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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家类 》 中國佛教發展史略 》
附錄:禪宗叢林制度與中國社會
南懷瑾 Na Huaijin
引 言
社會學裏的社會
“社會”這個名稱,是指各個團體之間,具有一定的關係,共通的利益,因此合作以達一定的目的,組織成為一個整體的集團。普通便把它用來指某一種同業,某一同類身份人的名辭,例如上流社會,勞動社會等。也有用以代表某一區域性的,如上海社會,漢口社會等。
當公元一八三八年間,法國學者孔德(Comte)便創了“社會學”這個名辭,他用以研究以社會為體的一種科學,從前我們也有稱它作“群學”的。自經英國學者斯賓塞(Spencer)沿用“社會學”這個名辭以後,它就成為一個專門學科的名辭,凡專門研究社會的組織的,就叫作“社會靜學”(Social statics),專門研究它的成長和發展的,就叫作“社會動學"(Social dynamics)。它的研究對象,大體有三種:(1)社會的本質。(2)社會進化的過程。(3)社會進化的原理。有的以生物學作旁證,有的以心理學來證明。
東西文化不同的社會
推溯一百年前,我們的歷史文化裏,根本便沒有這個名稱,也毋需有這一門學科的成立,這不能說我們過去不科學,衹能說過去的歷史文化,無此需要,這就是東西文化的基本不同的精神所在。基於經濟學的觀點來說,我國嚮來便以農立國,地大物博,土廣人稀,有的是天然的天材地寶,可以利用厚生,並不需要嚮外爭取利源以養活自己。加以傳統的文化,素來以安居樂業、樂天知命為祖訓,因此人人衹要重禮守法,完了國傢的糧稅以外,農村的社會裏,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是件很平常的事。宋人範成大的詩說:“緣遍山原白滿川,子規聲裏雨如煙。鄉村四月閑人少,纔了蠶桑又插田。”這樣一幅美麗的天然生活圖畫,準願意熙熙攘攘,過那忙得忘了自己,專為工商業社會的生活呢?除了西北和北方一帶的遊牧民族,還過着“穹廬夜月映悲笳”的生活,所以還需要兼帶掠奪性的侵略以外,大體我們的祖先,都是安於和平康樂的人生的。
在西方的歐洲則不然,他們沒有像我們的歷史一樣,早先就經過一度像秦漢的統一局面,部落酋長式的蕞爾小地,便稱為一個國傢。既不能以農立國,更不能靠土地生産的經濟,維持人民的生活。因此從盜匪式的搶奪之中,一變為國傢間的侵略,由經營商業的遠出貿遷,變為有組織的工商業集團,所以他們的每個社會,在在處處,都需要有組織。西方人的社會,由此成長和發展就很自然地成為人群生活的中心需要了,而且社會的主要開始目的,是由於經濟的需求而來,所謂社會學上的社會制度,社會分化,都足漸漸地發生更多的問題所形成,例如社會運動,社會革命政策,社會心理學等等。他們一有了問題,就拿那一個問題作中心,把它分析研究,便變為一門學科。西方的社會經濟,進步到了現在,有歐美的科學化的工商業社會,而且已經由公司、會社、社團的組織,發展到各種各類的俱樂部,由經濟剝削和侵略.發展到社會的福利經濟。國傢的法律,規範了組織。社會的組織,影響了國傢的立法。不是從商業的市場競爭,演變成政治哲學的自由和民主笫一,就是由經濟政治的重心,認為社會主義第一。我們的歷史文化,到了現階段,也便恰當其時,捲入這個矛盾對立的世界洪流之中,亟待我們自己的努力,統一融會而堅強地站立起來。
宗法社會的辨別
假定從社會學的觀點,來說明我們歷史文化上的社會史跡,也有把我們過去的氏族宗法關係,叫它作“宗法社會”。嚴格地說來,這還是有問題的。因為社會,是基於共同利益,或共同目的、集體合作的一種組織。我們祖先的宗法社會,衹是一種民族精神所係的代表和象徵。它以不忘民族的本來源流,傳承繼續先人的祖德,要求後世子孫的發揚光大;它既不是有一種群體法定的組織,猶如西方的社會一樣;更不是為了一種共同的利益,達到一個政治或經濟上的目的。宗法,衹能說是傳統文化中心的“禮”的表現,這個札,具有相似於宗教性的,人情昧的特點,是人類文化精神的升華,而且是性情和理法並重的。重性情,所以推崇天然,輕視人為的組織。重理法,便講禮義,裁定性情,使它合於人倫群體的活功。它與西方社會的衹註重組織,是大有出入的。我認為人世間最高的組織,是由於人與人之間真感情的結合,所謂至性至情的流露。其次,纔是如宗教一樣的信仰,所州崇拜的服從。冉其次,纔是法律和規範。至於從利害相關的集合,用權位生殺來範圍,那是等而下之,等於市場的交易而已。凡事之不近於滅然法則,違反人之性情的,沒有不失敗的道理,以社會學理的歷史來講,利害相關的組織,可能在社會史上,暫時占去時代的一頁,但决不能爭取千秋。
至於我們所史上的宗法社會,它的基本單位,就是家庭的傢族。由傢族和傢族之間的結合,就是宗族。由宗族和氏族之間的結合,就是國傢的禮稷和宗廟。社稷、宗廟和宗祠,就是介乎人和天神之間的象徵代表,貴為天子,還須畏懼天命,所以便當敬重社稷宗廟和山川神祇。如是普通的平民,不敬重宗族和宗祠,從禮儀為法律的中心觀點而論,已經犯了大不敬的罪行,以傳統文化思想的觀念而論,便是獲罪於天,得罪了祖宗神祇,應該是罪無可逭,無可祈禱之處了。可是它在禮義傳統的風俗習慣上,和國傢的法律觀點上,雖然有此成法,但是並不同於西方和現代社團似的社會組織。漢唐以後的祠廟,後來通稱為各個宗族之間的祠堂,那也並非是一種社會的組織,衹能說是民族精神的中心所係。它相近於宗教性質,平時並無社會活功的作用,每逢歲時,便由族長率領同族中的人們,共川致祭於自己的祖先。族長雖由一族中輩份最高的出任,但是也不是由法規的組織産生,那衹是由傳統文化禮的觀念,人為地自然推崇。如遇族中的子孫們犯了違反傳統禮義的行為,由族長召集全族的人們,開祠堂門,拜祖宗,稟請祖先以宗法來評理,評定一事或一人的是非罪惡,也必須合乎天理、國法、人情。這也衹是秉承禮義的安排,但不同於法規紀律的性質,或是組織的製裁。鄉裏之間的裏正和保正,或者社董,那是清代沿用唐宋以來地方自治保甲的名稱,等於現在的鄉裏長。社倉,是宋代以後為地方儲備饑饉賑濟的福利事業,後來也有叫作“義倉”的。社學,是明代以後實施的鄉村國民教育。這些都如衆所周知,不能與“社會”這個名辭,混為一淡。再推溯到秦漢以上,講到社會政治的關係,更為簡單,那時的文化思想,政治和教育,本來不能太過於劃分。所謂“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在精神上,幾乎還保有上古質樸的觀念,還是三位一體的。能夠影響地方社會之間,也衹有從禮義的傳統上,自然的敬老尊賢,秦漢時代的“老”和“公”,衹是一種尊崇敬重的稱呼,更不是社會領袖的職銜。例如《左傳》所稱的“三老”,據服虔疏引:“三老者,工老,商老,農老。”古天子有三老五更,以父兄之禮養之。據《漢高祖紀》所載:“舉民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衆為善,置以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長三老。”宋祁說:“鄉有三老,掌教化,秦製也。”兩漢都沿用這種制度,所以在我們的歷史文化上,真難找出真正如西方社會組織的一種社會。初有社會的規模的,衹有先秦的墨道,才略具有特殊社會的風規。其次,就是開始於唐代佛教禪宗的叢林制度,它影響元、明、清以後的歷史和社會,以民族革命為宗旨的幫會組織。但是叢林制度,它既不同於西方的宗教社會,又不同於西方宗教的教育中心的神學院。至於幫會的組織呢?以傳統的俠義精神,和政治活動相融會,說它是為了當時革命性的反正集團,確實很正確。如果比之西方社會或流氓集團,推原它的初衷,當然也頗有出入了。
結 論
倘若專講社會學而研究社會史的問題,那便立場不同,觀念有別,應該另作一種說法,也可以說,我們在近六十年來,受了西方文化思想的影響,纔有社會等等問題的産生,所以理論的依據與文化思想的方向,截然各有不同。不過我衹想從觀今宜鑒古的遺訓,述說唐宋以來的叢林制度,和它如何影響後世的幫會組織;以此作為今後我們吸收融化東西文化,跨進新的時代,提供留心社會問題者的參考而已。
佛教原始制度的簡介
禪宗,是佛教的一個宗派,它以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為宗旨。因為不一定需要文字,所以傳到中國以後,就成為中國文化式的佛教了。如果說它是佛教的革新派,那也並不準確,因為它既沒有革個什麽,也沒有新興個什麽,它的宗旨和修行途徑,既沒有變更本來佛法的面目,也不是中國自已所創造的,衹是把印度傳來原有的佛教制度,確實痛快地改變一番,既可適合中國文化的民情風俗,又從此建立一個新型的中國佛教氣象,而且影響後世各階層的社會規範。可是它正如佛陀所教的寂默一樣,雖然在中國社會裏,作了一番偉大的事業,卻仍然默默不為人知。但就中國禪宗所創立的制度來說,它對佛法,果然作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同時對於中國的各階層社會,也奠定了後世組織的規模。
