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种葵第十七蔓菁(一)第十八菘、芦菔附出种蒜第十九泽蒜附出(二)
种?第二十种葱第二十一种韭第二十二种(三)蜀芥、芸薹、芥子第二十三种(三)胡荽第二十四种(三)兰香第二十五荏、蓼第二十六种姜第二十七种蘘荷、芹、●第二十八堇(四)、胡葸附出种(三)苜蓿第二十九杂说第三十
(一)各本作「蔓菁」,明抄作「芜青」。又「菘、芦菔附出」的附注,仅明抄有,他本无。
(二)原无「泽蒜附出」这个附注,卷内篇题下也只有明抄有,兹据补。
(三)原无「种」字,均据卷内篇题补。
(四)「堇、胡葸附出」的附注,仅明抄有,他本无。但「堇」,明抄原作「芹」,篇题已有「芹」,误;篇内附记的是「菫及胡葸」的种法,字应作「菫」,兹改正。
种葵「一」第十七《广雅》曰(一):「蘬,丘葵也。」
《广志》曰:「胡葵,其花紫赤。」
《博物志》曰(二):「人食落葵「二」,为狗所啮,作疮则不差「三」,或至死。」
按今世葵有紫茎、白茎二种,种别复有大小之殊。又有鸭脚葵也。
临种时,必燥曝葵子。葵子虽经岁不浥「四」,然湿种者,疥(三)而不肥也。
地不厌良,故墟弥善,薄即粪之,不宜妄种。
春必畦种、水浇「五」。春多风、旱,非畦不得。且畦者地省而菜多,一畦供一口。畦长两步,广一步。大则水难均,又不用(四)人足入。深掘,以熟粪对半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铁齿杷耧「六」之,令熟,足踏(五)使坚平;下水,令彻泽「七」。水尽,下葵子,又以熟粪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余。葵生三叶,然后浇之。浇用晨夕,日中便止。每一掐(六),辄杷耧地令起,下水加粪。三掐更种,一岁之中,凡得三辈「八」。凡畦种之物,治畦皆如种葵法,不复条列烦文。
早种者,必秋耕。十月末,地将冻,散子劳之,一亩三升。正月末散子亦得。人足践踏之乃佳。践者菜肥(七)。地释「九」即生。锄不厌数。
五月初,更种之。春者既老,秋叶未生,故种此相接。
六月一日种白茎秋葵。白茎者宜干「一0」;紫茎者,干即黑而涩。秋葵堪食,仍留五月种者取子。春葵子熟不均,故须留中辈。于此时,附地剪却春葵,令根上?「一一」生者,柔软至好,仍供常食,美于秋菜。留之,亦中为榜簇「一二」。
掐秋菜,必留五六叶。不掐则茎孤;留叶多则科大。凡掐,必待露解。谚曰:「触露不掐葵,日(八)中不剪韭。」八月半剪去,留其歧(九)。歧多者则去地一二寸,独茎者亦可去地四五寸。?生肥嫩,比至收时,高与人膝(十)等,茎叶皆美,科虽不高,菜实倍多。其不剪早生者,虽高数尺,柯叶坚(十一)硬,全不中食;所可用者,唯有菜心。附叶「一三」黄涩,至恶,煮亦不美。看虽似多,其实倍少。
收待霜降。伤早黄烂,伤晚黑涩。榜簇(十二)皆须阴中。见日亦涩。其碎者,割讫,即地中寻手纠「一四」之。待萎而纠者必烂。
又冬种葵法(十三):近州郡都邑有市之处,负郭良田三十亩,九月收菜后即耕,至十月半,令得三遍。每耕即劳,以铁齿杷耧去陈根,使地极熟,令如麻地。于中逐长穿井十口。井必相当,斜(十四)角「一五」则妨地。地形狭长者,井必作一行;地形正方者,作两三行亦不嫌也。井别作桔槔、辘轳「一六」。井深用辘轳,井浅用桔槔。柳鑵「一七」,令受一石。罐小,用则功费。
十月末,地将冻,漫散子,唯穊为佳。亩用子六升。散讫,即再劳。有雪,勿令从风飞去,劳雪令地保泽,叶又不虫(十五)。每雪,辄一劳之。若竟冬无雪,腊月中汲井水普浇,悉令彻泽。有雪则不荒。正月地释,驱羊踏破地皮。不踏即枯涸,皮破即膏润。春暖草生,葵亦俱生。
三月初,叶大如钱,逐穊处拔大者卖之。十手拔,乃禁取「一八」。儿女子七岁以上,皆得充事也。一升葵,还得一升米。日日常拔,看稀稠得所乃止。有草拔却,不得用锄。一亩得葵三载「一九」,合收米「二0」九十车。车准二十斛,为米一千八百石。
自四月八日以后,日日(十六)剪卖。其剪处,寻以手拌斫「二一」斸地令起,水浇,粪覆之。四月亢旱,不浇则不长;有雨即不须。四月以前,虽旱亦不须浇,地实保泽,雪势未尽故也。比及剪遍,初者还复,周而复始,日日无穷。至八月社日止,留作秋菜。九月,指地卖,两亩得绢一匹。
收讫,即急耕,依去年法,胜作十顷谷田。止须一乘车牛专供此园。耕、劳、辇「二二」粪、卖菜,终岁不闲。
若粪不可得者,五、六月中穊种菉豆,至七月、八月犁掩杀之,如以粪粪田,则良美与粪不殊,又省功力。其井间之田,犁不及者,可作畦,以种诸菜。
崔寔曰(十七):「正月,可种瓜、瓠、葵、芥、?、大小葱、苏。苜蓿及杂蒜,亦可种。——此二物皆不如秋。六月,六日可种葵,中伏后可种冬葵。九月,作葵菹,干葵。」
《家政法》曰:「正月种葵。」
(一)《广雅?释草》作:「蘬,葵也」,无「丘」字。按「蘬」,《玉篇》古文作「●」,有「丘追」等三切(声母都是「丘」字)。●、葵形近,蘬、葵音近,实际「蘬」、「葵」同物,不过方言不同,记音异写为两个字,「丘」应是衍文。《太平御览》卷九七九「葵」引《广雅》正作:「蘬丘轨切,葵也」。说明「丘」字是由「丘轨切」或「丘追切」的音注脱去「轨切」或「追切」二字错进来的。
(二)《博物志》(《丛书集成》本)卷二有此条,作:「人食终葵(原注:「俗本冬葵」),为狗所啮,疮不差,或致死。」《太平御览》卷九八○引《博物志》「终葵」作「络葵」(标目也是「络葵」),内容有错脱。这个葵的名称,有「落」、「络」、「终」、「冬」之异,「冬」是错的,李时珍认为「落」是「蔠」字之误(《本草纲目》卷二七「落葵」),而唐韩鄂《四时纂要》「六月」篇又作「露葵」,参看注释「二」。
(三)临种时晒干种子,有增强胚的生活力的作用。「疥」,明抄、湖湘本及《辑要》引并同,大概是指植株上有斑点病害,因而长不肥大。渐西本从王祯《农书》引改作「瘠」。
(四)「用」,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同;《辑要》引作「容」,《学津》本、渐西本从之。按「不用」即「不要」、「不可以」,《要术》中常这样用,意思是说畦中不好把脚踏进去,因此畦太宽了会妨碍操作。如果是「容」,大了正能「容」,《辑要》所引,易致混淆,故从明抄作「用」(渐西本删去「入」字,作「不容人足」,正是由这种误会而来,却没有顾到上文的「大」字)。
(五)「踏」,原作「蹋」,字同。二字《要术》中互用,本书一律作「踏」。
(六)本篇各「掐」字,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掏」,讹字;应从《学津》本、渐西本作「掐」。
(七)「肥」,明抄误作「把」,据湖湘本改正。
(八)「日」,明抄误作「曰」,据湖湘本改正。
(九)「歧」,指叉枝,明抄、湖湘本均作「岐」;下一「歧」字湖湘本脱。按「歧」、「岐」古通,但《种瓜》篇「蔓广则歧多」等均作「歧」,本书一律作「歧」。
(十)「膝」,明抄、《津逮》本等均作「●」,俗讹字;湖湘本作「膝」,是。
(十一)「坚」,明抄作「茎」;此从湖湘本,因「柯」已经指「茎」。
(十二)湖湘本作「榜簇」,和上文一致;明抄作「搒蔟」,字虽可通,但不一致,故从湖湘本。
(十三)「又冬种葵法」,明抄如文;《津逮》本、《学津》本等作「又种冬葵法」。唐韩鄂《四时纂要》「四月」篇采《要术》亦作「冬葵」。这个「冬葵」是冬种春收。下文引《四民月令》「中伏后可种冬葵」,则是夏末秋初种,冬季收。二者同名「冬葵」,收种时期不同。
(十四)「斜」,原作「邪」,字同。《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斜」。
(十五)这条小注,应在「每雪,辄一劳之」的下面,而下条「有雪则不荒」,却应该在这里。
(十六)「日日」,明抄误作「日月」,据湖湘本改正。
(十七)《要术》「崔實曰」云云不指明出处的,均引自崔實《四民月令》。其校注另见《四民月令辑释》,本书非必要时概从略。
「一」葵在古代是一种很重要的蔬菜,栽培很早。《诗经?豳风?七月》有「七月亨葵及菽」。汉《尹都尉书》有《种葵篇》。直到元王祯《农书》还说「按葵为百菜之主。」《要术》在《种葵》篇之前虽有《种瓜》、《种瓠》、《种芋》三篇,但古代以瓜、瓠等作为蓏类,和蔬类并列,芋可作粮食,也和一般蔬菜不同,所以实际是《要术》把《种葵》列为蔬类的第一篇,栽培方法也谈得比较详细,这也反映葵在当时的重要性。大概唐宋以后栽培渐少,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已把它列入草类,现代蔬菜栽培学书中也没有提到葵。以致葵是什么,一般人已不知道。葵在现在植物学书中称为冬葵,亦称葵菜、冬寒菜,或写作冬苋菜。湖南《湘阴县志》「物产」即以冬寒菜为葵。唐白居易《烹葵》诗所说:「绿英滑且肥」,正符合冬寒菜烧熟后粘滑的特性。现在江西、湖南、四川等省仍有栽培。
「二」「落葵」,本草书上《名医别录》最先著录,称「一名天葵,一名繁露。」陶弘景注:「又名承露。人家多种之。叶惟可●鲊,性冷滑,人食之,为狗所啮作疮者,终身不差。其子紫色,女人以渍粉傅面为假色,少入药用。」说与《博物志》同。宋苏颂《图经本草》称为「终葵」:「凡葵有数种:……又有终葵,大茎小叶,紫黄色,吴人呼为繁露,即下品「落葵」,《尔雅》所谓「终葵,繁露」者是也。一名承露,俗呼曰胡燕脂。子可妇人涂面及作口脂。」所指是落葵科的落葵,俗名「臙脂菜」。参看卷十「承露〔六0〕」。又名「露葵」,《四时纂要》「六月」篇「食忌」条:「食露葵者,犬噬,终身不差。」落葵没有「冬葵」的异名,《博物志》别本作「冬葵」是错的。
「三」病愈叫「差」,与「瘥」同义,卷六各篇和「愈」字互用。
「四」「浥」与「裛」同义,《要术》二字互用,指在储藏过程中因潮湿高温而引起自热变质。又常和「郁」字连用,称「浥郁」、「裛郁」或「郁浥」、「郁裛」,意思相同。有时也径称「裛烂」(如下文《种兰香》篇)。
「五」「畦种水浇」,「畦」指低畦。《史记?货殖列传》:「千畦姜韭。」《汉书?食货志》:「菜茹有畦。」可见我国很早就用畦种菜。后汉王逸注《楚辞?招魂》「倚沼畦瀛兮」说:「畦,犹区也。」「区」,大概相当于《泛胜之书》所说区田法的区。又晋郭象注《庄子?天地篇》「方将为圃畦」说:「李云,埒中曰畦。」李是何人,已失考,至少是晋以前人。「埒」的原意是短墙,「埒中」也意味着四周有较高的土埂,即《要术》卷二《水稻》篇所称「畦●大小无定」的「畦●」。现在河南所用改良盐渍土的畦田法,也是用土埂阻止雨水径流的田。所以《要术》以前所谓「畦」,一般都指低畦而言。
「六」「铁齿杷」,指手用铁钉耙,不是指牲口拉的。「耧」,这里指耙土。下文「杷耧」,也是将土耙松。
「七」「彻泽」,湿透。
「八」「三辈」,三批。
「九」「释」,消散;「地释」,地解冻、松软了。
「一0」「干」,指干藏葵菜,种此以备冬藏。
「一一」「?」,同「櫱」,这里指植物主干切断后重新长出来的新枝条。
「一二」「榜簇」,结合下文「榜簇皆须阴中」,指一种晾晒的工具。「留之,亦中为榜簇」,将新生的葵留着不掐掉,以后可以上在「榜簇」上阴干储藏。
「一三」「附叶」,近菜心的叶。
「一四」「」,「纠」的另一写法,《说文》:「纠,绳三合也」。这里指收聚起来随手绞合成束,下篇收芜菁叶有「寻手择治而辫之」。
「一五」「相当」,相对,彼此对直、对正。「斜角」,不对正,交错。
「一六」「桔槔」、「辘轳」,都是装置在井上汲水的器械。前者利用杠杆作用一上一下地汲水,后者利用轮轴作用转动绳索汲水。王祯《农书》、《农政全书》都有图。
「一七」「罐」同「罐」,「柳罐」,柳条编成的汲水器,基本上不漏水,分量轻,并且不会撞破。
「一八」「禁」,音金,《广韵》:「力所胜也。」「禁取」,意即可以胜任地拔取。「十手拔」,不是呆定指十双手,意谓用足够的人手拔菜秧乃能胜任。
「一九」「载」,一车所能装载的容量。「三载」即三车。下篇「二十载」、「三十载」,义同。
「二0」「米」,承上文「一升葵,还得一升米」而来,意谓一升葵,仍可换得一升米。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一亩地得三车葵秧,等于值三车米,所以三十亩地,就「合收米九十车」。这是一种推算方法,以夸说种植的利益。
「二一」「手拌斫」,当是一种手用的小型铲土农具。
「二二」「辇」,读若练音,卷二《种瓜》篇有「运辇」,意即载运。
