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國新史   》 第1章  起源:考古之發現      費正清 John King Fairbank

  舊石器時代(Paleolithic Age)
  西方早先對中國所持的文化帝國主義的形態之一是:某些專傢大師及考古學者認為,中國文明演化並沒有自己的史前史,而是藉西亞的小麥、陶器、文字、馬拉戰車等文化特色之流傳,突然就冒出來的。是所謂的「潛移默化而成的文明」(civilition by osmosis),一點一點從西邊經過中亞地區傳來的。這種無知的假說早已被推翻。以前強調的文化特徵流傳說站不住了,取而代之的是:自遠古時期起可能就有相當多的接觸了。
  在中國,從挖掘古物中研究史前史乃是一項最新的發展。中國今日的現代化也包括自一九二○年代起就持續進步的考古學,在國民黨與共産黨政府謀求進步的行動中,中國史前史的科學化研究並不曾稍有落後。真實情形隨之不斷地披露,尤其重要的是,展現了中國文化的連貫性。證明現今中國生活的特有形貌--如專製政府--是從史前時代一直傳下來的。
  中國有兩條北南走嚮的山係;一條沿海,從東北經山東省與東南海岸,至香港與海南島。另一條在內陸中亞高原東緣,從山西省往南經四川,到西南山區。往東走,北邊是華北平原。平原邊緣,距西南的北京四十三公裏的石灰岩山中,在周門店附近,有一些洞穴。有一個特別大的洞約有一個足球場那麽大(長約一百五十公尺,寬四十五公尺,有一個地方從洞頂至洞內地面約三十六公尺高),洞的東北邊有一個小入口。從距今約四十萬年前起,至距今約二十萬年前,洞中持續有原始人居住,直到洞內被人們留下的垃圾雜物堵滿時為止。
  這是偉大的考古發現!一九二一年從此洞找到的一枚牙齒,證明是原始人種的牙。一九二九年間,這兒掘出了第一具人頭骨。一九二一至三七年,以及自一九五九年起的仔細挖掘成果,共有大約十萬個石製器具、一百多枚牙齒、十四個頭顱骨,以及其它許多骨頭出土。計有四十多個直立猿人(Homo erectus),是與在爪哇(1891)、歐洲、中東、非洲發現的早期人類同種的。
  這些北京猿人很矮,男子身高約一百五十七公分,女子約一百五十公分。其頭骨很厚,下巴後縮,顱內容量是八百五十至一千三百CC,和爪哇人的七百七十五至九百CC以及早期人類(Homo Sapiens)的一千三百五十CC相差不遠。北京猿人捕獵撈魚為食,用火照明洞穴、燒熟肉吃。食用的肉類中鹿肉占七成,另外也有豹、熊、劍齒虎、土狼、象、犀牛、駱駝、水牛、馬的骨海洞穴內沒有埋葬人,也沒有完整的人體骨骼,卻有被打癟的人頭骨。可見北京猿人也吃一點人肉,也可能喜歡獵人頭食腦。總之,張光直(1986)說過,北京人化石是「古人類學的最大嶄獲」。
  隨後又有其它發現。一九四九年以後,廣泛進行道路、水壩、地基等建設工程,掘出數以百計的考古新據點。一九六四年在陝西省發現另一個直立猿人頭骨,似乎是比北京猿人還早的人種。在十數個挖掘點找出的距今四十萬年至二十萬年間(舊石器時代早期,Early〔Lower〕Paleolithic period)人類的化石與削尖石製的工具,顯示直立猿人是散布在中國各地的,主要是在西部山區的省份。一九八○至八一年間,在安徽掘出一個人頭骨。八四年在遼寧掘到部分人體骨骼。以後續有其它發現。(參考表2)