釋迦牟尼出傢以前的印度,本來也有很多其他宗教信仰,和離俗出世專修的人們,這些人都叫作“沙門”,等於中國古代避世的高士,我們普通稱他作“隱士”,史書上又稱為“隱逸”的。不過我們的隱士們,不一定絶無傢室之纍的,至於印度的沙門,都是出傢避世的人。釋迦牟尼創立佛教以後,凡是正式出傢,皈依佛法的弟子們都須剃除須發,身披袈裟,離情絶俗,絶無傢室之纍,男的就名為比丘,女的名為比丘尼。“比丘”這個名稱,是包含有乞士、怖魔、殺賊等意義,所謂“上乞法於佛、下乞食於人”,便名乞士,同時含有能殺煩惱之賊,使魔衆怖畏的威德之意。所以嚴格遵守佛製的比丘們,大都是修習苦行,立志精勤的,其中專門註重苦修的,特別又稱為“頭陀行者”。原始佛教的比丘們遵佛的戒律和制度,同時也須修習頭陀的苦行。除了應當遵守心性修養,和行為上等等的戒律外,他又定下個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種制度:
衣:不過三衣。多的就要布施了。甚之,揀拾人們拋棄了的舊布和破布,一條一條地湊成衣服來穿,這便叫做“糞掃衣”。傳到中國以後,便改穿中國式的大袍,也有乞化百傢衣布,補破衲雜而成的,就名為“破衲衣”,或“補衲衣”。
食:日中一食。至多是早上、中午兩餐。過了午時,便不再吃了。因為他把飲食,衹看作為維持生命,和醫治餓病的藥物罷了。
住:隨遇而安。屋檐、廟廊、樹下、曠野、荒塚,鋪上隨身攜帶的坐具一領,或草織蒲團一個,兩足跏趺(俗稱為盤足),便心安理得地度此旦暮了。
行:赤足或芒鞋,光頭安詳而走。昔在印度,至多上面打了一把傘,晴遮太陽雨遮水。傳到中國,雨傘換了箬笠,所以文學家們,便有“芒鞋鬥笠一頭陀”的頌辭了。除此一身以外,大不了帶一個淨水瓶,供給飲料和盥洗之用,一個鉢盂,作吃飯之用,其餘可能帶些經捲而已。
他們這樣的刻苦精勤,盡量放棄物欲之纍,過着僅延殘命的人類的原始生活,就是為了專志求道,表示盡此形命,揖謝世間了。雖然,他們還存有利世濟物之心,但在行為上,卻是絶對的離群出世之行,所謂頭陀“不三宿空桑之下”,就為了避免對事物的留戀,這在佛學名辭上,也可以叫做“”。又可以叫做“內布施”。他形似楊朱的為己,又同時具有墨子的摩頂放踵,以利天下之心。但是,也有些比丘們,同居在一起修持道業的,那便名為“僧伽”,僧伽是僧衆團體的意義。其中足為大衆師範,統率僧伽的就稱為“大和尚”,或簡稱“和尚”。以後傳到中國,就把比丘們統名為僧,以訛傳訛,又籠統叫做和尚,其實一個“僧”與“和尚”,便概括了這些意義。 當漢明帝時,最初佛法傳入中國的和尚,是從印度來的兩位高僧,攝摩騰與竺法蘭。漢朝將他們安置在洛陽的白馬寺,所以中國後來的佛廟和僧居,就叫作寺和院了。其實在漢代,“寺”本是朝廷(中央政府)所屬政府機關的名稱。《漢書·元帝紀註》:“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例如鴻臚寺、太常寺等。漢、魏、兩晉、南北朝之間,西域傳道的高僧,源源東來,雖然不一定都是修習頭陀行的,但大都是嚴守戒律的比丘。嚴守戒律和遵守佛的制度,便得乞食於人,雖然也有靠皈依徒衆們的供養,但是日久月長,到底還是一個問題。
(1)印度文化,嚮來敬信沙門,而且在中部、南部一帶,氣候溫暖,野生果木很多,乞食不到,還可隨地采而充饑,但在中國,便沒有如此容易了。
(2)中國文化的民情風俗,與印度迥然有別,除了貧而無告,淪為乞丐的,即使如隱士之流,還是靠自己躬耕畎畝而得衣食的。
(3)中國素來以農立國,政府與社會,都很重視農耕,僅靠乞食牛活,便會被視作懶漢或無用的人了。
(4)古代傳統文化的觀念,以為人們的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比丘們既已剃除須發,已經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經存有歧視之心,何況還要乞食於人,那就更不容易了。
由於上述的幾種原因,隋唐以前的中國僧衆,大半都靠帝王大臣們的信仰供養,纔得維持其生活。同時其中有一部分,還需靠自已募化,或其他的方式維持,所以便包含有許多事故,引起歷史政治上幾次的大反感。不過,那時候中國的僧衆,因地製宜,已經不能完全遵照原來的佛製,有的已經建築寺廟,集體同居。衹有少數專志修持,一心求道,單獨棲息山林岩阿之間,過他的阿蘭若(清淨道場)生活,其餘就需要變更方式,才能適應環境。
禪宗叢林制度的由來
到梁武帝的時代,達摩大師渡海東來,傳佛心印的禪宗法門,便是中國初有禪宗的開始。那時信受禪宗的僧人,並不太多,據《景德傳燈錄》所載,正式依止達摩大師得法的,也不過三、四人。其中接受大師的衣鉢,傳承心印,為東土第二代祖師的,衹有神光一人而已。以後歷世的學人,雖然漸漸增加,但接受祖位,都是一脈單傳。傳到六代祖師慧能,在廣東曹溪大弘禪道。四方學者輻輳,禪宗一派,可謂如日之方東,光芒萬丈,衣鉢就止於六祖而不再傳了。從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能夠發揚光大的,有湖南南嶽懷讓禪師、江西青原行思禪師二支。青原一支,不數傳就漸呈衰落。南嶽一支,便單祧道脈,此後就有馬祖道一禪師,大弘禪宗宗旨。因他俗傢姓馬,故稱馬祖。馬祖門下出了七十二位大善知識,可為禪宗大匠的,也不過數人,其中尤以江西洪州百丈懷海禪師,稱為翹楚。改變佛教東來的制度,首先創立叢林制度的,就是馬祖和百丈師徒,而且正式垂作叢林規範的,尤其得力於百丈,所以相傳便稱百丈創立叢林。據《釋門正統》載:“元和九年,百丈懷海禪師,始立天下叢林規式,謂之清規。”其實,百丈師徒,正當唐代中葉(約當公元八、九世紀之間)。佛教正式傳入中國,當在漢、魏兩晉時期,其中已經過四五百年蛻變,它被中國文化融和,受到中國民情社會風俗的影響,制度漸漸地改變,也是勢所必致,理有固然的。在百丈以前,梁僧法雲,住光孝寺,雖已奉詔創製清規,但沒有像百丈一樣,敢明目張膽,大刀闊斧地毅然改製,定作規範。在百丈以後,更無完美的僧衆制度,能夠超過叢林制度的範圍,所以說者便裁定是百丈禪師,創建叢林制度了。
在百丈以前,禪宗的學風,大多衹在長江以南一帶流傳。最盛的區域,當在廣東、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蘇、四川等省,能夠北入中原的還不太多。至於黃河南北,還是停留在初期東來佛教的方式。禪宗以外的其餘宗派,以及專精佛教學理,講習經論的法師,被稱為義學沙門的,為數還是很盛。大凡篤信研究經論學理的人們,不是過於圓通,便是過於迂執,儘管他自己本身,也翻滾不出時代的潮流,如果有人要公開改變舊製,自然就會忿然動色的。所以當百丈創建叢林之初,就被人駡作“破戒比丘”,這也是勢所必致的了。馬祖百丈等輩,都是氣度雄偉,智慧豁達之士,具有命世的才華,但當立地成佛的心印,他毅然改製,固然由於見地定力的超群,也是適應時勢機運的當然趨勢。
百丈以後,晚唐五代之間,禪宗本身,又有五傢宗派的門庭設立,範圍僧衆的制度,大體還是遵守叢林的清規。可是在教授方法,和行為儀禮之間,卻因人、因地、因時的不同,就各有少許出入,這種不能算是異同,衹能算是出入的儀禮和教授法,又名為傢風。所以後世各個叢林禪寺,各有傢風的不同,一直流傳到清末民初。嚴格地說,禪寺叢林所流傳的規範,已經經過千餘年的變易,當然不完全是百丈禪師時代的舊觀了。而且江南江北,長江上遊和下遊,各寺都有各寺不同的傢風和規矩。但推溯這個演變的源流,無淪它如何變更形式,窮元探本,可以得一結論:
叢林禪寺的宗風,是淵源於叢林制度的演變。禪宗的叢林制度,是脫胎於佛教戒律的演變。
佛教戒律,是由釋迦牟尼所製定的,它為了範圍僧衆集體生活,修證身心性命,建立具有中 文化《禮記》中的禮儀,以及法律、與社會法規等的精神和作用。
叢林制度
中國佛教裏所謂的“叢林”,本來是禪宗僧衆集團的特稱,等於佛經所說的修行大衆們,叫做清淨大海衆一樣的意思,叢林不能通稱某一個寺院,某一個寺院裏的規模,可能是禪宗的叢林。明清以後,有些地方的寺院,雖然不一定是禪宗,便也隨例稱呼,叫作“叢林”,並無嚴格的分別了。
叢林的規範
(一)住持和尚:
他職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務(行政)、戒律和清規(法律)、弘法(布道)、經濟財務等事權,等於政府的元首,社會的領袖。他在寺內住的地方,叫做“方丈”,也就是佛經上說,維摩居室,僅有方丈之意,所以普通便叫一寺的住持和尚作“方丈”。有時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經上“住持正法”之意。《禪苑清規》稱尊宿住持謂:“代佛揚化,表異知事,故云傳法。名處一方,續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轉法輪,名為出世。師承有據,乃號傳燈。”