蔓菁(一)「一」第十八菘、芦菔附出(二)
《尔雅》曰(三):「蕦,葑苁。」注(四):「江东呼为芜菁,或为菘,菘、蕦音相近,蕦则芜菁。」
《字林》曰:「蘴,芜菁苗也,乃齐鲁云(五)。」
《广志》云:「芜菁,有紫花者,白花者。」
种不求多,唯须良地,故墟新粪坏墙垣乃佳。若无故墟粪(六)者,以灰为粪,令厚一寸;灰多则燥(七)不生也。耕地欲熟。
七月初种之。一亩用子三升。从处暑至八月白露节皆得。早者作菹,晚者作干。漫散而劳。种不用湿。湿则地坚叶焦。既生不锄。
九月末收叶,晚收则黄落。仍留根取子。十月中,犁麤●,拾取耕出者。若不耕●,则留者英「二」不茂,实不繁也。
其叶作菹者,料理如常法。拟作干菜及●人丈(八)反菹「三」者,●菹者,后年正月始作耳,须留第一好菜拟(九)之。其菹法列后条「四」。割讫则寻手择治而辫之,勿待萎,萎而后辫则烂。挂着屋下阴中风凉处,勿令烟熏。烟熏则苦。燥则上在厨「五」积置以苫「六」之。积时宜候天阴润,不尔多碎折。久不积苫则涩也。
春夏畦种供食者,与畦葵法同。剪讫更种,从春至秋得三辈,常供好菹。
取根者,用大小麦底。六月中种。十月将冻,耕出之。一亩得数车。早出者根细。
又多种芜菁法:近市良田一顷,七月初种之。六月种者,根虽粗大,叶复虫食;七月末种者,叶虽膏润,根复细小;七月初种,根叶俱得。拟卖者,纯种「九英」「七」。「九英」叶根粗大,虽堪举卖,气味不美;欲自食者,须种细根。
一顷取叶三十载。正月、二月,卖作●菹,三载得一奴。收根依●法,一顷收二百载。二十载得一婢「八」。细銼和茎饲牛羊,全掷乞「九」猪,并得充肥,亚于大豆耳。一顷收子二百石,输与压油家,三量成米「一0」,此为收粟米六百石,亦胜谷田十顷。
是故汉桓(十)帝诏曰(十一):「横水为灾,五谷不登,令所伤郡国,皆种芜菁,以助民食。」然「一一」此可以度凶年,救饥馑。干而蒸食,既甜且美,自可借口「一二」,何必饥馑?若值凶年,一顷乃活百人耳。
蒸干芜菁根法(十二):作汤净洗芜菁根,漉着一斛瓮子中,以苇荻「一三」塞瓮里以蔽口,合着釜上「一四」,系甑带,以干牛粪燃火,竟夜蒸之,粗细均熟。谨谨「一五」着牙,真类鹿尾。蒸而卖者,则收米十石(十三)也。
种菘、芦菔蒲北反法,与芜菁同。菘菜似芜菁,无毛而大。《方言》曰(十四):「芜菁,紫花者谓之芦菔。」按芦菔,根实粗大,其角及根叶,并可生食,非芜菁也。谚曰:「生啖芜菁无人情。」取子者,以草覆之,不覆则冻死(十五)。秋中卖银(十六),十亩得钱一万。
《广志》曰(十七):「芦菔,一名雹突「一六」。」
崔寔曰:「四月,收芜菁及芥、葶苈、冬葵子。六月中伏后,七月可种芜菁,至十月可收也。」
(一)「蔓菁」,各本同,但在全书中是极个别的,余外都作「芜菁」(卷前《杂说》非《要术》本文,概称「蔓菁」,例外)。
(二)「菘、芦菔附出」这个附注原来没有,明抄卷首总目下有(他本无),兹据补。
(三)见《尔雅?释草》,「蕦」作「须」。按《说文》倒作:「葑,须从也。」段玉裁注:「皆不误:葑须为双声,葑从为迭韵,单●之为葑,累●之为葑从;单●之为须,迭呼之为须从:语言之不同也。或,许所据《尔雅》与今本异矣。……按蘴、菘皆即葑字,音读稍异耳,「须从」正切菘字。」《诗经?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毛《传》:「葑,须也」,即段氏所说的二种单呼。孙炎注《尔雅》也读成「须,葑苁」(见校记(四))。虽然如此,由于《尔雅》、《说文》有倒文之异,历来争论仍多,段氏则采调和之说。我们仍怀疑《尔雅》是「葑,须苁」倒错。《尔雅?释草》:「须,薞芜」,邢昺疏在引毛《传》「葑,须也」后说:「先儒即以「葑,须苁」当之」,可为参证。
(四)黄校、张校、明抄无「注」字,据湖湘本补。关于《尔雅》「须葑苁」的注释,现存文献有孙炎注:「须,一名葑苁」(《诗经?邶风?谷风》「采葑采菲」孔疏引),《尔雅》郭璞注则称「未详」。这里「江东……蕦则芜菁」,应是原有注文。臧镛堂辑录的《尔雅汉注》即将《要术》此注全文辑入,郝懿行《尔雅义疏》也推定为「旧注之文」。「注」字必须有,故据湖湘本补。又《太平御览》卷九七九「芜菁」引《尔雅》有和《要术》相似的注文,作:「江东呼芜菁为菘,菘、须音相近故也,须即芜菁也。」《要术》引作「蕦则芜菁」,「则」作「即」解释。
(五)「乃齐鲁云」,指明这是齐鲁的方言,仍应是《字林》文。
(六)「故墟」指连作地。「故墟新粪坏墙垣」,指连作地上,新近上过旧墙土作粪的。据此,这里「故墟粪」应有误,疑「墟」应是「垣」字之讹。「故垣粪」即指作粪用的「坏墙垣」。
(七)「燥」,明抄作「爆」,误;湖湘本、《津逮》本等均作「燥」,兹改正。
(八)「人丈」,黄校、张校、渐西本如文,是;明抄作「人文」,湖湘本作「八文」,《津逮》本作「八丈」,均讹。《学津》本则依《辑要》引改作「女亮」。
(九)「拟」,准备著作什么用的意思,《要术》中常这样用,明抄作「●」,无此字,误,据湖湘本改正。
(十)「桓」,各本如字,明抄阙末笔作「●」,避赵桓(宋钦宗)名改。
(十一)此诏记于《东观汉记》,见《太平御览》卷九七九「芜菁」引,文句和《要术》全同,惟「横水」作「蝗、水」。今《东观汉记》残本(《四库全书》辑逸本)《桓帝纪》所载也和《御览》相同。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亦载其事,是:永兴二年(公元一五四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诏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人无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人食。」」事实是蝗灾以后,继以水灾,故《东观汉记》并称「蝗、水」。《要术》引文当系根据《东观汉记》,「横水」虽可解作「洪水横流」,仍疑是「蝗、水」之误。
(十二)「蒸干芜菁根法」下面的这段文字,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三)「收米十石」,没有说明多少芜菁根,大概承上文一顷田收根二百车而说,这里是干后蒸卖,则「收米十石」上疑脱「一顷」二字。
(十四)《方言》卷三:「蘴、荛、芜菁也。陈楚之郊谓之蘴;鲁齐之郊谓之荛;关之东西谓之芜菁;赵魏之郊谓之大芥,其小者谓之辛芥,或谓之幽芥,其紫花者谓之芦菔。」「芦菔」即萝卜,《要术》分辨芦菔和芜菁是两种蔬菜,和现在的概念相同。但古人往往混淆,不仅《方言》如此。芜菁花黄,萝卜花纔有紫、白二色。《要术》引《广志》称:「芜菁有紫花者、白花者」,正是萝卜,而不是芜菁。如果不是《广志》有误,似乎古人对二者有通称。《名医别录》将芜菁与芦菔同列一条,也由于二者同类相似,古人没有严格划分。但江西的地方志仍有叫小萝卜为蔓菁的。
(十五)「取子者,以草覆之,不覆则冻死」,原作双行小字,但这是讲种植的,和上文给菘和芦菔作注解的不同,故改为大字作正文。
(十六)「银」,《湖湘》本校语:「银似钱误」。《渐西》本即据以改为「钱」字。黄麓森「《仿北宋本齐民要术》」稿本则改为「根」字。按史籍记载,南北朝时用钱。后魏在孝文帝以前还是用布、帛、谷当货币,孝文帝纔开始铸「太和五铢钱」。但行用不广,河西诸郡,因与西域通商,广泛地行用一种西域金银钱。在南朝,据《南史?范云传》记载:「部曲即货卖去,买银输官」。又《南史?周文育传》记载:周文育在大庾岭旅店中与商人赌博,赢「得银二千两」。故《隋书?食货志》称:「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说明当时西北、东南边区都有用银的习惯,影响一般人以银为贵也很自然,则这里作「银」,似亦不能说它一定是错字。虽然如此,《要术》在他处全以「钱」计算,这里作「银」,颇觉突然。兹姑存明抄原文存疑。
(十七)《太平御览》卷九八○「芦菔」引《广志》作:「芦菔,别名雹葖。」
「一」芜菁,现在北方仍通称蔓菁;高寒地区如昌都、四川的阿坝等处,分布甚广,则称「圆根」。华北以河南省及山西省的西北部和东南部栽培为最多。
「二」嫩叶叫「英」,这里兼含有分枝的意思。
「三」「●菹」,见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注释「五」。「后年正月始作」是作「●菹」的时间,不是正月作的叫做「●菹」。
「四」「其菹法列后条」,即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菹法」条。
「五」厨房、柜椟、橱架,古时都是这个「厨」字,俗写作「?」。加木旁作「橱」,则是近代的字,专指橱架,橱柜。这里「厨」即指橱架。
「六」草、?之类编成的苫盖,俗称「茅苫」。章炳麟《新方言?释器》:「凡张盖皆得释苫,非指编茅覆屋而已。」这里「苫」,即指用物覆蔽而言。
「七」「九英」,芜菁的一个品种名称,指分枝多,发棵大,大概和芥菜中的「九头芥」相似。
「八」南北朝时期奴隶有大量发展,大贵族、大官僚一家有奴婢千人甚至一千以上是常有的,一般士族家庭也养奴婢当作财产。这里三车芜菁叶或二十车芜菁根和一奴或一婢同价,史载还有奴婢一人只值六斗米的。这反映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残酷和人民生活的极端贫困。
「九」「乞」,音气,《集韵》:「凡与人物亦曰乞」,即「给与」。卷八《作酱等法》篇「乞人酱时」,「乞」也作给与解释。
「一0」「三量」,三倍的量;「成米」,换成三倍的米。
「一一」「然」有「是」义,此处即作「是则」解释,用法与卷六《养牛马驴骡》篇「然畜牸则速富之术也」相同。
「一二」《释名?释饮食》:「咀,藉也,以藉齿牙也。」「借口」犹言充口、果腹,更含有味美胜于野菜的意思。
「一三」「苇荻」,禾本科的芦和荻,参看卷六《养羊》篇注释「十三」及卷十「乌蓲〔九四〕」注释「一」。
「一四」「合着釜上」,将瓮口倒转,扣合在锅口上。
「一五」「谨谨」,紧密细致。卷九《饼法》篇「粉饼法」有「稹稹着牙」,和「谨谨」都是形容细密粘软的口语。
「一六」《尔雅?释草》:「葖,芦萉。」郭璞注:「萉,宜为菔。芦菔,……俗呼雹葖。」宋周密《癸辛杂识》:「今成都面店中呼萝卜为「葖子」,……盖其性能消食,解面毒。」段玉裁注《说文》「菔」字:「按实根骇人,故呼「突」,或加艹耳。」
种蒜第十九泽蒜附出《说文》曰:「蒜,荤「一」菜也。」
《广志》曰:「蒜有胡蒜、小蒜「二」。黄蒜,长苗无科,出(一)哀牢「三」。」
王逸曰(二):「张骞周流绝域,始得大蒜、葡萄(三)、苜蓿(四)。」
《博物志》曰(五):「张骞使西域,得大蒜、胡荽「四」。」
延笃曰(六):「张骞大宛「五」之蒜。」
潘尼曰(七):「西域之蒜。」
朝歌「六」大蒜甚辛。一名葫,南人尚有「齐葫」之言。又有胡蒜、泽蒜也。
蒜宜良软地。白软地,蒜甜美而科「七」大;黑软次之(八);刚强之地,辛辣而瘦小也。三遍熟耕。九月初种。
种法:黄?(九)时,以耧耩,逐垄手下之。五寸一株。谚曰:「左右通锄,一万余株。」空曳劳。二月半锄之,令满三遍。勿以无草则不锄,不锄则科小。
条拳而轧之「八」。不轧则独科。
叶黄,锋出,则辫,于屋下风凉之处桁「九」之。早出者,皮赤「一0」科坚,可以远行;晚则皮皴(十)而喜碎。
冬寒,取谷●(十一)奴勒反布地,一行蒜「一一」,一行●(十一)。不尔则冻死。
收条中子「一二」种者,一年为独瓣;种二年者,则成大蒜,科皆如拳,又逾于凡蒜矣。瓦子垄底(十二),置独瓣蒜于瓦上,以土覆之,蒜科(十三)横阔而大,形容殊别,亦(十四)足以为异。今并州「一三」无大蒜,朝歌取种,一岁之后,还成百子蒜「一四」矣,其瓣粗细,正与条中子同。芜菁根,其大如?口,虽种他州子,一年亦变大。蒜瓣变小,芜菁根变大,二事相反,其理难推。又八月中方得熟,九月中始刈得花子。至(十五)于五谷蔬果,与余州早晚不殊,亦一异也。并州豌豆,度井陉「一五」以东,山东谷子,入壶关、上党「一六」,苗而无实。皆余目所亲见,非信传疑:盖土地之异者也。
种泽蒜法:预耕地,熟时采取子,漫散劳之。泽蒜可以香食,吴人调鼎「一七」,率多用此,根叶解菹(十六),更胜葱、韭。此物繁息,一种永生。蔓延滋漫,年年稍广。间区斸取,随手还合。但种数亩,用之无穷。种者地熟,美于野生。
崔寔曰:「布谷鸣,收小蒜。六月、七月,可种小蒜。八月,可种大蒜。」
