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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 欧阳修集 》
卷六十三 居士外集卷十三
欧阳修 Ouyang Xiu
◎志铭八首
【太子宾客分司西京谢公墓志铭〈景祐二年〉】
惟景祐元年十月之晦,太子宾客、分司西京谢公薨。明年三月,嗣子绛自京
师举其柩南归,用八月某吉,葬杭州富阳县某乡某原,合以夫人晋陵郡君许氏,
而从王父户部侍郎府君之墓次。
公世居富春。生十一岁时已如成人,尝与客谈论,侍郎窃从听之,往往能夺
其客议。十四岁诣州学,学《左氏春秋》,略授其说,即为诸生委曲讲论,如其
师。稍长,居苏州。时天子平刘继元,露布至,守臣当上贺,命吴中文士作表章,
更数人,皆不可意。公私作於家,客有持去者,吴士见之大惊,遂有名于南方。
淳化三年,以进士及第,为梓州榷盐院判官。会两川盗起,攻劫州县,公乘
贼未至,尽伐近郊林木内城中,且曰:“除贼隐蔽以修闭守之具,有余可给薪蒸,
为久围之备。”身与士卒守壍壁,凡围百日,不能破。贼平,知州事尚书左
丞张雍、转运使马襄状言其能,就除观察判官,赐以器币。明年,知益州华阳县。
县人苦兵劫,皆逃失业,朝廷下令,许民能倍租入官者皆得占其田,既而良田尽
为大豪所夺,而逃人归者不复得。公至,则手判讼牒,以谓恤乱抚人,不宜利倍
租,而使贫人失业,尽夺之,格其诏书不用。由华阳召改著作佐郎,通判寿州、
筠州,知兴国军,三迁至太常博士。真宗方考责能吏,一日,自内出中外贤吏有
治状者二十四人付中书,以名召。公由兴国召见于长春殿,赐绯鱼袋,即日试于
学士院。明日,边臣有急奏,天子诏且亲征。是时,大贼王长寿又劫曹、濮,真
宗面语宰相,委公曹州,遂改屯田员外郎以往。至则缚凶人赵谏、赵谔,斩于京
师,曹人以宁。自曹归朝,是岁,火星见西南方,占曰在蜀。奉使巡检益、利两
路,蜀卒无事。又议大铁钱,平其法,至今行之。使还,举州县吏三十余人,宰
相疑其多,公愿署连坐以取信,朝廷从之,所举后皆为能吏。奉使举人连坐,自
公始。既而为三司度支判官,知泰州、歙州,再迁司封员外郎,坐三司举吏夺官,
后为度支,通判河南府。侍中始平公自洛来朝,荐之,召试,授兵部员外郎,直
史馆,判三司理欠凭由司,出为两浙转运使,赐金紫,迁礼部郎中,判司农寺。
朝廷方议以知制诰,将试,忽得疾,逾旬不能兴,遂寝。天禧五年,以户部郎中
兼侍御史知杂事,同判吏部流内铨。真宗葬永定陵,诏山陵使:道路所经,拆民
庐舍及城门,以过车舆象物。公上言先帝封祀,行幸,仪物全盛,不闻所过坏民
居。今少府治涂车明器,侈大非礼,且违遗诏务俭薄之意,请裁损之。书奏,不
听,以疾求去职,迁吏部郎中,直昭文馆,知越州。还,迁太常少卿,判太府寺
登闻检院,复以疾求西京留司御史台。逾年,就台拜秘书监,遂求分司。明道元
年,转太子宾客。
公少以文行有名于时,自言吾于天下无一嫌怨。待士君子,必尽其心,虽人
出其下,亦未尝敢懈怠。家居有法度,抚养孤幼,极恩爱。常时温和谦厚,真长
者。及在官临事,见义喜为,过于勇夫。故所至必有能称,不幸中废以疾,不得
尽其所为。及居西京,不关人事,惟理医药,与方术士语,终日不休。岁时,河
南官属诣门请见,惨然肃洁,有威仪,不若老且病者。享年七十有四,以寿终。
呜呼!可谓君子者已。