  一九七○年代挖掘的幾處考古地點都找到早期人類的遺骸,約為距今二十萬年至五萬年間的人類,屬於舊石器時代中期(Middle paleolithic period)。大約在距今五萬年至一萬二千年前,即舊石器時代晚期(Latc〔Upper〕Paleolithic period),晚期人類(Homo sapiens sapiens)散布在中國各地十多個地方文化區內。他們通常棲居在山坡漸嚮下傾於平原的地形上,以利於混合打獵、捕魚、採集野果的生存方式。從其遺留的石器可看出,這些文化地區有共同的特徵,卻也在那麽久遠以前就具有各自明顯不同的地方特色。遺跡所在地包括黃河流域、鄂爾多斯地區、陝西黃土高原、華北平原西緣。周口店的上層洞穴似乎曾是舊石器時代晚期用作葬屍的場所,共掘出七個頭骨,都被砸破★2 中國史前時代★了。考古學家--如張光直氏--認為,中國的舊石器時代人類不僅會削石頭作工具;親族觀念、權威、宗教,以及至今仍可在中國找到的繪畫,都已經在發展了。
  新石器時代(Neolithic Age)
  一萬二千年前在中國開始的新石器時代,其特徵是定居從事農耕的社群的普遍形成。那時候,黃河與長江的衝積土尚未造成現在東西兩山係間的平原區。現在山東省與山西省之間的華北平原大體上還衹是湖泊和沼澤,而山東差不多算是離岸的一個島嶼,現在的河北省與河南省仍是不宜居住的沼地。那時候,華中這一段的長江是一片大湖,湖北湖南兩省還不能耕種作物,連種水稻也不成。
  山區覆滿森林,禽獸很多。馴養狗和豬之類的動物並不睏難,遠不如駕禦作物難,靠漁獵與采果維生的人們本來已經在從耐寒的多年生植物上擷取食物,卻得學習改用可定期栽種收穫的一年生播種作物,這即是農耕。舊石器時代中國的氣候頗濕暖,不像現在那麽幹冷。新石器時代的農耕可以在山地樹林漸漸轉為可耕草地的邊界地區最輕易地展開,這兒的植物多,即便耕作失敗,人也不致挨餓。
  考古發掘的新石器時代遺跡顯示,定居務農始於黃河南部彎麯處以下,在有樹林的高地與沼澤低地之間的邊界上。例如,陝西半坡(在今西安市內)的村民在大約公元前四千年時是以小米為主食,以狩獵捕魚為輔,用大麻織布。房屋呈小簇而聚落,像是一個個傢族單元。箭鏃顯示狩獵已使用弓箭。村民馴養的傢畜以豬與狗為主。𠔌物收藏在陶罐中,罐子上有魚、獸、植物圖案,以及顯然是代表傢族或世係的圖樣。與華北此種「彩陶」(仰韶)文化同期並存的還有其它文化,遺址分別在東南海岸、臺灣、長江下遊流域發現,其中已開始有稻米耕種的活動。
  覆蓋在彩陶文化遺跡之上的,是一層比較薄卻更亮麗的黑陶(竜山)文化遺跡。其散布範圍較廣,除華北之外,還擴及長江流域以至東南海岸,呈現出包含許多地域性次文化的一個廣大的新石器時代農業區。由此可推知,新石器時代的中國從舊石器時代的發源地延伸,在數個中心地同時發展。
  新石器時代中國的另一項成就是織絲。中國農村經濟自古至今都少不了程序繁瑣的養蠶業。從摘采大量桑葉喂蠶起,經過蠶的蛻皮、吐絲、織繭,直至抽絲剝繭,都是極為辛苦的工作。蠶每吃一百磅(四十五公斤)桑葉,可製出十五磅(六點七公斤)的繭,由此可抽出僅一磅(零點四公斤餘)的生絲。這項家庭工業自新石器時化起就在華北進行,一直到公元第六世紀被走私到西方以前,都是中國人的獨占工業。
  商夏遺址出土
  截至一九二○年代以前,中國古史所說的夏商周「三代」,衹有周代直接有文字記錄史料可循。商代的三十位帝王與七個建都處,都載於周代與稍晚時期編纂的史書之中。到了宋代,研究古文物的人漸漸對於商代傳下來的鎸有文字的禮器産生興趣。但是,遲至一八九九年,學者纔註意到,漢藥店在出售刻有古文的「竜骨」為藥材。到了一九二○年代晚期,私人收購者已經追蹤出這些「竜骨」是從河南省黃河以北安陽附近掘得的。中央研究院的考古學者便於一九二八年開始在安陽進行商代最後一處都城的挖掘,至一九三七年日本侵略中國時中斷。一九五○年後,在今鄭州附近又掘出了商代初期的一處都城。
  這些殷墟之中有皇宮和公卿宅第,為築在土臺上的梁柱式建築,其基本結構與受西方人瞻仰的紫禁城相似。在安陽發掘了五十三個堅若水泥的房屋土臺,其中還有許多石柱的基座。附近有竇窖,顯見是供貯藏用或奴僕住用。貴族役使的各類工匠專精於高度發展的冶銅、製陶,以及其它手藝。商代青銅製作技術舉世無雙,到現在仍可稱是人類一大藝術成就。
