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文集 苏轼集   》 卷六十二      苏轼 Su Shi

  ◎奏议八首
  【再论积欠六事四事札子】
  元祐七年六月十六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札子奏。臣已具积欠
  六事,及旧所论四事上奏。臣闻之孟子曰:“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
  若陛下初无此心,则臣亦不敢必望此政,屡言而屡不听,亦可以止矣。然臣犹孜
  孜强聒不已者,盖由陛下实有此心,而为臣子所格沮也。窃观即位之始,发政施
  仁,天下耸然,望太平于期月。今者八年,而民益贫,此何道也?愿陛下深思其
  故。若非积欠所压,自古至今,岂有行仁政八年而民不苏者哉。臣前所论四事,
  不为不切,而经百余日,略不施行。臣既论奏不已,执政乃始奏云,初不见臣此
  疏,遂奉圣旨,令臣别录闻奏。意谓此奏朝上而夕行,今又二年于此矣。以此知
  欠积之事,大臣未欲施行也。若非陛下留意,痛与指挥,只作常程文字降出,仍
  却作熟事进呈,依例送户部详看,则万无施行之理。臣人微言轻,不足计较,所
  惜陛下赤子,日困日急,无复生理也。臣又窃料大臣必云今日西边用兵,急于财
  利,未可行此。臣谓积欠之在户部者,其数不赀,实似可惜。若实计州县催到数
  目,经涉岁月,积欠之在户部者累毫,何足以助经费之万一。臣愿圣主特出英断,
  早赐施行。臣访闻浙西饥疫大作,苏、湖、秀三州,人死过半,虽积水稍退,露
  出泥田,然皆无土可作田塍,有田无人,有人无粮,有粮无种,有种无牛,饿死
  之余,人如鬼腊。臣窃度此三州之民,朝廷加意惠养,仍须官吏得人,十年之后,
  庶可完复。《书》曰:“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浙西灾患,若于一二年前,
  上下疚心,同方拯济,其劳费残弊,必不至若今之甚也。臣知杭州日,预先奏乞
  下发运司,多籴米斛,以备来年拯济饥民,圣明垂察,支赐缗钱百万收籴。而发
  运使王觌,坚称米贵不籴。是年米虽稍贵,而比之次年春夏,犹为甚贱,纵使贵
  籴,尚胜于无,而觌执所见,终不肯收籴颗粒,是致次年拯济失备,上下共知而
  不诘问。小人浅见,只为朝廷惜钱,不为君父惜民,类皆如此。淮南东西诸郡,
  累岁灾伤,近者十年,远者十五六年矣。今来夏田一熟,民于百死之中,微有生
  意,而监司争言催欠,使民反思凶年。怨嗟之气,必复致水旱。欲望圣慈救之于
  可救之前,莫待如浙西救之于不可救之后也。臣敢昧死请内降手诏云:“访闻淮
  浙积欠最多,累岁灾伤,流殍相属,今来淮南始获一麦,浙西未保丰凶,应淮南
  东西、浙西诸般欠负不问新旧,有无官本,并特与权住催理一年。”使久困之民,
  稍知一饱之乐。仍更别赐指挥,行下臣所言六事四事,令诸路安抚钤辖司推类讲
  求,与天下疲民,一洗疮痏,则犹可望太平于数年之后也。臣伏睹诏书,以五月
  十六日册立皇后,本枝百世,天下大庆。《孟子》有言:“《诗》曰:‘古公亶
  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
  怨女,外无旷夫。”此周之所以王也。今陛下膺此大庆,犹不念积欠之民,流离
  道路,室家不保,鬻田质子,以输官者乎?若亲发德音,力行此事,所全活者不
