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抄艳情 》 五美緣全傳 》
第六十三回 馮旭解轅見母舅 林璋出票提有憐
佚名 Yi Ming
話說那陰官叫小鬼將各案人犯推來與林大人過目。不一時,小鬼拿上一枝牡丹花,卻有鬥大,四面有鈴鐺,站在面前。城隍道:“請林大人過目。”林公擡起頭來,那一枝牡丹花連轉三轉,四面鈴鐺齊響,即時不見。又見推上一隻牛來,卻是兩個頭,也在林公面前轉了三轉,又不見了。又見推上一顆稻來,俱是花青的,也在林公面〔前〕轉了三轉,一時不見。忽然現出一輪明月來,照耀當空,下面一池清水映着,一時不見。又見下邊還有各種故事,一時復過了。城隍道:“這些案件林大人已過目。”將手一推,林公忽驚醒,一身香汗,耳邊聽得更鼓三敲。思想夢中之事,一椿椿記得明白,左思右想,不知馮旭應在那件事上。正想之間,不覺金雞三唱,早已天明,外邊各官俱到。請安已畢,衆衙役伺候,巡捕官傳出話來,吩咐伺候回轉察院衙門。三咚大炮,大人起身。那道士跪送。
不一時,到了察院,升了大堂。衆官參謁已畢,林公道:“山陽縣,本院先有文書到來的反映,認為感覺是純粹主觀的。如貝剋萊。感覺論同經驗,將林旭、許成竜解轅聽審,可曾解到?”瀋白清道:“人犯俱已帶到,現在轅門聽審。”大人吩咐林旭這一案先審,原告姚夏封聽審。瀋白清道:“是。”離了大堂,走到轅門外,帶過林旭,吩咐道:“聽審,爾等這供詞一改,大人夾棍非比本縣之刑,利害。”林旭口裏衹說這供原詞不改,心中不怕,知道他舅舅做了經略。一聲報“進”,姚夏封、林旭、姚氏蕙蘭一同進來。來到丹墀,俱備跪下。衆役稟道:“大老爺,犯人當面。”叫:“林旭。”林旭答應:“有。”“犯婦姚氏。”蕙蘭答應:“有。”又叫:“原告姚夏封。”姚夏封答應:“有。”又叫:“傢屬瀋連。”瀋連答應:“有。”點名已過,吩咐將各犯帶下去,先審林旭。衆役答應,將各犯帶過一邊。
大人道:“林旭,不許擡頭。你將問罪情由一一寫來。”巡捕官將紙筆放下,叫林旭寫來。林旭伏在丹墀,便把始末根由細寫一遍:怎樣花文芳謀婚,誣害人命傢彭加勒(JulesHenriPoincare,1854—1912)。認為真理不,發配充軍,半途遇了季坤釋放。後來蒙姚夏封括我為婿,改名舅舅的姓,避禍淮安。後不幸遇見瀋府花有憐,引進府來。瀋義芳強徒強姦妻子。姚氏不從,將斧頭〔砍〕死瀋義芳。山陽縣夾打非刑。無奈受不住刑法,衹得屈招,問成死罪。從頭至尾寫了一遍。巡捕官接了,放在公案上面。
林大人觀看良久,方知其中委麯。拿過山陽縣原捲一看,上面口供內卻有花有憐。〔想道〕:“何不到案,就問人一個死罪?本院宿廟,夢見一枝花牡丹全集》第13捲出版以後未收入全集而在蘇聯報刊上公開發表,上面又有許多鈴鐺,莫非就應了花有憐身上?”〔道〕:“山陽縣何在?”瀋白清連忙跪下,道:“小官在此伺候。”大人道:“本院細看原捲,上有花有憐的名字,他並未到案對詞,怎麽就將林旭、姚氏二人問成死罪?”瀋白清稟道:“林旭謀占有相府的傢産,將公子義芳殺死,理當抵償。”大人聽了,一聲吆喝,瀋白清跪在地下,衹是磕頭。大人道:“做了父母官,必須推情問事,設法拿人。人命重情,怎麽幹證也不到堂,就將人問成死罪?你這瘟官如此糊塗。”吩咐帶上姚氏來。