1.住持和尚的産生: 住持是僧衆們推選出來的,必須具有幾個條件:第一,是禪宗的得法弟子,要確有修持見地,足為大衆師範,而且形體端正,無有殘缺。第二,要德孚衆望,經諸山長老和其他叢林的住持們贊助。第三,得朝廷官府(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同意。
他具備這些衆望所歸的條件,經過一次極其隆重的儀式,纔得升座作住持和尚。如果以上還有老師和尚的存在,在升座的儀式中,還有付法、嗣法、入院、視篆等手續,纔算完成接座的一幕,相等於現代的交替教育宗旨,和職位上的移交。
2.退院的和尚: 前任的住持和尚退位,便稱為退院老和尚,他閑居養靜,再不問事,或者閉關專修,大體都是功高望重,修持與德操,達到圓滿的程度。他與新任接位接法的住持和尚之間,視如父子,必須極盡恭敬供養侍奉的能事,一直到了老死,務須盡到孝養,否則,會被諸山長老及僧衆們所指責的,甚之,還算是犯了清規,受到責罰。但是唐宋時代的退院高僧,多半是飄然遠引,從來不肯作形似戀棧的事。
3.和尚與政府的關係: 以前在中國的政治上,關於僧道制度,雖然歷代都有過不大不小的爭議,但因中國文化的博大優容,最後决議,都以師禮待遇僧道等人。雖然朝見帝王時,也不跪拜,衹須合掌問訊,等於衹有一揖了事。東漢時,僧尼隸屬於鴻臚寺管理。唐以後,改變自姚秦、齊、梁以來的大僧正和大僧統,設祠部曹,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的度牒和道籙等事。祠部與僧錄司,等於現代政府的宗教司。唐代是隸屬於禮部的,《唐會要》稱:“則天延載元年五月十五日,敕天下僧尼隸祠部。”全國僧尼的戶籍,也隸祠部專管,並置有僧籍的專案。迨唐憲宗元和二年,在帝部長安的左右街還置有僧錄的職銜,相當於姚秦的僧正,後魏的沙門統,南齊京邑僧官的僧主。那是選拔聘請有道德學術修養的高僧,入都作僧官,主管滅下僧尼道士等的事務。元代有一時期,還專設有行宣政院,以管理僧俗喇嘛及邊情等事務。明洪武時,置僧錄司,各直省府屬置僧綱司,州屬置僧正司。清代因其職稱。度牒,是政府給僧尼的證件,等於現代的文憑和身份證明書。唐代又稱為“祠部牒”,它自尚書省祠部發出。道士們的度牒,又名為“籙”。
叢林住持的和尚,雖然由僧衆推行産生,但是也須得朝廷或地方官的同意聘任。如果住持和尚有失德之處,政府也可以罷免他的職位,甚至還可以追回度牒,勒令還俗,便變成庶民,像平常人一樣接受政府法律的製裁。這種制度,一直到清代以後,纔漸漸變質,不太嚴格。因為清代在精神上,乃異族統治,變相鬆弛,是另有它的政治作用。中國歷代政權,雖然沒有像現代人一樣,有憲法規定宗教信仰自由,可是嚮來都聽任自由信仰宗教的,過去政府對於僧道的措施,並不是嚴格的管理,衹是嚴整的監督。
4.住持和尚執行的任務: 住持在職位上,是全寺首腦的住持,由他選拔僧衆,分但各種執事的職務,但是卻叫作“請職”,並非分派。請職,等於說以禮聘請,並不是命令行為。各種執事的職位,雖然由住持所請,但一經請定了,便各自執行他的職掌,秉公辦理,即使對住持,也不能徇私,因為他們有一最高的信仰,盡心盡力,一切都為常住,纔是功德。常住,就是指叢林寺院的全體,也就是佛經所說“佛法常住”之意。所以凡關於處理或决議全寺和大衆的事,住持必須請集全體執事公議以决定之,不能一意孤行,至少,也有兩序執事長老,或少數重要執事參加决定纔行。因此,住持在職位上,並不像專製時代政府的主官一樣,他卻像中國舊式教育的全體弟子們的嚴師一樣。因為他所負的重要責任,便是指導全寺僧衆們的實地修行,和品行的督導,關於這一方向,他卻有無上的權威,也有無限的責任感,所以古代的叢林,有些住持,根本就不問事務,他認為執事的職掌,已經各有所司,毋需他來多管,他衹需自己努力修行,隨時說法,行其身教就是,要能不使學者走入歧途,這纔是他應負的責任。
5.住持和尚請兩序班前執事: 住持就位,就要選請全寺的執事。所謂執事,百丈舊規,稱為“知事”。班首,舊規稱為“頭首”。他要選拔僧衆中才能胜任,而且足孚衆望的出任各種職司。雖然不經過選舉,但是必是大衆所諒解同意的。他要發表各位執事職司的手續時,先要徵求本人的同意,再把各執事職司的名字職位,寫在一個牌上(等於現代的公告牌),挂了出來,大傢就得遵守之。須在每年正月十五、或七月十五挂牌。在請職以前,先於三五天前方丈預備了茶果,就命侍者去請某某師等同來吃茶,經過住持嚮他們當面請托,得到了同意,纔一一由書記寫好名字職位,挂牌示衆。然後在就職那一天,午齋的時候,先送到齋堂,依次就座用膳。飯後再繞佛經行,送到大殿上,依次排列位置,再禮佛就位。晚課以後,各新請的執事,便到方丈禮座就職。住持便當面加以訓勉,告誡盡心職務,遵守清規。退而再至各老職事房中,一一拜候,便叫作“巡寮”(這個名辭,在戒律上又作別論),這樣便是簡單的請職程序。請職的時候,也有請二人同任一職,每為副助,或數人同任一職的,偶也有之。但各職執事職司,雖由住持請出,卻不像上下級官吏的組織,它足平行的。可以說,衹有圓的關係,既不是上下,也不是縱橫的隸屬。他們有弟子對老師的尊敬,卻沒有下級對上級的班行觀念。
6.古清規的住持職司和接受程序:
(1)住持的日常事務(舊稱“住持日用”) 關於教育和說法者:上堂。晚參。小參。告香。普說。入室(以上統屬日常說法部分)。念誦。巡寮。肅衆。訓童行。為行者普說(以上統屬日常管理部分)。受法衣。迎侍尊宿。施主請升座(說法)齋僧。受嗣法人煎點。嗣法師遺書至(以上統屬於平常管轄的教育和事務部分)。
(2)請新住持的次序 發專使,當代住持受請。受請升座。專使特為新命煎點。山門管待新命並尊使新命辭衆上堂茶湯。西堂頭首受請。受請人升座。專使特為受請人煎點山門管待人並專使。受請人升座茶湯。
(3)入院視篆 山門請新命齋。開堂祝壽。山門特為新命茶湯。當晚小參。為建寺檀越升座。管待專使。留請兩序。報謝出入。交割砧基什物。受兩序勳舊煎點。
(4)退院
(5)遷化 入龕。請主喪。請喪司執事。孝服。佛事。移龕。挂真舉哀茶湯。對靈小參奠茶湯念誦致祭。祭次。出喪挂真奠茶湯。荼毗(火化)。全身入塔。唱衣。靈骨入塔。下遺書。管待主喪及喪司執事人(其中火化與全身入塔及靈骨入塔,並非喪事的次序,但衹視喪事情形,任選一項)。
(6)議舉新住持
(二)兩序執事
住持和尚所請班首執事,等於古朝廷儀製,分文武兩班,所以便稱為兩序。
1.各職的班首執事:
(1)古清規的兩序:
西序班首:首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知藏。參頭。祖侍。燒香。記錄。聖僧侍者。
執事:殿主。寮元。鐘頭。鼓頭。印房。夜巡。清衆。香燈。司水。耆宿。閑住。護病。打掃。行者。淨頭。
東序班首:都監寺。監院。維那。副寺。庫頭。知衆。知客。照客。悅衆。典座。值歲。知浴。監收。衣鉢。湯藥。侍者。莊主。
執事:化主。寮元。寮主。副寮。延壽堂主(即近代的涅槃堂主)。淨頭。米頭。飯頭。茶頭。園頭。磨頭。水頭。炭頭。菜頭。柴頭。
(2)兩序請職的程序: 請立僧首座。請名德首座。兩序進退。挂鉢時請知事。侍者進退。寮捨交割什物。方丈特為新舊兩序湯茶。堂司特為新舊侍者湯茶。庫司特為新舊兩序湯藥。堂司送舊首座都寺鉢位。方丈管待新舊兩序。方丈特為新首座茶。新首座特為後堂大衆茶。住持垂訪頭首點茶。兩序交代茶。入寮出寮茶。頭首就僧堂點茶。兩序出班是香(其餘制度,如受戒、挂褡、坐禪、節臘、法器,各有一定的規矩,因為太繁,又不關本文主要宗旨故不詳述。既如以上所列,也僅舉列它的次序名目,詳細內容,也毋需一一申述)。
2.近代的各職班首執事:
(1)寺務行政方面: 監院一位,或數位。他是職掌全寺內外寺務行政,舊製稱為寺主,他與維那、首座,為叢林三綱職司之一。監院俗稱叫作“當傢師”,如為二位,便分內當傢與外當傢,三四五位,便分大當傢二當傢等等。分別管內管外,管錢管賬各等職務。如果是小叢林,大多都衹有一位。 副寺一位,或數位。他等於副當傢,分理監院的事務,並執掌財務和山林田産。舊製副寺十日一算費用,記之紙端者,謂之旬單。
(2)經濟財務方面: 庫頭一位,或數位。舊製此即副寺的職稱,又稱謂“都倉”,掌出納之役。他執掌儲藏應用物品,和食糧食物財務等事,又等於現代的倉庫主管,俗稱“庫頭師”。所有儲藏農食等物,都應負保管、保養、防護、曬洗等責任。據《清規》記載:“其上下庫子,須擇有心力,能書算,守己廉謹者為之。”又云:“副寺者,古規曰庫頭,今諸寺謂櫃頭,北方稱財帛,其實皆一職也。”
(3)監察方面: 都監一位。舊製稱為“都寺”,別名“都管”。他負責監察寺務行政、經濟、人事等事。大多任此職者,都聘請前任監院任之。後世把這一職務,也有變成了閑曹,等於政府的升遷,同時又相似降職。舊製它的職位,在監院之上,因都總諸臨寺故名“都監”,又叫作“都總”,又叫“都守”。
(4)應接及外務方面: 知客一位或二三位,舊製又統稱謂“典賓”、“知浴”、“知庫”、“知殿”等。他對外執掌待客應酬,負責交際等事務,並接受替人念經作佛事等事,如為兩位,便分別叫作大知客、二知客。所以知客師一席,又等於是外當傢,或副寺,每日來往的收入,到了晚上,便統計交與庫房。庫房存款有餘,便交方丈處理,現代便有轉存於銀行的。而且必須選拔德威並濟,才能幹練的擔任,每每註重修持節操的,便推辭避免這個位置。但遇無其他適當人選,又必須為了常住,而發心擔任之,等於為了大衆必要,願來跳火坑一樣。