(一)「出」,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都空一格(湖湘本、《津逮》本脱《广志》、王逸、潘尼三条引文,又脱「朝歌……之言」十七字),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空格作「出」字。「出」字应有,兹据补。
(二)王逸,东汉桓帝时人。唐时尚有《王逸集》二卷(见《唐书?经籍志》),后亡佚。《要术》中引有王逸的《赋》,如卷二《种瓜》篇及卷四《种柿》篇。此条所引,当系其文论。
(三)「葡萄」,黄校陆录作「卜?」,黄校刘录、明抄作「卜●」,张校作「卜葅」,均误(湖湘本、《津逮》本脱,见校记(一));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作「葡萄」。按葡萄古多写作「蒲萄」、「蒲陶」或「蒲桃」,惟第一字据黄校等从艹从?,或系「葡」字之误,兹姑改作「葡萄」。
(四)「苜蓿」,黄校刘录、明抄误作「昔●」,据黄校陆录、张校改正(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同)。
(五)今传《博物志》是后人辑录并杂采他书而成,既非全书,也有混杂。黄荛圃刊叶氏宋本《博物志》只有:「张骞使西域还,乃得胡桃种。」《指海》据各书辑校的《博物志》,这一条是这样:「张骞使西域还,得大蒜、安石榴、胡桃、蒲桃、胡葱、苜蓿、胡荽、黄蓝——可作燕支也。」(据《丛书集成》排印《指海》本)但《汉书?西域传》记载只有葡萄、苜蓿二种(见卷二《胡麻》篇校记(一)),《博物志》的一些说法是很可疑的。
(六)《隋书?经籍志》著录有东汉京兆尹《延笃集》一卷,今已亡佚。此条《太平御览》卷九七七「蒜」引作「延笃《与李文德书》」,但《后汉书?延笃传》所载《与李文德书》不载此句,或系《后汉书》有删节,或系在延笃给李文德的别的书信中。
(七)《隋书》、《唐书?经籍志》均著录有晋太常卿《潘尼集》十卷,《宋史?艺文志》不复著录,当已佚失。此条《太平御览》卷九七七引作潘尼《钓赋》,是:「西戎之蒜,南夷之姜。」后一句《要术》引于本卷《种姜》篇。
(八)「次之」,黄校、张校、渐西本作「次大」,勉强;明抄作「次七」,误;湖湘本、《津逮》本只一「欠」字,既错又脱;《辑要》引作「次之」(《学津》本从之),是。兹从《辑要》引。
(九)「黄?」,张校、明抄讹作「黄场」,湖湘本作「黄●」。按「?」,即今「●」字,与「伤」、「殇」同音,字应从「●」,卷二《黍穄》及《旱稻》篇均作「黄?」,兹改正(湖湘本作「●」,字同)。
(十)黄校、张校、明抄作「皴」,湖湘本作「坏」;《辑要》引则作「●」(《学津》本、渐西本从之),并在「碎」字下作小注:「●,他骨反,皮坏也」。按「皴」音村,原义是手足冻裂,这里指蒜皮碎裂剥落,蒜瓣也就容易松裂分离,和「易碎」符合,故从黄校。
(十一)「●」,黄校、明抄、湖湘本作「●」,《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明梅膺祚《字汇》:「谷●,见《齐民要术》」。由于字从耒,《正字通》解释为「●,当是槌谷具。」实出误解。「●」,《集韵》:「稻谷穰也。」应以从禾为正,故改从《辑要》。
(十二)「瓦子垄底」,意谓将瓦片放在垄底上,但缺少动词,疑有脱讹。
(十三)「科」,明抄误作「料」,据明清刻本改正。
(十四)「亦」,黄校、张校、湖湘本误作「不」,据明抄及《辑要》引改正(《学津》本、渐西本同)。
(十五)「至」,黄校、张校、明抄作「全」,误;据湖湘本及《辑要》引改正(《学津》本、渐西本同。宋罗愿《尔雅翼》引亦作「至」)。
(十六)明抄作「解菹」,他本作「作菹」。按「解」,指冲淡、调味,卷八作酱、烹饪各篇常这样用。通常所谓解腥、解腻,亦取义于此。「菹」有二种:一种是腌菜,一种是肉菹。肉菹见于卷八《菹绿》篇(参看该篇注释「一」)。这里「解菹」指「鼎食」之「菹」,是肉菹,意即解去肉菹的腥腻味,字应作「解」,故从明抄。
「一」「荤」,音熏,《说文》:「臭菜也」,指葱、蒜、韭、薤之类的辛臭菜蔬,和现在通常所指荤素的「荤」不同。
「二」《本草纲目》卷二六「蒜」:「中国初惟有此,后因汉人得葫蒜于西域,遂呼此为小蒜以别之。」又说:「家蒜有二种:根茎俱小而瓣少、辣甚者,蒜也,小蒜也;根茎俱大而瓣多,辛而带甘者,葫也,大蒜也。」「黄蒜」,未详。
「三」汉明帝时置哀牢、博南二县,即今云南保山、永平二县。
「四」胡荽,见本卷《种胡荽》篇注释「一」。
「五」大宛,汉时西域的古国名之一。
「六」朝歌,殷末的都城,汉置县,隋废,今河南汤阴、汲县间有朝歌镇。
「七」「科」,这里指鳞茎,俗称「蒜头」,也称「蒜蒲」。所谓「科」,实际就是「颗」字。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三辅决录》云:「前队大夫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筒。」「果」,当作魏颗之「颗」。北土通呼物一●(按即块字)概为一颗。「蒜颗」是俗间常语耳。故陈思王《鹞雀赋》曰:「头如蒜颗,目似花椒。」江南但呼为「蒜符」,不知谓为「颗」,学士相承,读为裹结之「裹」,言盐与蒜,共包一裹内筒中耳,……失也。」下文「蒜科」,「科大如拳」,正是指「蒜颗」。北方「蒜颗」,江南「蒜符」(「蒜蒲」)的俗称,现在还是这样。
「八」「条」指蒜薹,「拳」是弯曲,「轧」是拔掉;「条拳而轧之」,即在蒜薹已显弯曲时拔掉。现在群众打蒜薹,一般也以显薹后十至十五天蒜薹已显弯曲时为适期。采收过早产量低,过迟组织变粗,纤维增多,就不好吃了,而且消耗养分,影响蒜头的加速生长。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揠蒜」条:「条拳者揠之。」「揠」音轧,《说文》:「拔也。」《小尔雅?广物》:「拔心曰揠。」「轧」即「揠」的同音同义字。这是看苗分批采蒜薹,使蒜薹、蒜瓣都获得较好的收成。
「九」「桁」,原义是屋上承椽之木。这里引申为架空的横木之类,作动词用,即将辫好成扎的大蒜挂在横木上。《要术》「则」、「即」互用,「则辫」即「即辫」。
「一0」根据「皮赤」,《要术》所种为紫皮蒜。紫皮蒜一般颗大而善抽薹。
「一一」「一行蒜」,据注文「不尔则冻死」,指在田间越冬的大蒜苗。照顺序,「冬寒」这段应排在「二月半锄之」之前。
「一二」「条中子」,指蒜薹上所生的气生鳞茎,亦称「蒜珠」。《图经本草》:「葫,大蒜也。……其花中有实,亦葫瓣状,而极小,亦可种之。」《要术》说用气生鳞茎种下去,先生成「独瓣」(即不分瓣的独头蒜),等二年再用独蒜种下,则生成分瓣的大蒜,而且蒜头特大。这一用气生鳞茎繁殖大蒜并使增产的经验,是先民创造的有科学价值的特殊技术。
大蒜用蒜瓣进行繁殖,费种量很大,而且不断进行无性繁殖,会使生活力衰退,蒜头变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山东农学院曾就《要术》所记的特殊技术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确如贾说,第一年先生成独蒜,第二年即长成分瓣的大蒜,而且蒜头更大。证明这一宝贵经验确能显著提高大蒜的繁殖率和产量,并且使植株强健,能发生复壮作用。详见李家文等:《大蒜气生鳞茎繁殖法提高产量及繁殖率的效果》,载《中国农业科学》,一九六三年第四期。
「一三」并州,在汉代约有今山西及陕西北部地区,其后疆域迭有变更,主要在山西北部。东汉并州刺史治所在今太原,魏晋南北朝仍旧。
「一四」「百子蒜」,大瓣种变为小瓣种,蒜瓣特别细小而多。现在有「狗牙蒜」,蒜瓣作三层排列,极小而多。
「一五」井陉,今河北井陉县。县内有井陉山,山上有关,称井陉口,为太行山八陉之一,是山西河北两省交通要道。
「一六」壶关、上党,指今山西东南角壶关、长治一带地区。
「一七」「鼎」,古时烹饪器,所谓「鼎食」,常指丰盛肴馔,这里泛指鱼肉厚味。
种?「一」第二十《尔雅》曰:(一)「?,鸿荟。」注曰:「?菜也。」
?宜白软良地,三转乃佳。二月、三月种。八月、九月种亦得。秋种者,春末生。率七八支为一本「二」。谚曰:「葱三?四。」移葱者,三支为一本;种?者,四支为一科。然支多者,科圆大,故以七八为率。
?子「三」,三月叶青便出之,未青而出者,肉未满,令?瘦。燥曝,挼去莩余「四」,切却强根「五」。留强根而湿者,即瘦细不得肥也。先重耧耩地「六」,垄燥,掊(二)而种之。垄燥则?肥,耧重则白长。率一尺一本。
叶生(三)即锄,锄不厌数。?性多秽,荒则羸恶。五月锋,八月初耩。不耩则白短。
叶不用剪。剪则损白。供常食者,别种「七」。九月、十月出卖。经久不任也。
拟种子,至春地释,出即曝之。
崔寔曰:「正月,可种?、韭、芥。七月,别种?矣。」
(一)见《尔雅?释草》。郭璞注作:「即?菜也」。有「即」字不会误读为「?,菜也」。
(二)明抄作「掊」,即「刨」字;湖湘本、《津逮》本作「培」,非。
(三)「生」,明抄误作「主」,他本不误。
「一」百合科的薤,古写作「?」。鳞茎供食用,俗称「●(音叫)头」。
「二」薤的分櫱力强。通常栽薤一个种球一穴的鳞茎较大,三四个一穴的,可得小而较多的鳞茎。但《要术》不采用习俗上「葱三?四」的栽法,而改用「七八支为一本」,而且鳞茎圆大,当亦有其实际经验。
「三」薤用鳞茎繁殖,这个栽植用的鳞茎,称为种球。薤不结子,《要术》所谓「?子」,即指种球。
「四」「莩」,音敷,通「稃」;「莩余」,鳞茎外面的枯皮。
「五」「强根」,老根。
「六」「重耧耩地」,用耧在原耩处再耩一遍,使耩得深些。本卷《种苜蓿》篇:「重耧耩地,使垄深阔」,已作了说明。下篇「两耧重耩」,义同。
「七」「别种」指另外种,与卷一《收种》篇的「至春治取别种」及卷二种瓜篇的「不必别种早、晚及中三辈之瓜」同义。下文引崔實《四民月令》的「别种」,则指分栽。
种葱第二十一《尔雅》曰(一):「茖「一」,山葱。」注曰:「茖葱,细茎大叶。」
《广雅》曰(二):「藿、薵、●,葱也;其蓊「二」谓之薹。」
《广志》曰(三):「葱有冬春二葱。有胡葱、木葱、山葱。」
《晋令》曰:「有紫葱。」
收葱子,必薄布阴干,勿令浥郁。此葱性热,多喜浥郁;浥郁则不生。
其拟种之地,必须春种绿豆,五月掩杀之。比至七月,耕数遍。
一亩用子四五升。良田五升,薄地四升。炒谷拌和之,葱子性涩「三」,不以谷和,下不均调;不炒谷,则草秽生。两耧重耩,窍瓠「四」下之,以批蒲结反契「五」苏结反继腰(四)曳之。
七月纳种,至四月始锄。锄遍乃剪。剪与地平。高留则无叶,深剪则伤根。剪欲旦起,避热时。良地三剪,薄地再剪,八月止。不剪则不茂,剪过则根跳。若八月不止,则葱无袍「六」而损白。
十二月尽,扫去枯叶枯袍。不去枯叶,春叶则不茂。二月、三月出之。良地二月出,薄地三月出。收子者,别留之。
葱中亦种胡荽,寻手供食,乃至孟冬为菹,亦无妨。
崔寔曰:「三月,别小葱。六月,别大葱。七月,可种大、小葱。「夏葱曰小,冬葱曰大。」」
(一)见《尔雅?释草》。注文与郭璞注同。「茖」,音革。
(二)《广雅?释草》作:「●、藸,葱也。蓊,薹也。」关于「藿」,在和这条前面相隔几条的另一条,是:「豆角谓之荚,其叶谓之藿。」以「藿」为葱,《要术》有误。
《要术》引《尔雅》、《广雅》文,黄校、张校、明抄同(但张校「●」作「藸」,同《广雅》;黄校陆录作「●」,同明抄;黄校刘录则作「薯」),湖湘本、《津逮》本全脱。王念孙、王引之《广雅疏证》引《要术》时,引到《要术》所引《广志》文,但没有引到《广雅》本文,因为王氏所根据的《要术》本正是《津逮》本。《广雅疏证》说:「「●」,《玉篇》、《广韵》作「薵」。「藸」,《广韵》、《集韵》作「●」。」二字均同字异写。「薵」音俦,「●」音除。
(三)《太平御览》卷九七七「葱」引《广志》作:「有胡葱、木葱。」
(四)「继」,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同;《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系」。按《尔雅?释诂上》:「系,继也。」郝懿行《尔雅义疏》:「继亦系也;系之一字,兼系、继二音,故古通用。」将「系」叫做「继」,现在苏北、浙东等地还保存着这个方言,如系腰带就叫「继腰带」。「腰」,明抄作「?」,湖湘本等作「腰」。本书一律作「腰」。
