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门公关学,我们古人也懂。三千年前先民就知道如何送礼了,送什么象征什么,古人一套一套的。孔老夫子就是这样,他招学生的时候,不收学费,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但这样也不行啊,体现不出尊师重道,怎么办?好说,孔老夫子真是个天才,他发明了一种好办法,那就是送“束脩”。“束脩”据说就是一条干肉,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腊肉。新鲜肉不行,吃不了,容易腐败。干肉可不一样了,夫子把这些干肉挂到他的招生办,就像我们今天的锦旗啊感谢信啊荣誉证书之类的,那是一种活广告啊。
不过,古人送礼也有头痛的时候。就像这首《木瓜》里所讲的那样。倘若你送人家一个木瓜,人家回送你一条金项链,你送人家一个木桃,人家回送你一块玉佩,你会不会吓一跳?这人有毛病吧,要不就是钱多的没地方花;要不就是有事求我,或者别有所图?你心里总要嘎登一下的。就算这次人家不图你什么,那你下次该送他什么呢?你以为你能够白赚一条金项链或者一块玉佩?
于是就有人说,人家是男女之间的定情信物呢?但既然是定情信物,那应该是男的先送给女的呀,怎么会成了女的反而主动,先送给男的礼物呢?有人又解释了,人家古时候,女的看中了某个男的,就用水果丢他,如果被丢中的这个男子也看中了这个女子的话,那就把自己身上的玉佩啊金项链解下来回赠给她。你看多合情合理啊。问题是我怎么越看越像私奔啊。哦,那女子一个木瓜就搞定了一个男子咯,就成了女子给男子的定情信物了啊?这显然不合周代的礼制啊!若是另外又有女子用木瓜击中了这男子呢?男子又解一条金项链或者玉佩之类?就算男子专心于先丢木瓜的那个女子,他拿着这木瓜回去,他父母会同意这门亲事吗?不同意倒也没什么,可以私奔啊。可是诸君想过没有,《诗经》里面有多少讽刺私奔的诗啊!我想一个贵族(玉在古代是稀罕物,非贵族没有)不至于如此轻而易举地放弃他的贵族身份或者家庭吧。要有,也只能说是另类。
这首《木瓜》,从诗意来看,确实很单纯,不就是礼尚往来,你送我一个木瓜,我回报你一只玉佩。并且还说,区区小物,不成敬意,不算报答,只图个永远和好亲爱,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得薄施而厚予回报”之意。通俗地讲,就是“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那个意思。
木瓜与玉佩之间相距也实在太远了点,所以历来说诗者,都在木瓜上做文章,有的说,木瓜就是一种水果,他们甚至还考证,木瓜是番木瓜属,中国没有,只有热带地区如美洲才有,后来才传到海南等地,所以还是个稀罕物(李时珍《本草纲目》上明载:“木瓜处处有之,而宣载者为佳。”);有的说,木瓜是象征爱情的木刻饰物,因为瓜有象征女阴的含义,所以有人甚至以人们所说的“少女破瓜”,指瓜便象征女性生殖器,象征“瓜瓞绵绵”,生儿育女;还有的说,木瓜是用果木做成的像瓜一样的假果,用于祭祀的东西。
没想到古人的一只木瓜竟然引起后世这么多的研究,进而引起了人们对这首《木瓜》的诗旨的长期纷争。
《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这是联系春秋时代的史事来解释的。齐桓公援助卫国的史实在前面几首诗中反复出现过。据《左传·闵公二年》记载,卫为狄人攻败,卫国贵族和民众东渡黄河逃至曹地暂住,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馈)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馈)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使卫国得以复立,后来齐桓公又帮助卫文公于楚丘建都,使卫国摆脱了狄人威胁,达到了“卫国忘亡”的效果。故孔颖达发挥《诗序》之意说:“(《木瓜》)言欲厚报之,则时实不能报也,心所欲耳。经三章皆欲报之辞。”魏源则推论此诗“正著故卫甫亡之事,则亦邶鄢遗民从徙度(渡)河者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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