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全漢文   》 捲六十三      嚴可均 Yan Kejun

  ◎外國
  ◎ 南越王趙佗
  佗,真定人,秦始皇時為竜川令。二世時,南海尉任囂召行南海尉事。秦滅,自立為南越武王。漢十一年遣使立為越王。高後時自稱南越武帝。文帝初去帝號,建元四年卒,年蓋百歲。
  ◇ 移檄告橫浦陽山湟溪關
  盜兵且至,急絶道,聚兵自守。(《史記·南越王尉佗傳》、《漢書·兩粵傳》)
  ◇ 下令國中
  吾聞兩雄不俱立,兩賢不並世。皇帝,賢天子也,自今以後,去帝製黃屋左纛。(《史記·南越王尉佗傳》,又見《漢書·兩粵傳》,以後作「以來」。)
  ◇ 上文帝書
  蠻夷大長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老夫,故粵吏也,高皇帝幸賜臣佗璽,以為南越王,使為外臣。時內貢職,孝惠皇帝即位,義不忍絶,所以賜老夫者厚甚。高後自臨用事,近細士,信讒臣,別異蠻夷,出令曰:「毋予蠻夷外越金鐵田器馬牛羊,即予,予牲,毋予牝。」老夫處闢,馬牛羊齒已長。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內史藩、中尉高、御史平凡三輩,上書謝過皆不反。又風聞老夫父母墳墓已壞削,兄弟宗族已誅論。吏相與議曰:「今內不得振於漢,外無以自高異。」故更號為帝,自帝其國。非敢有害於天下也。高皇后聞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竊疑長沙王讒臣,故敢發兵以伐其邊。且南方卑濕,蠻夷中西有西甌,其中半羸,南面稱王。東有閩越,其衆數千人,亦稱王。西北有長沙,其半蠻夷,亦稱王。老夫故敢妄竊帝號,聊以自娛。老夫身定百邑之地,東西南北數千萬裏,帶甲百萬有餘。然北面而臣事漢,何也?不敢背先人之故,老夫處粵四十九年,於今抱孫焉。然夙興夜寐,寢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鐘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漢也。今陛下哀憐,復故號,通使漢如故。老夫死骨不腐,改號不敢為帝矣。謹北面因使者獻白璧一雙,翠鳥千,犀角十,紫貝五百,桂橐一器,生翠四十雙,孔雀二雙,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漢書·兩粵傳》,又《史記·南越王尉佗傳載》此書,僅九十二字。)
  ◎ 趙鬍
  鬍,佗孫。建元四年嗣位為南越王,薨,謚曰文王。
  ◇ 上武帝書
  兩越俱為藩臣,毋得擅興兵相攻擊,今閩越興兵侵臣,臣不敢興兵,唯天嘴動之。(《史記·南越王尉佗傳》、《漢書·兩粵傳》)
  ◎ 呂嘉
  嘉為南越相,歷趙鬍、嬰齊、興三世。後殺興立建德。元鼎六年,南越平,傳首行在所。
  ◇ 下令國中
  王年少,太後,中國人也。又與使者亂,專欲內屬,盡持先王寶器,入獻天子以自媚,多從人行至長安,虜賣以為僮僕。取自脫一時之利,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慮計之意。(《史記·南越王尉佗傳》、《漢書·兩粵傳》)
  ◎ 東越王餘善
  餘善,姓駱,越王句踐之後,閩趙王郢弟。元光中自立為王。漢因封為東越王。元鼎末發兵拒命。元封初,為其下吳陽等所殺。
  ◇ 上書擊南越
  請以卒八千人,從樓船將軍擊呂嘉。(《史記·東越傳》)
  ◇ 匈奴冒頓
  冒頓姓攣氏,頭曼子。秦二世元年弒父自立,為撐犁孤塗單於。
  ◇ 習射令
  鳴鏑所射,而不悉射者,斬之。(《史記·匈奴傳》)
  ◇ 遺高後謾書
  孤僨之君,生於沮澤之中,長於平野牛馬之域。數至邊境,願遊中國。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虞。願以所有,易其所無。(《漢書·匈奴傳》上)
