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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 春秋繁露義證 》
治水五行第六十一
蘇輿 Su Yu
日鼕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氣燥濁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氣慘陽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氣濕濁而黃。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氣慘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氣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復得木。木用事,則行柔惠,挺群禁。至於立春,出輕擊,去稽留,除桎梏,開門闔,存幼孤,矜寡獨,無伐木。火用事,則正封疆,循田疇。至於立夏,舉賢良,封有德,賞有功,出使四方,無縱火。土用事,則養長老,存幼孤,矜寡獨,賜孝弟,施恩澤,無同土功。金用事,則修城郭,繕墻垣,審群禁,飭甲兵,警百官,誅不法,存長老,無焚金石。水用事,則閉門閭,大搜索,斷刑罰,執當罪,飭關梁,禁外徙,無决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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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 楚莊王第一 | 玉杯第二 | 竹林第三 | 玉英第四 | 精華第五 | 王道第六 | 滅國上第七 | 滅國下第八 | 隨本消息第九 | 盟會要第十 | 正貫第十一 | 十指第十二 | 重政第十三 | 服製像第十四 | 二端第十五 | 符瑞第十六 | 俞序第十七 | 離合根第十八 | 立元神第十九 | 保位權第二十 | 考功名第二十一 | 通國身第二十二 | 三代改製質文第二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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