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燕乐 纪念摇滚之王逝世三十周年:猫王   》 第6节:一普雷斯利家谱(3)      凯瑟琳·特雷西 Kathleen Tracy

  在成长过程中,耶西一直很不安分。对于他来说,整天坐在教室里纯粹是浪费时间。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在11岁那年离开学校,找了一份工作。他工作相当勤奋,不过他不想自己的一生平平淡淡地度过,总是希望发一笔轻松之财。
  刚满17岁时,耶西娶了住在密西西比州富尔顿县郊的一位名叫明妮·米·胡德的姑娘。明妮·米当时25岁,相貌平平,但是家里十分有钱。耶西是否为了爱而结婚的一直是家族内部争论不休的话题,不过不管怎样,他成功地和一户有钱人家结上了亲。
  与耶西预想的一样,明妮·米带来了一份丰厚的嫁妆,但是没过多 久,这对新婚夫妇就陷入了家无隔宿之粮的困境 -这似乎是普雷斯利家族摆脱不了的宿命。除了经济问题,明妮·米还另有一些顾虑:耶西长得很帅,而且喜欢漂亮服饰-以及除自己妻子以外的其他女人。
  出现在人们视线里的耶西永远都是那么衣冠楚楚,这让许多当地人感到疑惑不解。他一份接一份地换工作,身上从来没有余钱,但是他穿的衣服却总是质地上乘。一些传言说,耶西靠走私烈酒赚钱,但如果这是真的话,他却一次也没被抓到过。耶西和明妮·米总共生养了五个孩子:两个儿子-维斯特和弗农,以及三个女儿-德尔塔·纳斯维尔,格拉迪丝和迪希。
  即使到了年老的时候,耶西也是当地公认最英俊的男人之一。所以当耶西觉得自己已经厌倦了和明妮·米一起生活的时候-这时他们已经结婚30年了,他提出离婚,理由是明妮·米抛弃了他。明妮·米非常愤怒,她给耶西的律师写了一封措词严厉的信,控诉背信弃义的人是耶西,而不是她。尽管如此,法官还是作出了倾向耶西的判决,批准了他的离婚申请。不久,耶西和维拉·普如特结了婚。后来他们移居到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在那里,耶西当了一名守夜人。
  普雷斯利家谱在记载到弗农的姐姐-迪希时变得含糊其词起来。据厄尔·格林伍德(他是埃尔维斯的表弟)所言,迪希是这个家族最刻意隐瞒的秘密之一。几十年来,家族里的成员一直小心翼翼地固守着这个秘密。迪希生命中的最后几年是在一家精神病院里痛苦地度过并死在那里。
  格林伍德解释说:"对于当时许多人而言,精神病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如果一个家族中有人进了精神病院,而且为人所知,那么家族中其他人的生活也会蒙上阴影。更糟糕的是迪希的病因,她是由于当初患了梅毒没有及时治疗而精神失常的。在一个人人都互相知根知底的小镇,这种事一旦传扬出去,对家族的名声无疑是个很大的打击。" 格林伍德说,患病后的迪希不再算家族里的一员。迪希离开家以后,弗农就再也没有提起过她,在所有家族纪念仪式上,家人也从来不把她包括在内。但是在被送进精神病院之前,迪希结过婚,丈夫名叫汤姆·格林伍德,他们还有七个孩子。由于她丈夫一直身体健康,所以有人认为迪希是因为外遇才染上梅毒的,这一点更让家人觉得羞耻。随着她的病情逐渐恶化,一天深夜,家人悄悄把她送到了杰克逊(美国密西西比州首府)附近离家最近的一家精神病院,并在第二天向好奇的邻居们解释说,她外出探望亲戚去了。迪希一去不复返-邻居们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弗农·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在相貌上与耶西一脉相承,继承了后者英俊的外表。但是父子间的相同之处仅限于此。弗农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的人,他喜欢钓鱼,喜欢坐在一个地方看着云朵慢慢从头顶飘过,借此消磨时间。他不愿意在地里干活,因为这种沉重的体力劳动会让他背痛难忍。他在贫穷中长大,但是他却从不期望生活会发生任何改变。
  弗农讨厌劳动-这被耶西看作是缺乏自尊的表现 -耶西经常为此大发雷霆,父子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有一次,弗农只有15岁,父子俩闹了一场别扭,耶西把儿子踢出了家门。弗农住在亲戚家里,直到耶西的火气消了下来,才得以回家。弗农从来没有对父亲以及任何人发过火,没有表达过强烈的喜怒哀乐。他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把它们深埋心底-这一特质后来遗传给了他的儿子。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资料来源】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第1节:序(1)第2节:序(2)第3节:序(3)第4节:一普雷斯利家谱(1)
第5节:一普雷斯利家谱(2)第6节:一普雷斯利家谱(3)第7节:一普雷斯利家谱(4)第8节:二 短命的蜜月(1)
第9节:二 短命的蜜月(2)第10节:二 短命的蜜月(3)第11节:二 短命的蜜月(4)第12节:二 短命的蜜月(5)
第13节:三渐为音乐迷(1)第14节:三渐为音乐迷(2)第15节:三渐为音乐迷(3)第16节:三渐为音乐迷(4)
第17节:三渐为音乐迷(5)第18节:三渐为音乐迷(6)第19节:四通向孟菲斯的路(1)第20节:四通向孟菲斯的路(2)
第21节:四通向孟菲斯的路(3)第22节:四通向孟菲斯的路(4)第23节:四通向孟菲斯的路(5)第24节:五初恋(1)
第   I   [II]   [II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