  知几千万人。天监不远,必为子孙无疆之福。臣不胜拳拳孤忠,昧死一言。取进
  止。
  【论仓法札子】
  元祐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札子奏。臣窃谓仓
  法者,一时权宜指挥,天下之所骇,古今之所无,圣代之猛政也。自陛下即位,
  首宽此法,但其间有要剧之司,胥吏仰重禄为生者,朝廷不欲遽夺其请受,故且
  因循至今。盖不得已而存留,非谓此猛政可恃以为治也。自有刑罚以来,皆称罪
  立法,譬之权衡,轻重相报,未有百姓造铢两之罪,而人主报以钧石之刑也。今
  仓法不满百钱入徒,满十贯刺配沙门岛,岂非以钧石报铢两乎?天道报应,不可
  欺罔,当非社稷之利。凡为臣子,皆当为陛下重惜此事,岂可以小小利害而轻为
  之哉?臣窃见仓法已罢者,如转运、提刑司人吏之类。近日稍稍复行,若监司得
  人,胥吏谁敢作过,若不得人,虽行军令,作过愈甚。今执政不留意于拣择监司,
  而独行仓法,是谓此法可恃以为治也耶?今者又令真、扬、楚、泗转般仓斗子行
  仓法,纲运败坏,执政终不肯选择一强明发运使,以办集其事,但信仓部小吏,
  妄有陈请,便行仓法,臣所未喻也。今来所奏,只是申明《元祐编敕》,不过岁
  捐转运司违法所收粮纲税钱一万贯,而能使六百万石上供斛斗,不大失陷,又能
  全活六路纲梢数千、牵驾兵士数万人免陷深刑,而押纲人员使臣数百人保全身计,
  以至商贾通行,京师富庶,事理明甚,无可疑者。但恐执政不乐臣以疏外辄议已
  行之政,必须却送户部,或却令本路监司相度,多方沮难,决无行理。臣材术短
  浅,老病日侵,常恐大恩不报,衔恨入地,故贪及未死之间,时进瞽言,但可以
  上益圣德,下济苍生者。臣虽以此得罪,万死无悔。若陛下以臣言为是,即乞将
  此札子留中省览,特发德音,主张施行。若以臣言为妄,即乞并此札子降出,议
  臣之罪。取进止。
  【论纲梢欠折利害状】
  元祐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臣闻唐代宗
  时,刘晏为江淮转运使,始于扬州造转运船,每船载一千石,十船为一纲,扬州
  差军将押赴河阴,每造一船,破钱一千贯,而实费不及五百贯。或讥其枉费。晏
  曰:“大国不可以小道理。凡所创置,须谋经久。船场既兴,执事者非一,须有
  余剩衣食,养活众人,私用不窘,则官物牢固。”乃于扬子县置十船场,差专知
  官十人。不数年间,皆致富赡。凡五十余年,船场既无破败,馈运亦不阙绝。至
  咸通末,有杜侍御者,始以一千石船,分造五百石船二只,船始败坏。而吴尧卿
  者,为扬子院官,始勘会每船合用物料,实数估给,其钱无复宽剩,专知官十家
  即时冻馁,而船场遂破,馈运不继,不久遂有黄巢之乱。刘晏以千贯造船,破五
  百贯为干系人欺隐之资,以今之君子寡见浅闻者论之,可谓疏缪之极矣。然晏运
  四十万石,当用船四百只,五年而一更造,是岁造八十只也。每只剩破五百贯,
  是岁失四万贯也。而吴尧卿不过为朝廷岁宽四万贯耳,得失至微,而馈运不继,
  以贻天下之大祸。臣以此知天下之大计,未尝不成于大度之士,而败于寒陋之小
  人也。国家财用大事,安危所出,愿常不与寒陋小人谋之,则可以经久不败矣。
  臣窃见嘉祐中,张方平为三司使,上论京师军储云:“今之京师,古所谓陈
  留,四通八达之地,非如雍、洛有山河之险足恃也,特恃重兵以立国耳,兵恃食,
  食恃漕运漕运一亏,朝廷无所措手足。”因画十四策,内一项云:“粮纲到京,
  每岁少欠不下六七万石,皆以折会偿填,发运司不复抱认,非祖宗之旧也。”臣
