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礼仪 聰明人的人生智慧:生活中的處世禁忌   》 第59節:第五章 婚姻禁忌(5)      魏清月 Wei Qingyue

  可是,她們忘了,她們的愛已經成為了一種沉重的枷鎖,套在了男人的身上,對方已經感覺不到一絲愛的甜蜜。其實,女人看重婚姻本沒有什麽錯,衹是當你越想牢牢地掌控婚姻,拴住男人的時候,那婚姻卻越容易出現危機,那男人反而會離你越來越遠。
  其實婚姻中的男女,應該是獨立的個體,擁有自由的私人空間、擁有自己的朋友、自己的愛好、自己的事業。不想因過分依附於對方,而失去自我。在感性的愛情裏也不要忘記留存一點理性的生活空間,不要試圖去主宰什麽,因為這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成為他人的傀儡。有一個小故事很好地說明了這個道理:
  一個女孩問她的母親:“在婚姻裏,我應該怎樣把握愛情呢?”母親沒說什麽,衹是找來一把沙,遞到女兒面前,女兒看見那捧沙在母親的手裏,沒有一點流失,接着母親開始用力將雙手握緊,沙子紛紛從她指縫間泄落,握得越緊,落得越多,待母親再把手張開,沙子已所剩無幾。女孩看到這裏,終於領悟地點點頭。
  婚姻的道理與此相似,要想讓婚姻長久、美滿、幸福,那就不要每天“盯着”,“看着”,“防着”,“握着”,恰恰是別把婚姻“抓”得太緊!夫妻間有所保留,這不能視之為對愛情的不忠,這是一種夫妻相處的藝術。夫妻就像兩衹相互依靠彼此取暖的刺蝟,遠了,溫暖不到對方;近了,會被對方身上的刺紮到。一次次衝突之後,慢慢調整距離。
  某一天的早晨,耿先生在臨出門之前,突然說,今天和朋友出遊。以往,去哪裏,耿太太不多過問,他也會隨口告訴她。可這一次,耿先生招呼不打一聲就宣佈出門。她有些生氣。出遊這件事,一定是事先約的,至少前一天就約好了,他為什麽不說一聲?他還有多少事瞞她?耿太太心裏不悅,攔着讓耿先生說清楚。耿先生心裏着急,嚷嚷了道:“我的吃喝拉撒睡,是不是都得給你匯報?”然後摔門而去。
  耿太太開始賭氣,在接下來的好幾天裏,不管是晚回傢、和朋友吃飯,還是去娘傢,一概不告訴耿先生,也閉口不問他的一切事情。耿先生終於忍不住了,跟太太說:“我現在纔知道,你絲毫不在意我。是嗎?”
  “你不是說吃喝拉撒睡都不用嚮我匯報嗎?”耿太太狡猾一笑。耿先生一楞,也笑了起來。此後,耿先生有事外出都會先說一聲,讓耿太太放心。
  我們和朋友一起吃飯,大傢點菜總是以合適為原則,寧可少一點欠着一點,但是感覺舒服,胃有空間心靈纔有空間。同樣,對待感情,夫妻之間的要求也是半飽為好,彼此都有空間纔不會那樣局促無奈。不過,空間的距離很好測量,心理的距離卻難以把握。愛情的安全綫,恰恰是看不見而不摸不着的心理距離。有些時候,真的就是這樣,夫妻雙方因為愛而彼此走近,近得恨不能不分你我。於是走進婚姻,長相廝守。此後,彼此的距離慢慢地,在不知不覺中一點點拉開,親密有間。
  給彼此一些空間,不要以為走進了婚姻就是走進了墳墓,夫妻雙方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自己的愛好,偶爾出去放放風也未嘗不可。這樣不至於兩個人天天拴在一起,熟悉的産生陌生感,無話可說。距離産生美,婚姻生活也需要距離來為它保鮮。
  不要忽略對方的感受,夫妻之間需要溝通
  夫妻之間朝夕相處,當然要懂得傾聽,這不僅是關愛、理解,更是調節雙方關係的潤滑劑。每個人在煩惱和喜悅後都有一份渴望,那就是對人傾訴。
  婚姻中的你往往急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忽略了對方在說什麽,而造成各說各的話的後果,溝通的質量也大打折扣。傾聽是指站在對方的觀點,用心去瞭解對方的口語與非口語所表達的訊息。不衹包含聽到對方說什麽,還觀察到對方非口語行為所藴涵的意義,註意到其手勢、表情、神態、聲調、身體動作,當一個人心口不一時,往往可從非語言信息看到真正的含意。然後對於所聽到、觀察到的,給予適當而簡短的反應,讓對方知道你在聽,也會讓對方感受到尊重。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資料來源】地震出版社
第1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1)第2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2)第3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3)第4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4)
第5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5)第6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6)第7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7)第8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8)
第9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9)第10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10)第11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11)第12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12)
第13節:第一章 處世禁忌(13)第14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1)第15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2)第16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3)
第17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4)第18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5)第19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6)第20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7)
第21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8)第22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9)第23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10)第24節:第二章 做事禁忌(11)
第   [I]   II   [III]   [I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