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当作安定民心的关键
生活有保障,人心始安宁。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改革发展的"减震器",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也是社会安定的"稳定器"。抓紧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应当肯定,这些年来,我们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有五个方面:(1)城市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还不够宽。目前仍有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尤其是城市郊区的一些失地农民,生活更是困难,没有纳入保障范围。(2)社保资金筹措困难,欠费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有些地方的财政比较困难,是"吃饭财政",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补充社保基金;加之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效益不好,拖欠保费的现象比较严重,这就使得本来就拮据的社保资金更加难以为济。(3)失业保险压力增大。由于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再加上世贸的冲击,一些产业陷入困境,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4)人口老龄化对养老和医疗保险提出更高要求,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仍不适应。(5)农村和小城镇社会保障刚刚开始探索,大部分地区仍然还是空白。(6)挪用社保资金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面对困难和挑战,各地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尽快建立"覆盖面广、标准适当、保障到位"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要重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社会保障范围、标准和水平,切实使社会保障成为社会、民心的稳定器。
需要指出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要有强大的公共财政来支撑。如何建立强大的公共财政呢?借鉴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国家公共财政的主要来源应是"向富人征税",即以累进制为特征的,以遗产税、赠与税、炫耀性消费税等税种税率为载体,向高收入阶层及家庭征收更多的税收。这是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有效办法,也是衡量文明社会个人对社会贡献度大小的重要尺度。
3、把维护社会公平当作执政为民的一项基本任务
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既是执政党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社会稳定的终极根源。其主要内容就是前面提到的四个方面:一是权利公平,主要是保证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宪法赋予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二是机会公平,主要保证每个公民都能享有学习、就业、发展等机会,特别是在竞争的时候具有平等的机会;三是规则公平,主要是保证"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目标的实现,保证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所有的制度、规定等,对全体人民都是一视同仁的,不厚此薄彼,不含有"歧视"性的成分;四是分配平等,主要是保证全体人民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按照这"四个公平"的要求,当前,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别是要关心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群体,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事业得到发展。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工人阶级中产业工人阶层的经济社会地位持续下降,农民尤其是农业劳动者阶层的经济社会地位呈下降的趋势。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采取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力度、取消农业税、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来加以解决。今后,要继续采取扶贫帮困的措施,确保工人、农民享受到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要加大利益关系的调整力度,认真解决改善就业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维护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认真解决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出现的"社会断裂",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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