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此类的现象无不说明,当前学术界和出版界对社会科学、尤其是古典文学中一些新的学术成果,似乎比较漠视,这与科技领域对新说、新成果的敏锐反应和及时开发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红楼梦》校本中陈陈相因的讹误,不只是一个“绛洞花王”的问题。这里随便举两个很明显的例子。薛蟠说酒令:“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接着又作了一句解释——在
我目前所见的任何一种校本中,这句作解释的话都被标点为:“一个女儿嫁了汉子,要当忘八,他怎么不伤心呢?”这分明把“嫁了个男人是乌龟”错解成了女儿自己“嫁了汉子,要当忘八”,岂不滑天下之大稽!其实,只要把第一个逗号挪一挪位置,断为“一个女儿嫁了,汉子要当忘八……”便什么问题也没有了。岂不是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又如,都把北静王赠宝玉的念珠校印成“鹡鸰香念珠”。鹡鸰是一种小鸟,虽有被写进《诗经》的殊荣,却从没听说它有什么香味,更不可想象能制成香念珠。一查早期抄本,大都写成“ 苓香念珠”。“ ”字无考,显然是别的什么字的抄误。幸而甲辰本有不同的写法,作“蕶苓香念珠”——这就对了!“蕶”字因草书形讹而被誊录原稿的人误写作“ ”,乃至以讹传讹,也是合乎逻辑的。关键在于,“蕶苓”确是有名的香草,查《广韵》、《集韵》等书,蕶苓一作零陵,原以盛产此香的湖南省零陵县而得名。刘禹锡《潇湘神二曲》诗云:“君问二妃何所处,零陵芳草露中秋”,其“零陵”即指此。类似这样大大小小的校勘讹误,在目前的通行本中委实不少。如果学术界和出版社没有一点集思广益、海纳百川的气度,读者只有永远被糊弄下去。
三、“花王”在脂评本中占绝对优势
若退回到半年前写出这样的小标题,别说学者们会跌破眼镜,恐怕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因为在过去一般人的印象中,“绛洞花王”这个异文,在现存十余种古抄本中似乎有点势孤力单。其实,这是人们受诸多因素的局限,一直不曾对这一问题作全面考察而形成的错觉。
最早在版本校订上肯定“绛洞花王”的俞平伯先生,尽管胆识过人,也只以为己卯、庚辰本才有这一较为可信的异文。我本人为此摇旗呐喊近二十年,直到今年1月为《人民政协报》撰写《贾宝玉是“绛洞花王”还是“绛洞花主”》一文,仍只提到己卯、庚辰、甲戌、列藏等四种脂本上有“花王”明文(且因查出列藏本明文的时间稍晚,所以还是写成《补记》附在该文之末的,结果文章见载时因版面所限,《补记》被临时抽掉,再一次地让列藏本当了一回“无名英雄”)。今年2月应《鲁迅研究月刊》之约写成《关于“绛洞花主”之误》一文,本来在文章尚未刊出时我已经对其余各脂本作了全面核查,使“花王”的版本依据一下子上升到八种,却因约稿的该刊主编陈漱渝先生发稿后旋即赴日本访问,使我无法将这些最后查证的、也是最具说服力的新材料补充进去。
而现在,我却可以斗胆地宣称:在我这篇文章全面公布“绛洞花王”的版本真相之前,尚无任何人就此问题对现存脂评本作过全面考察。其原因,借用古人的一句话,叫做“非不能也,实不为也”。事实上,许多专家并不是没有条件作全面考察,而是由于不在意或根本不屑于作这种考察。
蔡先生在文章中倒是宣称他“核对了已公开的十种早期抄本的真实情况”。然而我有足够的证据指出:蔡先生其实并没有真正逐一“核对”过。一个最明显的例子,他说他全面核对的结果是:作“花王”的,有庚辰、列藏、舒序三种本子。庚辰作“花王”是众所周知的,固然没有错。列藏、舒序作“花王”,过去一般学者未注意到,我在今年初相继核实后,曾通过友人杜春耕先生将此信息及时转告蔡先生(连同我的上述文章复印件一道);蔡先生虽未亲自再去复核(这是他在商榷文章发表以后亲口对我讲的),但作为一种建立在信赖基础上的间接核对,当然也没有错。问题在于,我随后又查出现藏南京图书馆而迄今未影印出版的戚宁本亦作“花王”等情况,因来不及转告蔡先生,他在此文中竟想当然地将戚宁本仍算在“花主”之列——仅凭这一点,即可对蔡先生所谓全部“核对”云云,打上一个大问号。更别说如果真正全面核对了,本不至于把目前已被公认是被后人明显妄改的己卯本仍归入“花主”之列,亦不至于连戚序本的“花王”明显被狄葆贤妄改的痕迹也毫无觉察。
现将我所核实的现存十一种脂评本的“花主”、“花王”异文情况列表如下:
明显可见有“花王”明文的(包括脂批中的明文) 可鉴定系后人妄加一点,实则作“花王”的 因抄手笔误写作“花玉”,可推断其底本是作“花王”的。残缺第三十七回,无法作出判断的明显作“花主”明文的庚辰、列藏、舒序、甲戌、戚宁本5种,己卯、戚序本(包括其底本)2种,蒙府本1种,郑藏本1种 甲辰、梦稿本2种
四、关于己卯本和戚序本的后人妄改问题
如前所述,己卯本的“花主”是后人在“王”字上面妄加一点所致,本属一目了然,在学术界基本上已成共识。这里仍要稍加说明。任何一位有条件查阅影印己卯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的人,只须将该本第560页上“花主”的“主”字,与相邻的第558、559、561、562、563页上的其他八个真正的“主”字作一番比较,便可以很清楚地发现:其他所有“主”字上面的一点,都有明显的笔锋波磔,且与下面一横有着疏密合度的自然间隔,惟独“花主”的“主”字那一点,是一个无任何笔锋波磔的硕大圆头,极不协调的紧贴在“王”字顶端一横处。俞校本和脂评本汇校先后将己卯本的“花主”径作“花王”认定,应该被看作是已经恢复了己卯本“花王”的本来面目(除非有谁能提出推翻它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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