  以此知嘉祐以前,岁运六百万石,而以欠折六七万石为多。访闻去岁,止运四百
  五十余万石,而欠折之多,约至三十余万石。运法之坏,一至余此。又臣到任未
  几,而所断粮纲欠折干系人,徒流不可胜数。衣粮罄余折会,船车尽于折卖,质
  妻鬻子,饥瘦伶俜,聚为乞丐,散为盗贼。窃计京师及缘河诸郡,例皆如此。朝
  廷之大计,生民之大病,如臣等辈,岂可坐观而不救耶?辄问之于吏。(下有阙
  文。)乃金部便敢私意创立此条,不取圣旨,公然行下,不惟非理刻剥,败坏祖
  宗法度,而人臣私意,乃能废格制敕,监司州郡,靡然奉行,莫敢谁何。此岂小
  事哉!谨按,一纲三十只船,而税务监官不过一员,未委如何随船点检得。三十
  只船,一时皆遍而不勒留住岸,一船点检,即二十九只船皆须住岸伺候,显是违
  条舞法,析文破敕。苟以随船为名,公然勒留点检,与儿戏无异。访闻得诸州多
  是元祐三年以来始行点检收税,行之数年,其弊乃出。纲梢既皆赤露,妻子流离,
  性命不保,虽加刀锯,亦不能禁其攘窃。此弊不革,臣恐今后欠折不止三十余万
  石,京师军储不继,其患岂可胜言!
  扬州税务,自元祐三年十月,如行点检收税,至六年终,凡三年间共收粮纲
  税钱四千七百余贯。折长补短,每岁不过收钱一千六百贯耳。以淮南一路言之,
  真、扬、高邮、楚、泗、宿六州、军,所得不过万缗,而所在税务专拦因金部转
  运司许令点检,缘此为奸,邀难乞取,十倍于官。遂致纲梢皆穷困骨立,亦无复
  富商大贾肯以物货委令搭载,以此专仰攘取官米,无复限量,拆卖船板,动使净
  尽,事败入狱,以命偿官。显是金部与转运司违条刻剥,得粮纲税钱一万贯,而
  令朝廷失陷纲运米三十万余石,利害皎然。今来仓部并不体访纲运致欠之因,却
  言缘仓司斗子乞览纲梢钱物,以致欠折,遂立法令真、扬、楚、泗转般仓并行仓
  法,其逐处斗子,仍只存留一半。命下之日,扬州转般仓斗子四十人,皆诣臣陈
  状,尽乞归农。臣虽且多方抑按晓喻,退还其状,然相度得此法必行,则见今斗
  子必致星散,虽别行召募,未必无人,然皆是浮浪轻生不畏重法之人,所支钱米,
  决不能赡养其家,不免乞取。既冒深法,必须重赂轻赍,密行交付。其押纲纲梢
  等,知专斗若不受赂,必无宽剩,斗面决难了纳。即须多方密行重赂,不待求乞
  而后行用,此必然之理也。
  臣细观近日仓部所立条约,皆是枝叶小节,非利害之大本。何者?自熙宁以
  前,中外并无仓法,亦无今来仓部所立条约,而岁运六百万石,欠折不过六七万
  石。盖是朝廷捐商税之小利,以养活纲梢,而缘路官司,遵守《编敕》法度,不
  敢违条点检收税,以致纲梢饱暖,爱惜身命,保全官物,事理灼然。臣已取责得
  本州税务状称,随船点检,不过检得一船。其余二十九船,不免住岸伺候,显有
  违碍。臣寻已备坐《元祐编敕》,晓示今后更不得以随船为名,违条勒令住岸点
  检去讫。其税务官吏,为准本州及仓部、发运、转运司指挥非是自擅为条,未敢
  便行取勘。其诸州、军税务,非臣所管,无由一例行下。欲乞朝廷申明《元祐编
  敕》不得勒令住岸条贯,严赐约束行下。并乞废罢近日仓部起请仓法,仍取问金
  部官吏不取圣旨擅立随船一法,刻剥兵梢,败坏纲运,以误国计,及发运、转运
  司官吏,依随情罪施行。庶使今后刻薄之吏,不敢擅行胸臆,取小而害大,得一
  而丧百。臣闻东南馈运,所系国计至大,故祖宗以来,特置发运司,专任其责。
  选用既重,威令自行。如昔时许元辈,皆能约束诸路,主张纲运。其监司州郡及
  诸场务,岂敢非理刻剥邀难?但发运使得人,稍假事权,东南大计,自然办集,