照客二位或數位,舊製稱為“請客侍者”,或“客頭行者”。隸屬於知客之下,輔助知客,聽其指揮作事,亦有選青年沙彌,聰明伶俐者任之。
(5)教育方面: 首座一位,舊製也有稱謂“座元”,乃僧堂的元首之意。與監寺、維那,統稱為三綱之一。他輔助和尚弘宗說法,大多是諸方公認的善知識,或在和尚的得法弟子中選有高深造就者任之,同時也可作和尚的儲貳。他可代住持秉佛子上法座,開示大衆,舊製和前堂首座、後堂首座、東藏主、書記,又稱“秉拂五頭首”,為各有秉拂之資格者,故又統稱作“秉指寮”。舊製有前堂首座、後堂首座、立僧首座、名德首座、卻來首座等各項分別職司。 堂主、後堂、西堂,都可以請一位或數位任之。舊製的“堂主”是一通名,例如水陸堂主、羅漢堂主、延壽堂主,都自各守一堂,雖然叫作堂主,並非如後代的專指禪堂的堂主,這裏所稱的,都是屬於專管禪堂清修的堂主,舊製稱“方丈和尚”,也有便稱為“堂頭和尚”。堂主乃主持僧衆實地修行的禪堂指導者,同時亦可代理和尚說法,所以後世便把堂主說法,也叫作“小參”。堂主必須選有真實修持,有實際學問修養者任之。近代的制度,堂主進升為後堂,後堂進升為西堂,兩堂進升為首座。首座可以代理和尚上殿、過堂、說法等事務。堂主們年老退職閑居,便可以不問寺務了。
禪堂內,又有監香、悅衆、及單頭等職司。舊製單頭又稱為“寮長”,也叫作“席頭”。
書記一位,或數位。他執掌文墨,等於行政機關的秘書長,凡有關於寺務的文牘,都由他職掌,舊製寫作佛事文書例如疏啓一類,多采用用六字句的駢文體,這個職位,後代又改變有“寫法書記”的名稱。他等於中國古代帝王左右的史官,所謂“左史記行,右史記言”一樣,他集二者於一身,書寫記載住持和尚的說法的法語和言行,故須選善於文翰者任之。又有把這個職位,用作犒賞勞職之用,選拔清衆當中,有多年苦行的任之,使他得到一個獨居靜處的寮房。書記可進升為堂主,舊製也又有稱為“記室”的。
(6)紀綱司法方面: 維那一位,乃全寺三綱之一。與監院、首席並列為上首。綱即綱維之意,就是綱領寺內維持佛寺者。禪宗與律宗,都稱“維那”,教宗便稱謂“都維那”。舊製又別稱為次第、知事、悅衆、寺護等名。其實,“維那”一辭,實在出於律部的名稱,《僧史略》謂:“東西域知事僧,總曰羯磨陀那(即梵語羯磨師之別譯),譯為知事,亦曰悅衆,謂知其事,悅其衆也。”大凡誦經誦律,舉行佛事,都由他領頭,或僧衆犯戒,觸犯叢林清規,也由他執行,如擯斥出院等(戒律叫“斥逐作擯”。叢林術語便叫作“遷褡”,訛作“遷單”,就是趕出山門的代語)。維那的別稱,又名叫做“堂司”,或用堂司直接名其所居住的寮捨,或作為直接名其職位的,又有一名,便叫作“紀綱寮”。
(7) 方丈侍者: 侍者數位,以其親近於長老左右而任調遣者,故稱“侍者”。舊製有五侍者,或六侍者的不同。有香侍者、侍狀侍者、待客侍者、侍藥侍者、侍衣侍者,這叫五侍者。巾瓶侍者、應客侍者、書錄侍者、衣鉢侍者、茶飯侍者、幹辦侍者,這叫作六侍者。後世以衣鉢侍者,等於管理方丈中的總務侍者。書寫侍者,後世又稱為“寫法侍者”,記錄摭拾住持和尚的開示法語,是由他記寫懸牌示衆的。他們侍候和尚,等於方丈的侍從,多選和尚的入室弟子任之,也是清高的職司。佛經稱侍者應具八法:所州“一、信根堅固。二、其心覓進。三、身無病。四、精進。五、具念心。六、心不憍慢。七、能成定意。八、具足聞智。”總之,此輩必須為法忘軀,智行嚴密,不負法乳之托的方可任之。
(8)總務方面: 典座一位,他執掌日常事務,猶如現代的總務庶務等業務。《臨濟錄》冠註謂:“《百丈清規》有典座無飯頭,此典座也。典座者,職掌大衆齋粥一切供養。”僧堂清規謂:“此職主大衆齋食,故時時改變食物,大衆受用安樂為妙。”後世也有改為執掌內務之職的。
僧值一位。這是一年的值事僧,每年輪流當值,由各執事更換任之。
飯頭一位。專管作飯。僧堂清規稱:“此職與典座分勞,掌粥飯,常與藥頭、監糧等為合而護惜常住,其用心與典座同,慎飯糧之過不足,宜常熟汝典座寶訓。”
火頭一位,專管司爨。
園頭一位,專管種菜。
菜頭一位,專管煮作蔬菜。
行頭數位,專管齋堂執役。
其他柴頭、炭頭、桶頭、水頭、磨頭、茶頭、鍋頭,則因時因地各有不同,或有或無,並不一律。
淨頭一位,專管厠所的衛生清潔。往往也有首座班首及僧衆,自動請求擔任,認為乃懺罪立德的好事。也有叫做“圊頭”的,舊製又稱謂“東司”。
莊主一位,或數位。如另外有田産的大叢林,就設有此職,專管田戶收租等事,俗稱叫“外當傢”,轄有監收主等數位。
巡山寮主一位或數位,專管培養保護山林並防護盜賊等。如在深山大寺,都設有此職。普通寺院,不一定有的,大多選孔武有力者任之。如設有此職寮之處,則園頭、柴頭便歸此寮。
如屬有小庵,便有住庵的庵主。有塔,便有守塔的塔主。
打鐘的稱鐘頭,擊鼓的稱鼓頭,也都各有專司。
(9)清要的職務: 藏主一位,舊製稱渭“知藏”。他是專管藏經及圖書的職位,等於現代的圖書館長,及圖書管理員,往往選學養兼優的人任之,也可以並在書記寮內。大寺中每每專有藏經樓的建築,故此職極為重要。
殿主一位,香燈數位。專管大雄寶殿的佛前內外事務的,叫作“殿主”,有香燈一人輔之。其他各殿,也有各殿的香燈,卻不叫殿主,舊製卻並在堂主寮內。如涅槃堂主(舊稱“延壽堂主”)、羅漢堂主等。涅槃堂,律宗曰“無常院”,或“無常堂”。禪宗曰“涅槃堂”,或“延壽堂”,乃置臨命終時的病僧,使觀無常之所也。
化主一位或數位,他專管出外遊方宣化,以募化所得,供養全寺大衆生活,及作叢林常住的資産。化緣所得的款項賬日,一切交付知客、庫頭,登記賬册,轉交住持處理。化主每每可以終年遊方外出,比較清閑。
(10)執掌勞役的僧衆: 執役僧若幹人,擔任勞動雜役的事務,往往皆由自動發心,請求執行苦役藉以自勵德行的。此中每多賢者,並且大多是不求人知的,《傳燈錄》載:“溈山在百丈會下作典座,又令遵有笊籬木杓分付與典座語。”《五燈會元》載:“雪峰在洞山作飯頭。慶諸在溈山為米頭。道匡在招慶為桶頭。灌溪在末山為園頭。紹遠在石門為田頭。智通在溈山為直歲。曉聰在雲居為燈頭。嵇山在投子為柴頭。義懷在翠峰為水頭。佛心在海印為淨頭”此類都是苦行勞役之職,如作典座者,更為普遍。昔年筆者參學諸方時,曾有詩云;“靈鷲風高舊跡登,禪參北秀與南能。當時行腳江湖日,遍訪名山苦行僧。”這便是嚮慕苦行僧中的德操,所以作此感懷。
3.班首執事與江湖清衆: 凡是住持和尚以次的各班首執事,大多都有單獨的寮房。如果房間不夠分配,也視職位的清要與否,間或一二人兼併一間的。其餘的僧衆,無論住禪堂或挂褡,就統名叫作“清衆”。後世因為佛教的普及,為了響應普通民間社會信仰的需要,也有被請去外面念經作佛事的必要,這也同時是全寺和僧衆們的公私收入,所以便有專為應酬念經拜懺的一班僧衆,普通把他有別於專門清修的清衆,便叫做“應門”。當清末民初,在閩浙一帶,一般習慣叫他為“應門和尚”,這可能就是應化僧的訛傳了。
十方挂褡的雲水寮,舊製叫作“江湖寮”,又名謂“衆寮”,這是專指往來四方,參學雲遊的挂褡僧寮。禪門相傳,江湖乃江西湖南之意,因唐時參禪的僧衆,不到江西馬祖處,便到湖南石頭處,往來憧憧,都湊集在二大師之門,故便稱謂江湖僧衆。據《文選註》:謂今言江湖者,江外湖邊,本是隱淪士所處。如《蓮社高賢傳》周續之曰:“心馳魏闕者,以江湖為桎梏。”駱賓王《序》曰:“廊廟與江湖齊緻。”範希文嚴先生《祠堂記》曰:“既而動星象,歸江湖。”等說是也。其實,江湖的原意,出於《莊子》,乃指隱淪的風尚,如雲:“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4.叢林清規的古今異同: 自百丈清規以來,及今千有餘年,何況原始規範,早已失傳,後世傳到近代的叢林規矩,多有非舊時面目者,也就不足以為怪了。當元順帝至元四年,敕百丈山德輝禪師選修《百丈清規》八捲行世,就詔天下僧人,悉依此清規而行。到了明朝,屢次下敕不入此清規者,就以法律繩之,後世便遵此為準。清代道光三年,有源洪禪師著《百丈清規證義》十捲行世,便為定本。其餘則因時因地的不同,就各自別有出入。近世以來,所行有不同於舊製者更多,實亦時勢所趨使,有不得不變的苦衷,但也有由於不知所本,妄加師心自用的確亦不少,如源洪禪師稱:“清規面目,有古今不同者,如古稱頭首,今名首座,或號座元。古稱監寺,今名監院,以及書狀,改名書記。僧堂改名為禪堂之類。俱改其名而不改其義。又規條中古有而今無者,如點茶拋香之類。古無而今有者,如祖忌、增百丈等,水陸增棲等及不許吃煙之類。” 總之,任何一種社會,最初總很簡單,時代愈嚮後推,情形也愈復雜,所以規矩也就增加更多。百丈原始清規,雖然已經失傳,但宋人楊億的序文至今還在,他所述的原始情形,當然比較後世簡樸的多,如稱:“所裒學衆,無多無少,無高下,盡入僧堂,依夏次安排,設長連床,施椸架,挂褡道具。臥必斜枕床唇,右脅吉祥睡者;以其坐禪既久,略偃息而已。”他又述說《百丈清規》的目的,如稱:“一、不污清衆,生恭信故。二、不毀僧形,循佛製故。三、不擾公門,省獄訟故。四、不泄於外,護宗綱故。”從楊億的序文,和慈覺大師的《龜鏡文》看來,當時他所註意的重心,確實衹重在流傳到今世的禪堂。但是後世的叢林規矩,除了少數幾個大叢林以外,卻都以此為範圍僧衆的儀軌,反視禪堂為附庸了,甚矣!禪宗的衰落,也是事有固然的了。
