌見了,幾次嚮我表示懷疑,彼此也都未把意思說清楚。今晚,他又把這個問題提醒我,說應再解說得明白點--他覺得還是寫黛玉初來為更合。
  
  我們常常這樣彼此擺問題,提綫索,既互有啓發,也相與駁難,討論寶釵問題時更是如此。這次忽又重新涉及如何解明義詩時,我就舉理由說:
  
  一、明義詩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題的;但大致還是有個首尾結構。前邊寫黛玉已有多處(“已有多處”着重),若要寫碧紗廚,最早該寫,為什麽已寫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麽遠去?
  
  二、“紅粉佳人”一詞,不是寫幼女少女所用。(枯昌馬上同意,並舉出不少待詞、戲詞中的例子,說明這個詞語衹指“閨中少婦”)。
  
  三、如果是要說情感親密,自幼同室(也不曾、更不會同“榻”),那麽該說“夢魂不隔碧廚紗”,而不應說引麽“多個帳兒紗”,--這是說雖然同室,而夢魂未通的話。
  
  四、這詩語氣及內容,都應與寶釵有關,但找不到其它合景的情節,因此找認為是寫“綉鴛鴦”回寶釵坐於寶玉榻上、而寶玉夢中反對“金玉”姻緣的情事。
  
  這樣,祜昌纔徹底弄明白了我的原意(因為我過去未說清,也由於我誤寫成“識分定”)。他表示同意,說果然,這首詩不像是寫黛玉了。
  
  這時我們幾乎是同時忽然想起:這首詩還不是寫八十回前的寶釵,而實是八十回後之事。以前幻涉想不及此,所以衹能找到“夢兆絳蕓軒”一回。現在看來,“紅粉”一句,恰是如我們推斷的,暗示名雖結婚而實未成配(“破瓜”一詞俗用指“破身”,見於《通俗編》),而且雖然同床,卻又夢魂猶隔,即所謂“夢魂多個帳兒紗”句的本意了。
  
  我們推斷寶釵八十回後情節時,毫未想到檢對明義的詩。這一點經過也很有麯折。因如實附記於此,並將一九五四年的舊稿(現入《附錄編》,題:“慚愧當年石季倫”)原樣保存,雖紙墨渝敝,卻可為考察問題麯折過程作一見證。
  
  一九七三年中元節後二日燈下記
  
  
  
  
  
  註:
  
  ⑴寶釵作《畫菊》詩:“莫認東籬閑采掇,粘屏柳以慰重陽。”直同“畫餅”的意昧。又如《憶菊》詩:“悵望西風抱悶思,蓼紅葦白斷腸時,空籬舊圃秋無跡,瘦月消翰夢有知。念念心隨婦雁遠,寥寥坐聽晚砧遲。誰憐我為黃花病,慰語重陽會有期。”寫《憶菊》而凄苦悲傷至此,若不關人事,安有是理?末句也是聊以自遣自慰的語意,都可參看,餘不備舉。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选集】紅樓一春夢

【資料來源】紅樓癡迷錄入。轉載自撫琴居論壇。
評紅樓夢新證⑴寫在捲頭
第一章引論第二節紅學一斑
第三節 重新認識紅樓夢第四節 幾點理解
第二章 人物考 第一節 世係譜表第二節 曹宜曹宣
第三節 過繼關係第四節 幾門親戚
第三章 籍貫出身第二節 遼陽俘虜
第四章 地點問題第二節 院宇圖說
第三節 北京住宅第四節 江寧織署
第五節 真州鹺院第五章 雪芹生卒
第六章 紅樓紀歷第七章 史事稽年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二]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三]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四]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一]
第   [I]   II   [III]   [I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