公讳涛,字济之。高祖希图,仕至卫州刺史。曾祖延徽,处州丽水县主簿。
祖懿文,杭州盐官令。父崇礼,泰宁军节度掌书记,以公赠户部侍郎。母崔氏,
博陵郡太君。弟四人,炎最有文行,知名于时,见国史。子三人:长曰绛;次将
作监主簿约;次太庙斋郎绮,亦有文,皆早亡。
谢氏自曾、高不显,由公始昌其家,而子绛又以文行继之。初,公之葬其先
君也,为兵部员外郎;今公之葬,绛亦世其宫度支判官、河南府通判,并践世职
判太府寺,实父子相代。书府之任,昭文、史馆、集贤院、秘阁,父子同时为之,
见于《衣冠盛事录》。谢氏其不衰又将大也欤!铭曰:
谢之远世,河南缑氏。四代之祖,因仕过江。卒葬嘉兴,始留南方。曾祖在
南,佐丽水县。卒又葬焉,世亦未显。祖令盐官,始葬富阳。凡三徙迁,遂家于
杭。世久当隆,其昌自公。富阳之原,三世有墓。父大于祖,子大于父。后有贤
嗣,又有令孙。公其安居,有祀有承。
【漳南县君张氏墓志铭〈景祐二年〉】
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杨公讳大雅之夫人,曰漳南县君张氏。父讳保衡,
官至太仆寺丞。其先荆门大族,刘守光乱幽州,曾祖敏徙其家济南之历城而益盛。
夫人生二十有二岁归杨氏。十有五年,生二男三女。景德三年十月十四日,终于
袁州之廨。其子洎、浚尚幼,能记其母。及长,闻其家与其外内宗姻之称夫人者
曰:夫人生于富族,而柔明孝谨。杨氏尝世家,公少孤贫,始为开封县尉。夫人
入其门,若素小家子。事其姑,视日时早暮、气节之寒暑、饮食起居之当进与否
者,不少懈,如此十五年,如始归。凡杨氏之内宗与其外姻宾客之至者,如丰家,
退视其堵,空如,惟恐人之知也。教其子,不略弛其色,有问之,则曰:“慈或
失之教不严,不足以训。”虽家人,亦未尝见其跋坠。自开封及其为秘书丞而得
封,又见其夫为太常博士知袁州乃卒。其后杨公登朝廷,掌书命,为谏议大夫,
居荣显,皆莫见也。呜呼,可哀也已!天圣某年,杨公薨。景祐二年某月日,子
洎举而合葬之。于其葬也,洎为某官,浚为某官。女三人,皆适人,其幼早亡,
二女皆有子,娶矣。铭曰:
呜呼!生而淑,没也何思!夫安于此,其从斯。
【长安县太君卢氏墓志铭】
夫人卢氏。其父讳之翰,单父人。好学,通五行律历,善筹策。中进士第。
至道中,用兵河西,以为陕西转运使,屡为太宗言灵武事,不合意,辄贬。既而
事验,思之,辄复召用,由是卒为名臣,官至太常少卿、知广州。
夫人归杨公,时年始十七。公前夫人张氏生三男:文友、文举、文本,皆尚
幼。夫人亦生三男:一早卒,次文敏、文通。四女:长适大理寺丞王中孚,次适
昆山县尉刁绶,次适将作监主簿朱铣,次早卒。杨公以文行著名当时,治身廉清,
好施宗族。大中祥符四年,以右谏议大夫薨广州。家无资,夫人居丧于淮上,诸
子怡怡,知其母之慈抚其己,不知家之有无也。后二十有五年,文友为虞部员外
郎、知建昌军;文举,国子博士、通判蔡州;文本、文通,早卒;文敏由大理寺
丞应进士中第,为太子中允、知苏州常熟县。夫人在建昌,感疾,卒官舍,享年
五十七。将卒,戒其子曰:“吾幸见汝辈立而死,吾无以教,为人能如汝父足矣!”
遂归葬寿州之西原,祔旧茔,礼也。夫人初用公封范阳县君,后用共子封仁寿
县太君,又进封长安县太君。及卒也,张夫人二子居丧,哀如所生。呜呼,贤母
也哉!是宜铭。粤景祐三年二月庚戌,葬之。铭曰:
从者其姑,祔者其夫,安此室乎!