「一」「茖」,据郭璞注「细茎大叶」,当是百合科的茖葱。
「二」「蓊」,就是薹。王念孙《广雅疏证》:「今世通谓草心抽茎作华者为薹矣。蓊之言,郁蓊而起也。」
「三」古所谓「涩」,和「滑」相对。葱的种子三角状,粘手不滑脱,所以说「涩」。
「四」「窍瓠」,将干葫芦穿孔做成的下种器,王祯《农书》卷一二有图,称「瓠种」。现在东北地区用的「点葫芦」,当是「窍瓠」的发展。
「五」「批契」,音别薛,其形制、装置及操作方法均未详。惟本卷种《苜蓿》篇再提到「窍瓠下之,批契曳之」,照《要术》叙述播种程序说,应是一种覆种工具。
「六」「袍」,指葱叶基部作鞘状包裹着的部份。它是构成葱白的主体。
种韭第二十二《广志》曰:「白弱韭(一),长一尺,出蜀汉。」
王彪之《关中赋》曰(二):「蒲、韭冬藏」也。
收韭子,如葱子法。若市上买韭子,宜试之:以铜铛「一」盛水,于火上微煮韭子,须臾芽生者好;芽不生者,是裛郁矣。
治畦,下水,粪覆,悉与葵同。然畦欲极深。韭,一剪一加粪,又根性上跳「二」,故须深也。
二月、七月种。种法:以升盏合地为处「三」,布子于围内。韭性内生,不向外长(三),围种令科成。
薅(四)令常净。韭性多秽,数拔为良。高数寸剪之。初种,岁止一剪。至正月,扫去畦中陈叶。冻解,以铁杷耧起,下水,加熟粪。韭高三寸便剪之。剪如葱法。一岁之中,不过五剪。每(五)剪,杷(六)耧、下水、加粪,悉如初。收子者,一剪即留之。
若旱种者,但无畦与水耳,杷、粪悉同。一种永生。谚曰:「韭者懒人菜。」以其不须岁种也。《声类》曰:「韭者,久长也,一种永生。」
崔寔曰:「正月上辛日,扫除韭畦中枯叶。七月,藏韭菁。「菁,韭花也(七)。」」
(一)《广志》引文,类书未见。「白弱韭」,黄校、张校、明抄同,湖湘本、《津逮》本等无「白」字,兹仍南宋本之旧。
(二)《隋书》、《唐书?经籍志》著录有晋光禄大夫《王彪之集》二十卷,今亡佚。卷十「竹〔五一〕」引有王彪之的另一篇赋文是「《闽中赋》」。按王彪之《晋书》有传,未至关中。这里黄校、明抄均作《关中赋》,《辑要》引则作《闽中赋》,「关中」未知是否「闽中」之误,兹存明抄之旧存疑。
(三)「长」,明抄、湖湘本等误作「畏」,据《辑要》引及《学津》本、渐西本改正。
(四)「薅」,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是俗讹字;渐西本从《辑要》引改作「薅」。注文的「数拔」,仅明抄如文,他本均承正文作「数?」或「数薅」。按「薅」的本义是拔草,卷二《水稻》篇也注明「拔草曰薅」,故从明抄。
(五)「每」,明抄作「疾」,误;据明清刻本改正(《辑要》引同)。
(六)「杷」,明抄、湖湘本作「耙」,明清刻本作「杷」(《辑要》引同)。二字同,《要术》中互见,本书统一作「杷」。
(七)「韭花也」,明抄、津逮本作「韭耙出」,湖湘本作「韭耗出」,按「菁」是韭菜花,均误,据《辑要》引及《学津》本、渐西本改正。
「一」「铛」,音槍,据《六书故》是三足釜。《要术》烹饪各篇常用。这里应是一种小型的铜锅。《要术》又有「铛釜」,则是较大型的。
「二」韭菜分櫱的新鳞茎,生于老鳞茎之上,如不每年壅土,新根繁殖不易,植株易于衰老。「一剪一加粪」,不但是施肥,同时也为了壅根。新根逐年向上抬高(「上跳」),逐年加粪土培壅,所以畦要做得深。
「三」「以升盏合地」,用容量一升大的盏子倒覆在地上。「为处」,就盏口所印成的圈子内作为播子的处所。
种蜀芥、芸薹、芥子「一」第二十三《吴氏本草》云(一):「芥蒩,一名水苏,一名劳抯。」
蜀芥、芸薹取叶者,皆七月半种。地欲粪熟。蜀芥一亩,用子一升;芸薹一亩,用子四升(二)。种法与芜菁同。既生,亦不锄之。十月收芜菁讫时,收蜀芥。中为咸淡二菹「二」,亦任为干菜。芸薹,足霜乃收。不足霜即涩。
种芥子及蜀芥、芸薹收子者,皆二三月好雨泽时种。三物性不耐寒,经冬则死,故须春种「三」。旱则畦种水浇。五月熟而收子。芸薹冬天草覆,亦得取子,又得生茹「四」供食。
崔寔曰:「六月,大暑中伏(三)后,可收芥子。七月、八月,可种芥。」
(一)《吴氏本草》,华佗弟子吴普撰,书已失传。《太平御览》卷九八○「芥」引《吴氏本草》与《要术》同,惟「蒩」作「葅」,「劳抯」作「劳祖」。《名医别录》记载水苏的异名有:「一名鸡苏,一名劳祖,一名芥蒩,一名芥苴」,《御览》「芥葅」应是「芥蒩」之误,而「劳祖」与《别录》同。按《抯》,音渣,《方言》卷十:「抯、●,取也,南楚之间凡取物沟泥中谓之抯,或谓之●」。水苏,《唐本草》注:「生下湿水侧」,《图经本草》:「生水岸傍」,吴普是扬州人,则《要术》引作「劳抯」,似乎更合适些。
水苏是唇形科植物,和苏、荏同科,虽有「芥蒩」的异名,实际和十字花科的芥、芸薹毫不相干,而且下面《荏蓼》篇同样引到这条,引在该篇是正确的,引在这里不合适,应系窜衍。
(二)「用子一升」和「用子四升」,原作双行小注,应归入正文,兹改为大字。
(三)「大暑中」即大暑节,「伏」应是衍文,参看《四民月令辑释》「六月」篇校记。
「一」芥菜原产亚洲,我国至迟在西汉以前就有栽培,西汉《尹都尉书》有种芥篇。扬雄方言卷三:「蘴(即菘)、荛、芜菁也。……赵魏之郊谓之大芥,其小者谓之辛芥,或谓之幽芥。」唐颜师古注《急就篇》说,芥亦有大小二种。苏恭《唐本草》说,芥有三种:叶大子粗者,叶可食,子入药用;叶小子细者,叶不堪食,子但作兖;又有白芥,子粗大白色,如白梁米,旧云从西域来,又云生河东。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二六以为白芥即蜀芥。按据现代植物学,也分为大芥菜和小芥菜二种,但小芥菜也吃叶,著名的雪里蕻就是小芥菜的品种。《要术》这里所说「蜀芥」,可能就是大芥,所说「芥子」可能就是小芥。
至于「芸薹」,李时珍《本草纲目》以为即今油菜,实际上芸薹只是油菜的一种,并不是所有油菜都是芸苔。我国目前在大面积生产上栽培的油菜,可分为三大类型:一为芥菜类型,植株较高大,一般称为高油菜,其中又分为大叶油菜(即大芥菜育成的油菜)和细叶油菜(即小芥菜育成的油菜)二种。二为白菜类型,植株较矮小,一般称为矮油菜,也有二种:一种就是汉以来所称的「芸薹」,亦称胡菜,经河西走廊传入内地,现在主要分布在秦岭以北各省;另一种是由我国原产的白菜演变而成的矮油菜,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各省,这是我国目前栽培最多的一种。而且从历史上看,油菜这一名词最先见于元代农书,明清书中多数称为油菜。这一通俗名词的兴起和发展,反映它的栽培到元代开始变为重要,并反映它主要是由白菜育成的。三为甘蓝类型,近年纔从国外传入。古来蔬菜经多年的人工栽培,品种及其用途已多变化。从《要术》本篇所说来看,蜀芥和芸苔主要是用叶的,芥子则以收子为主。子的用法没有说明,但卷八《八和兖》篇有「作芥子酱法」,也用于作兖。《礼记?内则》有「鱼脍芥酱」,作芥酱的历史已很久。芥子榨油可能较晚,《要术》收子是不是还榨油,还不能肯定。
「二」「咸淡二菹」,见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葵、菘、芜菁、蜀芥咸菹法」条。
「三」芥菜栽培在我国以中南部为最盛,因其冬季气温较暖,可以安全越冬。北方较寒,一般秋播冬收,作为冬菜。收子时则春种夏收。
「四」「茹」是「菜」的泛称,「生茹」犹言生菜、鲜菜。
种胡荽「一」第二十四胡荽宜黑软青沙良地,三遍熟耕。树阴下,得;禾豆处,亦得。春种者用秋耕地。开春冻解地起有润泽「二」时,急接泽种之。
种法:近市负郭田,一亩用子二升,故「三」穊种,渐锄取,卖供生菜也。外舍无市之处,一亩用子一升,疏密正好。六、七月种,一亩用子一升。(一)先燥晒,欲种时,布子于坚地,一升子与一掬湿土和之,以脚蹉令破作两段。多种者,以砖(二)瓦蹉之亦得,以木砻砻之亦得。子有两人,人各着「四」,故不破两段,则疏密(三)水裛而不生。着土者,令土入壳中(四),则生疾而长速。种时欲燥,此菜非雨不生,所以不求湿下也。于旦暮润时,以耧耩作垄,以手散子,即劳令平。春雨难期,必须藉泽,蹉跎失机,则不得矣。地正月中冻解者,时节既早,虽浸,芽不生,但燥种之,不须浸子。地若二月始解者,岁月稍晚,恐泽少,不时生,失岁计矣;便于暖处笼盛胡荽子,一日三度以水沃「五」之,二三日则芽生,于旦暮时接润漫掷之,数日悉出矣。大体与种麻法相似。假定十日、二十日未出者,亦勿怪之,寻自当出。有草,乃令拔之。
菜生三二寸,锄去穊者,供食及卖。十月足霜,乃收之。
取子者,仍留根,间古苋反拔令稀,穊即不生。以草覆上。覆者得供生食,又不冻死。又(五)五月子熟,拔取曝干,勿使令湿,湿则裛郁。格柯打出「六」,作蒿●「七」盛之。冬日亦得入窖,夏还出之。但不湿,亦得五六年停「八」。
一亩收十石,都邑粜卖,石堪一匹绢。
若地柔良,不须重加耕垦者,于子熟时,好子稍有零落者,然后拔取,直「九」深细锄地一遍,劳令平,六月连雨时,稆「一0」音吕生者亦寻满地,省耕种之劳。
秋种者,五月子熟,拔去,急耕,十余日又一转,入六月又一转,令好「一一」调熟,调熟(六)如麻地。即于六月中旱时,耧耩作垄,蹉子令破,手散,还劳令平,一同春法。但既是旱种,不须耧润「一二」。此菜旱种(七),非连雨不生,所以不同春月要求湿下。种后,未遇连雨,虽一月不生,亦勿怪。麦底地亦得种,止须急耕调熟。虽名秋种,会「一三」在六月。六月中无不霖,遇(八)连雨生,则根强科大。七月种者,雨多亦得,雨少则生不尽,但(九)根细科小,不同六月种者,便十倍失矣。
大都不用触地湿入中(十)。生高数寸,锄去穊者,供食及卖。
作菹者,十月足霜乃收之。一亩两载,载直绢三匹。若留冬中食者,以草覆之,尚得竟冬中食。
其春种小小供食者,自可畦种。畦种者一如葵法。若种者,挼生子「一四」,令中破,笼盛,一日再度以水沃之,令生芽,然后种之。再宿即生矣。昼用箔盖,夜则去之。昼不盖,热不生;夜不去,虫栖(十一)之。
凡种菜,子难生者,皆水沃令芽生,无不即生矣。
作胡荽菹法:汤中渫「一五」出之,着大瓮中,以暖盐水经宿浸之。明日,汲水净洗,出别器中,以盐、酢浸之,香美不苦。亦可洗讫,作粥清、麦●「一六」末(十二),如●芥菹法,亦有一种味。作裹菹(十三)者,亦须渫去苦汁,然后乃用之矣。
(一)「六七月种,一亩用子一升」,各本同。这是在谈到春种用种量时,附带提一下秋种的用种量,严格说来,应该放在下面谈秋种的一段中。《辑要》删去「一亩用子一升」,将「六七月种」属上句,非是。
(二)明抄、湖湘本作「?」,津逮本作「砖」,字同,本书统一作「砖」。
(三)「疏密」,不可解。就文句的构造来说,此二字应当是「不生」的原因,而不是「不生」的结果。若解释为由于有的不发芽,因而出苗有疏有密,实和原意不符。胡荽的果实是复子房果,每一子房中有一粒种子,种孔连接在原来的果柄上,被果柄堵塞住。果实开裂为两半后,不但果壳的阻碍消除了,更重要的是两个分果脱离果柄,种孔露出,幼芽才容易生长出来。如果不把果实分开为两个分果,种孔封闭着,即使水分可以渗过果壳进入种子,幼芽很难伸展出来,形成本篇所谓被水窝坏而不生,所以这裹「疏密」二字当是「紧密」或「绵密」的误写。
(四)「令土入壳中」,黄校、张校、明抄同;《辑要》引及湖湘本、《津逮》本、渐西本等「土」均作「注」,误。按「着土者」不是指种子入土,而是正文「与一掬湿土和之」的申说,即说明为什么要和土蹂踩的道理。如果是「注」,那只能指水注,不但没有用水,也和怕「水裛」抵触,字应作「土」。
(五)「又」,虽可作「第二个」讲,即第二年的五月,仍疑是「及」字之误。
(六)「调熟」,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均重文,《津逮》本、渐西本等不重。按《要术》中反复说明和重文的例子极多,重文如卷八《八和兖》篇「苦汁,苦汁」,《脯腊》篇「急火,急火」,卷九《煮胶》篇「不彻底,不彻底」等等,都和这里「调熟,调熟」相类似,故从黄校。
(七)「旱种」,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早种」,误;据《辑要》引及《学津》本、渐西本改正(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亦作「旱」)。