  商代帝王令卜者處理甲骨占卜與卜辭書寫的事務(即灼燒動物肩胛骨使之生裂痕,再按裂痕解釋祖先意旨,將其刻在骨上),因而留下導致安陽遺址開掘的卜辭甲骨。人們收集的甲骨總共約有十萬片。按所刻的卜辭可知,商代貴族生活條件優越,作戰時乘馬拉的戰車,以打獵為娛樂,有祀典儀禮,受各類工匠的侍候,享用都城周圍村莊農民耕作的奉養,農民們卻居住在半地穴式的竪穴中。商代社會的階級劃分已經相當森嚴了。
  在當時較濕暖的氣候下,水牛乃是最主要的傢畜。從甲骨之多與動輒上百的牲祭所需,可知牲畜飼養數量必然很大。商人的祖先崇拜,可從帝王施行的整套拜祭儀式中看出,深掘入地下的帝王墓穴裏也都有各種珍寶,以及許多陪葬的動物和人。張光直認為,這些葬穴證明商代社會分層森嚴,下階層的人往往要充當上階層的生祭用品。安陽遺址大約衹是範圍更大的都城區內的皇室貴胄核心所在,華北與四川另有許多商代遺址發掘。
  商代公共建築動用人力之大,可以證明帝王權位有多高。鄭州殷墟有圍成大致為長方形的城墻,長六公裏半,高約八公尺,是以夯土築成。這種將土放在活動木模裏夯打成堅如水泥般的技術,最初是在竜山遺址發現,以後依然為中國人應用。三千年後明代(一二六八~一六四四)在北京南京兩地的都城也是夯土築成,城墻高約六點七公尺,周圍分別約為三十七公裏與三十四公裏長。這比殷墟來得大,而且貼了磚,但仍然是用浩大人力築成。其它古文明也有動用大量人力建成奇景的例子,如埃及金字塔。但是中國到了現在仍有這種人海戰術的行事法。
  一九五九年在二裏頭(在距洛陽不遠的偃師,位在黃河之南)掘出有大宮殿的遺址,極像是夏代的都城。二裏頭文化遍布在河南西北與山西南部各地,乃是緊接竜山黑陶文化之後,在商代以前的文化類型,按碳-14年代測定法,時間在大約公元前二一○○至一八○○年間。有此幾乎可斷定的辨認結果,傳說三代中的夏代和商代,已經成為歷史的真實。這一切告訴了我們什麽?
  第一,竜山文化的無數個新石器時代村莊相當平順地轉入了青銅器時代的夏商都城,我們可以視之為一個單一文化的前後階段。若是觀察工具與武器、陶壺與銅鼎、作物耕種與牲畜馴養、居屋建築與墓穴、宗教活動與統治制度,也可看出其中文化的同構型與持續性。朝代的更替是經戰爭而完成的,然而卻找不到受外來文化強力入侵的蛛絲馬跡。此外,夏、商、周從三個不同的地區跨入歷史(見地圖6),三者似乎曾經並存。夏商的「更替」是指商繼夏之後在華夏地區成為主導的中心。
  第二,這些古都遺址證明,王權的基礎是陸圍的(不近海的)靜止的農業,而不是與其它區域間流動的水上貿易。的確,安陽遺址中有海岸來的海貝;新石器時代東亞人有機會也曾航海。臺灣北部一處約為公元前四○○○至二五○○年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以及臺灣南部一處公元前二五○○年至公元前四○○年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遠在距福建省海岸一百六十公裏之外的島上。臺灣與大陸既沒有相銜接的陸橋,海的深度也未曾改變到足以使古時渡海比今天容易,我們不得不歸結說:新石器時代居於海邊的人,發展了與新石器時代農耕生産力差不多的航海技術。
  那麽,中國為什麽沒有産生像中東與地中海地區那樣旺盛的海上貿易呢?這乃是地理上的偶然造成的:不論從沿岸航行或海上貿易,中國都不易達到古代的東亞其它邦國。中國的水上運輸在長江以及山東到東北南部的沿海發展,既然遇不到可打交道的外國,也就沒有大規模的海上貿易可言了。
  中央權威的興起
  仰韶與竜山陶器在華北平原、黃河流域、長江下遊的七、八個遺址的殘留,顯示地區文化的變異。這些新石器時代的農村之間接觸增多之際,親屬關係網與結盟關係製造了機會,使中央都城能夠進行更大範圍的統治。從後來的情形看,似乎是大部落宗族分出的傢族支係各自建立了有圍墻的城邑。商代甲骨就記了總共約一千個城邑的名稱。以一位族長為首的宗族,可以藉通婚與其它圍墻城邑的其它宗族建立關係。傢族支係也可遷到新據點另建新城邑。繁復的上下位主從關係也從而産生。
