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参加草委是否与《明报》独立的立场会冲突,查良镛对他们说:
“《明报》的立场,决不因我担任起草委员而有丝毫改变,如果中共改变目前的政策,回头采取极左路线,《明报》一定会激烈批评反对。那时如果我不能再去北京开会,自然只好不去,在那样环境下,即使去开会也不会有什么用,北京也不会容许我们制订一部旨在保持香港稳定繁荣的基本法。香港的前途,毕竟取决于北京的政策路线。”
1985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59人,其中内地委员36名,香港委员23名。港澳办主任姬鹏飞被任命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香港南联实业公司董事安子介,香港环球航运集团主席包玉刚,香港大公报社社长费彝民,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绳,民盟中央副主席费孝通,全国人大秘书长王汉斌,香港东亚银行总经理李国宝等。
查良镛以新闻工作者的个人身份参加了草委会。
当天,查良镛以《目标是求“不变”》为题,为6月19日的《明报》撰写社评,强调即将起草的《基本法》应该立足于维持香港的现状不变。
6月30日,查良镛又在另外一篇题为《对基本法的初步构想》的《明报》社评中,表明自己对基本法的四点意见:实际重于理想,经济重于政治,自由重于民主,法治重于平等。
后来,查良镛又向新闻界阐明自己的这四个观点。他认为:“我提出这四点意见,并不是不要政治、不要民主、不要平等。‘重于’是‘在重要性的比较上’占先,‘不要’则根本否定。两者完全不同。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三者都不可缺少,但‘民信之矣’重于‘足食’、‘足食’重于‘足兵’。他是强调建立人民信心的重要,并不是说人民可以不必吃饭,国家可以不要军备。将来写成的基本法,如果内容比较偏于保守,我相信整体上对香港会较有好处。毕竟,大多数香港人是怕变,是希望不变。将来社会上如果真有改变的需要,大势所趋,势不可挡,一部‘基本法’也万万阻挡不了。因为‘基本法’通过之后,也不是永远不能修改的。”
由此可见,三年之后,查良镛提出被港人批评为过于保守的政制“主流方案”,并非一时之意,其想法是由来已久的。当然,这是后话了。
1985年7月1日,查良镛到北京出席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走进人民大会堂,查良镛见到不少他仰慕已久的重要人物,如钱昌照、雷洁琼、胡绳、费孝通、张友渔、钱伟长等人,他们都是草委。见到他们,并和他们交谈,查良镛非常的高兴。
与查良镛以前有过交往的老熟人如李后、鲁平、郑伟荣等,也参加草委。见到他们,查良镛自有一番重逢旧友的乐趣。
在几十个内地委员当中,几乎每人都是《明报》的读者,其中不少人还是查良镛的武侠小说的忠实读者。大家聚在一起,时不时会谈起《明报》和武侠小说,查良镛心情很愉快。
他说:“我们进行起草香港基本法的工作,从人类历史的观点来看,可说是有划时代意义的。我们感到这任务的重大和光荣。”
在这之前,查良镛曾指示《明报》印行了一本中英文对照的《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里面还附有联合国颁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全文,以及与之有关的若干文件。这个版本比一般的中英文联合声明本,篇幅增加了四倍。
查良镛编印这个版本,用意是很明显的。他认为:“为了体现中英联合声明中这一项的规定,对这两个国际公约有详细研究的必要,其中的根本精神和条文,应当吸收入基本法之中。”
为此,查良镛还把近百本《中英联合声明》书册带到北京。分派给各位草委作参考。
由此可见,查良镛对起草基本法,既抱有极大的热情,也投入很大的精力,他希望能在这方面发挥自己的一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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