  ◇ 遺文帝書
  天所立匈奴大單於敬問皇帝無恙,前時皇帝言和親事,稱書意合歡。漢邊吏侵侮右賢王,右賢王不請,聽後義盧侯難支等計,與漢吏相恨,絶二主之約,離昆弟之親。皇帝讓書再至,發使以書報,不來,漢使不至。漢以其故不和,鄰國不附。今以少吏之敗約,故罰右賢王,使至西方求月氐擊之。以天之福,吏卒良,馬力強,以滅夷月氐,盡斬殺降下定之。樓蘭、烏孫、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國皆已為匈奴。諸引弓之民並為一傢,北州以定。願寢兵休士養馬,除前事,復故約,以安邊民,以應古始,使少者得成其長,老者得安其處,世世平樂。未得皇帝之志,故使郎中係淺奉書請,獻橐佗一,騎馬二,駕二駟,皇帝即不欲匈奴近塞,則且詔吏民遠捨。使者至,即遣之。(《漢書·匈奴傳》上,《史記》同。)
  ◎ 軍臣
  軍臣,冒頓孫,老上稽粥單於子,孝文後元三年立為單於。
  ◇ 令軍中
  得李廣,必生致之。(《史記·李廣傳》)
  ◎ 狐鹿姑
  狐鹿姑,且侯單於長子,為左賢王。太始元年立為狐鹿姑單於。
  ◇ 遺武帝書
  南有大漢,北有強鬍。鬍者,天之驕子也,不為小禮以自煩。今欲與漢大關,取漢女為妻,歲給遺我蘖酒萬石,稷米五千斛,雜繒萬匹,它如故約,則邊不相盜矣。(《漢書·匈奴傳》上)
  ◎ 呼韓邪
  呼韓邪名稽侯姍,虛閭權渠單於子。神爵初立為呼韓邪單於。
  ◇ 上元帝書請入朝
  常願謁見天子,誠以郅支在西方,恐其與烏孫俱來擊臣,以故未得至漢。今郅支已伏誅,願入朝見。(《漢書·匈奴傳》下)
  ◇ 上書請罷邊備
  願保塞上𠔌以西至敦煌,傳之無窮,請罷邊備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漢書·匈奴傳》下)
  ◎ 郅支單於
  郅支名呼屠吾斯,呼韓邪兄,為左賢王,自立為郅支骨都侯單於。居東邊,屢敗走右地,破烏孫,並烏揭、堅昆、丁令三國。留都堅昆。後為康居所迎。建昭三年,甘延壽、陳湯擊斬之,傳首京師。
  ◇ 因都護上元帝書
  居睏厄,願歸計疆漢,遣子入侍。(《漢書·陳湯傳》)
  ◎ 烏珠留單於
  烏珠留名囊知牙斯,呼韓邪子,為左賢王,綏和元年立為烏珠留若單於,在位二十一年。
  ◇ 上哀帝書請入朝
  蒙天子神靈,人民盛壯,願從五百人入朝,以明天子盛德。(《漢書·匈奴傳》下)
  ◇ 上書改名
  幸得備藩臣,竊樂太平聖製,臣故名囊知牙斯,今謹更名曰知。(《漢書·匈奴傳》下:莽奏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因使使者以風單於。單於從之,上書言。)
  聞中國譏二名,故名囊知牙斯。今更名知,慕從聖製。(《漢書·王莽傳》上:莽遣使者賫黃金幣帛重賂匈奴單於,使上書言。案此即前書,唯多出首句,今並錄之。)
  ◎ 鄯善王尉屠耆
  尉屠耆,樓蘭王嘗歸弟,降漢。元鳳四年,傅介子刺殺嘗歸,立以為王,更名其國為鄯善。
  ◇ 請遣將屯田伊循城
  身在漢久,今歸,單弱,而前王有子在,恐為所殺。國中有伊循城,其地肥美,願漢遣一將屯田積𠔌,令臣得依其威重。(《漢書·西域傳》上)
  ◎ 烏孫昆彌
  昆彌,烏孫昆莫孫,名翁歸靡,號曰肥王。
  ◇ 上宣帝書
  連為匈奴所侵削,昆彌願發國半精兵人馬五萬匹,盡力擊匈奴,唯天子出兵,哀救公主!(《漢書·匈奴傳》上。案此即《西域傳》下所載公王及昆彌皆遣使上書者也,各自為書,而其文略同。)
  ◇ 又上宣帝書
  願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得令復尚漢公主,結婚重親,畔絶匈奴,願聘馬騾各千匹。(《漢書·西域傳》下:元康二年,烏孫昆彌因常惠上書。又見《蕭望之傳》,有刪節,文亦小異。)
  ◎ 龜茲王絳賓
  絳賓,宣帝時嗣位為龜茲王。