  公元前第三個千年期將結束時,利用黃銅與華北各地采出的錫曠來製青銅的行為,與夏商兩朝初有在廣大地區內的中央政府同時發生。青銅冶煉也許是順應仰韶及竜山塑陶技術而生的,可能是在塑燒過程或製造小刀之類的黃銅器物時,自然而然嚮前跨出的一步。姑不論冶煉青銅的技術是本上發展的或是外來的(或兩者均是),生産青銅的一項重要事實是:唯有強大的權威可以確保采礦進行。以十九世紀的例子為準,當時的采礦需用人工、礦工趴跪在坑內,在狹小而無通風口的隧道內拖動裝礦沙的滑橇。這是奴隸或囚犯纔肯做的事。再看用多塊陶範鑄銅器的過程,必須有上百名工匠才能調配處理熔融的金屬。青銅禮器的製作因而隱含了多種意義--第一,王權與表彰王權的各式儀禮密切相關;第二,王權能夠指派人力去辦采礦與冶煉的沉重工作。
  我們知道,夏商帝王都利用繁瑣而戲劇化的儀禮來確立其統治權。尤其是祭鬼儀式中,巫者或帝王本人會與先王陰靈溝通,祈求其庇佑指點。在此類儀式中,巫者尚需藉助於某種與先祖有圖騰關係的動物。商代禮器上因而有動物圖案之呈現,常見的如鑄有饕餮獸面紋者(後來美洲印地安人的圖騰柱與此異麯同工)。地方上的統治者藉着實施祖先崇拜的宗教,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有些地方統治者進而管轄到其它城邑群,於是一群城鎮與另一群城邑相爭,一個地區與另一地區相爭,終至某個地方興起一個居支配地位的王朝。
  王朝政府在進行擴權的時候,會將仍然停留在前青銅時代的新石器階段的小區包圍,這時候青銅武器便大有幫助了。我們也知道,商代晚期在大約公元前一二○○年以後,曾於徵討之時使用雙馬拉的戰車。這種戰車自大約公元前一五○○年就是西亞徵服者的有效戰力,戰車的觀念無疑是經中亞細亞傳來的。伴隨着的還有步兵的矛與箭。因為戰車要配備三人--中間是駕車者,左右為戟兵與弓箭手。青銅裝備使戰車能夠南徵北伐。同一宗係聚居的傢族似乎曾各自形成軍事單元。曾有記載指上千軍士就俘虜了上千敵人,被俘者之中可能有上百人被當作祭祀牲品。帝王雖然自稱是以纔德服人,但軍事力量幫的忙也不校
  除了徵戰之外,夏商也藉着建立新城邑來擴大自己的疆域。城邑並不是因為貿易或個人家庭遷徙而無事先計劃就形成的,都是由地方統治者計劃後斥建的。通常是君王下令在某個要開闢農田的新區域建新城,然後選中某城的人去完成任務。《詩經》〈大雅〉有一段描述建邑過程的記載,與美國拓荒時期築𠔌倉的味況頗相似:
  ……乃左乃右,乃疆乃理,乃宣乃畝,自西徂東,周爰執事。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主室傢。其繩則直,縮版以載……梂之陾陾,度之薨薨,築之登登……乃立臯門,臯門有伉。乃立應門,應門將將。乃立塚土,戎醜攸行……
  總括來說,做為擴張行為之因素的徵戰與貿易,其重要性似乎不如帝王在祈求祖宗與自然神力的儀式祭拜中那種高於一切的地位。也許和法國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早期的國王相似,如凱特利(David Keightley)所說,遠征跋涉顯示世襲政體的國傢尚未充分官僚化,政府施行的仍較屬於神權政治而不夠世俗化。
  西周
  周滅商以後,中國的國傢政府終於出現。在此方面,青銅器的銘文與新近出土的周代甲骨提供的考古證據,契合了有關古代地名人物的文學記錄,以及經典古籍中早已有的史跡記載。
