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李敖大傳   》 第6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5)      汪幸福 Wang Xingfu

  考爾斯見蔣介石不相信,拍胸說:“蔣委員長,我嚮你保證,他不在這兒。”
  “那到哪裏去了呢?”
  “我確實不知道。”
  蔣介石心裏甚急,不想與考爾斯多說話,連忙掉頭往屋外走。考爾斯見蔣介石連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感到事情很嚴重,心裏苦不堪言。
  蔣介石認為,考爾斯未對他講真話。威爾基與宋美齡很可能在館內哪個地方躲着。想到這裏,蔣介石又回頭四處張望。他决定在宋公館仔細搜查一遍。他每到一個房間,先檢查床底,後檢查櫥櫃,看宋美齡、威爾基是否躲在裏面。
  蔣介石捉姦的勁頭很大,而且檢查得十分細。此時,他將他的身份全忘了。身為主席、委員長,親自帶着衛士搜查“姦夫”,這恐怕也是史無前例。很可惜,蔣介石演出的這幕醜戲,因中外記者們不知道,沒有報道出來,“中華民國”的史書,也遺漏了這一筆。
  搜查完畢,蔣介石一無所獲。
  他心想:在威爾基住地未搜查到宋美齡,那說明太太與威爾基沒有不正常的關係了。他喘了一陣氣後,帶着衛士匆匆離開了宋公館。
  過了12點,威爾基還未回到住地。考爾斯又急又害怕。他想:威爾基是代表美國總統訪問中國的,沒有想到衹來這麽幾天,就與蔣夫人勾搭上了。這事如被人傳出去,肯定要震動全世界。到時,威爾基難以交差,自己也下不了臺。
  他無法入睡,便在房內飲起酒來。
  到了凌晨4點,威爾基回來了,而且一副洋洋自得、十分快活的樣子。他全然不知考爾斯內心的痛苦,繪聲繪色地嚮考爾斯談了他離席後與宋美齡共度好時光的情景。他還高興地說,他已邀請宋美齡到美國去訪問。
  威爾基一說完,考爾斯怒不可遏地說:“你這個混蛋,今天活把我急壞了!”
    “怎麽呢?”威爾基不解地問。
  考爾斯將蔣介石來搜查他和宋美齡的情況嚮威爾基講了一遍。
  威爾基聽了吃驚地問道:“有這麽回事呀?”
  考爾斯餘怒未消地說:“我承認,宋美齡是我們見過的最美麗、最聰明、最有性感的女人之一。我也看到了你們之間的巨大吸引力。但是,你們做得太瘋狂!你們這是對社會和家庭不負責任的行為。你要註意,重慶已對你們之間的關係有輿論了,衹是他們懾於蔣介石的權勢不敢寫出來。你要知道,你是代表羅斯福總統來中國的,你還指望1944年能再度被提名競選總統。如果民主黨人知道你與蔣夫人的事,你必垮無疑。你還想過沒有,你回美國時,你的妻子、兒女到機場去接你時,你有何臉面見他們?”
  威爾基回到自己的房間仔細一想,感到考爾斯的話很有道理。自己來華衹這幾天,就與蔣夫人如膠似漆,而且還邀請她到美國去訪問。這樣下去,必然會給中美兩國關係惹出麻煩,也會斷送自己的前途。剩下幾天,要與宋美齡保持一定的距離。邀她訪美的事,也放到以後再說。
  他躺在床上衹休息3個小時天就亮了。他想到上午9點還有一次演講,連忙爬起來刷牙、洗臉。
  到了7點30分,他又輕輕走到考爾斯的門口,看考爾斯起來沒有。
  他見房內毫無動靜,知道考爾斯昨夜因着急睡得太晚,便獨自一人到飯廳吃飯去了。
    考爾斯到8點纔醒。他見太陽射進了房內,慌忙爬起來往餐廳裏跑。
  威爾基見考爾斯招呼也未打就去吃飯,走到他身邊說:“你吃了飯後,到蔣夫人那裏去一趟,告訴她,這次不能與我們一起到華盛頓去。”
  考爾斯不想去,推說不知宋美齡住在哪裏,威爾基非要他去,他沒有法,衹好答應去一趟。
  威爾基將宋美齡現在的住地告訴了考爾斯。威爾基雖然在短短的幾天之內與宋美齡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宋的個性與為人,他並不瞭解。他沒有想到,這樣的話叫另外一個人去傳,會給傳話人帶來什麽後果。
  考爾斯是個直性子人,說話較生硬。他一見到宋美齡,便直接了當地說:“蔣夫人,你不能與我們一起到美國去。”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資料來源】華文出版社
第1節:引子第2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第3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2)
第4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3)第5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4)第6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5)
第7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6)第8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7)第9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8)
第10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9)第11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0)第12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1)
第13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2)第14節:揭開蔣介石的真面目(13)第15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1)
第16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2)第17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3)第18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4)
第19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5)第20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6)第21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7)
第22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8)第23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9)第24節:窮追猛打“臺獨教父”(10)
第   I   [II]   [III]   [IV]   [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