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评论 》 否定群雄解红楼 》
第67节:秦氏、凤姐渊源(6)
崔耀华 Cui Yaohua
(1)秦钟:“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女儿”:指真善美的化身。
(2)宝玉:“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情性体贴,话语绵缠(脂曰:用“天生成”三字,真正写尽古今情种之人也。)……二人更加亲厚,也怨不得那起同窗人起了疑,背地里你言我语,诟谇淫议,布满书房内外。”——“天生成”:即老庄推崇的道德自然的性质。
(3)“偏又有几个滑贼看出形景来,都背后挤眉弄眼。”“滑贼”:指老儒的耳目、奸细之类。指秦、宝作密事被别人察觉出来。秦、宝之美有“女儿”之态,而秦、宝所爱“香怜玉爱”二人之“风流”亦必属“女儿”之性质。“女儿”性质既火火在目,则此处的“八目勾留、设言托意、咏桑寓柳”等,即逻辑上成为秦、宝传播背离孔孟之道的一种代语。——在艺术上则是以情喻事,言词狎昵,实则是书中以“诟谇淫议”而赋事,也是以“意淫”而喻理。
(4)秦钟、香怜“弄眉挤眼”,“假出小恭”,互问家里大人管不管在外交朋友之事,被“金荣”发现,说二人“有话不分明说”,“鬼鬼祟祟的干什么故事?我可也拿住了!”——金荣:属贾瑞这个老儒之子子孙孙的助纣为虐之辈,“爱穿件体面衣服”。他的姑妈是璜大奶奶,“璜”即“装潢之辈”,是个“装腔作势”之辈。作者写秦、宝在光天化日下作背离“现今老儒”之事,以“顽童”形式相盖相掩,大有袖中乾坤大,鬼笔唤烟霞之趣;掺情拌意以叙政,读之不落俗套,没有乏气昏臭逼人之感。
(5)金荣喊道:“贴的好烧饼!你们都不买一个吃去!”——这是金荣这个贾瑞朽儒打手的诬陷之词。二是作者处处留意所谓的以“声色情欲”喻事的述事原则。故,与前文种种艺术原则和定义遥遥呼应。
(6)金荣一口咬定秦、香二人在后院亲嘴摸屁股,——作者写正面人物之淫,总以虚拟其事,究之并没事实,只用反面人物诬言虚构出来。金荣的诬陷引出贾蔷、茗烟、贾蓝、贾菌、扫红、锄药、墨雨等人和以金荣为代表的儒者营垒之间的“动了兵器”。——此处两大营垒井然有序。乍看去纷至沓来,“一个鸟样、一个水平、一个层面”,实则恰恰相反,贾蔷:系贾珍这个视“秦氏”如生命之人“养大”的,这就为贾蔷定了性:“比贾蓉生得还风流俊俏。”和贾蓉(秦氏之夫)最亲厚,共起居。故他属秦氏营垒中人物,他助秦宝必是无疑。茗烟:明为宝玉的书童,实则在艺术上如同“芳气袭人是酒香”之意,不过茗烟此处不是酒香,而是茶气也!玉之魂也!两大阵营对垒:打太平拳、助乐、躲藏、拍手称快、喝采、叫打等等,何不是对社会中两大营垒相争之写照?璜大奶奶:如同“白玉为堂金作马”之意,金、璜,射朝中之辈,故金荣看去平平,实隐天盖地之义!
六、秦氏之病乃春秋之论
刘心武在他的《秦可卿之死》中说:“她(秦氏)小时贾珍经常考她……‘春睡的是谁?’……‘现在春冷……’当时室内无人,贾珍便揽过她的腰,眯着眼,抖着声音。”“张友士为秦可卿开出的一道‘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实际上是一道让秦可卿自尽的命令……‘人参白术云:苓熟地归身。’也就是告诉秦可卿为家族本身及贾府利益计,令她就在从小所熟悉的地方……‘天香楼’中‘归身’即自尽。”认为“张友士”是来传密旨的特派人员等等。
刘心武批评王蒙:“《红楼启示录》……‘张先生与秦可卿一段’,认为‘张先生看病一节平平’,这是没有读懂或至少未经深思的轻率之言。”王蒙先生的确认为雪芹写为秦氏看病,其核心是表现了:“在医艺上,人们尊敬业余的却不尊敬专业的”,“反映了……更加轻视以技艺为职业、为谋生手段的观点。”——刘先生的批判正中要害,但刘先生也走上了索隐派之途。王蒙先生理解张友士看病,就如同有的医务人员理解宝玉的爱吃人嘴上的胭脂一样,认为宝玉“有寄生虫病”,胡文彬也说“古代胭脂是纯天然的,是可以吃的!”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选集】红楼一春梦 |
|
|
第1节:出版前言 | 第10节:太虚幻境的来龙去脉(5) | 第11节:太虚幻境的来龙去脉(6) | 第12节:太虚幻境的来龙去脉(7) | 第13节:太虚幻境的来龙去脉(8) | 第14节:太虚幻境的来龙去脉(9) | 第15节:太虚幻境的来龙去脉(10) | 第16节:一事两面(1) | 第17节:一事两面(2) | 第18节:一事两面(3) | 第19节:一事两面(4) | 第2节:宝玉的真面目(1) | 第20节:一事两面(5) | 第21节:一事两面(6) | 第22节:一事两面(7) | 第23节:一事两面(8) | 第24节:一事两面(9) | 第25节:一事两面(10) | 第26节:黛玉、宝钗的病根子(1) | 第27节:黛玉、宝钗的病根子(2) | 第28节:黛玉、宝钗的病根子(3) | 第29节:黛玉、宝钗的病根子(4) | 第3节:宝玉的真面目(2) | 第30节:黛玉、宝钗的病根子(5) | |
| 第 [I] II [III] [IV]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