(八)《辑要》引作「遇」,《学津》本、渐西本从之;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望」。
(九)「但」,各本同,在这里不好解释,日译本疑「且」之误,有可能。
(十)「触地」,明抄误作「触池」,他本不误。「入中」,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有,指不要在地湿时进到地里去,必须有;《辑要》引无,《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删去,非。
(十一)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耧」,《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栖」。这里指夜里如果仍然将箔盖着,容易招惹虫类,「耧」勉强可以解作「爬行」,不如「栖」好,兹从《辑要》。
(十二)「作粥清、麦●末」,原作「作粥津、麦●味」,不可解,误。按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葵、菘、芜菁、蜀芥咸菹法」条说:「其芜菁、蜀芥二种,……粉黍米作粥清,捣麦●作末」,作为腌酿材料,正是这里所指的「如●芥菹法」。「清」,因近形讹作「津」;「末」,袭下文「一种味」错成「味」,兹改正。
(十三)「裹菹」,《要术》中菹法很多,但没有「裹菹」的名称。下面《荏蓼》篇作蓼菹是用「绢袋盛,沈于酱瓮中」,颇像「裹菹」,未知是否指这一类。存疑。
「一」胡荽,伞形科,一、二年生草本,又名芫荽、香荽、香菜。其叶作为香菜供生食。在华北在生食外,兼亦煮食或盐渍。种子可作香料调味,亦供药用。《艺文类聚》卷八五「豆」引《邺中记》:「石勒讳胡,胡物改名。名……胡绥曰「香绥」。」
「二」「润泽」,冬季土壤下层水分蒸发上升,遇冷凝结为冰,所以春季冻解时,土壤比较湿润。
「三」「故」,特为,特地。
「四」「着」有穿着的意思,如说着衣,吃着不尽。「人各着」,指胡荽果实中的两粒种子,在一个果壳内又各自有皮壳包裹着。「人」即「仁」字。
「五」「沃」,浇,淋,灌。
「六」「格」,击;「柯」,枝条。「格柯打出」,意即击其枝条,打落种子。
「七」「●」,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长阿含经》引《字林》:「判竹为之,盛谷者。」《要术》卷二《水稻》篇有「草●」,是草?之类编成的容器。这里「蒿●」,则是用蒿茎编成。卷二《大小麦》篇有「蒿、艾箪」,卷四《插梨》篇有「蒿箪」,也是用蒿茎作成的。●音遄,又音垂。
「八」「停」,保存不坏,即保管,保藏。酿造各篇则指陈酿。
「九」「直」,仅仅,只需。
「一0」「稆」,也写作「?」,指落粒自生。《后汉书?光武帝?纪》:「野谷旅生。」李贤注:「旅,寄也,不因播种而生,故曰「旅」。今字书作「稆」,音吕,古字通。」
「一一」「好」,有「甚」的意思,如很大叫「好大」,很快叫「好快」,在戏曲道白中也常用,如「好快活人也」等。《要术》中也常这样用,兼有「很好地」的意思,如「好馏」、「好熟」、「好净」、「好消」等等。
「一二」「耧润」,于润湿时耧耩下种。
「一三」「会」有时机的意思,如说「适逢其会」,这里兼有选定、会合的意思,卷七《法酒》篇有「会以偶日酘之」等,用法相同。
「一四」保持原状未变质叫做「生」,「生子」,意即未经裛坏的好种子。
「一五」「渫」,借作「煠」字,音插,同「●」,即在汤中暂沸即出,以去其苦涩乃至腥恶的气味,现在群众还广泛地保留着这个口语。参看卷八《八和兖》篇注释「五」。
「一六」「麦●」,即「黄衣」,将小麦整粒蒸熟后罨黄了的一种曲,卷八有专篇记载。
种兰香「一」第二十五兰香者,罗勒「一」也;中国为石勒讳,故改,今人因以名焉。且兰香之目,美于罗勒之名,故即而用之。
韦弘《赋?叙》曰(一):「罗勒者,生昆仑之丘,出西蛮之俗。」
按今世大叶而肥者,名朝兰(二)香也。
三月中,候枣叶始生,乃种兰香。早种者,徒费子耳,天寒不生。治畦下水,一同葵法。及「二」水散子讫。水尽,簁「三」熟粪,仅得盖子便止。厚则不生,弱苗故也。昼日箔盖,夜即去之。昼日不用见日,夜须受露气。生即去箔。常令足水。六月连雨,拔栽之。掐心着泥中,亦活。
作菹及干者,九月收。晚即干恶。作干者,大(三)晴时,薄地「四」刈取,布地曝之。干乃挼取末,瓮中盛。须则取用。拔根悬者,裛烂,又有雀粪、尘土之患也。
取子者,十月收。自余杂香菜「五」不列者,种法悉与此同。
《博物志》曰(四):「烧马蹄、羊角成灰,春散着湿地,罗勒乃生。」
(一)韦弘,《汉书》韦玄成兄名弘,未知即其人否。各家书目无韦弘著述记载,此条类书亦未引。
(二)明抄作「兰」,黄校刘录、张校作「阑」,黄校陆录讹作「闼」,湖湘本讹作「膊」。末一字明抄作「也」,他本作「矣」。
(三)「大」,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同;《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作「天」。
(四)《博物志》「春」作「春夏」,「罗勒乃生」作「生罗勒」,余同。
「一」罗勒,唇形科,也叫兰香,又叫香菜。在本草书上,始收于《嘉佑本草》,说有三种:「一种堪作生菜;一种叶大,二十步内闻香;一种似紫苏叶。」
「二」「及」,趁,赶上。
「三」「簁」,同「筛」,这里指将熟粪直接筛在上面。
「四」「薄」,迫近;「薄地」,迫地,即贴近地面。
「五」胡荽、罗勒、香薷都有「香菜」的名称。现在所称香菜,一般指胡荽。在《要术》本文,则是泛指。「杂香菜」指胡荽、罗勒以外的香菜,下面《种蘘荷芹●》篇的「马芹」,就是其中一种。
荏、蓼「一」第二十六紫苏、姜芥、熏葇,与荏同时,宜畦种。
《尔雅》曰(一):「蔷,虞蓼。」注云:「虞蓼,泽蓼也。」「苏,桂荏。」「苏,荏类,故名桂荏也。」
《本草》曰(二):「芥蒩(音祖)(三),一名水苏。」
《吴氏》曰(四):「假苏,一名鼠蓂,一名姜芥。」
《方言》曰(五):「苏之小者谓之穰葇。」注曰:「熏葇也。」
三月可种荏、蓼。荏,子白者良,黄者不美。荏性甚易生。蓼尤宜水畦种也。荏则随宜,园畔漫掷,便岁岁自生矣。
荏子秋未(六)成,可收蓬于酱中藏之。蓬,荏角「二」也,实成则恶。其多种者,如种谷法。雀甚嗜之,必须近人家种矣。收子压取油,可以煮饼。荏油色绿可爱,其气香美,煮饼亚胡麻油,而胜麻子脂膏。麻子脂膏,并有腥气。然荏油不可为泽「三」,焦人发。研为羹臛「四」,美于麻子远矣。又可以为烛。良地十石,多种博谷「五」则倍收(七),与诸田不同。为帛煎油「六」弥佳。荏油性淳,涂帛胜麻油「七」。
蓼作菹者,长二寸则剪,绢袋盛,沈于酱瓮中。又长,更剪,常得嫩者。若待秋,子成而落,茎既坚硬,叶又枯燥也。取子者,候实成,速收之。性易雕零,晚则落尽。五月、六月中,蓼可为兖(八)以食苋。
崔寔曰:「正月,可种蓼。」
《家政法》曰:「三月可种蓼。」
(一)「蔷,虞蓼」,「苏,桂荏」,并《尔雅?释草》文。余均注文,与郭璞注相同,惟均无「也」字。
(二)《太平御览》卷九七七「苏」引作《本草经》,但《重修政和证类本草》所录《本草经》无此说法,只有《名医别录》在「水苏」下说:「……一名芥蒩(原注:「音祖」)。」
(三)「芥蒩」,原作「芥●」,但《种蜀芥芸薹芥子》篇引《吴氏本草》作「蒩」,《名医别录》同,兹据改。「音祖」,黄校、张校、明抄作「音粗」,蒩有祖、租二音,无「粗」音,亦从《名医别录》作「音祖」。
(四)「《吴氏》曰」,出吴普的《吴氏本草》。本条假苏和上条「《本草》曰」的水苏是二种,本条不是上条的注文,而《太平御览》卷九七七「苏」引《本草经》「芥蒩一名水苏」下面引列本条作双行小注,误(极可能即据《要术》文而误列)。《神农本草经》等本草书原均分列「假苏」和「水苏」为二品,孙星衍、孙冯翼辑《神农本草经》即将《御览》引《吴氏》的这条移列在「假苏」条下是正确的。《蜀本草》注引《吴氏本草》说:假苏「名荆芥,叶似落藜而细,蜀中生啖之。」《唐本草》注也说:「此药(指假苏)即菜中荆芥是也,「姜」、「荆」声讹耳(按假苏一名「姜芥」)。……今人食之。」说明吴普本人并没有混荆芥为水苏。
(五)引《方言》文在卷三,「穰葇」作「●葇」。郭璞注,《四部丛刊》本作「堇葇也」,但他书引《方言》注均作「熏葇」,同《要术》,《四部丛刊》本似误。据各家解释,「熏葇」即香薷,也叫「香葇」,也是唇形科的辛香植物。《名医别录》陶弘景注:「家家有此,惟供生食。」
(六)「未」,原作「末」,误。这里是指成熟前的穗子,注文明说「实成则恶」,《四声本草》也说「欲熟」时采食之,故改正。
(七)湖湘本作「收」,《辑要》引同;明抄作「取」,当误。
(八)湖湘本作「兖」;明抄作「●」,俗讹字。本书统一作「兖」。卷八有「八和兖」专篇。
「一」荏,即白苏。「桂荏」即紫苏,烹饪各篇,用得很多。紫苏、荏和水苏、「假苏」(即荆芥,)、「熏葇」(即香薷),同属唇形科的辛香植物,古时都供食用(参看有关各条校记)。
蓼有多种。《图经本草》记载有紫蓼、赤蓼、青蓼、香蓼、马蓼、水蓼、木蓼七种,除木蓼是猕猴桃科的木天蓼外,其余六种均属蓼科。古时常食者三种。《神农本草经》「蓼实」陶弘景注:「人所食,有三种:一是紫蓼,相似而紫色;一是香蓼,亦相似而香,并不甚辛而好食;一是青蓼,人家常有,……所用(按指本经的蓼)即是此。」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十一「蓼」:「古以为味,即今之「家蓼」也,叶背白。有红、白二种。俗以其叶裹肉,煨食之,香烈。……《齐民要术》有种蓼法,故云「家蓼」矣。魏、晋前皆为茹……。今皆野生,而俗称犹有「家蓼」,古语尚未堙也。」据其所绘的图,很像香蓼,是吴其浚指《要术》所种的蓼为香蓼。又《要术》引《尔雅》注的「泽蓼」,当是水蓼。
「二」「角」,在《要术》中所指有不同:卷二《小豆》篇「豆角」指豆荚,现在也还有「角」的名称。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梓楸「有角」,亦指荚果。本卷《芜菁》篇「芦菔……其角」,指萝卜的角果。这里「荏角」,则指荏的穗状花序在成熟前的穗子,《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七「荏子」引唐萧炳《四声本草》:「欲熟,人采其角食之,甚香美。」
「三」「泽」,指润发油。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有「合香泽法」,就是用芝麻油加香料熬制成的芳香的润发油。
「四」卷八《羹臛法》等篇,没有用到荏子或荏油。卷九《素食》篇「缹」法各条多处提到用「苏油」(或简称「苏」),当即指荏油,未必是紫苏油。
「五」「博」有换取的意思,如说「博取」,「以博一笑」。「多种博谷」指多种荏以换取谷子。这里上下文都是谈荏油的效用和利益,所以「多种博谷则倍收」,也应是从利益上着眼,指收益加倍,不是指荏的每亩产量加倍。
「六」「帛煎油」,煎成涂油布用的油。现在工业上常在干性油中加入氧化剂共煮,制成油漆用油。当时没有氧化剂,则利用日晒。《名医别录》陶弘景注:「笮(即榨字)其子(指荏子)作油,日煎之,即今油帛及和漆所用者」。唐韩鄂《四时纂要》「六月」篇有造衣油的详细记载,也是「日煎」,即日晒;如果错过伏天日晒,才用隔汤煎煮的办法。
「七」「麻油」,指大麻油。植物性油中,大麻油、亚麻油、桐油等都是干性油。干性油都由不饱和的干性油酸所构成,很容易和氧结合,氧化而变为固体,所以涂在物体上,就会在被涂物体的表面生成一层坚固的膜。我国很早就利用来涂帛和调漆。
种姜第二十七《字林》曰:「姜,御「一」湿之菜。」「茈(音紫),生姜也。」
潘尼曰(一):「南夷之姜。」
姜宜白沙地,少与粪和。熟耕如麻地,不厌熟,纵横七遍尤善。
三月种之。先重耧耩,寻垄下姜,一尺一科,令上土厚三寸。数锄之。六月作苇屋「二」覆之。不耐寒热(二)故也。九月掘出,置屋中。中国多寒,宜作窖,以谷●(三)合埋之。
中国土不宜姜「三」,仅可存活,势不滋息。种者,聊拟药物小小耳。
崔寔曰:「三月,清明节后十日,封生姜。至四月立夏后,蚕大食,牙生,可种之。九月,藏茈姜、蘘荷。其岁若温,皆待十月。「生姜,谓之茈姜。」」
《博物志》曰(四):「妊娠不可食姜,令子盈指。」
