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思考 醬缸:千年難醒的噩夢   》 第6節:說不準學      柏楊 Bai Yang

  香港《自由報》上有馬五先生一篇短評,介紹了一則香港故事,一個三作牌嚮街頭無牌熟食檔,收了六元港幣賄賂,結果被判有期徒刑六月。馬五先生贊曰:
  "香港是殖民地,一般人對殖民地的政風皆另眼看待,認為黑暗面大過光明面,區區六元港幣的規費,何足道哉,然而法院卻執法不苟,對公務員的貪污行為,絶不饒恕,收受六元賄賂,本質上與六十萬元賄賂,並無區別,非法貪污則一也,這便是法治精神。法律有若泥塑木雕的偶像,貴在人人奉如神明,它即發生靈驗,奄有禍福人群的權威。假如執法者受着人情或某種外來壓力的幹擾,稍有瞻徇,而枉法或執法以從事,法律的尊嚴即蕩然無存,誰也對它不發生信奉的觀念矣。
  "因此,我想到中華民國司法界在臺灣的若幹現象,其法治精神似乎尚不及香港殖民地遠甚。例如同樣是公務員,經由太太之手收受賄賂,貪污有據,有的夫妻一並判刑坐牢,有的竟宣告無罪,還要官復原位,顧盼自雄。法官可以聲稱『奉命不上訴』,訴訟處理必須『配合國策』,這算世界上哪一類型的民主法治規範乎?至於行政人員遇到收取紅包,已視為義所應爾的常情,靡然成風,肆無忌憚。像香港警士取六塊錢的規費這回事,如果是在臺灣,他會招來徒刑之災乎?"
  柏楊先生所以引用馬五先生原文,因馬五先生的尊頭比柏楊先生的硬,頗可抵抗各種飛帽。不過如論起學問來,他閣下就差得遠啦。他不是問該貪污六元賄賂的三作牌,在臺灣會吃官司乎?意思是說,如果他在臺灣,絶不會吃官司。其實不一定也,其中道理,柏楊先生發明有"說不準學",可供參考。馬五先生說他簡直要發思古之幽情,他曰:"我非常贊許一百年以前的腐敗舊政製,行政和司法不分,集中於一個官吏之身,聽他隨意處理,他受着王道仁政的思想影響,對一般人民,反而比現在這樣口稱法治,行屬人治的後果好得多。"
  在堂堂進步繁榮的臺灣,竟使人想到連黑暗的專製時代都不如,真不知是何居心?柏楊先生勢非聞過則怒,以示忠貞不可。幸虧這話不是我說的,而是馬五先生說的,帽子鋪掌櫃的如欲飛帽,千萬別飛到我頭上來,務請認清目標,徑嚮他閣下猛扣可也。不過偶爾有時候,一些不長進的朋友,也跟着會發出一陣同樣思古之幽情的,不必用學院派的方式找根據啦,且說說京戲吧,君看過《四進士》乎,真是絶妙好戲。話說開店的老頭宋士傑先生,不甘屈辱,頂撞了縣太爺幾句,凡官崽都有其崽威的,縣太爺豈能例外,就打了他四十大板。官司打將下來,鬧到最後,公堂之上,宋士傑先生翻出縣太爺受賄的底牌。其中有幾句對話,世人不妨洗耳一聽。縣太爺曰:"宋士傑,你好厲害的狀子。"宋士傑先生曰:"大人,你好厲害的板子。"縣太爺悻悻然曰:"好好好,等我回到衙裏,再和你算賬。"宋士傑先生笑曰:"怎麽,老哥,你還打算回去呀?"縣太爺一聽,打了一個冷戰,真的當堂就被摘下紗帽。
  嗚呼!雖然那是一個公開打板子兼被革掉了命的時代,但也是一個說得準的時代,以一個開小店的老頭,都能肯定某人犯了某罪,一定會得到某種懲罰,真是奇跡。今天便不然矣,不但開小店的老頭說不準,連名震海內外的馬五先生都說不準,還茫茫然問曰:"這算世界上哪一類型的民主法治規範?"當然是"說不準類型的民主法治規範"。即以該香港的三作牌而論,貪了六元小污,香港政府就判他六個月,馬五先生以為如果在臺灣,準啥事都沒有,恐怕不太見得,說不定經過法官自由心證了一番之後,說他動搖國本,判他六十年哩。