  岂假朝廷更行仓法?此事最为简要,独在朝廷留意而已。谨具《元祐编敕》及金
  部擅行随船点检指挥如左。
  一、准元祐《编敕》:“诸纲运船筏到岸检纳税钱,毋有违限,如限内无故
  稽留,及非理搜检,并约喝无名税钱者,各徒二年。诸新钱纲及粮纲,缘路不得
  勒令住岸点检,虽有透漏违禁之物,其经历处,更不问罪,至京下锁通津门,准
  此。”
  一、准元祐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尚书金部符:“省部看详,监粮纲运,虽不得
  勒留住岸,若是随船点检得委有税物名件,自合依例饶润收纳税钱,即无不许纳
  税钱事理。若或别无税物,自不得依例喝免税钱,事理甚明。”
  右谨件如前者。若朝廷尽行臣言,必有五利。纲梢饱暖,惜身畏法,运馈不
  大陷失,一利也。省徒配之刑,消流亡贼盗之患,二利也。梢工衣食既足,人人
  自重,以船为家,既免折卖,又常修完,省逐处船场之费,三利也。押纲纲梢,
  既与客旅附载物货,官不点检,专栏无由乞取,然梢工自须赴务量纳税钱,以防
  告讦,积少成多,所获未必减于今日,四利也。自元丰之末,罢市易务、导洛司、
  堆垛场,议者以为商贾必渐通行,而今八年,略无丝毫之效,京师酒税课利皆亏,
  房廊邸店皆空,何也?盖祖宗以来,通许纲运揽载物货,既免征税,而脚钱又轻,
  故物货通流,缘路虽失商税,而京师坐获富庶。自导洛司废,而淮南转运司阴收
  其利,数年以来,官用窘逼,转运司督迫,诸处税务日急一日,故商贾全然不行,
  京师坐至枯涸。今若行臣此策,东南商贾,久闭乍通,其来必倍,则京师公私数
  年之后,必复旧观。此五利也。臣窃见近日官私例皆轻玩国法,习以成风。若朝
  廷以臣言为非,臣不敢避妄言之罪,乞赐重行责罚。若以臣言为是,即乞尽理施
  行,少有违戾,必罚无赦,则所陈五利,可以朝行而夕见也。谨录奏闻,伏候敕
  旨。
  .贴黄。本州已具转般仓斗子二十人,不足于用,必致阙误事理,申乞依旧
  存留四十人去讫。其斗子所行仓法。臣又体访得深知纲运次第,人皆云行仓法后,
  欠折愈多,若斗子果不取钱,则装发更无斗面,兵梢未免偷盗,则欠折必甚于今。
  若斗子不免取钱,则旧日行用一贯者须取三两贯,方肯收受。然不敢当面乞取,
  势须宛转托人,减刻隔落,为害滋深。伏乞朝廷详酌,早赐废罢,且依旧法。
  .又贴黄。臣今看详,仓部今来起请条约,所行仓法,支用钱米不少。又添
  差监门小使臣,支与驿券。又许诸色人告捉构合乞取之人,先支官钱五十贯为赏。
  又支系省上供钱二万贯,召募纲梢。如此之类,费用浩大。然皆不得利害之要。
  行之数年,必无所补。臣今所乞,不过减却淮南转运司违条收税一万贯,使纲梢
  饱暧,官物自完,其利甚大。
  【乞罢转般仓斗子仓法状】
  元祐七年八月一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右臣近于七月二
  十七日具状奏论纲梢欠折利害,内一事,乞罢真、扬、楚、泗转般仓斗子仓法,
  并乞扬州转般仓斗子依旧存留四十人。今来扬州转般仓斗子四十人并曾诣臣投状,
  乞一时归农。臣虽且抑按晓喻,退还其状,然体访得众情未安,惟欲逃窜,兼访
  闻泗州转般仓斗子已窜却一十二人,深虑逐州转般仓斗子渐次星散,别行召募,
  必是费力,兼恐多是浮浪轻犯重法之人,愈见败坏纲运。其逐一利害,已具前状。
  只乞朝廷详酌,先赐施行废罢转般仓斗子仓法,及扬州依旧存留转般仓斗子四十