(一)据《太平御览》卷九七七「蒜」所引,此句是潘尼《钓赋》文。
(二)姜虽喜温暖湿润的气候而畏寒,但在这里「寒热」应作「暑热」。
(三)黄校刘录作「褥」,黄校陆录作「耨」,明抄作「●」,均讹;字应作「●」,此从张校。参看本卷《种蒜》篇校记(十一)。
(四)《博物志》卷二载有此条,「盈」作「多」,指歧指。
「一」「御」是辟除,袪却;「御湿」意即袪湿。
「二」「苇屋」,指苇箔覆盖的矮棚。姜性畏强烈的阳光,现在江浙一带常于刈麦后在姜畦上搭矮架,架上薄盖麦秆,以避强烈日光。
「三」我国以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及云贵一带比较温暖多湿的地区,姜的栽培为最盛,产量也高,并且有优良品种。这里所谓「中国土不宜姜」,只是指北方气候寒冷且较干旱的地区,姜的栽培没有像南方那样适宜。贾氏所谓「中国」,是指后魏当时疆域大略而言。
种(一)蘘荷、芹、●「一」第二十八菫、胡葸附出(二)
《说文》曰(三):「蘘荷,一名葍蒩。」
《搜神记》曰:「蘘荷,或谓嘉草。」
《尔雅》曰(四):「芹,楚葵也。」
《本草》曰(五):「水斳「二」,……一名水英。」
「●,菜,似蒯。」(六)
《诗义疏》曰(七):「●,苦菜,青州谓之「芑」。」
蘘荷宜在树阴下。二月种之。一种永生,亦不须锄。微须加粪,以土覆其上。
八月初,踏其苗令死。不踏则根不滋润。九月中,取旁生根为菹;亦可酱中藏之。十月中,以谷麦糠(八)覆之。不覆则冻死。二月,扫去之。
《食经》藏蘘荷法:(九)「蘘荷一石,洗,渍。以苦酒「三」六斗,盛铜盆中,着火上,使小沸。以蘘荷稍稍投之,小萎便出,着席上令冷。下苦酒三斗,以三升盐着中。干梅三升,使蘘荷一行。以盐酢浇上「四」,绵覆罂口。二十日便可食矣。」
《葛洪方》曰:「人得蛊,欲知姓名者,取蘘荷叶着病人卧席下,立呼蛊主名也。」
芹、●,并收根畦种之。常令足水。尤忌潘「五」泔及咸水。浇之则死。性并易繁茂,而甜脆胜野生者。
白●「六」,尤宜粪,岁常可收。
马芹子「七」,可以调蒜兖(十)。
菫「八」及胡葸「九」,子熟时收子(十一),冬初畦种之。开春早得,美于野生。惟穊为良,尤宜熟(十二)粪。
(一)原无「种」字,据卷首总目加。
(二)原无「菫、胡葸附出」的附注,据明抄卷首总目补。「菫」,明抄原误作「芹」,据篇末附记的「菫及胡葸」改正。
(三)《说文》是对「蘘」字作注解,作:「蘘,蘘荷也,一名葍蒩。」
(四)见《尔雅?释草》,无「也」字。
(五)「斳」,《要术》讹作「靳」,《神农本草经》菜部下品有此条,兹据以改正。
(六)篇首的名物考释,《要术》引证各书,原均接写不分段,因此此条径接在「《本草》曰」的下面,很像也是引自《本草》的。其实《本草经》三百六十五种药中,只有「苦菜」,没有「●」,其他本草书,自《名医别录》以至《本草纲目》,也只有「白苣」、「苦苣」等,没有「●」,怀疑此条是本草书的注文,或者是字书文而脱其书名。《说文》有:「●,菜也,似苏者」,颇与《要术》所引相似。
「似蒯」,按「●」是菊科莴苣属或苦苣菜属的植物,不可能和莎草科的蒯相像,而菊科的蓟,却和苦苣菜属的某些种很相像,字形也很相似,「蒯」疑是「蓟」字之误。至于《说文》说「似苏」,苦苣菜一类也不和唇形科的苏、荏相像,如果「苏」不是「蓟」字之误,《说文》所指的「●」,当是另一种植物。
(七)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菹法」条引《诗义疏》是:「●,似苦菜,……青州谓之「芑」。」说明「●」不等于「苦菜」,本篇所引脱「似」字。《诗经?小雅?采芑》(音起)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云云,与「●菹法」引《诗义疏》大致相同,而「芑」、「●」名称的不同,是其最大差别。
(八)「糠」,各本均作「种」,壅菜根不可能用谷麦的种粒,讹,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采《要术》作「糠」,兹改正。
(九)本条自「蘘荷一石」以下至「便可食矣」,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作「●」,是异写字,本书统一作「兖」。
「蒜兖」是捣蒜为兖,《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九「葫」引《食医心镜》:「蒜虀,着盐酱捣食之」。《要术》卷八《八和兖》篇正是用马芹子作为捣兖的和料。王祯《农书》卷八「芹●」引作「蒜薤」,已自误引,而刘寿曾竟据以改湖湘本的「●」为「薤」,渐西本竟依着刘校作「薤」而不采用吾点校改的「兖」,殊非。这样的例子,在渐西本中是相当多的。
(十一)「收子」下原有「收又」二字,费解,应有衍误,兹删去。
(十二)「熟」,明抄误作「热」,他本不误。
「一」蘘荷,姜科(即蘘荷科),多年生草本,地下茎供食用,也供药用。
「芹」,这里似指伞形科的水芹。
「●」即「苣」字,《玉篇》:「●,苦?菜也。」《广韵》:「?,吴人呼苦●。」《本草纲目》卷二七「苦菜」:「苦菜即苦?也,家栽者呼为苦苣,实一物也。」但《嘉佑本草》分「苦苣」、「苦?」为二种。《植物名实图考》卷三以《要术》的「●」,当该书所记的「苣?菜」。按古所称「苦菜」、「苦苣」、「苦?」等名,随地异称,颇为纷杂,但记述有茎叶有白汁和开黄花的共同点,不出菊科莴苣属和苦苣菜属的植物。在《要术》中,卷六《养鹅鸭》篇提到用「苦菜」喂鹅、鸭雏,但本篇未提及。
「二」「斳」是「芹」的本字。
「三」「苦酒」,即醋,参看卷八《作酢法》篇注释〔二三〕。这是《食经》的名称,在贾氏则称「酢」或「醋」。
「四」「下苦酒三斗,以三升盐着中」,这是在另一容器中调好盐醋。「干梅三升,使蘘荷一行」,则是每一层蘘荷,用干梅三升,铺在又一容器中。「以盐酢浇上」,然后再用原先调好了的盐、醋液汁浇在上面。《食经》文往往简省得不易明了,卷七、八、九酿造、烹饪各篇,它的行文特点,就是这样,和《要术》迥异。「干梅」是「白梅」一类,即盐渍日晒而成的青梅干(卷四《种梅杏》篇有「作白梅法」)。
「五」「潘」,《说文》:「淅米汁也」,即淘米水。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一:「潘、渖二字,皆汁也,但潘字不通用耳。」《要术》亦多用「渖」字,「潘」字仅见。
「六」唐陈藏器《本草拾遗》:「白苣,如莴苣,叶有白毛。」嘉佑本草「苦苣」:「今人家常食,为白苣。江外岭南、吴人无白苣,尝植野苣,以供厨馔」。《本草纲目》卷二七「白苣」:「似莴苣而叶白色,折之有白汁。正二月下种,四月开黄花,如苦?,结子亦同。」《要术》所称「白●」,应是莴苣属的植物。
「七」《尔雅?释草》:「茭,牛蕲。」郭璞注:「今马蕲,叶细锐,似芹,亦可食。」据陆德明《经典释文》:「蕲,古芹字。」是「马蕲」即「马芹」。郑樵《通志》卷七五说马芹「俗谓胡芹」。《要术》烹饪各篇引《食经》、《食次》用「胡芹」极多。《唐本草》:「马芹子,……调味用之,香似橘皮,而无苦味。」注:「生水泽傍,苗似鬼针、菾菜等,花青白色,子黄黑色,似防风子。」贾氏本文如卷八《八和兖》篇正是用其子以代替橘皮。《本草纲目》卷二六说马芹子就是「野茴香」。
「八」「菫」,音谨,从艹从●,和粘土的「堇」(从革从土,音勤)不同。《尔雅?释草》:「啮,苦菫。」郭璞注:「今菫葵也,叶似柳,子如米,汋食之滑。」《说文》作「蓳」,解释说:「艹也,根如荠,叶如细柳,蒸食之甘。」从披针形的叶推测,可能是菫菜科的紫花地丁一类植物。另一种,《唐本草》著录有「菫」,注:「此菜野生,非人所种,俗谓之菫菜,叶似蕺,花紫色。」所称「叶似蕺」,应是菫菜科的菫菜。《要术》的「菫」,没有描述,未知何指,但不出菫菜属植物。李时珍以为「菫」即是「旱芹」,恐非《要术》所指。
「九」「胡葸」,即?耳,菊科,亦名苍耳。其种子,古时作饭食,有「苍耳饭」,并供榨油和药用。
种苜蓿「一」第二十九《汉书?西域传》曰(一):「罽宾有苜蓿。」「大宛马,武帝时得其马。汉使采苜蓿种归,天子益种离宫别馆旁。」
陆机《与弟书》曰:「张骞使外国十八年,得苜蓿归。」
《西京杂记》曰(二):「乐游苑(三)自生玫瑰树,下多苜蓿。苜蓿,一名「怀风」,时人或谓「光风」;光风在其间,常肃然自照其花,有光彩,故名苜蓿为(四)「怀风」。茂陵「二」人谓之「连枝草」。」
地宜良熟。七月种之。畦种水浇,一如韭法。亦一剪一上粪,铁杷耧土令起,然后下水(五)。
旱种者,重耧耩地,使垄深阔,窍瓠下子,批契曳之。
每至正月,烧去枯叶。地液辄耕垄,以铁齿●楱●楱之,更以鲁斫「三」斸其科土,则滋茂矣。不尔瘦矣。
一年三刈。留子者,一刈则止。
春初既中生啖,为羹甚香。长宜饲马,马尤嗜。此物长生,种者一劳永逸。都邑负郭,所宜种之。
崔寔曰:「七月,八月,可种苜蓿。」
(一)见《汉书》卷六六上《西域传》。「罽宾」、「大宛」是《西域传》中二国名,《要术》所引,分别记载在各该国项下。《要术》是掇引其意,不是原文。又如「武帝时得其马」,原文没有,而是《要术》概括汉武帝时得大宛马经过的一句话。
(二)见《西京杂记》卷一,作:「乐游苑自生玫瑰树,树下多苜蓿。苜蓿一名「怀风」,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茂陵人谓之连枝草。」较《要术》所引为完整、明顺,而《要术》「肃然自照」,显有脱讹。
(三)「苑」,明抄作「宛」,误,此从他本。
(四)原无「为」字,必须有,据《西京杂记》加。
(五)「水」,黄校刘录、张校、明抄误作「米」,黄校陆录不误,《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亦作「水」。湖湘本、《津逮》本则此注全脱。
「一」苜蓿有紫花和黄花二种。《植物名实图考》卷三「苜蓿」说:「西北种之畦中,……夏时紫颖竖,映日争辉,《西京杂记》谓花有光采,不经目验,殆未能作斯语。」「怀风之名,信非虚矣。」这就是张骞通西域后传自西域的紫花苜蓿。现在北方栽培作绿肥和牧草。黄花苜蓿,一名南苜蓿,亦名「金花菜」、「母荠头」,南方有大量栽培,现在逐渐向徐淮地区推展。《要术》所种的苜蓿,也是比较耐寒、耐旱的紫花苜蓿。据所记述,主要还是作为牧草,还没有作为绿肥。
「二」茂陵,在今陕西省兴平县东北,以汉武帝陵墓所在得名。汉宣帝时置茂陵县。
「三」「鲁斫」,即「镢」,见王祯《农书》卷十三,有图。
杂说第三十崔實《四民月令》曰(一):「正旦,各上椒酒于其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上除若十五日,合诸膏、小草续命丸、散、注药。农事未起,命成童以上,入太学,学五经。「谓十五以上至二十也。(二)」砚冰释,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谓九岁以上,十四以下。篇章谓六甲、九九、《急就》、《三仓》之属。」命女工趋织布,典馈酿春酒。」
染潢「一」及治书法(三):凡打纸欲生「二」,生则坚厚,特宜入潢。凡潢纸灭白便是,不宜太深,深则年久色暗「三」也。人浸蘗(四)熟,即弃滓,直用纯汁,费而无益。蘗熟后,漉滓捣而煮之,布囊压讫,复捣煮之,凡三捣三煮,添和纯汁者,其省四倍「四」,又弥明净。写书,经夏然后入潢,缝不绽解「五」。其新写者,须以熨斗缝缝熨而潢之,不尔,入则零落矣。豆黄「六」特不宜裛,裛(五)则全不入黄矣。
凡开卷读书,卷头首纸「七」,不宜急「八」卷;急则破折,折则裂。以书带上下络首纸者,无不裂坏;卷一两张后,乃以书带上下络之者,稳而不坏。卷书勿用鬲带「九」而引之,非直带湿损卷,又损首纸令穴;当衔(六)竹引之。书带勿太急,急则令书腰折。骑蓦书上过者「一0」,亦令书腰折。
书有毁裂,●(七)方纸而补者,率皆挛拳「一一」,瘢疮硬厚。瘢痕于书有损。裂薄纸如?叶以补织,微相入,殆无际会「一二」,自非向明举而看之,略不觉补。裂若屈曲者,还须于正纸上,逐屈曲形势裂取而补之。若不先正元理「一三」,随宜裂斜纸者,则令书拳缩。
凡(八)点书、记事「一四」,多用绯缝(九),缯体硬强,费人齿力,俞(十)污染书,又多零落。若用红纸者,非直明净无染,又纸性相亲,久而不落。