  正因為一切都是可大可小,可有可無,興之所至的,中國人便衹好恍恍惚惚過日子,能二抓就二抓,能亂兼就亂兼。最妙的是,越是二抓得兇的人,越是教訓別人不要二抓。越聲明他啥也不抓的人,越是抓得兇。我們社會就好象一副畢加索先生的調顔料板,五光十色,好不可愛。洋大人見之,伸大拇指曰:"進步進步。"或點頭贊嘆曰:"提高提高。"結果苦了一些既無啥可抓,又無啥可兼的老弱殘兵,用別人一雙皮鞋的錢,來養活全家。養活全家不算,不時的還有正人君子揪住他的耳朵,教他節約救國。若幹年前,有位朋友要辦雜志,教我去為他辦理登記,那時還是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管,由一位姓啥的課員主辦,相談之下,知道我們還是鄰居,當天晚上,路過他門口,進去一瞧,悲夫!一傢六口,擠在一間六席小房中,太太一眼已盲,另一眼也在患嚴重眼疾,孩子們擠在門口污水溝中撈野菜吃。
  這位姓啥的先生現在是不是還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我不知道,他傢住在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一訪便知也。然而這還是高級享受之士,有些人過的生活,簡直更是節約。一位當官的朋友,過年時坐着閃光的汽車,去部下之傢拜年,事後曰:"進得門來,衹見一老太婆,枯坐墻隅,如同泥塑。太太出迎,穿著半破木屐,蓬頭垢面,衣服遮不住腰,臉瘦得衹剩下兩衹眼睛。房間裏除了一張光板竹床外,什麽都沒有,所謂什麽都沒有,那是說真的什麽都沒有。"
  柏楊先生降生時,據說有紅光衝天,香聞十裏,所以天生的討厭窮人,上邊說的那些話,並不是同情他們,而是教大傢奇事共賞。不過問題是,我們不是正在談結婚大事乎?供給製遇見有人結婚,一點愁都不發,紅帖子一來,大筆批曰:"交總務科。"交總務科後如何如何,他不知也。到了那一天,一頂紅帳子送到禮堂。上款曰"某某同志結婚之喜",下款曰"張德功祝賀",一副官崽味從該帳上冒出,令人脫帽。可是,如果該紅帖子降落的地方不是供給製,而是傢徒四壁,骨瘦如柴的動搖國本之士,則帖子不叫帖子,而叫粉紅色炸彈。一個人一月不要說多啦,平均接到一份,就不得了,一旦吉星高照,接上三份五份,那衹有去街上打聽啥地方有賣巴拉鬆的矣。蓋一份帖子如果送五十元,五份帖子,就是二百五十元,以臺北市目下的行情,五十元根本拿不出手,送五十元的賀客似乎有被人記仇一輩子的可能,至少都在一百元以上,負擔就更慘重。尤其嚴肅的是,啥錢都可往後拖,連法院罰款都可以分期付款,衹有賀儀斬金斷鐵,朋友十五日結婚,就得十五日送到,不能說先欠兩個月,等年終奬金發下後準還不誤;也不能開三個月的期票作抵;更不能分期付款,本來送一百元的,分五個月付之,每月由新郎執着小簿子逐戶收二十元。於是就真難死人矣,有些人一見紅帖子就發昏,有些人甚至把紅帖子踩到腳底下駡大街,非無因也。
  現代紅帖子的第二特徵,和傳統文化有關,是衹論形勢,不論"禮尚往來"。柏楊先生結婚時,你送我一百元,等你結婚時,如果你仍沒沒無聞,或者是砸了鍋,垮了臺,恐怕送你二十元已是上等品格矣。最經常的是,理都不理。不過大致說來,已結婚的朋友,挨粉紅色炸彈,等於白挨,衹有招架之功,而無還手之力,送出的賀儀,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未結婚的朋友則大丈夫報仇,三年不晚,將來總有一天,也弄個粉紅色炸彈扔回去,屆時衹要不砸不垮,總可撈回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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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節:人生以做官為目的第18節:聖人的定義第19節:建議三項第20節:盡可能少開會
第21節:努力讀書第22節:黨進先生第23節:三代以下第24節: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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