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的人生不完美。他的人格也不完美。他的创作也不完美。他写过一部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内容不错,写美国财团对某虚拟的中美洲国家的百般控制残酷掠夺,但从艺术上衡量,则乏善可陈。他确实难称伟大。但世界、人类应该摆脱“唯伟大是从”的思维格局。伟大固然是一种不可忽略的存在,但是否一定要对之敬仰追随,则尚需冷静地分析,明智地抉择。而不那么伟大,不完美,但却是坚实有益的事物,尽管有时候夹泥带水,远观近看都平实无奇,倒很可能经过我们的理性梳理、情感涤荡,被时间证明是可以久远亲近的好东西。
我和Y君茶话时,常争论批评的标准问题。我主张“多元规矩”。就是首先要承认文学创作可以是多元取向。然后,针对不同的元,取用不同的规矩来衡量其方圆。比如有的作家他自觉进入“宏大叙事”的一元,写长篇小说,三部曲或更大的系列,试图构成“时代史诗”或“民族心史”,那么,你就对他拿出一套相应的规矩,来评判他究竟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并不是凡长篇必优于短篇。短篇小说从体裁上自是一元。一部短篇小说或许确实难敌一部长篇小说,但若是专写短篇小说而积累到一定程度,其栽种的文学树林所构成的审美绿萌,就未必不敌长篇小说的树冠,甚至还会比三部曲什么的更具久远的审美价值。当然,衡量专写短篇小说或以短篇小说见长的作家的创作,就要另拿出一套规矩来量其方圆。
近年来中国大陆文坛长篇小说超常繁荣。小小说也颇兴盛。中篇小说且不论,因为我们常说的中篇小说,那样的篇幅,在国外一般也就都归于长篇小说范畴,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也往往就算长篇小说。典型的短篇小说,也就是三千字到万把字,特别是五千字上下的短篇小说,尽管各类文学杂志上也总在刊载,不过无论就在读者中的影响,还是评论界的重视两方面来看,就还都输文采、逊风骚。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其构思之精巧,常被世人称道,尤其是那往往令人拍案叫绝的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戛然而止,余音绕梁,似完未了,掩卷味浓。这种结尾之妙,当然值得借鉴,但是我以为其开篇的技巧,也同样值得学习。我们现在的短篇小说,开篇往往不是过分平实,就是故弄玄虚,让人或者觉得寡味,或者感到麻烦,因此吸不住读者眼球,牵不住读者思绪。欧·亨利却能开篇头几句就把读者吸引住。比如《牧场上的博皮普夫人》的开头:“埃伦姑妈,”奥克塔维亚把她的黑色小山羊皮手套轻轻地扔向窗台上那只端庄的波斯猫,快活地说,“我成了叫花子啦。”——劈头便是动作,两个人物包括一只猫同时出场,并且立刻有了悬念:奥克塔维亚为什么成了叫花子?《嘹亮的号角》的开头:“这篇故事的一半儿可以在警察局的档案里找到,另一半儿则存在一家报馆的营业室里。”一读这两句,读者的好奇心便被提升起来。《就医记》开头一句则是:“于是,我去找大夫了。”给读者的感觉,仿佛在“于是”前,有些话被删除了,那是作者为尊重读者而采取了“少废话,快扣题”的明快叙事。除了“豹头”和“凤尾”,短篇小说中段的叙事技巧,欧·亨利也是非常讲究的,那“龙身”或云中隐现,或翻转自如,该粗放的地方一带而过,该细致的地方针脚密缝,写对话简洁生动,夹议论幽默生风。重读他一些小说后再回想在奥斯汀参观其故居的情景,越发觉得那小木屋构成了一种“小中见大”的象征。
欧·亨利成名后一直定居纽约。我在纽约打听有没有他的故居,不得要领。他48岁病逝于纽约。他入狱获释后似乎再没有去过奥斯汀,其实他诞生地也不是得州奥斯汀而是北卡罗来纳州的格林斯波罗镇。奥斯汀小木屋是他生命中一段暗淡期的小巢。他留存下来的短篇小说主要是写中下层美国人在生活中的挣扎,他探讨的是人性,他寄希望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体谅、相濡以沫和利他感恩,就气象而言,确实还很难称是“无愧于一个时代的伟大记录”或“美国民族的灵歌心史”,但当我伫立在奥斯汀小木屋他那张陈旧的写字台前,想到他那时心怀文学梦而八字没一撇,却后来毕竟终于蹚出了一条适合于他自己的文学之路,就觉得他人生应无愧,而我们也没有道理用“伟大”“完美”之类的规矩来衡量这样一个谦卑而温和的人间观察者与杰出的故事讲述者,去贬低他和他的短篇小说的独特价值。
天降人才,不拘一格。人写小说,不拘一体。Y君那天忽然对我说:对了,大狗可以叫,小狗也可以叫,这是俄罗斯的安东·契诃夫说的吧?我没接Y君的话茬儿,但是,我感觉到,我们正在形成共识:“大狗”和“小狗”都是这世界所需要的,问题是无论怎样的狗,要叫,就应该叫得响亮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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