  ◇ 上書求與烏孫女入朝
  得尚漢外孫為昆弟,願與公主女俱入朝。(《漢書·西域傳》下)
  ◎仙道
  ◎ 修羊公
  公,魏人。
  ◇ 化為白石羊題背
  修羊公,謝天子。(《列仙傳》:修羊公,魏人,在華陰山上石室中,景帝禮之,有詔問修羊公,何日能發,語未訖,床上化為白石羊,題其背雲雲後去,不知所在。)
  ◎鬼神
  ◎ 天皇大帝
  ◇ 茅君九錫玉册文(元壽二年八月)
  惟盈虛挺遠朗,幽耽妙玄。爰自童蒙,散發北山,靜心林澤,占思求神。登峻履𠔌,艱尋師門。擲形絶球,投軀萬津。丹誠率往,肆其天然。遂造明匠,乃受靈篇。翦發祝<貝危>,殘首截身。帶索自樂,不恥饑寒。所適唯道,所保以真。情昭上帝,感激太玄。今敬授盈位為太元真人,領東嶽上卿司命神君。君平心格正,秉操金石,丹心矯衆,棲神高英。今故報以玉鉞緑旌,八威之策,使徵伐邪源,折衝萬神。(其一)
  君寒凍林𠔌,味玄仰真。思激窮岫,啓心精誠。今故報以紫髦之節,藕敷華冠。使君招驅千靈,封山召雲。(其二)
  君棄傢獨往,離親樂仙。契闊試,鼕襢山川。今故報以綉羽紫帔,丹青飛群。使君從容霄階,攜命玉真。(其三)
  君步驟林藪,足履危仞,心耽志尚,曾不愆憚。今故報以斑竜之輿,素虎之。使以浮宴太空,飛輪帝庭。(其四)
  君披榛並景,寒露霜雪。乃求明真,不戰不慄。今故報以麯晨寶蓋,瓊闈緑室。使遊盼九宮,靜神溫密。(其五)
  君遠遁秀榮,無疲於心。潛形幽嶽,精思萬林。今故報以執神流火,雙珠月明。可以上聞太極,通音上清。(其六)
  君貞心高靜,淫纍不經。素挺皓英,內外坦平。今故報以錦旌綉幡,白羽玄竿。可以呼召六陰,玉女侍軒。(其七)
  君慈嚮觸物,陰德萬生。蠢動之毛,皆念經營。今故報以鳳鸞之嘯,金鐘玉磬。可以和神虛館,樂真舞靈。(其八)
  君饑渴養神,艱辛求真。萬物不能緻其惑,千邪不能毀其淳。今故報以紫琳之腴,玉漿金罌。可以壽同三光,刻簡丹也。(其九)
  君標領清玄,紫緯八英。心暉重離,神躍太霞,實真人之長者。故以太元為號。九德既備。積感太微。天人虛因,不期同歸。今酬九事,以報往懷。君心神方朗,四靈所棲。丹真啓煥,秉直不回。正任全固,鑒無照微。今屈宰上卿,總括東嶽。又加司命之主,以領錄圖籍。給玉童玉女,各四十人。以出入太微,受事太極也。治宮赤城玉洞之府,盈其{艹位}之,動靜以聞。(劉大彬《茅山志》載此册文,以為漢哀帝元壽二年太歲庚申八月十八日己酉,天皇大帝授,梁普通三年,刻石華陽南洞。)
  ◎ 西王母
  ◇ 傳書
  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發。(《漢書·五行志》下之上:哀帝建平四年夏,西王母又傳書云雲,至秋止。)
  ◎ 武帝
  ◇ 賜將作大匠丞札
  汝績剋成,賜汝金十斤。(《御覽》六百六引《漢武故事》:上崩後,有一人騎馬,馬異於常馬,持一尺札賜將作大匠丞,文曰雲雲。因忽不見,札變為金,稱之重十斤。)
  ◎ 段孝直
  孝直,景帝時為長安令。
  ◇ 上表訟冤
  天地雖明,詎悉無辜之老。日月垂照,必鑒有滯之人。具臣早忝宦途,頗彰清慎。尋以論遷劇邑,稍免瑕疵。不謂刺史梁緯,心縱貪婪,勢連內戚,欲臣亡父之馬,戮臣冤枉之刑。上訴皇天,許臣明雪。若不聞於陛下,何以免此幽沉,並刺史梁緯行事二十一條,不依法令,一一條奏。別狀以聞,伏願陛下聰明,哀臣冤抑。(《搜神記》:孝直,景帝時舉孝廉,為長安令,著清慎聲,有弧駁馬,日行五百裏。雍州刺史梁緯與帝連婚,每索之。孝直辭以亡父所乘,緯緻恨,密構孝直賊事,敕下獄。臨死,告妻以紙三十張,筆十管,墨五挺,安墓中。經五十餘日,景帝大會群臣,孝直於殿前上表,帝覽訖,忽然不見,乃詔收緯,坐枉殺,刑於墓而祭之,追贈孝直尚書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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