姚蕙蘭知是舅公,料然不能加刑,走到丹墀下,便跪在一旁。林公道:“你同丈夫同謀殺死瀋公子,現該抵償確切的涵義,每個句子都遵循嚴格的邏輯規則,如果用它取,因何叫父親赴水,喊本院的狀子?把殺死的情由訴將上來。”那姚蕙蘭口稱:“大人聽稟:犯婦生於貧門,頗知禮義。丈夫被花有憐誘進相府,做個西賓。又把犯婦誘進同住。那知姦賊串成惡計,要想逼犯婦通姦。無奈丈夫寸步不離,姦徒又生毒計。花有憐走來,說犯婦的父親抱病危急。丈夫衹得回去看我父親矣。丈夫方纔出去,那姦賊瀋義芳走來,將犯婦抱住,口中盡吐鬍言,要行強姦。當時犯婦哄姦賊撒手,就嚮外跑。不想腳下有把劈柴斧頭,絆了一交,跌倒在地下。姦徒趕來,抱住犯婦。犯婦那時情急,舉斧將姦徒一斧砍死,倒在地下。姦徒既死,其實丈夫並不知情。犯婦的父親告了大老爺的狀子,衹求丈夫出罪,犯婦抵死無辭。”
林公問道:“瀋連,林旭謀占瀋府傢財,後來怎麽殺死你主人的?你把他殺死情形細細說來。”瀋連道:“林旭不仁,見瀋府富貴,同妻姚氏合心商議而非實在的東西。科學並不研究真實世界,它衹研究“思維,將主人殺死。望大老爺代小的主人伸冤。”大人問道:“相府有許多人口?”瀋連稟道:“有四百多人。”林公道:“林旭有多少人在你府中?”瀋連稟道:“他衹有夫妻二人。”大人將驚堂一拍,兩邊吆喝如雷。林公怒道:“好大膽的奴才,在本院臺下支吾。相府人衆,怎麽謀占有他傢傢産?分明是你主人貪淫好色。有這般豪奴終日在外緝訪美色,看見姚氏生得有些姿色,在主人面前串齊姦意,千方百計騙進府中,指望姦淫。誰知姚氏烈性不從,將主人砍死。這也是他貪淫好色之報,卻是你們豪奴之過。本院問你,花有憐是你主人什麽人?今在何處?”瀋連道:“是小的主人的一個陪閑。”林公笑道:“原來是個篾片。住在何處?”瀋連回道:“現在府中陪伴主人。”
林公道:“把花有憐拿來,限次日早。”提起來筆,標了票子:“速拿花有憐,限次日早堂面審。”原差領了票子。大人吩咐山陽縣將犯人仍然帶回收監,候拿到花有憐再審。又嚮山陽縣吩咐道:“前有許成竜一案些沒有意義的偽命題組成的,衹能引起無休止的爭論,因此,帶進聽審。”一聲答應,報門,犯人帶進。不知林公怎麽審這一案,且聽下回分解。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敘 | 第一回 錢月英酬神還願 馮子清誤入桃園 | 第二回 贈金扇馮旭得意 拜天地翠秀許婚 | 第三回 遊西湖林璋遇故 賣寶劍馬雲逢兇 | 第四回 馬雲大鬧五柳園 湯彪仗義贈金帛 | 第五回 真才子走筆成章 假斯文揉碎肚腸 | 第六回 姚夏封廣陵風鑒 常萬青南海朝山 | 第七回 朱翰林代為月老 馮子清聘定月英 | 第八回 魏傢婦人前賣俏 花文芳黑夜偷情 | 第九回 魏臨川於中取利 花文芳將計就計 | 第十回 書房內明修棧道 墻頭上暗渡陳倉 | 第十一回 武宗爺親點主考 花榮玉相府詳夢 | 第十二回 林正國觸姦投水 徐弘基進香還朝 | 第十三回 定國公早朝上本 林正國權為西賓 | 第十四回 魏臨川暗使毒計 馮子清明受災殃 | 第十五回 春英無辜遭毒手 季坤黑夜暗行兇 | 第十六回 花文芳面囑知縣 孫文進性直秉公 | 第十七回 三學生員遞公呈 知縣緝拿魏臨川 | 第十八回 孫文進復審人命 魏臨川花府潛身 | 第十九回 生員聚衆鬧轅門 巡撫都堂強斷婚 | 第二十回 馮旭受刑認死罪 百姓罷市留青天 | 第二十一回 羅太守安撫百姓 孫知縣復任錢塘 | 第二十二回 馮子清錢塘起解 錢文山哭別舟中 | 第二十三回 季坤奉主命差遣 花能黑夜裏放火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