  周人初興時的人數不多,與北方遊牧民族以及西邊的羌人頻有往來,很早就學會與不同文化的人共容。周人以渭水流域為根據地,逐漸茁壯後成為商的諸侯。終於強大至能夠於公元前一○四○年在交戰時將商擊敗。當時商周雙方都動員了七、八百個「小國」的兵力。周剋商之後,在長安(西安)建新都,令殷商大族遷徙並主管建築事務,又在儀禮與政府制度方面運用商的章法。另有一些殷商傢族被遷往西邊去繁衍開發。許倬雲與林杜夫(Katheryn Linduff)認為,殷商遺族曾與周的統治階級合併。
  周兵攻剋東部的平原後,再擊敗西北遊牧民族,嚮南攻入漢水長江流域,嚮東南沿淮河推進,勢力更加擴張。周的統治奠立於封建的基礎,分封了周的姬氏子孫分治五十多個諸侯國。周的分封儀式是含契約性質的詳盡的權威委托行為。天子除了要賞賜具象徵意義的器物,還要「授民」。被「授」的臣民比天子授的「土」更為重要,諸侯帶了這整批傢族的臣民到了封地上,加上封地上原來居住的人民,可以成立一個諸侯國。
  周延續商的辦法,用宗族為政治統理的基本原則。並且以政權得自天命之說為鞏固王權的新力量。商王敬拜先公先王,求祖宗庇佑指點。周人卻稱天下得自更為廣大而無個人性的「天」,而周之所以得「天命」,是因為有德。這種理論斷言君王應具有為全民表率的至高道德力量。西方統治者登位憑依的君權神聖說,理由衹在他有先王之子的身分。中國的天命說卻為當權者立下了道德標準。
  周的中央權勢擴張行動包括同化嚮周稱臣的各方子民,凡有關中國文字係統、儀禮、行政體製之推廣,都是不可輕忽的。中原文化乃是主流。「中原」指的是商周統轄時代的核心區,其周邊外圍都屬異族,包括北邊、東北、西南的半遊牧民族以及南方的部落。從四方異族的名稱不是漢字而是音譯可知,夷狄文化與中土的地位是不一樣的。經聯姻、同化、官僚政治施行,繼商周之後取得支配地位的諸侯漸漸興起。這些諸侯國承繼了多種文化的融和遺産,在戰國時期(約始於公元前四○○年)成為各自獨立的政治實體。
  新考古記錄之含意
  考古資料顯現的古中國文化的同構型,與古中東人種、立國、文化之變化多端,呈鮮明的對比。自公元前三○○○年起,埃及人、蘇美人(Sumerians)、閃族人(Semites)、阿卡得人(Akkadians)、亞摩利人(Amorites,受巴比倫王漢摩拉比統治)、亞述人(Assyrians)、腓尼基人(Phoenicians)、西臺人(Hittites)、米堤亞人(Medcs)、波斯人(Persians)等等,在中東連綿不絶的戰爭政爭中互相較勁,留下激烈多元政治的記錄。尼羅河、幼發拉底與底格裏斯河、印度河𠔌各農業區都有灌溉係統,貿易與航海一同興旺。各種語言、文字、宗教欣欣嚮榮。這與古中國實有天壤之別。
  此外,中東的工技發展在多方面早於中國。彩陶、青銅之使用、馬拉的戰車,以及後來的鐵器,在中東出現的時間都比中國早。此種先後之別固然顯示這些都是中東傳入中國的。但古中國與中東究竟有何關係,現在仍不清楚而有爭議。我們倒很清楚有些事物並沒有從中東傳入中國。例如,儘管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印度,有灌溉網的實例在先,黃河流域華北平原上起初並未照做。夏商時期的中國人未曾使用金屬的農具,也未使用耕畜和犁。馬拉的雙輪戰車於商代晚期被用為貴族的交通工具和作戰主力,但是,西方歷史學者直至最近以前所持的假說--是在遭受西北大草原戎狄馬戰車侵略後纔開始用它,卻沒有證據可循。
  南方傳入中原的影響也是相當模糊的。例如,青銅冶煉術似乎於公元前三○○○年以前始於泰國,與中國青銅有無關係卻不確知。整體而論,中東史前文化之間相互廣泛交通的證據,並不能作為有無嚮中國流傳的依據。每個重要文化都是當地的成就,但文化難以孤立。我們不妨歸結說:西亞方面確實有重要的影響「潛移默化」般地來到中國,但是絶不至於強烈到足以破壞中國文化同構型的地步。
