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易經   》 卦六十二      伏羲 Fu Xi    文王 Wen Wang

  小過 雷山小過 震上 艮下
  
   卦辭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兇。《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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