二、叢林的風規
1.身份平等,集團生活。
唐、宋時代,正當禪宗鼎盛的時候,大凡出傢為僧的,不外四種情形:
(1)部分研究佛學經論的稱為“義學比丘”,有的是因政府實行佛經的考試,既經錄取,便由朝廷賜給度牒出傢的。
(2)自動發心,離群求道,請求大德高僧剃度的。
(3)朝廷恩賜,頒令天下士庶,自由出傢的。唐時,政府有幾次為了財政的收入,還有鬻賣度牒,聽任自由出傢的。
(4)老弱鰥寡,無所歸養而出傢的。在這四種情形當中,如有未屆成年想求出傢者,依佛的戒律,還須得父母傢族的同意,才能允許出傢。
既經出傢受戒,取得度牒以後,就可往叢林討褡長住。討褡大約分作兩種,各有不同的手續:
(1)普通少住數日或一短時期的,便叫做“挂褡”(俗作“挂單”或“挂褡”)。挂褡的僧衆,為慕某一叢林住持和尚的道望,遠來參學,或是遊方行腳經過此處,但都須先到客堂,依一定的儀式,作禮招呼,依一定的儀式放置行根,然後由知客師或照客師依禮接待,並依一定的禪門術語,詢問經過,既知道了他挂褡的來意,便送進客房,招呼沐浴飲食。普通僧衆住的客房,術名叫“寮房”。接待遊方行腳僧的,又叫做“雲水寮”。唐宋時代,舊稱通叫做“江湖寮”。最普通的過路挂褡也要招待一宿三餐,等於歸傢穩坐,絶無歧視之處。如遇參學遊方的,有些比較大的叢林,在他臨行時,還要送些路費,叫做“草鞋錢”。倘要久住些的,便要隨大衆上殿念經,參加做事,雖然居在客位,勞逸平均,仍然不能特別。
(2)要想長住的,便叫作“討褡”。要住進禪堂內修學的,便叫作“討海褡”。討了海褡,就算本寺的正式清衆了。這必須要先挂褡,住些時日,經過知客師及各執事們的考查,認為可以,才能討得海褡長住,舊製稱為“安褡”。常住的僧衆,每年春秋兩次,各發一次衣布,或衣單錢,以備縫製衣服之用。除了施主的布施以外,常住每季,還發一次零用錢,也叫做“襯錢”。
凡是已經受戒,持有度牒,而且是常住的大衆,身份與生活,便一律平等,上至住持和尚,下至執勞役的僧衆,都是一樣。對於衣、食、住、行方面,都要嚴守佛傢的戒律,和叢林的清規。如果犯了戒律和清規,輕則罰跪香或執苦役,重則依律處罰或擯棄,便是俗稱“趕出山門”了。
衣:普通都穿唐、宋時代遺製的長袍,習禪打坐也是如此。作勞役時便穿短褂,這些就是流傳到現在的僧衣。遇有禮貌上的必要時,便穿大袍,現在僧衆們叫它為“海青”。上殿念經,禮佛,或聽經,說法的時候,便披上袈裟。中國僧衆們的袈裟,都已經過唐、宋時代的改製並非印度原來的樣式。到了現在,衹有在僧衆的長袍大褂上,可以看到中國傳統文化,雍容博大的氣息,窺見上國衣冠的風度。僧衆們的穿衣,摺叠,都有一定的規矩,都是訓練修養有素,就是千人行路,也難得聽到衣角飄忽的風聲。
食:依照佛教的戒律,每日衹有早晨、中午兩餐,為了種種正確的理由,過午便不食了。食時是用鉢盂,以匙挑飯,並不像印度人用手抓飯來吃。但到了中國,已經改用碗筷,和普通人一樣。不過,完全實行大乘佛教,一律終生素食,而且是過午不食的。除了少數擔任勞役的苦役僧,因恐體力不濟,晚上一餐,還衹是作醫治餓病之想,纔敢取食。凡吃飯的時候,一律都在齋堂(食堂),又叫作“觀堂”,是取佛經上在飯食時,作治病觀想,勿貪口腹而恣欲之意。這個規矩,大傢必須一致遵守,雖上至住持和尚,也不能例外設食,這就名為“過堂”。如有外客,便由知客陪同在客堂吃飯,住持和尚於不得已時,也可以陪同客人飯食。大衆食時都有一定的規矩,雖有千僧或更多的人,一聽雲板報響,便知已經到了食時。大傢穿上大袍,順序排列,魚貫無聲地走入膳堂,一一依次也好。碗筷菜盤,都有一定次序放置。各人端容正坐,不可隨便俯伏桌上。左手端碗,右手持箸,不得有飲啜嚼吃之聲。添飯上菜,都有一定的規矩,另有執役僧衆侍候,不得說話呼喊。齋堂中間上首,便是住持和尚的坐位,住持開始取碗舉箸,大傢便也同時開始吃食了。等到全體飯畢,義同時寂然魚貫回寮。住持和尚如有事情嚮大衆講話,正當大衆飯食之時,他先停止吃飯,嚮大衆講話,這便名為“表堂”。每逢月之初一、十五便加菜勞衆。或遇信衆施主齋僧布施,也要加菜的。
住:在禪堂專志修習禪定的僧衆,便名為“清衆”,旦暮起居,都在禪堂。其餘各人都有寮房,有一人一間,或數人一間的,依照佛教戒律和叢林規矩,除早晚上殿念經作功課,以及聽經聽法以外,無事寮房靜坐,不得趲寮閑談,不得閑遊各處,無故不得三人聚論及大聲喊叫。如遇住持和尚或班首執事,以及年長有德者經過,就必肅然合掌起立,表示問訊起居。
行:各人行走,或隨衆排列,必須依照戒律規矩,兩手當胸平放,安詳徐步,垂瞼緘默,不得左顧右盼,不得高視闊步。如要有事外出,必須到客堂嚮知客師告假,回寺時又須到客堂銷假,不得隨便出外。即使住持方丈,或班首執事出寺入寺,也須在客堂說明,告假幾天,同時還須嚮佛像前告假和銷假。其餘生活各事,如沐浴、洗衣,各有規定。病時大叢林中,自有藥局處方,告假居房養息,不必隨衆上殿過堂。倘若病重,進住如意堂,便有自甘執役護病的僧衆來侍奉,如意堂,也就是舊製的安樂堂。死了,便移入涅槃堂,舉行荼毗(俗名“遷化”),然後收拾骨灰,裝進靈骨塔(即俗稱“骨灰塔”)。
總之,真正的叢林集團牛活,絶對是作到處處平等,事事有規矩。由一日而到千百年,由管理自己的身心開始,並及大衆,都是循規蹈矩。至於詳細細則,還不止此。所以宋代大儒程伊川,看了叢林的僧衆生活,便嘆說:“三代禮樂,盡在是矣。”
2.勞役平等,福利經濟。
百丈創製叢林,最要緊的,便是改變比丘不自生産,專靠乞食為生的制度。原始的佛教戒律,比丘不可以耕田種植,恐怕傷生害命,那在印度某些地方,可以行得通,到了中國,素來重視農耕,這是萬萬行不通,而且更不能維持久遠的。所以百丈不顧別人的責難,毅然建立叢林制度,開墾山林農田,以自耕自食為主,以募化所得為副。耕種收穫,也如普通平民一樣,依照政府法令規定,還要完糧納稅,既不是特殊階級,也不是化外之比。平日於專心一聲修行求證佛法以外,每有農作或勞動的事情,便由僧值師(發號司儀者)宣佈,無論上下,就須一致參加勞動。遇到這種事情,叢林術語便名為“出坡”,舊製叫作“普請”。出坡的時候,住持和尚,還須躬先領頭,為人表率。百丈禪師到了晚年,還自己操作不休,他的弟子們,過意不去,就偷偷地把他的農作工具藏了起米。他找不到工具,一天沒有出去工作,就一天不吃飯,所以禪門傳誦百丈高風,便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語,並且以此勉勵後世,由此可見他人格偉大的感召了。現代的虛雲和尚年屆一百二十歲,還是身體力行,終生奉此不變的。
叢林的經濟,一切收入與支出,要絶對公開,術名便稱為“公衆”。收入項目,悉數都為全寺大衆的生活,盡量為大衆謀求福利,還有盈餘,便添購田地財産,希望供養更多的天下僧衆。一班執事等人,多半公私分明,絶對不敢私自動用常住一草一木,因為僧衆們在制度以外,更是絶對信仰因果報應的。平時經常傳為寶訓的,便有:“佛門一粒米,大如須彌山。今生不了道,披毛帶角還。”因此,他們對於在禪堂裏真實修持的僧衆,都是極力愛護,不肯使他們受到絲毫驚擾,希望他們成道,以報天下、國傢、社會上和施主們的恩德。從前有一位寶壽禪師,在五祖寺庫房執事,那時的住持和尚戒公,偶然因病服藥,需用生薑,侍者就到庫房裏取用。寶壽便叱之使去。戒公知之,令拿錢去回買,寶壽纔付給他。後來洞山缺人住持,郡守來信,托戒公找人住持。戒公便說:賦個賣生薑的漢子去得。他便去作洞山的住持,所以後世有“寶壽生薑辣萬年”的句子,相傳為禪門的佳話。民國三十年間,筆者在成都的時候,見過一位新都寶光寺的退院老和尚,其人如蒼鬆古柏,道貌岸然可敬。住持大寺數十年,來時衹帶一個衣裳包袱,退位的時候,仍然衹帶這個破包袱。對於常住物事從來不敢私用分毫,自稱德行不足以風衆,背不起因果。相對數言,便令人起思古之幽懷,這便是叢林大和尚的風格。
3.信仰平等,言行守律。
所謂“叢林”,顧名思義,是取志在山林之意,其實,它具有此中明道修行者,有如麻似粟、叢集如林的意思。他們都是堅定地信仰佛教的佛法,尤其更信仰禪宗心地成佛的法門。要住叢林,便是為了專心一志地修證心地成佛法門,所以他們除了恪守叢林的清規以外,在寺內更篤守佛教的戒律。相傳過去天台國清寺有一得道高僧,已經有了神通。有一天晚上,在禪堂裏坐禪,下座的時候,他偷偷問隔座的僧衆說:你的肚子餓了嗎?大傢不敢答話。有一僧說:餓了怎麽辦?規定大傢過午不食,誰又敢去犯戒?即使要吃,廚房裏都沒有東西,那裏有吃的呢?他說:不要緊,你要吃,我替你弄來,廚房裏還有鍋粑呢!他說了,便伸右手入左手的袖子裏,一會兒,就拿出一大把鍋耙來請這僧吃。這時,那個住特和尚也有神通的,他嚴守戒律,决不肯輕現神通。到了次日清晨,住持和尚便嚮大衆宣佈,昨天夜裏,禪堂裏有兩位僧人犯戒,依律擯斥出院。那個有神通的僧人便伸手拿起包袱,嚮住持拜倒,自己承認犯戒,由此就被趕出山門了。南宋時,大慧宗杲禪師,他未經得法時,依止湛堂禪師,有一天,湛堂看了他的指甲一眼,便說:近來東司頭的籌子,不是你洗的吧!他便知道師父是責他好逸惡勞,立即剪去養長了的指甲,去替黃竜忠道者作淨頭(清除厠所)九個月。由於這些例舉的一二操行,就可知他們的規矩和戒律,言行和身教,是多麽的自然和嚴整啊!