  這種結論反對先驅考古學者--多半是西方人--早期的主張。其主張是,經由中亞滲透過來的中東影響給了古中國步嚮文明絶對必要的推動力。較後來的看法是:古中國文明是從華北這一個核心區形成的,夏商的發展是獨特的,按何柄棣所說,是「東方的搖籃」。新的證據也對這個說法不利。必須承認,有關夏商周三代的周代史書以及一九二○年以後的出土遺址,足以讓「三代」穩居中國古史的舞臺中央。但是整個東亞地區的考古挖掘,雖然剛開始,已經揭露了長江以南、中國東南海岸、越南北方相關聯卻各不相同的陶器文化。
  夏商國力的來源之一是其血緣關係加諸社會的秩序與宗法制度造成的階級劃分,即是,延伸出來的宗支必臣服於父輩的宗係。每一個人都有其在傢族中應居的位份,宗係間一層層的尊卑主從關係溯至最尊,即是在位的君主。統治者的至尊地位,係於他在使用青銅禮器的祖宗崇拜以及運用戰車與青銅武器的徵伐之中的最高權威。在這階級劃分已很森嚴的社會中,帝王殯葬時還要用活人陪葬。
  換個角度來看,在無甚航海活動的情況下,貿易與工技革新對於中央政治權威擴展而言,似乎相當次要。考古學家的這項發現,西方歷史學者不大容易理解。西方歷史,尤其是地中海歷史,早已烙下的證據印痕是,早期的邦城都是在貿易航綫上興起的,帝國也是憑控製商貿--尤其是海上的--而強大。古代中國缺乏海上貿易,以致商人不重要,商賈身分不受尊重。也因此故,秦與漢的統治者上臺以後,比較不難控製地位漸漸升高的商賈。
  末了,統治者的至高地位,不但係於他一人獨攬禮祭與作戰時的領導大權,甲骨卜辭與史料的書寫也是由他主導。商代文字係統已經有「主詞--動詞--受詞」的語法,中國造字依據的象形、指事、形聲等基本法則也已出現。中國字最初為象形文,如「木」指一棵樹,「林」指叢樹,而「森」指森林。中文的「一、二、三」也比英文字的one,two,three要簡單易識。又如「囗」(ㄨㄟˊ)是包圍、環繞之意,寫小了就是「口」,可以指嘴,也可用於「洞口」、「入口」、「港口」等詞。
  衹憑象形原則(如木、林、森)可造的字有限,必須進而從字音上設法。因此,大多數中國字是有偏旁的組合體。通常單字的某一部分指義,另一部分表聲。
  茲舉例說明。由於中國字都是單音字,總共不過四百多個字音,常會遇到音同字不同的問題。像英文字的soul(靈魂)與sole(鞋底)以及all(全部)與awl(尖椎),也是同音不同字。以「東」為例,與「凍」和「棟」是同音的。造字者便是雀東」的聲,加上「冫」的偏旁就成為表冰冷的「凍」;加上「木」字旁即是造屋的「棟」梁。
  這個例子很簡單。其實中國語文都不難,難的是要記的字太多,字的用法涵義也太多。後代文字學者要編纂字典的時候,不能用拉丁字母這套簡便的排列法,必須研究出二百一十四個「部首」,將所有的字依部首歸類。不過部首查法用起來不如二十六個字母的查法明白快速。商代文字已經有木、口、心、手等部首歸類。從一開始,政府掌理造字書寫的大權就握於帝王之手。而文字主要似乎是為因應宗法秩序與政府統治的需要而生,為商貿服務的動機較校
  我們若將司祭巫者、戰士、刻寫卜辭者、氏族宗主、監督技藝工匠者匯集,就可看出後代統治階級士人菁英最初的發展雛型。政治的治理方法利用了禮儀、藝術、作戰、寫作、親族關係,這些都是組成文化理念的要素。下面一步即是,將未認可中央政府至上權位的部族指為蠻夷,以斷定中土文化之優越。因此,中原四周的異族分別為東夷、西戎、南蠻、北狄(直至十九世紀晚期,官方仍以「夷」指從海上來的西方人)。自從有了以「中國」稱呼統治「中原」者的定名法,也就有了這種「中」、「外」分明的觀念。周代纂輯的四書五經特別註重如此的定位,以致中西歷史學者常把「三代」時期的中國描述成一個「文化的孤島」,四周是欠缺中國文化所含文明特質的一片「蠻夷」汪洋。