雌黄治书「一五」法:先于青硬石上,水磨雌黄令熟;曝干,更于瓷?「一六」中研令极熟;曝干,又于瓷?中研令极熟。乃融好胶清「一七」,和于铁杵臼中,熟捣。丸如墨丸「一八」,阴干。以水研而治书,永不剥落。若于?中和用之者,胶清虽多,久亦剥落。凡(十一)雌黄治书,待潢讫治者佳(十二);先治入潢则动「一九」。
书厨中欲得安麝香、木瓜,令蠹虫不生。五月湿热,蠹虫将生,书经夏不舒展者,必生虫也。五月十五日以后,七月二十日以前,必须三度舒而展之。须要晴时,于大屋下风凉处,不见日处。日曝书,令书色暍「二0」。热卷,生虫弥速。阴雨润气,尤须避之。慎书如此,则数百年矣。
「二月。顺阳习射,以备不虞。春分中,雷且发声,先后各五日,寝别内外。「有不戒者,生子不备。」蚕事未起,命缝人浣冬衣,彻复为夾。其有嬴帛,遂供秋服。凡浣故帛,用灰汁则色黄而且脆。捣小豆为末,下绢簁,投汤中以洗之,洁白而柔肕「二一」,胜皂荚矣。可粜粟、黍、大、小豆、麻、麦子等。收薪炭。」炭聚之下碎末,勿令弃之。捣、簁,煮淅米泔溲之,更捣令熟。丸如鸡子,曝干。以供笼(十三)炉种火「二二」之用,辄得通宵达曙,坚实耐久,逾炭(十四)十倍。
漱「二三」素钩反生衣绢法:以水浸绢令没,一日数度回转之。六七日,水微臭,然后拍出「二四」,柔肕洁白,大胜用灰。
上犊车篷(十五)軬「二五」及糊屏风、书?令不生虫法:水浸石灰,经一宿,挹(十六)取汁以和豆粘「二六」及作面糊则无虫。若粘纸写书,入潢则黑矣。
作假蜡烛法:蒲熟时,多收蒲台「二七」。削肥松「二八」,大如指,以为心。烂布缠之。融羊、牛脂,灌于蒲台中,宛转于板上,挼令圆平。更灌,更展,粗细足,便止。融蜡灌之(十七)。足得供事。其省功十倍也。
「三月。三日及上除,采艾及柳絮。「絮,止疮痛。」是月也,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忍人之穷;无或利名,罄家继富:度入为出,处厥中焉。蚕农尚闲,可利沟渎,葺治墙屋;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草窃之寇。是月尽夏至,暖气将盛,日烈暵燥,利用漆油,作诸日煎药。可粜黍。买布。
「四月。茧既入簇,趋缲,剖绵;具机杼,敬经络。草茂,可烧灰。是月也,可作枣糒,以御宾客。可籴穬及大麦。收弊絮。
「五月。芒种节后,阳气始亏,阴慝将萌;暖气始盛,蛊蠹并兴。乃弛角弓弩,解其徽弦;弢竹木弓弩,弛其弦。以灰藏旃、裘、毛毳之物及箭羽。以竿挂油衣,勿辟藏。「暑湿相着也。」是月五日,合止痢黄连丸、霍乱丸。采葸耳。取蟾蜍「以合血疽疮药。」及东行蝼蛄。「蝼蛄,有刺;治去刺,疗产妇难生,衣不出。」霖雨将降,储米谷、薪炭,以备道路陷滞不通。是月也,阴阳争,血气散。夏至先后各十五日,薄滋味,勿多食肥醲;距立秋,无食煮饼及水引饼。「夏月食水时,此二饼得水,即坚强难消,不幸便为宿食伤寒病矣。试以此二饼置水中即见验;唯酒引饼,入水即烂矣。」可粜大、小豆、胡麻。籴穬、大、小麦。收弊絮及布帛。至后籴?●,曝干,置罂中,密封,「使不虫生。」至冬可养马。
「六月。命女工织缣縳。「绢及纱縠之属。」可烧灰,染青、绀杂色。
「七月。四日,命治曲室,具箔槌,取净艾。六日,馔治五谷、磨具。七日,遂作曲,及曝经书与衣裳。作干糗。采葸耳。处暑中,向秋节,浣故制新,作夾薄,以备始凉。粜大、小豆。籴麦。收缣练。
「八月。暑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凉风戒寒,趣练缣帛,染彩色。」
河东染御黄法(十八):碓捣地黄根「二九」令熟,灰汁和之,搅令匀,搦取汁,别器盛。更捣滓,使极熟,又以灰汁和之,如薄粥,泻入不渝釜「三0」中,煮生绢。数回转使匀,举看有盛水袋子,便是绢熟。抒出「三一」,着盆中,寻绎「三二」舒张。少时,捩出「三三」,净搌「三四」去滓。晒极干。以别绢滤白淳汁「三五」,和热抒出,更就盆染之,急舒展令匀。汁冷,捩出,曝干,则成矣。治釜不渝法,在「醴酪」条「三六」中。大率三升地黄,染得一匹御黄。地黄多则好。柞柴、桑薪、蒿灰等物,皆得用之。
「擘绵治絮,制新浣故,及韦履贱好,预买以备冬寒。刈萑、苇、刍茭。凉燥,可上角弓弩,缮理,檠正,縳徽弦,遂以习射。弛竹木弓、弧。粜种麦。籴黍。
「九月。治场圃,涂囷仓,修箪、窖。缮五兵,习战射,以备寒冻穷厄之寇。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
「十月。培筑垣墙,塞向、墐户。「北出?,谓之「向」。」上辛,命典馈渍曲,酿冬酒。作脯腊。农事毕,命成童入太学,如正月焉。五谷既登,家储蓄积,乃顺时令,敕丧纪,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合宗人,共兴举之,以亲疏贫富为差,正心平敛,无相逾越,先自竭以率不随。先冰冻,作凉饧,煮暴饴。可析麻,缉绩布缕。作白履、不借。「草履之贱者曰「不借」。」卖缣帛、弊絮。籴粟、豆、麻子。
「十一月。阴阳争,血气散。冬至日先后各五日,寝别内外。砚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小学(十九)。可酿醢。籴?稻、粟、豆、麻子。
「十二月。请召宗族、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以笃恩纪。休农息役,惠必下浃。遂合耦田器,养耕牛,选任田者,以俟农事之起。去猪盍车骨「后三岁可合疮膏药。」及腊日祀炙箑「三七」,「箑,一作?。烧饮,治刺入肉中,及树瓜田中四角,去虫。」东门磔白鸡头。「可以合注药。」」
《范子计然》曰:「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故无道之君及无道之民,不能积其盛有余之时,以待其衰不足也。」
《孟子》曰(二十):「狗彘食人之食而不知检,涂有饿殍而不知发,「言丰年人君养犬豕,使食人食,不知法度检敛;凶年,道路之旁,人有饿死者,不知发仓?以赈之。(二一)」原孟子之意,盖「常平仓」之滥觞也。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三八」也。」」「人死,谓饿、役(二二)死者,王政使然,而曰:「非我杀之,岁不熟杀人。」何异于用兵杀人,而曰:「非我杀也,兵自杀之。」」
凡籴五谷、菜子,皆须初熟日籴,将种时粜,收利必倍。凡冬籴豆、谷,至夏秋初雨潦之时粜之,价亦倍矣。盖自然之数。
鲁秋胡曰(二三):「力田不如逢年,丰者(二四)尤宜多籴。」
《史记?货殖传》曰(二五):「宣曲「三九」任氏为督道仓吏「四0」。秦之败,豪杰皆(二六)争取金玉,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拒荥阳,民不得耕,米石至数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其效也。且风、虫、水、旱,饥馑荐臻「四一」,十年之内,俭「四二」居四五,安可不预备凶灾也?
《师旷占》五谷贵贱法:「常以十月朔日,占春粜贵贱:风从东来,春贱;逆此者,贵。以四月朔占秋粜:风从南来、西来者,秋皆贱;逆此者,贵。以正月朔占夏粜:风从南来、东来者,皆贱;逆此者,贵。」
《师旷占》五谷曰:「正月甲戌日,大风东来折树者,稻熟。甲寅日,大风西北来者贵。庚寅日,风从西、北来者,皆贵。二月甲戌日,风从南来者,稻熟。乙卯日,稻上场,不雨晴明,不熟。四月四日雨,稻熟;日月珥「四三」,天下喜。十五日、十六日雨,晚稻善;日月蚀。(二七)」
《师旷占》五谷早晚曰:「粟米常以九月为本;若贵贱不时,以最贱所之月为本。粟以秋得本,贵在来夏;以冬得本,贵在来秋。此收谷远近之期也,早晚以其时差之。粟米春夏贵去年秋冬什七,到夏复贵秋冬什九者,是阳道之极也,急粜之勿留,留则太贱也。」
「黄帝问师旷曰(二八):「欲知牛马贵贱?」「秋葵下有小葵生,牛贵;大葵不虫,牛马贱。」」
《越绝书》曰(二九):「越王问范子曰:「今寡人欲保谷,为之奈何?」范子曰:「欲保谷,必观于野,视诸侯所多少为备。」越王曰:「所少可得为困,其贵贱亦有应乎?」范子曰:「夫知谷贵贱之法,必察天之三表,即决矣。」越王曰:「请问三表。」范子曰:「水之势胜金,阴气蓄积大盛,水据金而死,故金中有水,如此者,岁大败,八谷皆贵。金之势胜木,阳气蓄积大盛,金据木而死,故木中有火。如此者,岁大美,八谷皆贱。金木水火更相胜,此天之三表也,不可不察。能知三表,可以为邦宝。」……越王又问曰:「寡人已闻阴阳之事,谷之贵贱,可得闻乎?」答曰:「阳主贵,阴主贱。故当寒不寒,谷暴贵;当温不温,谷暴贱。……」王曰:「善!」书帛致于枕中,以为国宝。」
「范子曰(三十):「……尧、舜、禹、汤,皆有预见之明,虽有凶年,而民不穷。」王曰:「善!」以丹书帛,致之枕中,以为国宝。」
《盐铁论》曰(三一):「桃李实多者,来年为之穰。」
《物理论》曰:「正月望夜占阴阳,阳长即旱,阴长即水。立表「四四」以测其长短,审其水旱,表长丈二尺:月影长二尺者以下,大旱;二尺五寸至三尺,小旱;三尺五寸至四尺,调适,高下皆熟;四尺五寸至五尺,小水;五尺五寸至六尺,大水。月影所极,则正面也「四五」;立表中正「四六」,乃得其定。」又曰:「正月朔旦,四面有黄气,其岁大丰。此黄帝用事,土气黄均,四方并熟。有青气杂黄,有螟虫。赤气,大旱。黑气,大水,正朝占岁星,上有青气,宜桑;赤气,宜豆;黄气,宜稻。」
《史记天官书》曰(三二):「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为,「戎菽,胡豆也。为,成也。(三三)」趣兵;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正月上甲,风从东方来,宜蚕;从西方,若旦黄云,恶。」
《师旷占》曰(三四):「黄帝问曰:「吾欲占岁苦乐善恶(三五),可知否?」对曰:「岁欲甘,甘草先生;「荠。「四七」」岁欲苦,苦草先生;「葶苈「四八」。」岁欲雨,雨草先生;「藕。」岁欲旱,旱草先生;「蒺藜「四九」。」岁欲流(三六),流草先生;「蓬。「五0」」岁欲病,病草先生。「艾。」」」
(一)《要术》节引《四民月令》文,参校现有《四民月令》残存文献,颇有错字、脱字和衍文(《要术》各本以讹传讹,错脱多相同)。关于错脱字的校补和内容注释,均另见《四民月令辑释》,这里从略。
(二)凡《四民月令》原有注文,均加引号(「」)以示区别。下同。
(三)「染潢及治书法」全文,原系顶格书写,但这是《要术》在引文中间附带插进去的方法介绍,为了眉目清醒,现改为低一格排印。以下有相同情况,仿此。又全文除「染潢及治书法」的标目是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现亦一并改为大字。下文「雌黄治书法」、「漱生衣绢法」、「上犊车篷軬及糊屏风书?令不生虫法」及「作假蜡蠋法」,除标目原是大字外,余均作小字,亦一并改为大字。
(四)「蘗」,各本均作「櫱」,经典亦多以「櫱」为「蘗」。其实这二字有分别,清邵瑛《说文解字群经正字》:「今经典作「櫱」,……以「櫱」为「檗」,相传写刻讹。」按「櫱」同「?」,指芽櫱、分櫱。「蘗」同「檗」,音伯,《说文》:黄木也,从木辟声。」字应从辟,兹改正。黄木即芸香科的黄蘗,也写作「黄柏」,其茎的内皮可以染黄色。
(五)这里两个「裛」字,黄校、张校及渐西本均作「●」,明抄均作「●」,字书无此二字,应是「裛」字之讹,兹从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裛」。
(六)「衔」,黄校、明抄作「?」,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御」。按「?」即「衔」的俗写,「衔竹引之」,指绕着竹轴卷书,兹从张校作「衔」。
(七)各本作「郦」,误;渐西本据洪汝奎校改作「●」,是,音丽,作撕、割解释。
(八)黄校、明抄作「足」,误;他本作「凡」,较胜,但存有未洽。上文有「人浸蘗熟」,最合适是「人」字。兹姑从他本作「凡」。
(九)「缝」,各本同,误。下文既称「缯体硬强」,应即系「缯」字之讹。
(十)明抄作「俞」,无意思;他本作「愈」,也勉强。疑应作「渝」。「渝污」,褪色染污。
(十一)「凡」,明抄误作「丸」,他本不误。
(十二)明抄误作「使」,兹从他本作「佳」。