  人为额,仍乞入急递行下,贵免斗子星散,住滞纲运。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罢税务岁终赏格状】
  元祐七年八月初五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准元祐三年八
  月二十三日敕:“陕西转运司奏。准敕节文:‘卖盐并酒税务增剩监专等赏钱,
  更不支给。’本司相度,欲且依旧条支给,所贵各肯用心,趁办课利。户部状欲
  依本司所乞,并从元丰赏格,依旧施行。检会元丰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敕:‘卖盐
  及税务监官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一厘;卖盐务专副秤子税务专栏,年终课
  利增额,计所增数给半厘。’及检会元丰赏给‘酒务盐官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
  数给二厘;酒务专匠,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一厘’者。”右臣闻之管仲: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今盐酒税务监官,虽为卑贱,
  然缙绅士人公卿胄子,未尝不由此进。若使此等不顾廉耻,决坏四维,掊敛刻剥,
  与专栏秤匠一处分钱,民何观焉。所得毫末之利,而所败者天下风俗、朝廷纲维,
  此有识之所共惜。臣至淮南,体访得诸处税务,自数年来,刻虐日甚,商旅为之
  不行,其间课利,虽已不亏,或已有增剩,而官吏刻虐,不为少衰。详究厥由,
  不独以财用窘急,转运司督迫所致,盖缘有上件给钱充赏条贯,故人人务为刻虐,
  以希岁终之赏,显是借关市之法,以蓄聚私家之囊橐。若朝廷悯救风俗,全养士
  节,即乞尽罢上件岁终支赏条贯。仍乞详察上件条贯于税务施行,尤为害物,先
  赐废罢。况祖宗以来,元无此格,所立场务增亏赏罚,各已明备,不待此条,方
  为劝奖。臣窃见今年四月二十七日敕,废罢诸路人户买扑土产税场。命下之日,
  天下歌舞,以致深山穷谷之民,皆免虐害。臣既亲被诏旨,辄敢仰缘德音,推广
  圣意,具论利害,以候敕裁。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岁运额斛以到京定殿最状】
  元祐七年八月五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右臣近者论奏江
  淮粮纲运欠折利害。窃谓欠折之本,出于纲梢贫困,贫困之由,起于违法收税。
  若痛行此一事,则期年之间,公私所害,十去七八,此利害之根源,而其他皆枝
  叶小节也。若朝廷每闻一事,辄立一法,法出奸生,有损无益,则仓部前日所立
  斗子仓法,及其余条约是矣。臣愚欲乞尽赐寝罢,只乞明诏发运使,责以亏赢,
  而为之赏罚,假以事权,而助其耳目,则馈运大计可得而办也。
  何谓责以亏赢而为之赏罚?盖发运使岁课,当以到京之数为额,不当以起发
  之数为额也。今者折欠,尽以折会偿填,而发运使不复抱认其数,但得起发数足,
  则在路虽有万般疏虞,发运使不任其责矣。今诸路转运司岁运斛斗,皆以到发运
  司实数为额,而发运司独不以到京及府界实数为额,此何义也?臣欲乞立法,今
  后发运司岁运额斛,计到京欠折分毫,以定殿罚,则发运使自然竭力点检矣。凡