  新的考古數據卻顯示,情形並不這麽單純。西周因為已經和北邊西邊異族融和,在中原自居文化盟主的時候,便可駕輕就熟地容納文化差異。其步驟不是直接用武力徵討,而是以中國生活習慣統治方式為基礎的逐步同化。政治區的劃分上,文化依據也重於版圖的依據。
  我們從讀史知道,「夷狄」自古就在中國的邊境上出沒。由此應知,四夷自始就是政治體係裏的基本項目。我們不可忽視,古中國有認為文化與現世權勢當然共生的看法。嚮某朝的統治稱臣了,就必須接受其禮製以及授予當朝治人天命的宇宙論。不接受這種政治化了的文化,就不足以為中國人。不過如果是生來就使用中國語文的人,四書五經和言談中用的詞語可以大致篤定他已經接受了。新石器時代晚期中國也普遍存在顯然類似的生活態度。
  青銅時代夏商周三朝中,增強國力的任務乃是要不斷謀求更多人順從接納中央當權的王朝。統治者以社會結構頂峰、祖先崇拜宗教主祭者、賞罰裁决者、公共建設與戰爭以及文學之領袖的身分運作。在其無所不能的身分中,張光直還強調統治者「一人獨有的通天地鬼神」的資格。結果是,統治者一手造成了文化的整體統一性,這個整體統一性即是在單一共同國傢內政治統一的基矗中國當然不是將此種統一性視為理想的唯一國傢,許多古代帝國都追求過這個目標。但是中國孤立的地理環境一開始就使這種理想更能行得通,後來也更易獲得政府與社會的支持。
  以上的考慮也許誇大了,卻也代表中國考古學呈現的一件重要事實。即是,在有文字記史時代之始,中國人已經達緻某種程度的文化同構型以及與外界隔離的連貫性。這是別處都沒有的。而農業、工技、商業、軍事、文學、宗教、藝術等各方面的活動,都以整體中從屬分子的姿態一同配合。
  然而,早已慣知近代民族主義情操的我們,如果現在持有古中國是萌牙期單一民族國傢的想法,可就錯了。我們不如引用文化主義(culturalism)的觀念,將古中國看作近似西方基督教世界(法、英等單一民族國傢是在其中共有歐洲文化的從屬政治單元)。再者,因為我們已經太清楚二十世紀極權國傢總攬一切的權威,最好避免貿然作時序錯誤的判斷而指商周帝王的特權不可避免地促緻某種極權政治。我們不妨照白樂日(Etienne Balazs,1964)的說法,稱之為以「機關制度」(officialism)治理的政府。如史都華·施藍姆(Stuart Schram,1964)曾說:「政府自始就是中國社會的中心力量,而楷模行為、儀禮、道德、教化在中國從來都被認為是治理的手段。」我們衹需再加上一句:禮教運作之外,統治者也獨攬軍事強權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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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序餘序
自序理解中國歷史的方法
第一捲 君主專製的興衰第1章  起源:考古之發現
第2章  首度統一:帝王的儒學第3章  佛教時代的再統一
第4章  中國最偉大的時代:北宋與南宋第5章  宋代中國與內亞細亞的矛盾
第6章  明代的政府第7章  清朝治世
第二捲  帝製中國的晚期(1600-1911)第八章  成長而無發展之矛盾
第九章  邊境騷動與門戶開放第十章  造反與中興
第十一章  早期近代化與清朝衰微第十二章  共和革命 一九〇一--一九一六
第三捲  中華民國(一九一二--一九四九)第十三章  追尋中國的文明社會
第十四章  國民革命與南京政府第十五章  中國共産黨之復臨
第十六章  中國的抗日之戰(一九三七--一九四五)第十七章  內戰與國民黨在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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