(十三)「笼」,各本同;黄校陆录作「灶」(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同)。
(十四)「炭」,各本同;明抄作「灰」,误。
(十五)「篷」,各本均作「蓬」,这里是指「车弓」(即车篷),字应作「篷」。
(十六)各本均作「浥」,这里是指舀出石灰水,显系「挹」字搞错,兹改正。
(十七)「更灌,更展,粗细足,便止。融蜡灌之。」仅明抄如文;他本只有「更灌之」三字,余字均脱(各种校宋本亦未校出)。「融蜡」明抄原作「融腊」,据标目「作假蜡烛法」改为「蜡」。
(十八)此条原系以注文形式加注于「染彩色」的下面,兹为提行列出,并改为大字。
(十九)「小学」上原有「入」字,衍,兹据《四民月令》删去,详见《四民月令辑释》「十一月」篇校记。
(二十)见孟子《梁惠王上》篇。
(二一)此段注文,与今本《孟子》赵岐注大致相同,《要术》似是根据赵注而加以节简。赵岐注是:「言人君但养犬彘,使食人食,不知以法度检敛也。涂,道也。饿死者曰「莩」。《诗》曰:「莩有梅」。莩,零落也。道路之旁,有饿死者,不知发仓廪以用赈救之也。」
(二二)赵岐注作「疫」。其他虚词略有不同,内容和赵岐注一致。
(二三)刘向《古列女传》卷五「鲁秋洁妇」条载秋胡语,与此类似。其文作:「洁妇者,鲁秋胡子妻也。既纳之五日,去而官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家,见路傍妇人采桑,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力田不如逢丰年,力桑不如见国卿,……」至家……唤妇。至,乃向采桑者也。……遂去而东走,投河而死。」
(二四)明抄、湖湘本作「丰者」,黄校、张校作「丰年」(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同)。
(二五)《史记?货殖列传》与《要术》所引略有不同,「任氏」作「任氏之先」,「米石至数万」作「米石至万」。「其效也」以下是贾氏申说的话。「效」即效验。
(二六)明抄及《史记》原文作「皆」,他本作「者」。
(二七)「日月蚀」,句未全,应有脱文。上文「稻上场」,亦有窜误。
(二八)据《艺文类聚》卷八二及《太平御览》卷九七九「葵」所引,此条亦《师旷占》文。「牛贵」作「牛马贵」,《要术》脱「马」字。
(二九)见《越绝书?越绝外传枕中》篇,文字颇有不同,如「诸侯」,无「侯」字,「困」作「因」等,较《要术》好解释,但仍有脱讹。
(三十)此段原亦提行,但仍是引《越绝书?越绝外传枕中》篇中文。
(三一)见《盐铁论?非鞅》篇,《要术》所引有误。原文是:「夫李梅多实者,来年为之衰;新谷熟者,旧谷为之亏。」这里是指果树的「大小年」,大年之后有小年,所以说「来年为之衰」。而「穰」是丰熟,与「衰」相反,「穰」应是「衰」字之误。《通典》卷十「食货」引《盐铁论》正作「衰」。但《艺文类聚》卷八六「桃」、《初学记》卷二八「李」及《太平御览》卷九六七「桃」、卷九六八「李」所引仍作「穰」,可能即据《要术》或《盐铁论》误本以讹传讹,致沿误未改。
(三二)这一段,《史记》记明是汉魏鲜的占候法,文字稍异。
(三三)这条小注,是裴骃《集解》引孟康的注文。但司马贞《索隐》引韦昭注,「戎菽」是指大豆。
(三四)《太平御览》卷十七「岁」及卷九九四「草」并引此条,与《要术》所引颇有不同。
(三五)「占岁苦乐善恶」,黄校、张校作「占乐善一心」(明清刻本作「占药善一心」),明抄作「苦乐善一心」,均误。《太平御览》卷十七及卷九九四引均作「知岁苦乐善恶」,《要术》「一心」,系「恶」的残文析为二字,并脱「占岁」二字,兹据以补正。
(三六)唐韩鄂《四时纂要》「正月」篇引《师旷》:「蓬先生,主流亡。」《太平御览》卷十七及卷九九四引作「溜」或「潦」,并非。「流」指流亡、逃荒。
「一」「染潢」,指用黄蘗汁把纸染成黄色。据史载,东晋末桓玄下令废竹简,用黄纸代替,纸的应用,在南北朝时已相当普遍。染黄的纸,称为「黄纸」。用黄蘗汁染黄的目的是防蛀。唐高宗也曾下令要用这种黄纸。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释俗」:「或曰:「古人何须用黄纸?」曰:「蘗染之可用辟蟫。今台家诏敕用黄,故私家避不敢用。」」「蟫」即书中蠹鱼。宋以后黄纸仅用于释家藏经。
「二」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下:「《要术》……云:「凡打纸欲生,生则坚厚」,则打纸工盖熟纸工也。」是说由熟纸工来打生纸,仍无补于什么叫「打纸」的解释。我们认为是指染潢用的底纸。宋邵博《闻见后录》:「唐人有熟纸,有生纸。熟纸所谓妍妙光辉者。」清张燕昌《金粟笺记》记载有宋时「金粟山藏经纸」称:「用硬黄茧纸,内外皆蜡摩光莹。」著名的宣纸,已经煮硾或涂蜡的称为「熟宣」,否则为「生宣」。所以「生纸」是指未经加工磨光上蜡等手续的原纸。这种纸未经磨光,纤维间的毛细管未被过分压缩,所以说「生则坚厚,特宜入潢。」
「三」「暗」,音暗,隐晦、昏暗的意思。这里指颜色发暗。
「四」「其省四倍」,黄蘗的渣滓,捣三回,煮三回,连第一次漉出的液汁,共取四次,是说一回当四回用。
「五」《少室山房笔丛》:「凡书,唐以前为卷轴,所谓一卷,即一轴。」当时是长卷轴的书(书的卷数,本此),不是分叶装订成册的。「缝不淀解」,指书卷的粘接处不脱落。下文二处提到「零落」,即指脱落(粘接的或粘贴在上面的)。
「六」「豆黄」是豆瓣,磨粉调糊用,参看注释「二六」。
「七」「卷头首纸」,即卷轴开头的空档白幅,古时称为「首」或「褾」。
「八」「急」,紧。
「九」「鬲」,音隔,「鬲带」,未详。
「一0」「蓦」,音陌,超越。「骑蓦书上过者」,横扣书上而过。
「一一」「挛」,音恋,卷曲着伸不直。「拳」,弯曲隆起。「挛拳」,卷曲绉缩不平整。
「一二」「际会」,指粘补相接合处。「殆无际会」,补贴入微,两相吻合,毫无痕迹。
「一三」「元理」,原来破裂的纹理。
「一四」涂抹叫做「点」,这里指用缯贴去。「记事」,指贴上注记的条子。
「一五」「雌黄」,即鸡冠石,色橙赤,可作颜料。沈括《梦溪笔谈》卷一:「馆阁新书净本有误书处,以雌黄涂之。尝校改字之法:刮洗则伤纸;纸贴之又易脱;粉涂则字不减,涂数遍方能漫灭。唯雌黄一漫即灭,仍久而不脱。」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释俗」:「古人写书,尽用黄纸,故谓之「黄卷」。……雌黄与纸色类,故用之以灭误。」由于雌黄与纸色相类,故字迹漫灭后,可以在上面再写上,其作用似今「退字灵」。《颜氏家训?书证》篇:「以雌黄改「宵」为「肯」。」正是这样改法。这里所谓「雌黄治书」,即是调制好雌黄锭子,要用时像磨墨一样的磨出来使用。
「一六」据现在出土的磁器,三国南北朝间已是青磁。「?」,同「?」,现在写作「碗」。
「一七」「胶清」,比「笨胶」要好而比「胶皮」要差的中层胶,见卷九《煮胶》篇。
「一八」《唐书?艺文志》:「上谷墨三百三十六丸。」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墨为螺,为量,为丸。」崔龟图注:「宋元嘉中(公元四二四至四五三年)格(规格),写书墨一丸,限二十万字。」墨一锭,古称「一丸」。这里的做法,正像制墨,故称「丸如墨丸」。
「一九」「动」,涂在纸上的雌黄,入水(黄蘗汁)褪落。
「二0」「暍」,原义是「中暑」,这里引喻日光强烈,使书色走褪,失掉原来的色泽。
「二一」「肕」,同「韧」。
「二二」「笼炉种火」,保存在火笼、火炉里的火种。
「二三」「漱」,音瘦(据音注则音搜),同「涑」,原义是洗涤,这里指漂湅生绢。玉篇:「涑,濯生练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无垢加功日涑,但用手斗擞。经传皆以「漱」为之。」「生衣绢」,做衣服用的生绢。
「二四」「拍出」,振荡击拍,涤去臭污,使绢柔洁。朱骏声所谓「但以手斗擞」,即指此。
「二五」「篷軬」,即「车弓」。《方言》卷九:「车枸篓,……南楚之外谓之篷。」郭璞注:「即车弓也。」「軬」,音饭,又音笨,义与「篷」同。所谓「车弓」,就是作为撑持车上布篷之类的骨架,用竹木制成,合胶粘固,弯曲如弓,故名。
「二六」「豆粘」,加豆粉调成的粘糊。明佚名《墨娥小录》「文府清事」「粘合糊法」:「糊内入白芨末、豆粉少许,永不脱落,甚佳。」又「打迭纸骨用糊法」:「用糯米浸软,研细,滤净,逼去水,稀稠得中。加入豆粉及筛过石灰各少许,打成糊,以打迭纸骨,做造器用。外面装裹,仍用?糊。切记成器后,须置近人气处,或床榻被阁上更妙,不可令其发蒸。待一年后,骨中药发,其坚似石,永不致发蒸生蠹也。」白芨,属兰科。其肉质块茎含有多量的粘液质,可作糊料。过去用以在砚台上磨朱砂,写字不脱落。《墨娥小录》所记的豆粉粘糊,即《要术》的「豆粘」。
「二七」古所谓「蒲」,一般指香蒲。「台」,现在写作「薹」。「蒲台」,指香蒲圆柱状的花穗,俗亦称「蒲槌」。其花粉即药用的「蒲黄」。
「二八」「肥松」,多松脂的松柴,俗称「松明」。
「二九」玄参科的地黄,根的皮部浅红色,肉部红黄色,可以染黄色。卷五《伐木》篇附有种地黄法,用以染色。
「三0」《说文》:「渝,变污也。」「不渝釜」,指不褪污的铁锅。
「三一」「抒」,原义是「挹」、「舀」,这里引申为引出、捞出。下文「和热抒出」,是抒的本义,即舀出。「滤」下疑脱「煮」字。
「三二」「寻绎」,理出头绪。
「三三」「捩出」,拧干取出。
「三四」「净搌」,将渣滓抖拭干净。「搌」,《集韵》:「拭也。」
「三五」「白」亦纯意,「白淳汁」,指上文「别器盛」的头道纯汁。
「三六」见卷九《醴酪》篇。
「三七」「炙箑」,卷二《种瓜》篇引《崔實》作「炙萐」,「箑」同「萐」,指炙脯,即烧腊,说详《四民月令辑释》「十二月」篇校记。
「三八」古所谓「兵」,指兵器,不是士兵。
「三九」宣曲,《史记正义》称:「按其地,合在关内。」《索隐》:「《上林赋》云:「西驰宣曲」,当在京辅,今阙其地也。」
「四0」「督道仓吏」,有几种解释:孟康以为是督运租谷至天子所在地方的官,颜师古以为是在京师四方诸道催督租谷的官,韦昭则以为「督道」是「秦边县名」。当以前二说为较确。
「四一」「荐」同「荐」。《诗经?大雅?云汉》:「饥馑荐臻。」毛《传》:「荐,重;臻,至也。」是说饥馑之灾,重迭而至。
「四二」年岁歉收叫做「俭」。
「四三」「珥」音耳,指日月的「晕」。《吕氏春秋?明理》篇:「其日……有晕珥。」《晋书?戴洋传》:「月晕在角,有赤白珥。」
「四四」「表」是标示数据的,如水尺叫「水表」,温度计叫温度表等。用竿子竖立在地上来测定日影的长短,以定其时刻,因称此测竿为「表」。这是我国很早就有的测影定时的方法。
「四五」「极」,正中,即「正面」。《诗经?周颂?思文》:「莫匪尔极。」毛《传》:「极,中也。」「月影所极,则正面也」,这是指明测定月影的时刻。月亮升到最高时开始下落,最高为「极」,到「极」为「中」,即《物理论》所谓「正面」。唐韩鄂《四时纂要》「正月」「占月影」条:「十五夜月中时,立七尺表」,又占日影:「日中时,立一丈表竿度影。」说明无论测月影或测日影,都必须在正中的时刻。
「四六」「立表中正」,除测影要在正中的时刻外,还必须立竿毕直,正中不偏,纔能测得正确。但要垂直地面是不容易的,古代是采取八面拉绳打桩的办法,略似现在测量上的立测竿。《周礼?春官》「冯相氏」贾公彦疏引《易纬?通卦验》:「冬至日,置八神,树八尺之表,日中视其影。……神,读如引。言八引者,树杙于地,四维四中引绳以正之。」「四维」指四角,所以是四面八方拉绳打桩来引正。至南朝梁数学家祖?(祖冲之之子)首先用水平法定其准直。《隋书?天文志》:「祖?造八尺铜表,其下与圭相连,圭上为沟,置水以取平正,揆测日晷,求其盈缩。」这是最早的水准装置。
「四七」「荠」,即荠菜,十字花科。《诗经邶风谷风》:「其甘如荠。」
「四八」葶苈,十字花科。《神农本草经》「葶苈」陶弘景注:「子细黄,至苦。」
「四九」蒺藜,蒺藜科,生于沙丘干旱地。
「五0」「蓬」,指飞蓬,亦单称蓬。种子随风飞扬,故名飞蓬,因以喻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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