  纲运弊害,其略有五。一曰发运司人吏作弊,取受交装不公。二曰诸仓专斗作弊,
  出入斗器。三曰诸场务排岸司作弊,点检附搭住滞。四曰诸押纲使臣人员作弊,
  减刻雇夫钱米。五曰在京及府界诸仓作弊,多量剩取,非理曝扬。如此之类,皆
  可得而去也。纵未尽去,亦贤于立空法而人不行者远矣。
  何谓假以事权而助其耳目?盖运路千余里,而发运使二人,止在真、泗二州,
  其间诸色人作弊侵欺纲梢于百里之外,则此等必不能去离纲运而远赴诉也,况千
  里乎?臣欲乞朝廷选差或令发运使举辟京朝官两员为勾当,纲运自真州至京,往
  来点检,逐州住不得过五日,至京及本司住不得过十日,以船为廨宇,常在道路,
  专切点检诸色人作弊,杖以下罪,许决,徒以上罪,送所属施行。使纲梢使臣人
  员等,常有所赴诉,而诸色人常有所畏忌,不敢公然作弊,以岁运到京数足,及
  欠折分毫为赏罚。
  行此二者,则所谓人存政举,必大有益。伏望朝廷留念馈运事大,特赐检会
  前奏,一处详酌施行。臣忝备侍从,怀有所见,不敢不尽。屡渎天威,无任战恐
  待罪之至。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臣前奏乞举行《元祐编敕》钱粮纲不得点检指挥。窃虑议者必谓钱
  粮纲既不点检,今后东南物货,尽入纲船揽载,则商税所失多矣。臣以谓不然。
  自祖宗以来《编敕》,皆不许点检,当时不闻商税有亏。只因导洛司既废,而转
  运司阴收其利,又自元祐三年十月后来,始于法外擅立随船点检一条,自此商贾
  不行,公私为害。今若依《编敕》放行,不惟纲梢自须投务纳税,如前状所论,
  而商贾坌集于京师,回路货物,无由复入,空纲揽载,所获商税必倍,此必然之
  理也。
  【申明扬州公使钱状】
  元祐七年八月初六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右臣勘会本州
  公使额钱每年五千贯文,除正赐六百贯、诸杂收簇一千九百贯外,二千五百贯并
  系卖醋钱。检会当日初定额钱日,本州醋务,系百姓纳净利课利钱承买,其钱并
  归转运司。当日以卖醋钱二千五百贯入额钱,即亦是拨系省官钱充数。后来公使
  库方始依新条认纳百姓净利课利等钱承买,逐年趁办上项额钱二千五百贯。检准
  《编敕》,诸州公使库,许以本库酒糟造醋沽卖,即系官监醋务本库愿认纳元额
  诸般课净钱,承买者听其所收醋息钱,并听额外收使。今契勘醋库每年酤卖到钱
  外,除糟米本分并认纳买扑净利课利钱外,实得息钱,每年只收到一千六七百贯
  至二千贯以来,常不及元立额钱二千五百贯之数,更岂有额外收使之理?如此,
  即显是敕条虽许公使库买扑醋务,而扬州独无额外得钱之实。窃以扬于东南,实
  为都会,八路舟车,无不由此,使客杂还,馈送相望,三年之间,八易守臣,将
  迎之费,相继不绝,方之他州,天下所无。每年公使额钱,只与真、泗等列郡一
  般,比之楚州少七百贯。况今现行例册,元修定日造酒糯米每斗不过五十文足,
  自元祐四年后来,每斗不下八九十文足,本州之费,一切用酒准折,又难为将例
  册随米价高下逐年增减,兼复累年接送知州,实为频数,用度不赀,是致积年诸
  般逋欠,约计七八千贯。若不申明,岁月愈深,积数逾多,隐而不言,则州郡负
  违法之责,创有陈乞,则朝廷有生例之难。虽天下诸郡比之扬州,实难攀援。今
  来亦不敢辄乞增添额钱,及蠲放欠负,只乞检会见行条贯,并当日元定额钱因依,
  既是于系省官醋务钱内拨二千五百贯元额钱,即乞逐年更不送纳买扑净利课利钱,
