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三傢註史記   》 捲五十九五宗世傢第二十九      裴駰 Pei Yin    司馬貞 Sima Zhen    張守節 Zhang Shoujie

  【索隱】:景帝子十四人,一武帝,餘十三人為王,漢書謂之“景十三王”。此名“五宗”者,十三人為王,其母五人,同母者為宗也。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為宗親。慄姬子曰榮、德、閼於。【索隱】:閼音遏。漢書無“於”字。程姬子曰餘、非、端。賈夫人子曰彭祖、勝。唐姬子曰發。王夫人兒姁【索隱】:況羽反。兒姁,夫人名也。王皇后之妹也。子曰越、寄、乘、舜。
  河間獻王德,【索隱】:漢書云“大行令奏:溢法曰聰明睿智曰獻”。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河間王。好儒學,被服造次必於儒者。山東諸儒多從之遊。
  二十六年卒,【集解】:漢名臣奏:“杜業奏曰‘河間獻王經術通明,積德纍行,天下雄俊衆儒皆歸之。孝武帝時,獻王朝,被服造次必於仁義。問以五策,獻王輒對無窮。孝武帝艴然難之,謂獻王曰:“湯以七十裏,文王百裏,王其勉之。”王知其意,歸即縱酒聽樂,因以終’。”【索隱】:註“問以五策”。按:漢書詔策問三十餘事。“被服造次”。按:小顔雲“被服,言常居處其中也;造次,謂所嚮所行皆法於儒者”。子共王不害立。四年卒,子剛王基代立。十二年卒,子頃王授代立。【索隱】:漢書云授謚頃,音傾也。
  臨江哀王閼於,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臨江王。三年卒,無後,國除為郡。
  臨江閔王榮,以孝景前四年為皇太子,四歲廢,用故太子為臨江王。
  四年,坐侵廟壖垣【索隱】:服虔雲“宮外之餘地”。顧野王云“墻外行馬內田”。音人椽反,又音軟,又音奴亂反。壖垣,墻外之短垣也。為宮,上徵榮。榮行,祖於江陵北門。【索隱】:按:祖者行神,行而祭之,故曰祖也。風俗通雲“共工氏之子曰修,好遠遊,故祀為祖神”。又崔浩雲“黃帝之子纍祖,好遠遊而死於道,因以為行神”,亦不知其何據。蓋見其謂之祖,因以為纍祖,非也。據帝係及本紀皆言纍祖黃帝妃,無為行神之由也。又聘禮雲“出祖釋軷,祭酒脯”而已。按:今祭禮,以軷壤土為壇於道,則用黃羝或用狗,以其血釁左輪也。【正義】:荊州圖副雲:“漢臨江閔王榮始都江陵城,坐侵廟壖地為宮,被徵,出城北門而車軸折。父老共流涕曰:‘吾王不反矣/既而為郅都所訊,懼而縊死。自此後北門存而不啓,蓋為榮不以道終也。”既已上車,軸折車廢。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吾王不反矣1榮至,詣中尉府簿。中尉郅都責訊王,王恐,自殺。葬藍田。燕數萬銜土置塚上,百姓憐之。
  榮最長,【正義】:顔師古雲:“榮實最長,而傳居二王後者,以其從太子廢後乃為王也。”死無後,國除,地入於漢,為南郡。
  右三國本王皆慄姬之子也。
  魯共王餘,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淮陽王。二年,吳楚反破後,以孝景前三年徙為魯王。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好音,不喜辭辯。為人吃。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為王。初好音輿馬;晚節嗇,【正義】:晚節猶言末年時。嗇,貪吝也。惟恐不足於財。
  江都易王非,【索隱】:按:謚法“好更故舊曰易”也。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汝南王。吳楚反時,非年十五,有材力,上書原擊吳。景帝賜非將軍印,擊吳。吳已破,二歲,徙為江都王,治吳故國,以軍功賜天子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入漢為賊,非上書原擊匈奴,上不許。非好氣力,治宮觀,招四方豪桀,驕奢甚。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為王。七年自殺。淮南、衡山謀反時,建頗聞其謀。自以為國近淮南,恐一日發,為所並,即陰作兵器,而時佩其父所賜將軍印,載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說易王寵美人淖姬,【集解】:蘇林曰:“淖音泥淖。”【索隱】:鄭氏音卓,蘇林音“泥淖”之“淖”,女教反。淖,姓也,齊有淖齒是。又漢書云“建召易王所愛淖姬等十人,與姦服捨中”。【正義】:淖,女孝反。夜使人迎與姦服捨中。及淮南事發,治黨與頗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錢,事絶其獄。而又信巫祝,使人禱祠妄言。建又盡與其姊弟姦。【索隱】:漢書云建女弟徵臣為蓋侯子婦,以易王喪來歸,建復與姦也。事既聞,漢公卿請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訊王。王服所犯,遂自殺。國除,地入於漢,為廣陵郡。
  膠西於王端,【索隱】:按:廣周書謚法雲“能優其德曰於”。以孝景前三年吳楚七國反破後,端用皇子為膠西王。端為人賊戾,又陰痿,【正義】:委危反。不能禦婦人。一近婦人,病之數月。而有愛幸少年為郎。為郎者頃之與後宮亂,端禽滅之,及殺其子母。數犯上法,漢公卿數請誅端,天子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為滋甚。有司再請削其國,去太半。端心慍,遂為無訾剩【集解】:蘇林曰:“為無所訾錄,無所省錄。”【正義】:顔師古雲:“訾,財也。省,視也。言不能視錄資財。”府庫壞漏盡,腐財物以巨萬計,終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賦。端皆去衛,【索隱】:謂不置宿衛人。封其宮門,從一門出遊。數變名姓,為布衣,之他郡國。