4.衆生平等,天下為傢。
佛教的宗旨,不但視人人為平等,它確要做到民胞物與,視一切衆生,都是性相平等的,為了適合時代和國情,百丈禪師創立了叢林制度,從表面上看,叢林的清規與佛的戒律,似乎不同。實際上,清規是以佛的戒律作骨子的,所以它的內部,仍以嚴守戒律為主。即如舉足動步,也不敢足踏螻蟲螞蟻,何況殺生害命。因為它的信仰和宗旨,是慈悲平等的,所以叢林便有天下一傢的作風。僧衆行腳遍宇內,不論州縣鄉村,衹要有叢林,你能懂得規矩,都可挂褡安居。此風普及,及至鄉鎮小廟,或是子孫私産也都可以挂褡。從前的僧衆們,行腳遍天下,身邊就不需帶一分錢。既使無寺廟可住,大不了,樹下安禪也可過了一日。元、明以後,佛道兩傢好像各有宗教信仰的不同,在某些方而,又如一傢。例如道士,到了沒有道觀的地方,可以跑到和尚寺裏去挂褡。和尚也是如此,必要時可以跑到道觀裏去挂褡。每遇上殿念經的時候,也須隨衆照例上殿,不過各念各的經,衹要守規矩,便不會對他歧視的。僧尼之間,事實上,也可以互相挂褡。不過,其中戒律和規矩更要嚴些。例如男衆到女衆處挂褡,清規嚴格的寺院,就衹能在大殿上打坐一宵。稍稍通融的,也衹能在客房一宿,絶對不可久居。女衆到男衆處,也是如此的。俗人求宿寺院,便不叫做挂褡,佛門以慈悲為本,有時斟酌情形,也可以收留的。唐、宋時代,許多出身貧寒的讀書人,大都是寄居僧寺讀書,例如鄴侯李泌等輩,為數確也不少。至於唐代王播微時,寄讀揚州僧寺,被主僧輕視,故意在飯後敲鐘,使他不得一餐,便題壁寫詩云:“上堂已了各西東,漸愧闍黎飯後鐘。”後來他功名成就,復出鎮是邦,再過此處,看到昔日的題句,已被寺僧用碧紗籠罩起來,他便繼續寫道:“二十年來塵撲面,如今始得碧紗籠。”這些事情總有例外的,也不能以偏概全,便視僧衆都是勢利的了。最低限度,也可以說,有了叢林制度以後,確實已經替中國的社會,做到收養鰥寡孤獨的社會福利工作,使幼有所養,老有所歸,這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宋仁宗看見叢林的生活,不勝羨慕它的清閑,便親自作有《贊僧賦》。相傳清代順治皇帝,看了叢林的規模,便興出傢之想,他作了一篇《贊僧詩》,內有:“天下叢林飯如山,鉢盂到處任君餐。朕本西方一衲子,如何落在帝王傢。衹因當初一念差,黃袍換卻紫袈裟”等句,也有人說,這是康熙作的,真實如何,很難考證,但由此可見禪門叢林,是何等氣象了。
三、叢林以修持為中心的禪堂
1.禪堂的規模
百丈創立叢林,最重要的,他是為了真正建立禪宗的規範。由於這種制度的影響所及,後世佛教的寺院,不論宗於何種宗派,大多數都有加上禪寺名稱的匾額,而且因為禪僧們的簡樸,一肩行腳,背上一個蒲團,芒鞋鬥笠,就可走遍天下名山大川。大傢景仰他們的苦行,所以青山緑水之間,不斷地建築起禪寺了。但真正的禪門叢林,它的主要目的,不止在於創建寺院,都在於有一座好的禪堂,可以供養天下僧衆,有個安身立命、專志修行的所在。唐、宋、元、明、清以來,國內有的叢林裏的禪堂,可以容納數百人到千餘人的坐臥之處,每人一個鋪位,可以安禪打坐,又可以放身倒臥。各個鋪位之間,又互相連接,所以古人又叫它作“長連床”。但每一座位間,必須各記自己的姓名,張貼於坐席之間。全寺的僧人,常住經常也備有登記簿,俗名叫作“草單”,術名叫作“戒臘簿”,也等於現代的戶口簿。整個禪堂光綫明淡,調節適中,符合簡單的生活起居,適應方便。衹是古代的建築,不太註重通風設備,對於空氣的對流,比較差些。禪堂四面,都做成鋪位,中間完全是個大空庭,需要作大衆集團踱步行走之用。這種踱步,便是佛經所說修禪定者的適當活動,叫作“經行”。叢林裏便改作“行香”與“跑香”了。所以禪堂中心的空間,便要能夠容納內部數百或千餘人的跑步之用,行香與跑香,都照圓形活動。不過必要時,還有分成兩個圈子或三個圈來跑,老年體弱的,不可以走外圈。少壯健康的,就走外面的大圈子。
2.禪堂裏的和尚:
禪堂既然為禪宗叢林的中心,等於現代語所說的,是個教育的中心了。那麽,應該是最富於佛教色彩的所在,事實上,並不如此;它卻正正真真表示出佛法的真精神,不但完全解脫神秘和迷信,而且赤裸裸地表達出達摩大師傳佛心印的宗旨。原來禪堂裏,不供佛像,因為禪宗的宗旨,“心即是佛”,又是“心、佛、衆生,三無差別”的。又,“不是心,不是佛,也不是物”的。那它究竟是個什麽呢?可以說,它是教人們明白覺悟自己的身心性命之體用,所謂本來面目,道在目前,就在尋常日用之間,並不是嚮外求得的。後世漸有在禪堂中間,供奉一尊迦葉尊者的像,或達摩祖師的像。禪堂的上位(與大門正對的),安放一個大座位,便是住持和尚的位置,和尚應該隨時領導大傢修行禪坐,間或早晚說法指導修持。所以住持和尚一定要選任曾經悟道得法的過來人,確能指導大傢修證的大善知識了。心即是佛,和尚便是今佛,住持也便是中心,所以有時稱他作“堂頭和尚”。如住持和尚因故不能到禪堂參加指導,輔助住持的督導修持,就是禪堂的堂主。與後堂西堂等,這幾個位置是設置在左排進門之首的。此外,還有手執香板,負責督察修持的,叫做“監香”,他和禪堂裏的悅衆,都是負責監督修持用功之責的。悅衆和監香,也有數人任之的。香板,古代乃是竹杖,一端包了棉花和布,做為警策之用,這是佛的舊製,稱謂“禪杖”。後世改用為木板,作成劍形,叫做“香板”。其餘,還有幾位專門供給茶水的執役僧,有時或由新出傢的沙彌們任之。
3.禪堂的生活:
顧名思義,所謂“禪堂”,就是供給僧衆們專門修持坐禪的地方。他們為了追求實現心地成佛的最高境界,一面離塵棄欲,决心絶纍。一面又須苦志精勤,節操如冰雪。甚之畢生埋首禪堂,一心參究,縱然到死無成,仍然以身殉道而不悔者,比比皆有。凡是住在禪堂裏的人,飲食起居生活,一律都須嚴守清規的紀律。清晨三四點鐘就要起床、盥漱方便以後,就上座坐禪。因為古代沒有時鐘,每次坐禪,就以長香一炷為標準,大約等於現在時鐘的一點半鐘左右。下座以後,就須行香,大傢依次排列,繞着禪堂中間來回行走,身體雖然鬆散,心神卻不放逸。
近代禪堂座位簡圖
這樣又要走完一炷香,就再上座。飲食、睡眠、大小便,都有劃一的規定。如此行居坐臥,都在習禪,每日總以十支以上長香為度。如逢鼕日農事已了,天寒地凍,更無其他雜務,便又舉行剋期取證的方法,以每七日為一周,叫做“打禪七”或“靜七”。在禪七期中,比平常更要努力用功參究,張往每日以十三四支長香,作為用功的標準。大約睡眠休息時間,晝夜合計,也不過三四小時而已。後世各宗,鑒於這種苦修方法的完美,也就興起各種七會,如念佛七等等。他們有這樣苦志勞形,精勤求道的精神,日久月長,無疑地,必能造就出一二超格的人才。每逢舉行禪七的時期,和尚要請職擔任禪堂裏的監香職位時,也和請叢林班首執事一樣的過程,茶聚商托以後,挂牌送位,都如請執事一樣的儀式。不過送位衹是送禪堂裏的坐香位子,因為重心在於禪堂。監香也有同時請七八位,輪流擔任,以免過於疲勞。禪宗雖然衹重見性明心,立地成佛的頓法,並不重禪定解脫的修行法門。但是遠自印度的釋迦牟尼,以及傳來中國以後,從古至今,沒有哪一位祖師和禪師,不從精勤禪定,專志用功中得成正果的。每年初夏,便依律禁足安居三月,又謂之“結夏”。到了舊歷七月十五日圓滿,也謂之“夏滿”,或稱謂“解夏”。所以從前問出傢為僧的年齡若幹,便請問他夏臘多少。所以叢林禪堂,製立如此風規,恰是佛法的真實正途,俗話說:“久坐必有禪”,這也不是絶無道理的。到了兩宋以後,許多大儒,都嚮往禪堂規模和教育方法,抽梁換柱,便變成儒傢理學家們的靜坐、講學、篤行、實踐等風氣了。禪堂的門口,簾幕深垂,一陣陣地飄出裊娜的爐香,當大傢上座坐禪的時候,普通叫作“收單”,門口便挂上一面止靜的牌子。這時,外面經過的人,輕足輕步,誰也不敢高聲談論,恐怕有擾他們的清修。到了休息的時候,門口換挂一面“放參”的牌子,纔可以比較隨便一點,普通又名為“開靜”。
4.禪堂內外的教育方法:
叢林既以禪堂為教育的中心,那就天天必有常課了。誠然,他們的常課,便是真參實證,老實修行本分下事,卻不是天天在講學說法的。因為在禪宗門下,認為講習經論,那是屬於義學法師們的事,他們重在老實修行。遇到晚上放參的時候,住持和尚莅臨禪堂,說些用功參禪的法門,或者有人遇到疑難,請求開示,便隨時說法指導,這樣就叫做“小參”。後世風規日下,有時住持和尚偷懶,便請堂主升座說法,這也叫作“小參”。倘有正式說法,在禪堂以外,另外還有一座說法堂,簡稱法堂,依照一定的儀式,禮請住持和尚升座說法。這時大都是鳴鐘擊鼓,依照一定的隆重儀式,通知全寺的僧衆,臨場聽法的,儀式的莊嚴,和大衆的肅然起敬,恰恰形成一種絶對莊嚴肅穆的宗教氣氛。可是禪宗住持和尚說的法,卻不如講經法師們,一定要依照佛經術語的法則來講,也不是衹作宗教式的布道。它是隨時隨地,把握機會教育的方針,因事設教,並無定法的。弟子和書記們,老實記截他的說法講話,便成為後世的“語錄”一類的書了。如果有時講解經論,又須另在講堂中舉行。對於專門講解經論的法師,便稱為“座主”。叢林的修行教育,因然以禪堂為中心,但作為導師的住持和尚,對於全體篤志修行的僧衆們,卻要隨時隨地註意他們修持的過程和進度,偶或在某一件事物,某一表示之下,可以啓發他智慧的時候,便須把握時機,施予機會教育。這種風趣而輕鬆的教育法,在高明的禪師們用來,有時會收到很大的效果,可能對於某一個人,便由此翻然證悟的。既或不能達到目的,有時也變成很幽默的韻事了。後世把這種事實記載起來,便叫作“公案”。理學家們便取其風格,變稱“學案”。那些奇言妙語,見之於後世的語錄記載裏的,便叫做“機鋒”和“轉語”。由此可見作一位住持叢林的大和尚,他所負的教育責任,是何等的重要,佛經所謂“荷擔如來正法”,正是大和尚們的責任所在。所謂“荷擔”,也就是說繼往開來,住持正法眼藏,以繼續慧命的事。唐、宋之間,有些得道高僧,自忖福德與智慧、才能和教導,不足以化衆的,便往往謙抑自牧,避就其位了。
5.禪堂的演變:
元明以後,所謂禪寺的叢林,漸漸已走了樣,同時其他各宗各派,也都照禪宗叢林的規矩興起叢林來了。在其他宗派的從林中,禪堂也有變成念佛堂,或觀堂等,所謂真實的禪堂和禪師們,已如風毛麟角,間或一見而已,令人遙想高風,實在有不勝仰止之嘆。民國以來,研究佛學的風氣,應運而興,所以禪門叢林,也多有佛學院的成立。禪宗一變再變,已經變成了禪學,或是振衰革弊,或是重創新規,唯有翹首伫候於將來的賢哲了。
四、叢林清規的遺範
《清規》就是百丈禪師所創立,作後世叢林清淨儀軌的守則。後代的禪師們,雖亦有另作規則的,但都宗奉《百丈清規》為主。明太祖朱元璋作的《祖訓》,清帝康熙作的《聖喻廣訓》,他們原始體裁的淵源,便是由於《禪門清規》和《禪林寶訓》所啓發。《百丈清規》原件,早已失傳,現在僅有的清規,衹有元代敕修的《百丈清規》,以及《百丈清規證義》、《禪苑清規》、《入衆日用》、《入衆須知》、《幻住清規》、《叢林校定清規總要》、《禪林備用清規》、《日用清規》、《禪林兩序須知》等書。日本另有《大鑒清規》、《永平清規》、《瑩山清規》等書。但都時屆千餘年,已經不是百丈舊時原式。就是本文所記敘的,也衹簡略雜合近代的叢林規矩,已經加入不少的時代氣氛了。茲且摘錄數則有關文字以作參考。
1.百丈禪師傳(出自《宋高僧傳》):
釋懷海,閩人也。少離朽宅,長遊頓門,稟自天然,不由激勸。聞大寂始化南康,操心依附。虛往實歸,果成宗匠。後檀信請居新吳界,有山峻極可千尺許,號百丈嶼。海既居之,禪客無遠不至,堂室隘矣。且日:吾行大乘法,豈宜以諸部阿笈摩教為隨行邪!或曰:《瑜伽論》、《瓔珞經》是大乘戒律,鬍不依隨乎?海日:吾於大小乘中,博約折中,設規務歸於善焉,乃創意不循律製,別立禪居。初自達摩傳法至六祖以來,得道眼者號長者,同西域道高臘長者呼須菩提也。然多居律寺中,唯別院異耳。又令不論高下盡入僧堂,堂中設長連床,施椸架,挂褡道具。臥必斜枕床唇,謂之帶刀睡,為其坐禪既久,略偃息而已。朝參夕聚,飲食隨宜,示節儉也。行普請法,示上下均力也。長老居方丈,同維摩之一室也。不立佛殿,唯樹法堂,表法超言象也。其諸制度,與毗尼師一倍相翻。天下禪宗如風偃草。禪門獨行由海之始也。以元和九年甲午歲,正月十七日歸寂。享年九十五矣。生當元宗開元十六年。穆宗長慶元年,敕謚大智禪師。