【左班殿直胥君墓志铭〈庆历二年〉】
胥姓出晋大夫童,世久徙迁,失其谱。君讳某,字致尧。有子曰沆,能略言
其世,曰:“吾家为燕人,十三代祖仪,为唐御史中丞,坐言武后事,贬临州,
后世因家焉。胥氏义闻乡闾,门有旌表。由吾先君而上,祖讳某,仕伪唐袁州宜
春令。父讳某,当周世宗取淮南,李氏日益衰乱,因徙家合肥。及吾先君,始禄
于朝,然卒于不得志。今其葬,敢再拜以请。”
予为考次君之行曰:君少力学为文辞,端拱、咸平之间,再举进士,尝中选
矣。时天子谅闇,不能廷试进士,疑有司选太多,削其奏籍之半,乃罢去。其冬,
契丹犯边,天子幸魏,又将幸真定,君以草泽应诏,上书理检,言兵事,且曰:
“臣言有不可书者,非人主不得闻。”天子召见,为屏左右,听其说矍然而悟,
将拜某官。既出,大臣诘其事,不肯对。大臣皆不悦,曰:且可以职縻之。以为
三班借职,君辞不就。天子还京师,又固辞,愿从进士试礼部,皆不许,以监温
州天富盐监。君叹曰:“吾亲老,敢择禄邪!凡世所谓材者,惟施无不利乃可谓
能,吾将有为也。”已乃受命,凡治盐三岁,增其旧二百余万斛。罢归,以能被
荐,未暇录。初,契丹陷黎阳,滑州守张秉请君将戍兵击河凌以断贼,契丹去,
张公以君为材,留君护渔池、迎阳二埽。朱博代守滑,乃曰:“河恐滑人者,趋
西埽尔,请君兼护之。”君疏河为别流以杀其势。明年,河弃西埽去,滑人无水
恐,岁省工材百余万。秩满,有司上君盐最、护河之功,迁奉职,君意不满,辞
不拜。丁母夫人某氏忧,终丧,不许,以监黄州商税,余年课为最。召还,在道,
用祀汾阴恩,卒迁奉职,监杭州排岸司,浚浙江、龙山二闸,废清河堰以通漕,
杭人至今便之。为端州兵马监押,就迁右班殿直。给事中乐黄目举君材任阁门祗
候,有司限例不行,得温州兵马监押,期还迁职。在温州闻黄目死,前举状格不
用,君叹曰:“岂吾命邪!”今天子即位,迁左班殿直,以疾求监寿州酒税。逾
年请告,就医京师。天圣元年十月某日,卒于建平坊,享年五十有九。初娶宋氏,
生三男,曰沆、澄、泳,澄早卒。二女,长亦早卒,次适某氏。再娶沈氏,后君
卒。初,君之丧寓葬朝阳门外。庆历二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县某乡某原。铭曰:
余悲胥君,始以儒者自进,而仕也非其志。方其以一布衣,飞箝人主之意,
其志壮哉,岂止于此!自古贤材明智之士,困于失职多矣,岂天所不相邪?岂其
力不足邪?盖苟者多得,偷者易安,守义而穷,乃理或然。嗟乎胥君,永矣兹阡。
【内殿崇班薛君墓志铭〈治平三年〉】
公讳塾,字宗道,绛州正平人,资政殿学士、兵部尚书河东简肃公之弟。于
惟简肃,为时显人,天圣、明道间,实参大政,以道德刚直外正于朝,孝友敦睦
内仁其家。其爵命之荣上逮三世,旁禄其族子,官者三十人。公于太保讳景之庙
为曾孙,太傅讳温瑜之庙为孙,太师讳化光之庙为第五子。少以简肃荫补三班借
职,九迁内殿崇班,享年六十五以终。
公为人果毅质直,喜以气节自高。少好学,尝为文词。仕虽不章,官能其职。
初监曲沃县酒税,民素苦伐薪给官炊,公始更用石炭,民得不苦,至今赖之。又
监龙门县清涧木税,绛州盐酒税、河中府浮桥,凡所施设皆有法,后人虽欲辄更,
莫能也。蜀民易摇,喜倡事以相惊謼,遂缘为乱。公为兵马监押,旁郡呼曰
“盗将大至”,公能以重镇之,州卒无事,民恃以安。岁满,州乞留,不克。知
河池县,赋役刑罚示民以信,使民知政,而吏无所措其奸。始建孔子庙,春秋饬
其牲器,以与邑人行事,民初识学校之礼。当时名臣,若今枢密副使杜公,多荐
其材,以兄嫌避不升用。奉使走马承受沧州路公事,数对便殿,言利害,皆可施
行。历监通利军,陕、蜀二州兵。康定二年六月十五日壬辰,以疾卒于蜀州之廨。
其长子曰大理寺丞、通判陵州仲孺,扶其柩归于绛州,道出河池,河池之民泣遮
于路曰:“此吾民之所思也。”公卒之六日,夫人吴氏卒于代州。其次子曰大理
寺丞、通判代州宗孺,以其丧归,遂合葬于正平县清源乡周村原,用庆历元年十
二月二十一日丙申之吉。二子皆以材贤,克承其家。女一人,适将作监主簿郑宗
贤。铭曰:
薛绛大族,兴自简肃。简肃之哲,其刚烈烈。公躬直清官,以材称。惟贤是
似,不愧其兄。薛有世次,简肃之碑。公墓南原,铭以识之。
【母郑夫人石椁铭〈皇祐五年〉】