  相、二千石往者,奉漢法以治,端輒求其罪告之,無罪者詐藥殺之。所以設詐究變,【索隱】:究者,窮也。故郭璞雲“究謂窮盡也”。彊足以距諫,智足以飾非。相、二千石從王治,則漢繩以法。故膠西小國,而所殺傷二千石甚衆。
  立四十七年,卒,竟無男代後,國除,地入於漢,為膠西郡。
  右三國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趙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趙王遂反破後,彭祖王廣川。四年,徙為趙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索隱】:謂刻害深,無仁恩也。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索隱】:謂詭誑之辯,以中傷於人。彭祖多內寵姬及子孫。相、二千石欲奉漢法以治,則害於王傢。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皁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捨,【索隱】:謂彭祖自為二千石埽除其捨,以迎之也。多設疑事以作動之,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諱,輒書之。二千石欲治者,則以此迫劫;不聽,乃上書告,及汙以姦利事。彭祖立五十餘年,相、二千石無能滿二歲,輒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趙王擅權,使使即縣為賈人榷會,【集解】:韋昭曰:“平會兩傢買賣之賈也。榷者,禁他傢,獨王傢得為之。”【索隱】:榷音角。獨音榷,謂酤榷也。會音儈,古外反。謂為賈人專榷買賣之賈,儈以取利,若今之和市矣。韋昭則訓榷為平,其註解為得。入多於國經租稅。【索隱】:經者,常也。謂王傢入多於國傢常納之租稅也。以是趙王傢多金錢,然所賜姬諸子,亦盡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寵姬王建所盜與姦淖姬者為姬,甚愛之。
  彭祖不好治宮室、禨祥,【集解】:服虔曰:“求福也。”【索隱】:按:埤蒼雲“禨,祅祥也”。列子云“荊人鬼,越人禨”。謂楚信鬼神而越信禨祥也。好為吏事。上書原督國中盜賊。常夜從走卒行徼【索隱】:上下孟反,下工吊反。徼是郊外之路,謂巡徼而伺察境界。邯鄲中。諸使過客以彭祖險陂,莫敢留邯鄲。
  其太子丹與其女及同産姊姦,與其客江充有卻。充告丹,丹以故廢。趙更立太子。
  中山靖王勝,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勝為人樂酒【正義】:樂,五教反。好內,有子枝屬百二十餘人。常與兄趙王相非,曰:“兄為王,專代吏治事。王者當日聽音樂聲色。”趙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稱為籓臣1
  立四十二年卒,【索隱】:按:漢書建元三年,濟川、中山王等來朝,聞樂而泣。天子問其故,王對以大臣內讒,肺腑日疏,其言甚雄壯,詞切而理文。天子加親親之好。可謂漢之英籓矣。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為中山王。【索隱】:漢書昆侈謚康王,子頃王輔嗣,至孫國除也。
  右二國本王皆賈夫人之子也。
  長沙定王發,發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闢,不原進,【索隱】:姚氏按:釋名雲“天子諸侯群妾以次進禦,有月事者止不禦,更不口說,故以丹註面目旳々為識,令女史見之”。王察神女賦以為“脫裳,免簪笄,施玄旳,結羽釵”。旳即釋名所云也。說文雲“姅,女污也”。漢津雲“見姅變,不得侍祠”。姅音半。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上醉不知,以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覺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發。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長沙王。以其母微,無寵,故王卑濕貧國。【集解】:應劭曰:“景帝後二年,諸王來朝,有詔更前稱壽歌舞。定王但張袖小舉手。左右笑其拙,上怪問之,對曰:‘臣國小地狹,不足迴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陽屬焉。”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鮒鮈立【集解】:服虔曰:“鮈音拘。”為長沙王。
  右一國本王唐姬之子也。
  廣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
  十二年卒,子齊立為王。【索隱】:漢書齊謚繆王。謚法“傷人蔽賢曰繆”。齊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誅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書告王齊與同産姦。自是之後,王齊數上書告言漢公卿及幸臣所忠等。【索隱】:按:漢書“又告中尉蔡彭祖”。子去嗣,坐暴虐勃亂,國除也。【正義】:所忠,姓名。