2.百丈禪師入道因緣(出自《指月錄》):
洪州百丈山懷海禪師,福州長樂人,王氏子。兒時隨母入寺拜佛,指佛像問母日:此為誰?母曰:佛也。師曰:形容與人無異,我後亦當作佛。早歲離塵,三學該練。參馬大師為侍者。檀越每送齋飯來,師纔揭開盤蓋,馬大師便拈起一片鬍餅示衆雲:是什麽?每每如此。經三年,一日侍馬祖行次,見一群野鴨飛過。祖曰:是甚麽?師日:野鴨子。祖曰:甚處去也?師曰:飛過去也。祖遂把師鼻扭,負痛失聲。祖日:又道飛過去也?師於言下有省。卻歸侍者寮,哀哀大哭。同事問曰:汝憶父母耶?師曰:無。曰:被人駡耶?師日:無。曰:哭作甚麽?師曰:我鼻孔被大師扭得痛不徹。同事曰:有甚因緣不契?師日:汝問取和尚去。同事問大師,曰:海侍者有何因緣不契,在寮中哭,希和尚為某甲說?大師曰:是伊會也,汝自問取他。同事歸寮曰:和尚道,汝會也,教我自問汝。師乃呵呵大笑。同事復曰:適來哭,如今為甚卻笑?師曰:適來哭如今笑。同事罔然。次日,馬祖升座,衆纔集,師出捲卻席。祖便下座。師隨至方丈,祖曰:我適來未曾說話,汝為甚便捲卻席?師曰:昨日被和尚扭得鼻頭痛。祖曰:汝昨日嚮甚處留心?師曰:鼻頭今日又不痛也。祖曰:汝深明昨日事。師作禮而退。師再參,侍立次,祖目視繩床角拂子,師曰:即此用,離此用。祖曰:汝嚮後開兩片皮,將何為人師?取佛子竪起。祖曰:離此用,即此用。師挂佛子於舊處,祖振威一喝,師直得三日耳聾。未幾,住大雄山,以所處岩巒峻極,故號百丈。四方學者麕至。一日謂衆曰:佛法不是小事,老僧昔被馬大師一喝,直得三日耳聾。
3.宋學士楊億《百丈清規序》:
百丈大智禪師以禪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來,多居律寺,雖列別院,然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度,故常爾介懷。乃日:佛祖之道,欲誕布化元,冀來際不泯者,豈當與諸部阿笈摩教,為隨行耶!或曰:《瑜伽論》、《瓔珞經》,是大乘戒律,鬍不依隨哉?師曰: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當博約折中,設於製範,務其宜也。於是創意,別立禪居。凡具道眼者,有可尊之德,號曰長老,如西域道高臘長呼阿闍黎等之謂也。即為教化主,處於方丈,同淨名之室,非私寢之室也。不立餘殿,先樹法堂者,表佛祖親囑受,當代為尊也。所裒學衆,無多少,無高下,盡入僧堂,依夏次安排。設長連床,施椸架,挂褡道具。臥必斜枕床唇:右肋吉祥睡者,以其坐禪既久,略偃息而已,具四威儀也。除入室請益,任學者勤怠,或上或下,不拘常準。其合院大衆,朝參夕聚,長者上堂,升座,主事徒衆,雁立側聆。賓主問酬,激揚宗要者,示依法而住也。齋粥隨宜,二時均遍者,務於節儉,表法食雙運也。行普請法,上下均力也。置十務寮捨,每用首領一人,管多人營事,令各司其局也。或有假號竊形,混於清衆,別緻喧撓之事,即當維那檢舉,抽下本位挂褡,擯令出院者,責安清衆也。或彼有所犯,集衆公議行責,即以拄杖杖之,遣逐從偏門而出者,示恥辱也。詳此一條,製有四益:一、不污清衆,生恭信故。二、不毀僧形,循佛製故。三、不擾公門,省獄訟故。四、不泄於外,護宗綱故。大衆同居,聖凡孰辨。且如來應世,尚有六群之黨,況今像末,豈得全無。但見一僧有過,使雷例譏誚,殊不知輕衆壞法,其損甚大。今禪門若稍無妨害者,宜依百丈叢林規式,量事區分。且立法防姦,不為賢士。然寧可有格無犯,不可有犯無教。惟大智禪師,護法之益,其大矣哉!禪門獨行,自此老始。清規大要,遍示後學,令不忘本也。其諸軌度,集詳備也。億叨睿旨,刪定《傳燈》,成書圖進,因為序引。翰林學士開國侯楊億述。
4.百丈大智禪師叢林要則二十條:
叢林以無事為興盛。修行以念佛為穩當。
精進以持戒為第一。疾病以減食為湯藥。
煩惱以忍辱為菩提。是非以不辯為解脫。
留衆以老成為真情。執事以盡心為有功。
語言以減少為直截。長幼以慈和為進德。
學問以勤習為入門。因果以明白為無過。
老死以無常為警策。佛事以精嚴為切實。
待客以至誠為供養。山門以耆舊為莊嚴。
凡事以預立為不勞。處衆以廉恭為有禮。
遇險以不亂為定力。濟物以慈悲為根本。
5.《寶王三昧論》:
一、念身不求無病,身無病則貪欲易生。
二、處世不求無難,世無難則驕奢必起。
三、究心不求無障,心無障則所學躐等。
四、立行不求無魔,行無魔則誓願不堅。
五、謀事不求易成,事易成則志存輕慢。
六、交情不求益吾,交益吾則虧損道義。
七、於人不求順適,人順適則心必自矜。
八、施德不求望報,德望報則意有所圖。
九.見利不求沾分,利沾分則癡心亦動。
十、被抑不求急明,抑急明則怨恨滋生。
是故聖人設化,以病苦為良藥,以患難為逍遙,以遮障為解脫,以群魔為法侶,以留難為成就,以敝交為資糧,以逆人為園林,以布德為棄屣,以疏利為富貴,以屈抑為行門。如是居礙反通,求通反礙。是以如來於障礙中,得菩提道。至若鴦崛摩羅之輩,提婆達多之徒,皆來作逆,而我佛悉與記莂,化令成佛。豈非彼逆,乃吾之順也,彼壞乃我之成也。而今時,世俗學道之人,若不先居於礙,則障礙至時,不能排遣,使法王大寶,由茲而失,可不惜哉!可不惜哉!(餘略)
叢林與宗法社會
“法久弊深”,這是吾國傳統的一句名言,尊為方外清高的叢林,歷傳久遠,仍然跳不出這個法則。因為叢林的制度,是天下一傢的制度,其中絶對不能存私。但既要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的結果,往往親親之情,會超過君師之義,所以便生出個人自我的私見。佛戒我執,教人要切實修到無我的境地。叢林戒為私,而且認為它是十方衆生所共有的,所以通稱為之十方叢林,因此僧衆在叢林裏,就不能隨便收徒弟。即使勉強收了徒弟,這種師徒的關係,衹能算是個人的行為,不能算作全寺的關係。如果住持和尚收了徒弟,也不能隨便承受和尚的位置,後任的和尚,仍須要在十方高僧中,遴選接位。這樣一來,從道理和法理來說,一點都不錯,可是人畢竟還是人,站在人的感情行為上,慢慢地就有些行不通了。於是在十方叢林制度以外,漸漸地便有子孫叢林的建立,和庵堂小廟等的興起。所謂子孫叢林,便是師徒世代相承,等於普通人宗族的世代銜接是一樣的,衹是不同於普通的血統關係罷了。弟子既可繼承師位,同時也接管了全寺的財産,而且這一寺的財産,衹算屬於這一寺的,卻不是十方衆生所共有共享的了。其他如禮請班首執事,容納挂褡食住,形式上與十方叢林都是一樣,衹是對寺內事物,加上一些私有權利的限製,不能完全公諸天下僧衆。在子孫叢林裏,假定一個和尚收了幾個徒弟,便以先進山門為大,排列徒弟的次序。徒弟輾轉再收徒孫,便由這原始的一支分作房分,等於普通宗教的叔伯兄弟的關係。由此歷久弊深,有些不肖之徒,也就發生權位財産的爭執,甚之,行為等同俗人一樣了。人類文明究竟是進步的呢?還是退化的呢?這是哲學上一個大問題,殊令人難下斷語。站在社會的觀點上看,任何宗教,也衹能算是一個不舊的社會,社會便是人為的,你能否認人不是一個普通的生物嗎?與其如此,對於一個社會形態的轉變,就沒有什麽詫異了。而且由於子孫叢林和庵堂小廟的建立,可以看出中國傳統文化的根基深厚,傳統的宗法觀念和組織,依然深植在每一個社會之中。
子孫叢林的最初建立,可能和百丈建立叢林制度,是先後同時的時代産品。因為禪宗是重師承門派的,所以門庭設立,也是順理成章的當然結果。尤其到了晚唐五代之間,五傢宗派分立,各傢的徒孫法子觀念,便已牢植人心了。所以臨濟、曹洞、溈仰、雲門、法眼,就各有它子孫次序的派演代字,代代流傳下來,直到現在,還在應用。有時,他們是把這流傳的代字次序用完了,再來從頭算起,如此輪轉無窮,卻不同宗法社會的族係,始終重於層層遞下的。明清以後,國內叢林,大多是臨濟宗的子孫,其餘各宗,已經衰落到不絶如縷了。 此外,演變愈久,便有子孫小廟的興起,這就等於一個僧衆的小傢族,除了沒有男女夫婦的關係,絶對宗奉佛教以外,其餘一切習慣,與俗人差別並不太多,也可以說,衹是一個獨身者的修行集團而已。等而下之,東鄰日本的家庭寺廟制度的興起,行見東方佛教,快要完全變質,對於叢林制度的嚮往,衹有引用孔子的一句話說:“褅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叢林與中同文化
叢林的制度,顯然是中國文化的産品。如果認為佛教傳來中國,便受到中國文化的融化,産生了佛教革新派的禪宗,這事已略如前論,不必重說。嚴格地說來,佛教經過中國文化的交流,卻有兩件大事,足以影響佛法後來的命運,而且增強它慧命的光輝。
第一:在佛學學理方面的整理,有天台、華嚴兩宗嚴整批判的佛學。天台宗以五時八教,賢首宗以五教十宗等,概括它的體係,這便是有名的分科判教。
第二:在行為儀式方面,就是叢林制度的建立。它融合了傳統文化的精神,包括儒傢以禮樂為主的制度,適合道傢樂於自然的思想。而且早在千餘年前,便實行了中國化的真正民主自由的規模。它的制度,顯然不相同於君主制度的宗教獨裁,衹是建立一個學術自由,民主生活的師道尊嚴的模範。
除了中國以外,接受南傳原始佛教文化的,如泰國、柬埔寨、老撾、斯裏蘭卡和緬甸,傳續到了現在,雖然已非舊時面目,但多少總還存有一些原來方式。可是它所僅存的生命,不過是依賴政府與民間信仰的殘餘,與叢林制度比較起來,有識之士,便不待言而可知了。和這相反的,就如北傳佛教在我國西藏,它以神秘色彩,襯托出宗教的姿態,千餘年來,卻贏得一個政教合一的特權區域,雖略有類同西洋教會和教皇的威權,而無西洋教會一樣具有國際和世界性的組織。如果深切瞭解釋迦牟尼的全部教義,對於南傳佛教和北傳佛教的兩種方式,便會知道不是他原來的初衷。衹有中國的叢林制度,確能與他的本意不相違背。由此可見無論南傳北傳的佛教,都沒有像東來中土的偉大成就,這是什麽原因呢?我們可以瞭解,凡是自己沒有悠久博大的文化之民族,縱然佛光浮照,它的本身,仍然無力可以滋茂長大。所以說:當達摩大師在印度的時候,遙觀東土有大乘氣象,不辭艱苦,遠涉重洋,便放下衣鉢,把佛法心印傳留在中國了。
一個文化悠久的國傢,歷史剩遺在山川名勝的背景,已經足以表示整個文化的光輝。何況它的精神,還是永遠常存宇宙,正在不斷地繼往開來呢!僅以叢林創建的制度來說,它給全國的山光水色,已經增加了不少詩情畫意,表現出中國文化的風格,唐代詩人杜牧有詩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這還衹是描寫南北朝以來的江南佛教事跡,到了唐朝以後,因為叢林寺院的興盛,可以說:率土之濱,莫不有寺。名山之頂,何處無僧。所以後人便有“天下名山僧占多”之詠了。加上以唐人氣度的雄渾,宋人氣度的寬廓,二者融會在寺院建築之中,我們在全國各地,到處都可見到美侖美奐,壯麗雄偉的塔廟。衹要你翻開各省的省志,各州、府、縣的地方志,要查名勝古跡,僧道寺院,便已占去一半。緬懷先哲,追思兩三千年的流傳至今的事物,豈能不令人痛恨這班一知半解,妄自蔑視中國文化的人們!須知一個根深蒂固的文化,建設起來,是經過多少時間,和多少哲人的心血所完成。要想改變,以適應世界的趨勢而爭取生存,那也要學而有術,謀定而後動,豈是淺薄狂妄,輕舉妄動所能做得到的嗎?
