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金庸傳   》 第66節:第三十五章 踏足政壇 參加基本法草委(4)      冷夏 Leng Xia    辛磊 Xin Lei

  查良鏞一生中最後一段風風雨雨的歷史,從此揭開序幕。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委員們主要就起草工作的規劃和步驟,起草委員會的工作方法和在香港成立基本法咨詢委員會等問題進行討論。
  在整個討論過程中,查良鏞毫無顧慮,暢所欲言,成為發言最多的草委之一。
  會議討論的一個重要問題是:作為一種地方法規的未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的矛盾將怎樣解决。
  草委會主任委員姬鵬飛、副主任委員王漢斌和外交部副部長周南等中方高官,分別就這個問題作了詳細的解釋。他們認為,將來的基本法由人大通過,就是人大按照香港的具體情況,而以基本法來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香港由於情況特殊,可以不遵守憲法中種種規定,那是憲法本身所賦予的憲法。
  在討論中,查良鏞對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
  “一般法律條文中往往有‘但’如何如何的規定,中國法律的術語稱之為‘但書’。‘但書’的規定比本文優先。譬如說:某條馬路不能泊車,但星期天不在此限。任何人星期天在該處泊車就不算違例,交通警察如要控告,必定會輸。香港基本法可說是中國憲法中的‘但書’。法律如果規定某種特殊情況為例外,那麽衹要出現這種特殊情況,就須以‘例外’來處理。比方說,犯某種罪要處某種刑罰,‘但’如犯人是未成年人則從輕發落。衹要犯人未成年則非從輕發落不可,如果不從輕處刑,法官就違法了。”
  為了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多聽取、咨詢香港人的意見,中方决定在香港成立基本法咨詢委員會。在討論如何籌備咨委會時,草委之間出現了分歧。
  有委員認為,草委會的25名香港草委,應該全部加入咨詢委員會;也有委員認為香港草委可以自願加入咨委。查良鏞主張草委全部不加入。
  草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很多時候草委們是參加分組討論的。查良鏞與港澳辦副主任李後、僑辦主任廖暉、外交傢何在鑠等草委分在第三組。
  7月9日,中共領導人鬍耀邦、鄧小平、李先念、彭真等來到人民大會堂,會見草委會全體委員,並一起合了影。
  中共幾個最高領導人會見草委會委員,顯示了中共對《基本法》起草工作的重視。
  參加這次草委第一次全體會議,與一些老朋友和那些他仰慕已久的人物在一起談論《基本法》起草工作,查良鏞覺得很高興。但幾天的會議也有令查良鏞不愉快的地方。會議結束後,他曾嚮新聞界透露其中的一些“內幕”:“有些委員在發言之時,以姬鵬飛主任那篇講話作為‘立論根據’,似乎衹要一引姬主任的講話,那就絶對正確,理直氣壯之至。有些人發揮的不是自己的見解,而是姬主任講話中的‘精義’。其實姬主任在講話之中,說得很謙遜的,說是‘講點意見,供各位委員討論時參考’。兩次講話最後都說:‘不當或不足之處,請批評指正。’他在參加我們第三組討論時,一再說自己提出意見是‘拋磚引玉’,請大傢批評指教。但不少的委員的發言態度,對姬主任的講話未免過分重視強調,令人聯想起當年人們引用‘毛主席語錄’。在內地討論問題,引用權威人士的意見或許是一種方便,但對於我們習慣於西方民主社會中生活方式的人,總覺得人人都是平等,對於一種意見的評價,應當根據於意見本身,而不是提出這意見之人的身份地位。”
  查良鏞嚮新聞界表明他的看法:
  “我贊同姬鵬飛主任的講話,但反對過分突出主任委員(甚至副主任委員)的重要性。每一個起草委員的發言權,應當都是相等的。”
  這次會議,是查良鏞第一次在正式的議政場合,表露自己的政治傾嚮和施政才幹。查良鏞在這次會議中非凡的表現,為他不久之後出任基本法政製小組負責人做了一個很好的鋪墊。
  查良鏞回香港不久,即召集《明報》的部分編輯和記者座談,嚮他們暢談基本法起草的情況。
  當時,港英當局正在香港積極推行政製改革,立法局9月間首次舉行間接選舉,到1989年舉行直選。《明報》的編輯記者們很自然的嚮查良鏞提起這個問題,而查良鏞也侃侃而談,毫不掩飾自己的觀點和立場。
  1986年4月18日至22日,基本法草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召開,草委會成立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治體製”,“經濟”,“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和宗教”5個專題小組。
  查良鏞被任命為“政治體製”小組負責人。中方負責人肖蔚雲是著名法學家、北京大學法律係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起草委員會委員。
  這次會議,標志着基本法的製訂工作進入了具體起草的新階段;由查良鏞一手策劃的一場“政製風波”也即將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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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湖北人民出版社
第1節:前言第2節:第一章 傢族顯赫 已領風騷數百年(1)
第3節:第一章 傢族顯赫 已領風騷數百年(2)第4節:第一章 傢族顯赫 已領風騷數百年(3)
第5節:第二章 與書為伍 八歲開始讀武俠第6節:第三章 文章惹禍 被聯合高中開除
第7節:第四章 打抱不平 竟招致勒令退學(1)第8節:第四章 打抱不平 竟招致勒令退學(2)
第9節:第五章 進大公報 身無分文走香江第10節:第六章 北上求職 垂頭喪氣返香港(1)
第11節:第六章 北上求職 垂頭喪氣返香港(2)第12節:第七章 新晚報裏 常與梁羽生對弈
第13節:第八章 偶試身手 書劍恩仇露鋒芒(1)第14節:第八章 偶試身手 書劍恩仇露鋒芒(2)
第15節:第九章 文壇佳話 三劍客彩筆爭輝(1)第16節:第九章 文壇佳話 三劍客彩筆爭輝(2)
第17節:第十章 雪山驚天 射雕奠宗師地位第18節:第十一章 編導電影 才子巧遇俏佳人(1)
第19節:第十一章 編導電影 才子巧遇俏佳人(2)第20節:第十二章 自立門戶 八萬港元創《明報》(1)
第21節:第十二章 自立門戶 八萬港元創《明報》(2)第22節:第十三章 經營慘淡 自撰小說撐報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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