维皇祐五年癸巳六月庚午,匠作石椁。粤七月己亥,既成。铭曰:
於乎!有宋欧阳修母郑夫人椁,既密既坚,惟亿万年,其固其安。
【胥氏夫人墓志铭〈皇祐五年〉】
庐陵欧阳先生语其学者徐无党曰:修年二十余,以其所为文见胥公于汉阳,
公一见而奇之,曰:“子当有名于世。”因留置门下,与之偕至京师,为之称誉
于诸公之间。明年,当天圣八年,修以广文馆生举,中甲科。又明年,胥公遂妻
以女。
公讳偃,世为潭州人,官至工部郎中、翰林学士。公以文章取高第,以清节
为时名臣。为人沈厚周密。其居家,虽燕必严,不少懈,每端坐堂上,四顾终日,
如无人,虽其婴儿女子,无一敢妄举足发声。其饮食衣服,少长贵贱,皆有常数。
胥氏女既贤,又习安其所见。故去其父母而归其夫,不知其家之贫;去其姆
傅而事其姑,不知为妇之劳。后二年三月,胥氏女生子。未逾月,以疾卒,享年
十有七。后五年,其所生子亦卒。后二十年,从其姑葬于吉州吉水县沙溪之山。
修既感胥公之知己,又哀其妻之不幸短命,顾二十年间存亡忧患无不可悲者,
欲书其事以铭,而哀不能文。因命无党序其意,又代为哀辞一篇,以吊胥氏,因
并刻而藏于墓。当胥氏之卒也,先生时为西京留守推官,实明道二年也。其哀辞
曰:
清冷兮将绝之语言犹可记,仿佛兮平生之音容不可求。谓不见为才几时兮,
忽二纪其行周。岂无子兮久先于下土,昔事姑兮今从于此丘。同时之人兮藐独予
留,顾生余几兮一身而百忧。惟其不忘兮下志诸幽,松风草露兮閟此千秋。
【杨氏夫人墓志铭〈皇祐五年〉。】
庐陵欧阳先生之继室曰杨氏者,故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杨公之女也。杨
氏远有世德,自汉至唐,常出显人,故其系谱所传次序,自震至今不绝。
公讳大雅,以文学笃行居清显,号为古君子。先生尝谓其学者焦千之曰:杨
公已殁,修始娶其女,虽不及识公,然尝获铭公之德,究见其终始,其行于己、
立于朝、发于文章者,皆得考次。及杨氏之归,又得见公之退施于其家者,皆可
法也。
杨氏事其姑以孝而勤,友其夫以义而顺,接其内外宗族以礼而和。方其归也,
修为镇南军掌书记、馆阁校勘,家至贫。见其夫读书著文章,则曰“此吾先君之
所以乐而终身也。”见其夫食粝而衣弊,则曰“此吾先君虽显而不遇是也”。间
因其夫之俸廪,食其月而有余,则必市酒具肴果于堂上,曰“吾姑老矣,惟此不
可不勉”。归之十月,以疾卒,享年十有八,实景祐一年九月也。后十有九年,
从其姑葬于吉州吉水县沙溪之山。乃命千之序而铭其圹曰:
其居忽兮而逝也遽,其殁久矣而悲如新。一言以志兮,千万岁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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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居士集卷一 | 卷二 居士集卷二 | 卷三 居士集卷三 | 卷四 居士集卷四 | 卷五 居士集卷五 | 卷六 居士集卷六 | 卷七 居士集卷七 | 卷八 居士集卷八 | 卷九 居士集卷九 | 卷十 居士集卷十 | 卷十一 居士集卷十一 | 卷十二 居士集卷十二 | 卷十三 居士集卷十三 | 卷十四 居士集卷十四 | 卷十五 居士集卷十五 | 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 | 卷十七 居士集卷十七 | 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 卷十九 居士集卷十九 | 卷二十 居士集卷二十 | 卷二十一 居士集卷二十一 | 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 | 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 | 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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