叢林與幫會社會
叢林禪寺,雖然足僧衆集團專修的一個佛教社會,究竟它是具有宗教組織,和戒條的管理的。否則,在佛教慈悲平等的觀念下,如果發生人事情偽的糾紛,比之普通社會,恐怕還難處理,所以傳說中便有“寧帶一千個兵,不帶一百個僧。”就是這個意思。但是過去的住持和尚們,和其他被請任為叢林的班首執事們,他們的德行才智,姑且不論,就各人的身世經歷來說,大多都還有一番涉世的經驗,因此古人稱此中是“竜蛇混雜,凡聖同居”,確實是最難分辨的。在中國歷史上,許多失意英雄,亡國志士,或是身世有難言之痛的,很多都在心灰意懶之餘,托跡禪門,參求正果,自以紅魚青磬,了此殘生的,事實並不太少。當唐宋以來禪門興盛的時候,一個叢林中所容納的僧衆,往往多經千計,所以在嚴格執行清規戒律以外,勢必陰以兵法部勒弟子,也是極其可能的事。唐、宋、明,開國之初,少林寺等僧人,幫助李世民、趙匡胤、朱元璋輩平定天下,功成不居,退歸林下,這也是歷史的事實。例如田雯《遊少林寺記》說:唐僧曇宗,住河南少林寺,精通武藝。武德四年,太宗時為秦王,奉命討王世充。曇宗等十三人,參加戰陣。以威猛善戰,剋敵製勝。太宗奉曇宗為大將軍,其餘不願為官者,各賜紫羅袈裟一襲。少林寺便將石刻禦剳嵌於壁間雲雲。又例如《樵書二編》捲九載,僧兵湖廣士兵論雲:“明嘉靖癸醜,倭兵入犯蘇淞海濱,以兵民禦之,敗而走者三十七陣矣。操江蔡公剋廉募僧兵殲滅之。自後我師與倭戰多凱旋。凱旋自天員一陣始也。”“倭犯杭城,三司會僧兵四十人禦之。其將為天真、天池二人。天池乃少林僧。於是交兵,大破倭奴。倭人走襲上海太倉。蔡公駐節於蘇,走金幣至杭,聘取僧兵。杭方戒嚴,莫肯與。鹿園(僧名)無以謝蔡公,使入請月空等十八人,原非禦寇四十人之列。三司遂聽之。鹿園與月空曰:爾之見都院也,宜述僧兵衆寡小敵之形,徼其禮幣而善辭之,脫有不允,可薦少林僧天員為將,見講《楞嚴經》於天池山中,乃將材也。月空見蔡公,辭不獲,遂薦滅員。天國就聘出山,乃五月十日也。蔡公館之於瑞光寺,與月空同處。月空領杭僧兵十八名,天員領蘇僧四十八人,協力徵剿。又選蛇山兵十人,與月空合為一枝。六月初十日遣哨兵六團,有賊百餘人。奮力追擊,賊懼而逸。復屢戰輒勝,凡翁傢港所逃,及老營之賊,悉剿滅無遺。計僧所傷亡者四人耳。”尤其是朱元璋微時,曾在皇覺寺為僧,當然他瞭解叢林的制度,所以他的初期官製,還有如叢林班首稱呼的存在,例如都察院等的稱謂,便是叢林的情調。因為明代的官製,是因襲元代的舊製,再參酌唐宋的制度,加以改變而來,元代的官製,受喇嘛教和劉秉忠的影響,許多地方,都帶有僧團的意味,雖然有耶律楚材之才之美,仍然難以出其窠臼。 當南宋金元之間,道士丘處機師徒等,便仿照禪宗叢林制度,創立全真道,保存民族文化。到了清兵入關以後,前明的亡國大夫,與一般有知識的人士,獨抱亡國之痛,凡義不降清,或者想圖謀恢復的,他們有鑒於士大夫的容易變節,便暗中聯絡江湖豪俠等輩,漸漸就形成為民間幫會的組織,相傳如顧亭林、李二麯、黃黎洲、傅青主等人,就是在幕後倡導其事的中堅分子。當然此中參加的,一定有許多逃名避禍的明朝遺老,自藉和尚道士的身份活動的。所以這種幫會社會的組織,除以傳統文化的忠孝仁義為骨幹,志在反清復明,其他規矩儀式,都是仿照叢林制度的形式。例如清初的哥老會(洪幫),以及以後分化為青幫、紅幫,等等,它的外表衹是一種社會活動,內在的目的,還是企圖為民族國傢,恢復大業。其他如在北方一帶,以三教合參的理門,以後稱為“理教”,它的組織,也是參照叢林制度的。等而下之,如明清兩代的各種道派,以及大刀會、紅槍會以及各種似道非道的道術門派,或多或少,總是因襲叢林的規矩來組織的,由此可見叢林制度,它在中國各階層的社會裏,確是有它歷史上的特殊影響。
結 論
中國傳統文化,素來是以儒傢為主流。儒傢高懸大同天下的目的,是以禮樂為主道政治的中心,由於禮樂的至治,就可以實現《禮運》篇的天下為公的目的。但是經過數千年的傳習,一直到了唐代,纔衹有在佛教禪宗的叢林制度裏,實現了一個天下為公的社會。它在形式上,固然是一種佛教僧衆的集團,然在精神上,它是融合禮樂的真義和佛教戒律的典型。“禮失而求諸野”,如果講到一個真善美的社會風規,恐怕衹有求之於叢林制度了。但是也還不能做為治國平天下的規模,因為國事天下事,與叢林社會相比,其艱難復雜,又何止百千萬倍。人是一個有情感和理性的生物,無論性和情,衹要偏重在哪一面,就不能兩得其平,結果都不會安定人生的。叢林制度它能普及流傳,不外四個原因:
第一,因為出傢了的僧衆,已經發自內心的,抑棄了世事人欲的情感牽擾,雖然住在叢林裏,過的是集團生活,又是絶對自由追求自我理想的境界。
第二,宗教的信仰,和發自因果分明的觀念,已經不需要外加的法律管製。
第三,各人由內心的自淨其意,發為規矩,便是最高自治的原理。
第四,維持生命生活的經濟制度,早已作到福利的要求,所以他們衹要管自己的身心修養,其餘的一切就都可以放下了。
因此他們可以做到,像儒傢禮樂最高目的,和墨傢摩頂放踵,以利天下的要求。如果是普通人的社會呢?男女飲食和物欲的權利,衹有日益嚮外擴充和發展。人事和世事的推排,相互間便有爭執。許多在學理和教育上决定是正確的道理,一到人情和人欲的要求上,便完全不是那樣一回事了。即如完美的叢林制度,它在教導以外,再沒有刑責可行,似使沒有最高道德作為依持,要想求其安然垂範達千餘年之久,絶對是不可能的事。南宋時代,杭州徑山大慧宗杲禪師,與溫州竜翔竹庵大珪禪師,恐怕後來叢林衰落,便合力記述歷來叢林住持的嘉言善行,留作後世的準繩,作了一部《禪林寶訓》的書。其中高風亮節,以及敦品勵行的典型,足以與宋儒學案,媲美千秋。如果去掉它僧服的外層,做為為人處世的修養範本來看,一定別有無窮受用,可以啓發無限天機。
百丈禪師創建叢林以來,他的初衷本意,衹是為了便利出傢僧衆,不為生活所障礙,能夠無牽無挂,好好地老實修行,安心求道。他並不想建立一個什麽社會,而且更沒有宗教組織的野心存在,所謂“君子愛人以德”則有之,如果認為他是予志自雄,絶對無此用心。尤其是他沒有用世之心,所以他的一切措施,自然而然地便合於儒佛兩傢慈悲仁義的宗旨了。如果他有世務上的希求,那便會如佛經所說:“因地不真,果遭紆麯。”豈能成為千古宗師?在他當時,一般人之所以責駡他是破戒比丘,衹因大傢抵北執著印度原始佛教的戒律,認為出傢為僧,便不應該耕種謀生的。站在我們千秋後世的立場來看,如果他當時不毅然改製,還讓僧衆們保特印度原來的乞食制度,佛教豈能保存其規模,傳流到現在嗎?禪宗最重人們確有見地,佛教稱佛為大雄。時移世變,時代的潮流,由農業社會的生活方式,已經進到工商業科學化的今天,追懷先哲,真有不知我與誰歸之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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