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因未争到殷海光的“文稿”和主编《殷海光全集》的权利,心里大不悦。
尽管如此,他对殷海光的丧事仍很关注。他认为,办殷海光的后事,必须从有利传播殷海光思想的角度考虑。夏君璐虽然很贤慧, 对丈夫的思想却不太懂,他如不在这时帮她出些主意,不但影响殷海光的形象,还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思虑再三,他于14日下午给师母夏君璐写了一封信,并提出了7条建议。信全文如下:
殷师母:
海光先生今年病情转剧,我因前年去年两次送殷先生就医,反落埋怨。埋怨
倒不重要,重要的是殷先生的病况、技术问题不易统一,人多口杂,责任不清,反
易误事。所以今年之事,我一开始即面告黄三3点,并表示如此3点不能实行,我
再介入,是与人共误殷先生,我决不干。现黄三已出国,殷先生病情日坏,上午晓
波来说,大家约我商讨,我认为此事仍非人多口杂所能解决,所以,综合前向黄三
所说3点,合为出面说明如下,烦请哓波婉为上达殷师母,如蒙明载,当为海光先
生之幸。
一、我曾面告黄三,殷先生既住入台大医院不宜再出院,更不可乱投医吃药。
今既出院无效,再回台大医院,不可再事更张。如不幸不起,遗体应捐给医院,全
权委由医院代办丧事,医院方面,最后骨灰宜交由家属领回。至于立碑台东,灰洒
太平洋等议,如无技术困难,自应照办。
二、一切自学校方面领来之款项,全交殷师母。
三、殷先生朋友、学生、仰慕者全部捐款,限期统交一人,明列捐款人名字、
数目,转交殷师母。
四、以上3项,即丧葬费由医院出,抚法是整理遗稿,保管遗物,以备发扬殷
先生思想及筹设纪念馆。此事因格于现状,需在保密及有保证条件下进行。即由殷
师母明裁,签署委托家死后,遗稿遗物由家属处理,流弊极多,交由不合适朋友、
学生处理,也有延误,且在国民恤金及捐款全部归殷师母。
五、殷先生如去世,真正有意义的纪念方党高压下,又无处理可能。故虽近
不情,然非此不足有效)。
六、殷先生传记及纪念集哀挽录之类,在此岛上,无出版可能,委屈删修
出版,书及授权人只信誉保证,如有盈余,全部移交殷师母或小妹,其他无法保
证(此议乃鉴于思想反不易见全貌;不见全貌,更易所见者小。可听由殷先生朋
友、学生及仰慕者自行处理,唯此一流弊,不可不注意。
七、以上诸点,如殷师母委托授权,我可全部包办。立碑、洒灰、运稿运物
等费,我可先垫付。
1969、9、14午后。李敖
这封信由王晓波转给了夏君璐。
如从维护殷海光形象,弘扬殷海光思想这个角度看,李敖的建议高瞻远瞩,也很合理,遗憾的是,这中间的情况太复杂,再加上夏君璐坚决要按宗教仪式办丈夫的后事,李敖的建议等于白提。
9月16日下午,一代大师殷海光在台大医院逝世。
李敖在王晓波处得知殷海光去世的消息时,心里甚为难过。他没有计较前几天与师母发生的不快,特地开车到医院瞻仰殷海光遗容,然后到殷家安慰师母。
在殷家,李敖得知师母夏君璐非要按宗教仪式办殷海光的丧事,心里颇不高兴。他认为,殷海光是有信仰、有奋斗目标,又有很大影响的人物,如按宗教仪式办丧事,将损害思想家殷海光的形象和声誉。
他极力劝说师母改变决定,不按宗教仪式办丧事,夏君璐坚决不同意。
为此,李敖对师母甚为不满。
夏君璐请李敖到台北怀恩堂去修改介绍殷海光生平的文稿时,李敖又与师母和大牧师周联华发生冲突。李敖对夏君璐拟的殷海光逝世的“通告”中的“安息在主的怀里”一句很反感,建议删去,而夏君璐又坚决要把这句话留着。为这事,双方争论了老半天,而且争得脸红脖子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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