  及更不用钱收买官糟,庶得卖醋钱相添支用。如此,即积年欠负渐可还偿,会藩
  事体,不致大段衰削。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勘会本州与杭州事体一般,本州当八路口,使客数倍于杭州。杭州
  公使钱七千贯。而本州止有五千贯,显是支使不足。
  .又贴黄。准条,虽许公使库收遗利。缘本州委无遗利可收,须至奏乞。
  【乞罢宿州修城状】
  元祐七年九月某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新除兵部尚书苏轼状奏。臣近自淮
  南东路钤辖被召,过所部宿州,体访得本州见将零壁镇改作零壁县,及本州见准
  朝旨展筑外城两事,各有利害,既系臣前任部内公事,而改镇作县,又系兵部所
  管,所以须至奏陈,谨具条件如后。
  一、零壁镇人户靳琮等,先经本路及朝省陈状,乞改零壁镇为县。却准转运
  使赵偁状称,看详得元只是本镇官势有力人户,意欲置县,增添诸般营运,妄有
  陈状。寻准敕依奏,依旧为镇。后来有转运使张修等及知州周秩别行奏请,却欲
  置县,仍取得本镇人户状称,所有置县费用,情愿自备钱物。致朝廷信凭,许令
  置县。臣今体访得零壁人户出办上件钱物,深为不易。元料置县用钱四千五十余
  贯,至今年八月终,已纳二千八百五十余贯,其余未纳钱数,认是催纳不行,纵
  使尽行催纳,亦恐使用不足。看详始议置县,只为本镇居民曾被惊劫,及人户输
  纳词讼,去县稍远。然未置县时,本镇已有守把兵士八十人,及京朝官一员,专
  领本镇烟火盗贼,别有监务官一员,又已移虹县尉一员,弓手六十人,在本镇足
  以弹压盗贼。而本镇去虹县六十里,至符离县一百二十里,至蕲县一百里,即非
  地远,又至符离县,各系水路,本不须添置一县。委只是本镇豪民靳琮等私自为
  计,却使近下人户一时出钱,深为不便。
  一、宿州自唐以来,罗城狭小,居民多在城外。本朝承平百余年,人户安堵,
  不以城小为病,兼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岂可一一展
  筑外城。近年周秩奏论,过为危语,以动朝廷。意谓恐有盗贼窃据,以断运路,
  遂奏乞展筑外城一十一里有余,役兵及雇夫共五十七万有余工,每夫用七十省钱,
  召募雇夫及物料,合用钱一万九千余贯,约五年毕工。已蒙朝廷支赐抵当息钱一
  万贯,欲取来年春兴工。臣体访得元只是宿州豪民,多有园宅在外,扇摇此说,
  官吏不察,遂与奏请。况宿州土脉疏恶,若不有砖砌甃,随即颓毁,若待五年毕
  工,则东城未了,西城已坏,或更用砖,其费不赀。又七十省钱,亦恐召募不行,
  官吏避罪,必行差雇,搔扰不细,其间一事,深害仁政。缘今来踏逐外城基地,
  合起遣人户大坟墓六千九百所,小者犹不在数。不知本州有何急切利害,而使居
  民六千九百家暴露父祖骸骨,费耗擘画改葬,若家贫无力,便致弃捐,劳费公私,
  痛伤存殁,已上并有公案,可以覆验。
  右臣今相度上件改镇作县事,系已行之命,兼构筑廨宇,略已见功,恐难中
  辍。而展城一事,有大害而无小利,兼未曾下手,犹可止罢。欲乞速赐指挥,更
  不展筑,却于已支赐一万贯钱内,量新置县合用数目,特与支拨修盖了当。其人
  户未纳到钱数,均乞与放免。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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