  膠東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膠東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謀反時,寄微聞其事,私作樓車鏃矢【集解】:應劭曰:“樓車,所以窺看敵國營壘之虛實也。”【索隱】:左傳云“登樓車以窺宋人”,謂看敵國營壘之虛實也。李巡註爾雅“金鏃,以金為箭鏑”。鏃,字林音子木反。戰守備,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辭出之。【集解】:如淳曰:“窮治其辭,出此事。”寄於上最親,【集解】:徐廣曰:“其母武帝母妹。”【正義】:寄母王夫人即王皇后之妹,於上為從母,故寄於諸兄弟最為親愛也。意傷之,發病而死,不敢置後,於是上。寄有長子者名賢,母無寵;少子名慶,母愛幸,寄常欲立之,為不次,因有過,遂無言。上憐之,乃以賢為膠東王奉康王嗣,而封慶於故衡山地,為六安王。
  膠東王賢立十四年卒,謚為哀王。子慶為王。【集解】:徐廣曰:“他本亦作‘慶’字,惟一本作‘建’。不宜得與叔父同名,相承之誤。”
  六安王慶,以元狩二年用膠東康王子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為清河王。十二年卒,無後,國除,地入於漢,為清河郡。
  常山憲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為常山王。舜最親,景帝少子,驕怠多淫,數犯禁,上常寬釋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為王。
  初,憲王舜有所不愛姬生長男梲。【集解】:蘇林曰:“音奪。”【索隱】:鄒氏一音之悅反。蘇林音奪。許慎說解字林雲“他活反,字從木也”。梲以母無寵故,亦不得幸於王。王後脩生太子勃。王內多,所幸姬生子平、子,王後希得幸。及憲王病甚,諸幸姬常侍病,故王後亦以妒媢【索隱】:媢音亡報反。鄒氏本作“媚”。郭璞註三蒼雲“媢,丈夫妒也”。又云妒女為媢。不常侍病,輒歸捨。醫進藥,太子勃不自嘗藥,又不宿留侍玻及王薨,王後、太子乃至。憲王雅不以長子梲為人數,及薨,又不分與財物。郎或說太子、王後,令諸子與長子梲共分財物,太子、王後不聽。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梲。梲怨王後、太子。漢使者視憲王喪,梲自言憲王病時,王後、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捨,【集解】:如淳曰:“服捨也。”太子勃私姦,飲酒,博戲,擊筑,與女子載馳,環城過市,入牢視囚。天子遣大行騫【索隱】:按:謂是張騫。驗王後及問王勃,請逮勃所與姦諸證左,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緻擊笞掠,擅出漢所疑囚者。有司請誅憲王後脩及王勃。上以脩素無行,使梲陷之罪,勃無良師傅,不忍誅。有司請廢王後脩,徙王勃以傢屬處房陵,上許之。
  勃王數月,遷於房陵,國絶。月餘,天子為最親,乃詔有司曰:“常山憲王蚤夭,後妾不和,適孽誣爭,陷於不義以滅國,朕甚閔焉。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為真定王;封子三萬戶,為泗水王。”【正義】:泗水,海州。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真定王。
  泗水思王,以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無子。於是上憐泗水王絶,乃立安世弟賀為泗水王。
  右四國本王皆王夫人兒姁子也。其後漢益封其支子為六安王、泗水王二國。凡兒姁子孫,於今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時諸侯皆賦,【集解】:徐廣曰:“國所出有皆入於王也。”得自除內史以下,漢獨為置丞相,黃金櫻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擬於天子。自吳楚反後,五宗王世,漢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銀櫻諸侯獨得食租稅,奪之權。其後諸侯貧者或乘牛車也。
  【索隱述贊】景十三子,五宗親睦。慄姬既廢,臨江折軸。閼於早薨,河間儒服。餘好宮苑,端事馳逐。江都有纔,中山禔福。長沙地小,膠東造鏃。仁賢者代,浡亂者族。兒姁四王,分封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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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二十四史
史記索隱序史記索隱後序三皇本紀
史記正義序史記正義論例史記集解序
史記正義佚序太史公書名考捲一五帝本紀第一
捲二夏本紀第二捲三殷本紀第三捲四周本紀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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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八高祖本紀第八捲九呂太後本紀第九捲一十孝文本紀第十
捲一十一孝景本紀第十一捲一十二孝武本紀第十二捲一十三三代世表第一
捲一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二捲一十五六國年表第三捲一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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